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任职定级所需材料
【最新】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
【最新】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只能是试用期人员,试用期通常为一年时间,执行试用期工资待遇,只有试用期满结束经考核合格,才可以转正,任免机关下达任职定级决定。
任职定级中的“职”包含职务和职级两种,职务就是从乡科级副职、乡科级正职、县处级副职等一直到国家级正职;职级指的是从二级科员、一级科员、四级主任科员等一直到一级巡视员。
任职定级中的“级”指的是工资级别,比如本科毕业生考录公务员,转正之后会任命为一级科员,定为二十五级,也即其公务员级别工资从二十五级开始起算。
公务员的基本工资由职务(职级)工资和级别工资确定,比如某一级科员工资级别为25级3档(25-3),则其职级工资为890元,级别工资为1466元,基本工资最终为890+1466=2356元。
公务员工资晋升模式为每2年晋一档位,每5年晋一次级,当然年度考核结果必须为称职以上等次才可以。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转正以后,应该定什么级别,中组部出台的《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作了明确规定。
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没有工作经历的:1.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二级科员,定为二十七级;2.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一级科员,定为二十六级;3.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任命为一级科员,定为二十五级;4.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四级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5.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二级主任科员,定为二十二级。
其他新录用的公务员:原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可参考其原任职务与级别,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
其他具有工作经历的,可根据其资历和工龄,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
理论上,新录用公务员转正之后按照上述规定任职定级。
但是实践中,新录用公务员转正之后的任职定级要看具体情况,与当年公务员报考职位的公告,以及公务员本人的学历有很大关系。
比如笔者所在单位招考的公务员,职位为一级科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精选关于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一份]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
[精选关于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一份]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精选关于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一份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第一条为了合理确定新录用公务员职务和级别,规范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和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应当在规定的机构规格、编制、职数限额以及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范围内,按照拟任职务及其对应的级别进行。
第三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三十日内,应根据拟任职务的要求,按照公务员的条件、义务和纪律要求,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任职考核。
第四条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按以下规定任职定级一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 ;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六级 ;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五级 ;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 ;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二十二级。
二其他新录用的公务员原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可参考其原任职务与级别,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
其他具有工作经历的,可根据其资历和工龄,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时间从试用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本人对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总结。
二所在机关对拟任职定级人员进行全面考核,提出拟任职务和拟定级别的意见。
三任免机关审批,下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决定。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
第六条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第七条对有下列违反本规定情形的,由县级以上领导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 ;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作出处理一突破机构规格、超职数进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的 ; 二不按规定条件、程序进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的 ; 三把试用期计入任职年限的 ; 四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需提供的材料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需提供的材料依据文件:xx人社发〔〕号1、公务员登记表(参公人员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2、公务员确定非领导职务任职呈报表(一式两份)3、所在单位同意转正文件;4、本人转正申请书;5、试用期德、能、勤、廉工作总结;6、民主测评情况;7、党委审定会议记录。
8、xxx省、市(自治区)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表(一式两份)便于登记请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做好公务员日常登记工作的通知(xxx 人社发〔〕号)】登记备案报送的材料:1、xxx省、市(自治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花名册2、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情况统计表3、根据xx人发〔200 〕号文件的人员类别提供相关身份甄别材料(即与省级机关报送材料和审批程序相同)如:(2)试用期满的新录用人员需提供省人力社保局的录用文件、录用审批表和公务员初任培训证明材料;公务员登记表编号:姓 名性 别 出生日期 照片籍 贯民 族 政治面貌 健 康 状 况参加工作时间现职务 层 次身 份 证 号现工作单位及职务学历 学位全日制教 育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在 职 教 育毕业院校系及专业登记后所任职务登 记 后 所定级别工 作 简 历何时受过何种奖惩所在机关意见符合条件,同意登记。
年月日盖章审核机关意见符合条件,同意登记。
年月日盖章审批机关意见同意登记。
