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客运站综合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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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客运站管理规定

汽车客运站管理规定

汽车客运站管理规定
1. 员工管理:所有员工必须遵守车站管理规定,包括服从上级安排,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私自离岗等。

车站应定期进行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

2. 安全管理:车站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车站的安全运营。

包括加强火灾、爆炸、盗窃等事故的防范措施,落实安全检查和巡查制度,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装备。

3. 票务管理:车站应建立健全的票务管理制度,确保售票过程的规范和公平。

包括实施电子售票系统,防范黄牛票,杜绝票贩子等违规行为。

4. 环境卫生:车站应保持车站内外的环境整洁,定期清理垃圾,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保持公共区域的清洁,提供干净的卫生间和饮水设施。

5. 服务态度:车站员工应亲切、礼貌地对待乘客,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员工应积极回应乘客的问题和需求,确保乘客的安全和舒适。

6. 紧急事件管理:车站应建立紧急事件应对机制,包括处理突发事故或灾害的预案,协调救援力量,保障乘客的安全。

7. 禁止违规行为:车站应禁止乘客在车站内吸烟、吐痰、乱扔垃圾等违规行为。

同时,也应禁止员工向乘客索要小费或进行其他不正当行为。

8. 公示制度:车站应向乘客公示运营时间、票价、班次、投诉电话等重要信息,确保乘客有权知情。

9. 安全设备管理:车站应定期检查安全设备的完好程度,确保安全设备的正常运作。

包括应急照明、安全出口、灭火器等。

10. 投诉处理:车站应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投诉并进行回复,确保乘客的合法权益。

汽车客运站管理规定范文(4篇)

汽车客运站管理规定范文(4篇)

汽车客运站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汽车客运站的管理,保障乘客和车辆的安全及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汽车客运站是指为公众提供汽车客运服务的场所,包括候车大厅、检票口、候车区、站台、车站广场、售票处、货运区等相关设施。

第三条汽车客运站的管理应当遵循便民、快捷、高效、安全、优质的原则。

第四条汽车客运站应当设立管理部门,负责对汽车客运站的管理和营运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协调。

第二章客运车辆的管理第五条汽车客运站应当建立健全客运车辆管理制度,确保所有进出站的客运车辆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

第六条汽车客运站应当设立车辆检查站,每辆进出站的车辆都需要经过必要的检查,包括车辆的车况、安全设备、营运许可等。

第七条汽车客运站应当对进出站的车辆进行登记管理,记录车辆的基本信息,如车牌号码、车型、车辆所有人等。

第八条汽车客运站应当建立车辆定期维护和检修制度,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和正常运营。

第九条汽车客运站应当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车辆及时报警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条汽车客运站应当建立健全车辆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及时进行救援和处理,并做好事故调查和报告工作。

第三章乘客管理第十一条汽车客运站应当设立专门的乘客候车区,并通过明示标识等方式告知乘客候车地点和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乘客应当按照规定购票、检票、上车和下车,不得逾越安全设施和界限。

第十三条乘客应当遵守秩序,不得进行吵闹、抢座、争抢行李架等违规行为,保持车辆内外的整洁和安静。

第十四条乘客应当合法合规携带行李,不得携带危险品、易燃品、爆炸品等禁止运输物品。

第十五条乘客应当遵守车辆内的禁烟规定,禁止在车内吸烟,以确保乘车环境舒适和乘客的健康。

第十六条乘客在乘坐汽车过程中发现可疑包裹、行李或有其他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向车辆工作人员报告。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七条汽车客运站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乘客和车辆的安全。

第十八条汽车客运站应当配备专业的安全保卫人员,负责对车站内外的安全进行监控和保障。

汽车客运站管理制度

汽车客运站管理制度

汽车客运站管理制度一、管理概述汽车客运站是城市交通运输系统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为保障旅客的安全和利益,提高运输效率,在汽车客运站运营中,制定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旨在介绍汽车客运站的管理制度,包括站务管理、安全管理、服务管理以及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二、站务管理1.值班制度为确保客运站的24小时正常运营,制定值班制度,确保每位员工按时到岗,保障车辆的正常运行和旅客的顺利出行。

2.车辆调度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车辆调度管理制度,确保车辆调度的高效和准确。

