对大学生就业与失业社会保障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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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大学生就业与失业社会保障的思考

[摘要]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下,大学生的就业问题显得越来越突出。不少大学生毕业就意味着失业,这对于整个国家,社会,家庭和个人都具有重大消极影响。因此,对大学生就业和失业保障的思考就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大学生就业失业社会保障

一、失业社会保障

失业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失业保险、失业预防和就业扶助三个方面的内容,具有保障基本生活和促进再就业的双重功效。我国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失业一词的界定是:失业是指劳动者在由劳动能力工作并确实在寻找工作的情况下不能得到适宜职业而失去收入的状态。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非因本人原因失去工作,中断收入的劳动者,提供限定时期的物质帮助以及再就业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二、大学生就业现状及其分析

目前大学生就业状况的总体形势相当严峻。自1999年以来,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数量逐年扩大。200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人数和在校人数分别比1998年翻了一番多。2002年,中国在读大学生已经占到同龄(18至22岁)人口的14%。2003年全国1000多所普通高等学校共录取新生340多万人;2005年全国高校毕业生达到338万;到2009年高校毕业生更是达到了611万。截至2009年7月1日统计,已有415万高校毕业生落实去向,与2008年同期相比就业人数增加44万人;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68%,同比基本持平。

三、大学生失业问题及其分析

大学生失业并不是一个新的问题,即使是在经济持续上升时期,大学生失业也曾经年年成为受人关注的事件。从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青年所发布的城镇青年就业失业状况分析来看,在基本已经实现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城镇青少年群体中,随着文化程度的升高,失业比例迅速降低,但大学毕业生失业成为日益突出的问题。2008年大专以上学历的城镇失业人员占16.8%。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城镇失业人员由2001年的5.9%上升到2004年的8.5%,再在2005年突破到10%,到2007年底突破到15.0%,2008年又提高到16.8%。其中大学专科占12.2%,大学本科占4.4%。从不同的年龄段的城镇失业青年看,20-24岁年龄段的城镇失业青年总体以及男、女失业青年中,有大学文化程度失业者的比例分别是36.2%、36.8%和35.5%,均超过三分之一;在25-29岁年龄段中,有大学文化程度的失业者和失业男、女青年的比例分别是28.5%、32.2%和25.6%,均超过四分之一;在30-34岁年龄段,相应比例分别为13.5%、14.7%和12.6%,也均在一成以上。由此可以看出,大学生失业的问题在近年来日趋严重,

目前这个趋势也难以在短时间内得以解决。

四、我国大学生失业保障现状

我国开始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障制度仅仅只有几年的时间,大学生失业保障制度主要是以辅助性就业政策为主。2006年教育部等十四部委《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指出的:“高校毕业生因短期无法就业或就业后生活仍有困难的,民政部门要及时按照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或临时救助,帮助他们度过难关。”“通知”被视为大学生专项失业救助制度建立的标志,具体情况则由各地灵活处理。

五、国外大学生失业保障现状

目前世界各国的失业保障体制有所差别,一部分国家主要实行失业保险,还有相当数量的国家采取保险和救助这两种基本模式的不同组合,同时也有国家以失业救助模式为主。

五、建立大学生失业社会保障制度的必要性

大学生失业问题直接影响到科教兴国这一重要国策的实施,因此从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来看,这一问题也非常值得重视。在出台政策措施上,政府除了对大学生暂时失业引起的经济困难给予一定的经济保障外,积极建立完善的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显得更为必要。

大学生毕业即失业的现状,会给大学生的生活造成极大的负面的影响。除了会影响人们对教育的投资热情外,更会促使大学生产生对社会的仇视心理,威胁到社会的稳定。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能够为大学生创造宝贵的缓冲机会。

六、对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障制度的建议

我国大学生失业保障制度的具体模式可以从政府、高校以及大学生本人这三个方面来建立和完善。

政府一方面是要将大学生纳入失业保障管理体系,进行失业救助津贴。但值得一提的是,失业救助津贴不同于一般的失业保险,也不同于最低生活保障。这是由于大学生自身的特殊性使他们无法适应这两种制度安排。失业保险的前提是有职业经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对象是城镇贫困家庭,需要通过家计调查的审核。而大学生一般具有较高的知识技能,之所以失业,是他们自愿性的,是工作不符合自己的预期或是暂时就业不顺利。

就大学生本人来看,应当转变就业观念并提高自身素质。在计划经济时代,大学生毕业后是国家分配工作,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是首选,而导致了大学生观念上始终认为只有固定工作、正式工作才是真正的就业。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这种传统观念已经不适应了。

本文主要从失业社会保障等相关概念的界定,大学生就业与失业的现状分析,国内及国外的大学生失业保障制度的现状介绍,以及对我国实行大学生失业社会保障制度的必要性和建议这几个方面对我国大学生失业保障进行了一定的思考。思考这些的目的在于应对现目前我国大学生找工作时出现的问题,以及提出对这一特殊群体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建议。对于建设这一群体的失业保障制度,我主要从政府、高校及大学生本人这三个主体分别提出一些建议。但由于自己的学术水平尚浅,只能对这个问题进行简单的阐释和初步的探讨,不足之处在所难免,还望见谅。

参考文献:

【1】孙光德、董克用:《社会保障概论(修订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2】原春琳:《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68%,就业形势依然严峻》,新华网,20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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