年月日盖章备注xx公局人〔〕号批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编号:姓 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照片籍 贯 民 族 政治面貌 健 康 状 况参加工作时间现职务 层 次身 份 证 号现工作单位及职务学历 学位全日制教 育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在 职 教 育毕业院校系及专业登记后所任职务登 记 后 所定级别工 作 简 历公务员确定非领导职务任职呈报表何时受过何种奖惩所在机关意见符合条件,同意登记。
年 月 日 盖章审核机关意见 符合条件,同意登记。
年 月 日 盖章审批机关意见同意登记。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时间从试用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按以下程序进行:
第七条 对有下列违反本规定情形的,由县级以上领导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作出处理:
(一)突破机构规格、超职数进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的;
(二)不按规定条件、程序进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的;
(三)把试用期计入任职年限的;
(四)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本规定适用于综合管理类新录用公务员的任职定级。
在国家有关规定出台前,其他类别新录用公务员的任职定级,按照本规定办理。
第九条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新录用人员的任职定级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一)本人对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总结。
(二)所在机关对拟任职定级人员进行全面考核,提出拟任职务和拟定级别的意见。
(三)任免机关审批,下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决定。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
第六条 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第五条 对录用时已明确报考职位的新录用国家公务员,按报考职位和德才表现任命职务,根据本人的学历、资历条件,确定级别。
对录用时未明确报考职位的新录用国家公务员,一般按以下规定任命职务,确定级别。
(一)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人员:
高中和中专毕业生,可任命为办事员,定为十五级。
事业人员转正定级流程
事业人员转正定级流程那咱就来说说事业人员转正定级的流程哈。
一、试用期的那些事儿。
事业人员刚入职的时候呢,都有个试用期。
这个试用期就像是一场小小的考验,一般是一年哦。
在这一年里,你就像个初出茅庐的小侠客,在单位里慢慢摸索。
你要好好表现,熟悉自己的工作内容,跟同事们打好交道。
这就跟你刚到一个新班级,得尽快融入一样。
二、准备材料。
1. 学历学位证明。
这个可重要啦。
你得把自己的学历学位证书找出来,要是你有更高的学历,像研究生学历啥的,相关的证明材料也得备齐。
这就像是你的武林秘籍,证明你有一定的实力呢。
2. 劳动合同。
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也不能少。
这就像是你和单位之间的一个约定,上面写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你在这个单位工作的一个重要依据。
3. 工作总结。
在试用期里,你做了啥,有啥收获,有啥不足,都得写在工作总结里。
这个工作总结可别乱写哦,要写得真诚、详细。
你就把它当成是给单位领导和同事们讲一个自己试用期的故事,把你的努力、成长都写进去。
三、单位考核。
单位会对你在试用期的表现进行考核呢。
这个考核就像是一场小考试。
1. 工作业绩。
你在工作上完成了哪些任务,有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这些都是考核的重点。
比如说你是做文案工作的,那你写了多少好的文案,有没有被采用,有没有给单位带来一些积极的影响,这些都很关键。
2. 工作态度。
你对待工作积极不积极,有没有责任心,跟同事们合作得好不好,这也在考核范围内。
要是你整天懒洋洋的,对工作爱答不理,那肯定不行啦。
就像大家都不喜欢和一个总是偷懒的小伙伴一起做事情一样。
3. 遵守规章制度。
单位的规章制度就像游戏规则一样,你得遵守。
要是你老是迟到早退,不遵守单位的纪律,那这个考核肯定也过不了。
四、人事部门审核。
如果单位考核通过了,就会把你的相关材料和考核结果送到人事部门去审核。
人事部门的那些老师们就像裁判员一样,他们会仔细查看你的材料,确认你的考核结果是不是真实有效。
这个过程可能需要一点时间,你就耐心等待就好啦,就像等待一场比赛的最终结果一样。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2008年7月16日)第一条为了合理确定新录用公务员职务和级别,规范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和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应当在规定的机构规格、编制、职数限额以及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范围内,按照拟任职务及其对应的级别进行。
第三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三十日内,应根据拟任职务的要求,按照公务员的条件、义务和纪律要求,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任职考核。
第四条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按以下规定任职定级:(一)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六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五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二十二级。
(二)其他新录用的公务员:原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可参考其原任职务与级别,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
其他具有工作经历的,可根据其资历和工龄,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时间从试用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本人对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总结。
(二)所在机关对拟任职定级人员进行全面考核,提出拟任职务和拟定级别的意见。
(三)任免机关审批,下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决定。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
第六条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第七条对有下列违反本规定情形的,由县级以上领导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作出处理:(一)突破机构规格、超职数进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的;(二)不按规定条件、程序进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的;(三)把试用期计入任职年限的;(四)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转正需提供材料
转正需提供材料
一、公务员(参公人员)转正所需材料:
1.新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任职定级审批表
2.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正定级审批表
3.转正的谈话记录(或会议记录)
4.试用期工作表现鉴定
二、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转正所需材料:
1.事业单位职员晋级审批表
2.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正定级审批表
3.转正的谈话记录(或会议记录)
4.试用期工作表现鉴定
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人转正所需材料:
1.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正定级审批表
2.转正的谈话记录(或会议记录)
3.试用期工作表现鉴定
以上所有材料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国家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
国家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
10月17日2015国考专项班开课
根据历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时间安排表,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预计于2014年10月启动。
中公教育特整理了2015国家公务员报考减免考务费用政策的相关内容,供考生参考。
1.如何确定新录用公务员职务和级别?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应当在规定的机构规格、编制、职数限额以及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范围内,按照拟任职务及其对应的级别进行。
2.新录用公务员如何进行任职考核?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三十日内,应根据拟任职务的要求,按照公务员的条件、义务和纪律要求,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任职考核。
3.如何确定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任职级别?
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按以下规定任职定级:
(一)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六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五级;获得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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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任职定级所需材料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任职定级所需材料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任职定级所需材料
一、正式文件(叙述本人情况,申请任职定级);
二、***同志试用期满考察材料(含本人表现、缺点、民主测评情况、单位意见是否转正等内容);
三、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表(见附表);
四、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审批表(见附表);
五、任职资格审查表(见附表);
六、机关试用期公务员转正确定工资审批表(软件导出)。
并通知单位人事负责人,任职的需要报《干部任免审批表》,没有职务的也要报“任科员”的《干部任免审批表》。
2017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所需提交材料
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所需提交材料
1、关于XXX等同志试用期满转正定级(任职)的请示。
2、广东省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任职定级审批表(彩打、
一式三份)。
3、XXX同志干部任免审批表(彩打、一式三份)。
4、XXX同志试用期工作鉴定(考察材料、考察组签名)。
5、XXX同志试用期满工作总结(本人签名)。
6、XXX同志公务员初任培训证书(复印件、手写注明“与
原件相符”,并加盖党委公章)。
7、XXX同志公务员初任培训登记表(复印件、手写注明“与
原件相符”,并加盖党委公章)。
8、请示及表格落款日期尽量为本周。
9、请以“人”为单位按顺序叠好,各单位组织人事工作负
责人必须按照格式严格审核后才上报县委组织部(请尽量避免由新录用公务员本人填写、修改格式等,如有该情况,请各单位组织人事工作负责人统一审核修改后方可上报)。
公务员(参公人员)任职定级所需资料目录
公务员(参公人员)任职定级所需资料目录第一篇:公务员(参公人员)任职定级所需资料目录公务员(参公人员)任职定级所需资料目录1.录用文件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无学位证人员不提供)复印件各1份。
3.单位研究同意任职定级会议记录复印件1份。
4.转正定级审批表3份。
5.公务员(参公人员)职务任免审批表3份。
6.身份证复印件1份。
7.工龄发生变动证明材料。
8.单位鉴定材料。
9.个人工作总结注: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第二篇:公务员行为规范(参公)公务员行为规范考点1、2006年1月1日起生效实施,1993年8月14日公布的《暂行条例》废止。
2、公务员制度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3、考录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4、公务员的义务是指法律规定的公务员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和强制5、职位分类,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个层次27、群体包括:正式组织、非正式组织、社会28、人类社会的规则分三类:技术规则、游戏规则、道德规则29、行为规范四种基本类型:倡导型、指导型、必为型、勿为型30、行为属性四要素:身份要素、职权要素、时空要素、目的要素31、公务员的行为选择受内在和外在两方面因素的影响,内在因素主要是价值理念和素质,外在因素主要是制度和环境类6、录用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7、考核内容:德、能、勤、绩、廉8、考核结果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9、公务员职务实行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10、任职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职数、职位内进行11、兼职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12、机关内设机构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空缺时,可以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产生任职人选13、奖励分为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14、公务员纪律分为: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廉政纪律、道德纪律15、培训形式分为: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轮训)16、交流方式包括:调任、转任、挂职锻炼 17回避时应注意:回避近姻亲关系18、工资结构原来的四结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归并为两结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取消了工龄工资19、公务员工资组成: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20、辞职分为: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21、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代表、聘用机关代表、聘任制公务员代表、法律专家组成22、违反公务员法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行政责任、刑事责任23、公务员辞职或退休后盈利部门任职,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24、公务员行为规范包括:政治行为规范、廉政行为规范、业务行为规范、社交行为规范、道德行为规范25、政府扮演“公共服务者”角色。
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材料
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材料第一篇: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材料关于同志的试用期满的考核报告中共县委组织部:,男,出生,系2010年11月份分配至我镇的市选调生。