包括实施严格的调度规定、制定车辆调度计划,并与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确保车辆调度的顺利进行。

3.站务协调管理在汽车客运站的运营中,不同的工作部门之间需要进行有效的协调和沟通。

制定站务协调管理制度,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并建立沟通渠道,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安全管理1.安全制度制定严格的安全制度,包括安全管理章程、安全管理流程和安全操作规程等,确保每位员工都能按照规定进行操作,保证旅客和车辆的安全。

2.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包括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和危险品事故的应急处置等,确保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够迅速反应和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损失和保护旅客的安全。

3.安全巡查建立安全巡查制度,定期对客运站的场地、设备和车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客运站的安全运营。

四、服务管理1.乘客服务制定乘客服务管理制度,明确乘客服务标准和要求,包括乘客接待、乘客信息查询、乘客投诉处理等环节,确保提供优质的服务,提高乘客满意度。

2.货物管理对于运输货物的管理,制定货物运输协议,明确货物运输的流程和责任,保障货物的安全和及时交付。

3.站内设施管理对于客运站内的各种设施,制定设施管理制度,保障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提供便利和舒适的服务环境。

五、经营管理1.财务管理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编制、费用核算、资金管理等方面,在规定范围内进行经济活动,确保经营的正常进行。

汽车客运站管理规定

汽车客运站管理规定

汽车客运站管理规定一、概述汽车客运站是城市交通运输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高效、安全、便捷的乘客运输任务。

为了规范和管理汽车客运站的运营,保障乘客的权益,提升整体服务水平,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运营管理规范1. 营运设备规范1.1 客运车辆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登记注册,并保持车辆的运行状态良好。

1.2 每辆客运车辆应按时进行例行的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的各项安全设施完善。

1.3 车辆发车前应经过洗车、加油、轮胎检查等工序,确保车辆的整洁和安全。

2. 服务质量规范2.1 标志和引导牌应摆放到位,给乘客提供清晰明了的指示。

2.2 车站内应设有信息发布系统,实时提供车次、站点、时间等相关信息,方便乘客查询。

2.3 乘客等候区应配备足够的座椅,并确保室内温度适宜,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

3. 安全管理规范3.1 客运站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应急预案。

3.2 安全巡查应定期进行,及时发现并排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3.3 客运站内应设有安全设施,如消防器材、安全出口等,以应对突发情况。

4. 乘车秩序规范4.1 乘客购票后应按时前往候车室等候,不得滞留在候车室以外的区域。

4.2 乘客应按照车次顺序有序上车,并遵守交通规则和车站工作人员的指示。

4.3 乘客应礼貌待人,不得随意拥挤、抢座、喧哗等,以保持良好的乘车秩序。

5. 投诉处理规范5.1 客运站应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回应乘客的合理投诉。

5.2 投诉信息应得到妥善记录和处理,以便总结经验教训,改进服务质量。

5.3 客运站应向乘客提供投诉渠道,如电话、邮箱等,并积极反馈解决情况。

三、监督检查与奖惩制度1. 监督检查1.1 监管部门应定期对客运站的运营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规定的执行情况。

1.2 检查结果应及时向客运站知会,并要求整改和改进相关问题。

1.3 客运站应配合监管部门的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协助工作。

2. 奖惩制度2.1 对于按规定运营的客运站,可予以表扬和奖励,鼓励其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

汽车客运站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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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客运站管理规定
是指对汽车客运站进行管理的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汽车客运站管理规定:
1. 客运站设立:客运站的设立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必须经过政府部门的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2. 客运站的建设与装修:客运站建设应符合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等相关要求。

客运站的装修应美观大方,设置必要的设施,如售票大厅、候车厅、洗手间等。

3. 客运车辆管理:客运站必须对进出车辆进行登记和管理,并进行安全检查。

车辆应具备相关证件和合格标志,驾驶员需持有效驾驶证。

4. 售票管理:客运站应设置有售票窗口,售票员应经过相关培训并持有工作证。

售票程序应规范,并提供合理的售票服务。

5. 安全管理:客运站应设置必要的防火、防爆、防盗、防止事故和灭火设施。

客运站还应进行安全巡逻,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6. 服务管理:客运站应提供良好的客户服务,员工应礼貌待客。