试用期一年期满,镇党委通过组织镇机关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和谈话,在此基础上召开专门会议,形成如下考核意见。
该同志热衷于本职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能够摆正工作位臵,时刻保持“谦虚”、“谨慎”、“律己”的态度,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提升自身能力,认真履行好岗位职责,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方面表现极为优异,得到了镇领导和同事的一致肯定。
一、重视理论学习,坚定政治信念,具有优良个人综合素质该同志始终坚持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论,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并用以指导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践。
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并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努力,不畏艰难,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该同志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始终保持虚心好学的态度。
一年来,他经常走村入户,参加村民代表会议、座谈会等各种会议,深入到 1 农业生产一线,直接与群众面对面交流,真正能够深入到群众中去,了解群众的疾苦,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二、遵守组织纪律,团结同事勤奋努力,踏实肯干,工作业绩突出一年来,该同志始终能够严格要求自己,时刻牢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勤奋努力,踏实肯干,工作业绩突出。
他到我镇就在党政办工作,办公室工作是既要全方位服务又要对各种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上报,事情非常繁多,但他从无怨言,兢兢业业,能够做到“三勤”即嘴勤、手勤、脚勤;在接待群众来访办事时,能主动询问是否有需要办理的事,遇到办不了的证明材料时能耐心向其解释清楚,或帮其联系驻村干部,帮其查看档案资料等,使群众能尽快办好手续,树立好政府窗口的形象;在收文发文时,总是用最短的时间把文件送达到各办公室,并及时把领导批阅文件收回归档或传阅到其他办公室,从来没有遗漏掉一份文件;在收集整理资料时,全面、准确地了解各方面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总结、汇总,向领导汇报或让领导备查,如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资料准备等;在起草文稿时,能及时认真完成领导交付的任务。
政策法规: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全文
政策法规: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全文中组发[2008]20号关于印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干部(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事局:现将《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在实施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7月16日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第一条为了合理确定新录用公务员职务和级别,规范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和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应当在规定的机构规格、编制、职数限额以及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范围内,按照拟任职务及其对应的级别进行。
第三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三十日内,应根据拟任职务的要求,按照公务员的条件、义务和纪律要求,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任职考核。
第四条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按以下规定任职定级:(一)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六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五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二十二级。
(二)其他新录用的公务员:原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可参考其原任职务与级别,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
其他具有工作经历的,可根据其资历和工龄,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时间从试用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本人对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总结。
(二)所在机关对拟任职定级人员进行全面考核,提出拟任职务和拟定级别的意见。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来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时间:2015-09-02 浏览量:90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第一条为了合理确定新录用公务员职务和级别,规范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和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应当在规定的机构规格、编制、职数限额以及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范围内,按照拟任职务及其对应的级别进行。
第三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三十日内,应根据拟任职务的要求,按照公务员的条件、义务和纪律要求,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任职考核。
第四条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按以下规定任职定级:(一)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六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五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二十二级。
(二)其他新录用的公务员:原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可参考其原任职务与级别,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
其他具有工作经历的,可根据其资历和工龄,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时间从试用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本人对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总结。
(二)所在机关对拟任职定级人员进行全面考核,提出拟任职务和拟定级别的意见。
(三)任免机关审批,下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决定。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
第六条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第七条对有下列违反本规定情形的,由县级以上领导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作出处理:(一)突破机构规格、超职数进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的;(二)不按规定条件、程序进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的;(三)把试用期计入任职年限的;(四)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转正定级和确定办事员、科员、职员