客运站还应提供必要的服务设施,如餐饮、休息等。

7. 环境保护:客运站应积极采取措施保护环境,如合理处理垃圾、减少噪音和尾气排放。

8.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客运站应制定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以应对突发事件,并确保乘客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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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客运站管理规定

汽车客运站管理规定

汽车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汽车客运站的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保障旅客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汽车客运站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站点选址、设施建设、安全保障、服务质量等方面。

第三条:汽车客运站的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监督,促进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第四条:相关部门应当加强与汽车客运站的沟通协调,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共同推动站点管理水平的提高。

第二章:站点选址和规划第五条:汽车客运站的选址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划的要求,考虑周边交通、环境、人口分布等因素,尽量满足旅客出行的需求。

第六条:汽车客运站的规划应当合理利用空间,充分考虑站点的功能布局、道路交通组织、停车场布置等要素,确保运营效率和旅客流动的便利性。

第三章:设施建设和管理第七条:汽车客运站的建设应当按照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设施的安全、舒适、便捷。

第八条:汽车客运站应当配备完善的站内设施,包括候车区、售票厅、旅客休息区、卫生间、餐饮服务区、情报发布区等,满足旅客的基本需求。

第九条:汽车客运站应当保持设施的良好状态,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四章: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理第十条:汽车客运站应当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人,建立安全管理组织,加强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

第十一条:汽车客运站应当配备安全设施,如监控系统、防火设备等,提供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旅客和车辆的安全。

第十二条:汽车客运站应当建立健全应急处理机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加强应急联动和协调,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第五章:服务质量和管理第十三条:汽车客运站应当建立健全服务质量评价机制,定期对服务进行考核和评估,及时整改不符合要求的问题。

第十四条:汽车客运站应当加强员工培训,提升服务意识和专业素养,提供周到、热情的服务。

第十五条:汽车客运站应当建立信息发布和投诉处理机制,提供准确的车次信息和服务信息,及时处理旅客投诉和意见反馈。

汽车客运站管理规定(4篇)

汽车客运站管理规定(4篇)

汽车客运站管理规定汽车客运站作为交通运输行业的重要一环,为了保证运输安全、提高服务质量,管理规定非常必要。

下面是对汽车客运站管理的一些建议,总计约____字。

一、基本原则1.合法合规原则:汽车客运站要依法依规经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保证运输安全和旅客合法权益。

2.服务至上原则:汽车客运站要以旅客为中心,提供高品质、高效率的服务,满足旅客需求。

3.安全第一原则:汽车客运站要始终将安全摆在首位,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4.科学管理原则:汽车客运站要借鉴先进管理经验,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管理体系,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益。

二、运营管理1.车辆管理(1)车辆选购:选择高品质、安全可靠的车辆,并配备先进的技术设备,确保车辆符合安全标准。

(2)车辆维护:建立车辆维修保养制度,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和维护,避免发生故障和事故。

(3)车辆清洁:严格要求车辆内外卫生,定期进行清洗和消毒,提供舒适的乘车环境。

(4)车辆更新:定期对老旧车辆进行更新,更新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1)岗位设置: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确保每个岗位都有专人负责。

(2)人员培训: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工作技能和服务意识,定期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和安全教育。

(3)人员考核:建立科学的考核制度,根据员工绩效对其进行评估和激励,激发员工积极性和创造力。

(4)人员流动:制定合理的人员流动政策,鼓励员工积累工作经验和技能,实现人员的合理发展。

3.票务管理(1)自动售票:建立现代化的售票系统,提供自助售票服务,方便旅客购票。

(2)合理定价:根据市场供需和成本情况,合理制定票价,实行市场调控和价格优化。

(3)作业流程:优化售票作业流程,提高售票效率,避免排队等候时间过长。

4.货运管理(1)货物装卸:建立货物装卸作业规范,严格按照操作流程进行作业,保护货物安全。

(2)货物追踪:建立货物运输追踪系统,实时掌握货物位置和状态,及时解决问题。

汽车客运站场规章制度

汽车客运站场规章制度

汽车客运站场规章制度一、乘客上车流程1. 乘客购票后需在指定候车区域等候,不得在车站内乱扔废弃物品;2. 乘客需按照车站提供的候车区域和乘车口顺序上车,不得插队;3. 乘客需出示有效车票和身份证件,下车时需配合车站工作人员检查;4. 乘客上车后需配合司机安排就座,不得随意更换座位;5. 乘客需在车辆停稳后才可上下车,严禁在车辆行驶中乱动。

二、车站服务规定1. 车站应提供清洁整齐的候车区域和卫生间,保持车站环境整洁;2. 车站应设置清晰的标识牌、引导牌,方便乘客查询车次信息;3. 车站应设置安全通道、紧急出口等应急设施,确保乘客安全;4. 车站应提供饮水、休息区域等基本服务设施,方便乘客使用;5. 车站应设置便民服务点,提供包裹寄存、充电服务等便民服务。

三、车辆运输规定1. 车辆应按照固定车次发车,不得私自更改行驶路线;2. 车辆应定时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车辆运行安全;3. 车辆内禁止吸烟、饮食,不得干扰司机正常驾驶;4. 车辆内禁止进行非法活动,如赌博、传销等;5. 车辆应负责搭载乘客的安全和行李安全,不得发生丢失事件。

四、乘客行为规定1. 乘客应文明乘车,不得大声喧哗、争吵影响他人;2. 乘客应遵守车站和车辆内的规定,不得随意下车或推搡他人;3. 乘客应遵守公共秩序,不得在车站内吸烟、拍照等违规行为;4. 乘客应爱护车站和车辆设施,不得私自破坏或污损;5. 乘客应保管好个人财物,不得将贵重物品遗落在车站或车辆内。

五、违规处理规定1. 对于违反规定强行上车、吸烟等扰乱秩序的乘客,车站工作人员有权制止并报警处理;2. 对于在车站内乱扔废弃物品、破坏车辆设施等行为,车站有权处以罚款或禁止乘坐次列车;3. 对于有攻击、滋事等危害车站安全和乘客安全行为的,车站有权报警处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4. 对于企图逃票、扰乱公共秩序等行为,车站有权限制其乘坐车辆或报警处理;5. 对于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车站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处理措施。

汽车客运站场管理规定

汽车客运站场管理规定

汽车客运站场管理规定一、总则汽车客运站场是指专门用于车辆驶入、驶出和停靠、乘客上下车、货物装卸等经营活动的场所。

为了保证客运站场的正常运营,提高运输效益,保障乘客和货物的安全、顺畅运输,依据《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站场使用1. 供应电力:站场应具备供应稳定电力的设备,满足车辆充电、灯光照明等需求;2. 提供通信设施:站场应具备供乘客使用的电话、互联网、无线网络等通信设施;3. 建立售票系统:站场应建立完善的售票系统,方便乘客购票;4. 设立候车室:为乘客提供良好的候车环境,候车室内应清洁整齐,温度适宜,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座椅;5. 配备卫生间:站场内应设置干净、卫生的公共卫生间,供乘客使用;6. 提供便民设施:站场应配备自动售货机、垃圾桶等便民设施,方便乘客的日常需求;7. 安全出入口:站场的出入口应保持畅通,并设置合理的安全通道,方便车辆和乘客进出。

三、车辆管理1. 车辆驶入和停靠:车辆进入站场前应按照指定通道进入,并在指定区域内停靠,不得随意停放;2. 车辆维修和保养:站场应设立专门的车辆维修和保养区域,维护车辆的正常运行;3. 车辆安全检查:车辆进入站场后,应进行安全检查,检查项目包括车辆底盘、照明设备、轮胎、制动器等;4. 车辆登记备案:车辆进入站场后,应进行登记备案,包括车牌号、车型、车主等信息;5. 车辆排队和发车:车辆应按照预定的时间和路线进行排队和发车,不得随意更改。

四、人员管理1. 服务礼仪:站场工作人员应规范服务行为,遵守服务礼仪,提供优质服务;2. 保障安全:站场工作人员应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保障乘客和货物的安全;3. 候车指导:工作人员应指引乘客正确排队候车,维护秩序;4. 货物装卸: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对货物进行装卸作业,确保货物安全;5. 急救抢险:工作人员应具备急救知识和抢险技能,能够及时应对突发事件;6. 突发情况处理:工作人员应能够灵活应对突发情况,如火灾、地震等,保证乘客安全疏散。