转正定级和确定办事员、科员、职员任职审批申报材料一、申报材料:(一)、新录用人员:1、公务员(参公)初任培训(考试、考核)结果的原件、复印件(单位盖章);2、公务员(参公)试用期满考核表;3、公务员(参公)任职定级审批表;4、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满考核转正定级审批表;5、任职的学历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单位盖章)或学历变更批复;6、行政介绍信(干部调动介绍信或大中专毕业生分配介绍信)。
7、本市户籍证原件、复印件(农业户口需办理非农业户口迁移)(二)、其它人员:1、干部或工人技术等级任职审批表;2、原任职(定级)资格审批复印件(单位盖章);3、任期学历有变化人员:任职的学历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单位盖章)或学历变更批复;4、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材料;5、奖惩文件原件、复印件(单位盖章,因奖惩而调整职位、岗位)二、相关政策(部分、摘要)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应当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
考核应当在试用期满后三十日内进行,遇有不可抗力无法按期考核的,应当在相应情形消除之后的三十日内进行。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
新录用公务员有下列情形的,试用期顺延,顺延期满后再行考核。
(一)因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职的工作日后考核,在报到后一年半仍未补足的,视为考核不合格。
女性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职的工作日后考核。
(二)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待结案后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受到记大过以下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试用期顺延至处分期满后考核。
(四)法律、法规规定影响试用期满考核正常进行的其他情形,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没有考核的,不得任职定级。
没有参加初任培训或培训考试、考核不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不能任职定级。
陕西省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实施办法
陕西省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实施办法为了合理确定新录用公务员职务和级别,规范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原则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应当在规定的机构规格、编制、职数限额以及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范围内,按照拟任职务及其对应的级别进行。
二、实施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综合管理类新录用公务员的任职定级。
在国家有关规定出台前,其他类别新录用公务员的任职定级,按照本办法办理。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新录用人员任职定级工作参照此办法执行。
三、任职定级规定对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按以下规定任职定级:(一)招录时明确职位的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按招录公布职位确定职务,并按有关规定确定级别。
(二)招录时未明确职位的新录用公务员,按以下原则确定职务:1、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六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五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位二十四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二十二级。
2、其他新录用的公务员:原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可参考其原任职务与级别,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
其他具有工作经历的,可根据其资历和工龄,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时间从试用期满之日起计算。
新录用公务员在招录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四、任职定级程序(一)本人对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总结。
(二)所在机关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三十日内,根据拟任职务的要求,按照公务员的条件、义务和纪律要求,对拟任职定级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形成书面考核材料,提出拟任职务和拟定级别的意见,与该同志任职定级的申请报告一并报任免机关。
关于印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08]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干部(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事局:现将《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在实施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7月16日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第一条为了合理确定新录用公务员职务和级别,规范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和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应当在规定的机构规格、编制、职数限额以及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范围内,按照拟任职务及其对应的级别进行。
第三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三十日内,应根据拟任职务的要求,按照公务员的条件、义务和纪律要求,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任职考核。
第四条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按以下规定任职定级:(一)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六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五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二十二级。
(二)其他新录用的公务员:原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可参考其原任职务与级别,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
其他具有工作经历的,可根据其资历和工龄,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时间从试用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本人对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总结。
(二)所在机关对拟任职定级人员进行全面考核,提出拟任职务和拟定级别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