汽车客运站管理规定

汽车客运站管理规定

汽车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条:总则汽车客运站是指对汽车运输进行集中调度、监管和服务管理的场所。

为了规范汽车客运站的管理,保障乘客的出行安全和服务质量,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管理责任1. 汽车客运站应设立管理机构,并由专业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 管理机构应保证营运设施设备和安全设施的有效运行,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

3. 汽车客运站应加强对乘客、车辆、货物等信息的管理,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三条:服务质量1. 汽车客运站管理人员应受过专业培训,熟悉业务流程,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2. 汽车客运站应设立服务专员,及时解答乘客的咨询和投诉,并妥善处理各类问题。

3. 汽车客运站应建立客户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反馈和处理乘客的投诉,并追踪问题解决情况。

第四条:安全管理1. 汽车客运站应配备专业的安全检查人员,负责对进站车辆和乘客进行安全检查。

2. 车辆装载货物应符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禁止装载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3. 客运站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

第五条:营运秩序1. 汽车客运站应建立起统一、规范的调度管理体系,确保车辆的有序出站,合理分配运力资源。

2. 车辆在客运站内应按照规定的停车位就位,禁止在站内私自停放、转运、装卸货物。

3. 汽车客运站应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辆的技术状况符合运输安全要求。

第六条:运输安全1. 汽车客运站应建立起健全的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操作规程,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

2. 车辆出站前应检查并保证车辆的完好和安全性能,禁止使用未经检修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

3. 车辆行驶过程中如遇到意外情况应及时上报,并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第七条:奖惩措施1. 对违反本管理规定的汽车客运站及相关责任人员,责令停业整顿,并依法处以罚款。

2. 对表现出色、安全运营的汽车客运站,予以奖励,并给予相应的荣誉称号。

3. 对经常违规、安全事故频发的汽车客运站,应重新评估其运营资质,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汽车客运站场管理规定范文

汽车客运站场管理规定范文

汽车客运站场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汽车客运站场的安全、有序和高效运营,提升旅客出行体验,保障公众利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汽车客运站场。

第三条汽车客运站场应当按照“安全、有序、便捷、文明”原则进行管理。

第四条汽车客运站场应当建立健全站内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

第五条汽车客运站场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职责,维护秩序,服务旅客。

第六条汽车客运站场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形成合力。

第七条汽车客运站场应当建立健全各类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能力的培训和练习。

第八条汽车客运站场应当加强安全监测,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九条汽车客运站场应当严格执行安全制度,加强日常巡视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条汽车客运站场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工作的组织、监督和检查。

第十一条汽车客运站场应当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加强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二条汽车客运站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设施,包括消防设备、防护设备等,确保安全的基础设施满足要求。

第十三条汽车客运站场应当规范站内和周边的交通管理,确保交通秩序,降低事故风险。

第三章有序管理第十四条汽车客运站场应当划定各种区域,明确用途和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汽车客运站场应当制定并公布旅客行为规范,引导旅客文明出行。

第十六条汽车客运站场应当将车辆按照大小、类型有序停放,确保通行畅通。

第十七条汽车客运站场应当设置合理的候车区域,提供必要的候车设施和服务。

第四章便捷服务第十八条汽车客运站场应当提供便捷的售票服务,采用电子系统化管理,减少排队等候时间。

第十九条汽车客运站场应当设置便利设施,如公共卫生间、洗手间、服务台等,方便旅客使用。

第二十条汽车客运站场应当提供可视化的信息发布服务,包括出发时间、到达时间、车次信息等,方便旅客查询。

汽车客运站场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汽车客运站场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汽车客运站场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汽车客运站场管理,维护运输秩序,保障旅客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汽车客运站场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服务至上、法规管理的原则,提高运输效率,保障运营品质。

第三条汽车客运站场管理范围包括客运大厅、候车室、站内道路、站外区域等。

第四条汽车客运站场管理部门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组织协调,提高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第五条汽车客运站场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保证岗位的专业化、规范化。

第六条汽车客运站场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信原则,维护运输市场的正常秩序。

第七条汽车客运站场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运行规程,加强内外部协作,形成良好的管理环境。

第八条汽车客运站场管理部门应定期开展运营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

第九条汽车客运站场管理部门应建立旅客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旅客投诉问题,提高旅客满意度。

第二章站内管理第十条汽车客运站场在安全、整洁、有序的基础上,合理规划客运大厅和候车室区域,确保旅客便利。

第十一条客运大厅应保持干净整洁,气氛安静,设立明显的宣传牌,提供相关旅游咨询和服务。

第十二条候车室应提供舒适的座位,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安装足够的照明设施,并设置紧急疏散通道。

第十三条汽车客运站场应设立明显的站牌、指示牌,方便旅客了解车次信息、站点分布和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汽车客运站场应设置便利的安检通道和检票通道,确保旅客顺利进出站,不得拥堵。

第十五条汽车客运站场应设置合理的排队区域,确保旅客在候车过程中的秩序和安全。

第十六条汽车客运站场应设立旅客信息查询系统,提供车次、座位等详细信息,方便旅客查询。

第十七条汽车客运站场应设立人性化的公共设施,如洗手间、母婴室、残疾人服务设施等。

第十八条汽车客运站场应加强对站内商户的管理,确保商户合法经营,提供优质商品和服务。

第三章站外管理第十九条汽车客运站场应设置合理的站外交通引导设施,指示乘客到达站点的最佳路线。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4篇)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4篇)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的管理,保障旅客的安全和权益,维护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道路旅客运输活动以及经营、管理客运站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道路旅客运输活动是指以运营载人汽车为主的旅客运输活动,包括长途、城市和旅游客运,不包括公共汽车、地铁、轻轨、有轨电车等固定线路的客运活动。

第四条客运站是指专门用于办理旅客运输业务的场所,包括长途汽车站、城市客运站、旅游汽车站等。

第五条客运站应当设有充足的设施和人员,确保旅客的安全和便利。

第二章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规定第六条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证;(二)营运车辆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技术要求;(三)具备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准入条件;(四)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确保旅客的安全;(五)严格执行载客、速度、服务等规定。

第七条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核发、管理和撤销,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第八条营运车辆应当符合国家的技术标准,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定期进行维护和检验。

第九条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参加安全培训并合法上岗,不得有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第十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加强事故预防和处理能力。

第十一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确保运输车辆的安全性能,严格执行载客、速度、服务等规定,并对旅客提供必要的安全提示和服务。

第十二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定期对营运车辆进行维修、保养和技术检验,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第十三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发现营运车辆出现故障或者发生事故时,应当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处置,保障旅客的安全。

第十四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及时报告营运车辆的事故、故障情况,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旅客满意度调查机制,及时掌握旅客的需求和意见。

汽车客运站管理规定(5篇)

汽车客运站管理规定(5篇)

汽车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汽车客运站管理,建立正常的汽车运输市场秩序,保障旅客和客运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经营汽车客运站的单位和个人及进站经营的客运车辆。

第三条汽车客运站是指下列以场地设施为基础,组织旅客集散并提供业务的经营单位。

(一)符合交通部《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规定的等级汽车客运站;(二)以停车场为依托具有集散旅客、售票、停发车功能的简易汽车站;(三)单独设置的汽车客运代办站点。

第四条汽车客运站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策、法令,>从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接受交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检查监督。

第五条汽车客运站必须遵循“旅客至上、业务第一”的宗旨,加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提供安全、及时、方便、舒适的业务。

第二章开业管理第六条汽车客运站由交通主管部门根据旅客运输需要,按照方便旅客集散乘车的原则统一规划。

城市发展规划中应考虑等级汽车客运站的建设位置,并按照交通部《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的规范进行设计和建设。

第七条汽车客运站应悬挂醒目的站名标志牌。

第八条汽车客运站必须达到《汽车旅客运输规则》的要求。

符合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划,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售票、行包托运、候车、停车和发车等场地设施,及卫生设备;具有掌握一定管理知识,熟悉运输业务的管理人员和站务人员。

第九条申请开办汽车客运站须持上级主管单位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的证明,并提供有关资料到当地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办理有关工商、税务登记手续后方可开业。

第十条汽车客运站需要变更经营项目、扩大经营范围,应报原发证机关审核同意,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要求停业,须提前三十天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经审查同意,缴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后,方可停业。

第三章业务管理第十一条汽车客运站须按交通部有关规定设置岗位和配备人员。

客运站各项规章制度

客运站各项规章制度

客运站各项规章制度客运站是城市交通枢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节点。

为了维护客运站的正常秩序,保障旅客的安全,提高客运站的服务质量,客运站必须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本文将从客运站的安全管理、服务质量、市场秩序等方面详细介绍客运站各项规章制度。

一、客运站的安全管理1.旅客安全保障规定1)旅客必须按照指定的乘车口和登车口上车,进入候车室等候时,禁止在车站内随意行走。

2)严禁乘客登车或下车时穿越铁轨。

3)车站内禁止吸烟、酗酒等违法行为。

4)车站内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上车。

5)车站内禁止携带宠物上车,切勿在车厢内吸食酒精类饮料,以免引发意外。

2.站内设施设备安全管理规定1)定期检查维护站内设施设备,确保正常运行。

2)消防设备必须保持畅通,任何单位不能占用消防通道,严禁在车站内施工。

3)运营人员必须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熟悉各种灭火装备的使用方法。

4)严格执行接待客运站日常安全检查标准,做好应急处理准备工作三、服务质量规定1.服务态度规定1)客运站的服务人员必须热情周到,礼貌待客,解决旅客遇到的问题。

2)客运站的服务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形象素质,着装整洁,着眼于旅客的需求,主动为旅客服务。

2.服务设施规定1)客运站必须提供干净整洁的候车室、洗手间、售票窗口等服务设施,确保旅客的舒适度。

2)客运站的座椅、候车区要做到规整排布,不得占用走道,候车信息要及时更新。

3)客运站必须配备清洁卫生人员,保持站内环境卫生。

3.车站运营管理规定1)客运站的运营人员必须遵守车站运营规章制度,保障车站的正常运营。

2)客运站必须定期对运营车辆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旅客的安全出行。

3)客运站需要建立健全的客服体系,及时解决旅客的投诉和建议。

四、市场秩序规定1.票务管理规定1)客运站售票窗口必须按规定开放,遵守票务管理规定,不得擅自售卖假票。

2)客运站售票必须按照价格政策执行,不得违法倒票,恶意套取旅客信息。

2.车辆管理规定1)客运站对运营车辆进行严格审核,确保车辆符合安全标准。

汽车客运站管理制度(5篇)

汽车客运站管理制度(5篇)

汽车客运站管理制度客车站内停靠车辆制度一、在站内停靠的车辆,必须按照运营部门所规定交纳费用,不得少交和不交。

二、进入本站的车辆,必须服从车站管理人员和值班人员的统一调度和指挥,车辆停放要整齐、有序、牢靠,不得乱停、乱放。

三、车辆进站后,不得将车内垃圾,废弃物倾倒在站内、停车场上,应将垃圾送往垃圾箱。

四、乘载旅客的车辆,必须保证车辆的技术指标合格,确保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客运车辆不得擅自提高客运价格,其客票价由我站根据交管运输部门有关规定的客票价拟定。

六、客车的驾驶员、售票员及相应的乘务员对旅客服务应热情周到,不拒载、不错载、不施暴。

客运车辆行业规范服务达标标准进站上下,旅客至上;整洁有序,正班正点;安全营运,及时送达。

客运站行业规范服务达标标准:热情大方,整洁有序;设施完好,收费合理;管理严格,发送正点。

汽车客运站管理制度(2)是指对汽车客运站进行管理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

这些规定和制度旨在确保汽车客运站的正常运营和良好管理,保障乘客的安全和权益,提高客运站的服务质量。

汽车客运站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组织架构:规定汽车客运站的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管理层级清晰。

2. 运营管理:规定汽车客运站的运营管理流程和规范,包括车辆调度、客运计划、票务管理、安全检查等。

3. 服务标准:制定客运站的服务标准和服务质量要求,包括服务态度、服务流程、乘客投诉处理等,提高乘客的满意度。

4. 安全管理: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车辆安全、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确保乘客和车辆的安全。

5. 财务管理:规定汽车客运站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票务结算、财务报表、经费使用等,确保财务的正常运作。

6. 人员管理:制定人员管理制度,包括员工招聘、考核、培训等,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服务能力。

7.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针对突发事件如天灾、事故等,制定应急处理措施,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类紧急情况。

客运站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客运站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客运站管理规定范文1. 客运站管理规定是为了维护客运站的秩序和安全,确保乘客的出行顺利进行而制定的。

2. 所有进入客运站的人员必须通过安全检查,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

3. 乘客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乘坐车辆,不得私自更改车次或上车地点。

4. 乘客应按照规定购买车票,并保留好票据,不得携带无票乘车。

5. 乘客在候车时应保持秩序,不得推搡、拥挤或霸占座位,不得在候车室内吸烟或大声喧哗。

6. 乘客在车上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喧闹、吸烟或在车内乱丢废物。

7. 乘客必须按照规定的车次、车厢和座位乘坐,不得跨车厢或随意改变座位。

8. 携带行李的乘客应按照规定放置行李并负责看管,不得将行李放置在通道上或座位上妨碍他人。

9. 乘客在乘车过程中应听从驾驶员或工作人员的指示,不得干扰驾驶员的操作或造成危险。

10. 乘客对客运站、车辆和设备的损坏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赔偿。

11. 违反客运站管理规定的乘客,将受到警告、罚款、行政拘留或其他相应的处罚。

12. 客运站管理部门有权拒绝违反规定的人员进入客运站或乘坐车辆。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客运站管理规定,不同地区和客运站可能会有细微的差异,具体规定应以当地客运站的相关规定为准。

客运站管理规定范文(二)客运站管理规定一、背景介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流动的增加,客运站作为城市重要的交通枢纽之一,起到了连接人们出行的重要作用。

为了保障正常的客运站运营和乘客的安全和便利,特制订以下规定。

二、客运站日常管理规定1. 维护客运站环境(1) 客运站应保持周边环境整洁、无垃圾,绿化带应进行及时修剪和浇水,确保环境美观宜人。

(2) 保持客运站内部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如灯光、电器设备等,如有损坏或故障应及时维修。

(3) 定期对厕所、宣传栏、候车区进行清洁和消毒,确保乘客的健康和舒适。

2. 保障乘客权益(1) 提供准确的班次信息和票务服务,确保乘客及时获取信息并顺利购票。

(2) 候车区应保持宽敞、通风,同时根据客流量及时调整座椅数量,保证乘客的舒适性和安全性。

汽车客运站日常管理制度

汽车客运站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汽车客运站的管理,确保旅客运输安全、快捷、舒适,提高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站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站所有工作人员、旅客及车辆。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旅客和车辆的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汽车客运站设立站长、副站长,负责全面管理工作。

第五条站长职责:1. 主持本站的全面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旅客运输的政策、法规和标准;2. 制定本站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3. 组织协调各部门的工作,确保旅客运输安全、快捷、舒适;4. 加强员工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素质和服务水平;5. 负责本站的财务管理和资产保值增值;6. 及时处理旅客投诉,维护旅客合法权益。

第六条副站长职责:1. 协助站长开展工作,处理日常事务;2. 负责客运业务、安全管理、车辆调度、旅客服务等具体工作;3. 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确保运输安全;4. 负责对员工进行培训、考核和奖惩。

第七条各部门职责:1. 运输部:负责车辆调度、发车安排、旅客引导、安全检查等工作;2. 票务部:负责售票、检票、退票等工作,确保票务秩序;3. 安检部:负责旅客和车辆的安检工作,确保运输安全;4. 保卫部:负责站区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站区秩序;5. 维修部:负责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确保车辆安全运行;6. 办公室:负责文件起草、会议组织、资料整理等工作。

第三章旅客服务与管理第八条旅客服务原则:1. 以旅客为中心,提供优质服务;2. 诚实守信,公平公正;3. 及时高效,方便快捷。

第九条旅客引导:1. 站内设置醒目的指示牌,引导旅客前往售票、安检、候车等区域;2. 工作人员主动为旅客提供咨询、引导服务;3. 设立无障碍设施,方便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旅客出行。

第十条票务管理:1. 建立票务管理制度,确保票务安全;2. 实行实名制购票,严禁倒卖车票;3. 及时更新票价信息,确保旅客知情权。

2024年汽车客运站管理制度范例(二篇)

2024年汽车客运站管理制度范例(二篇)

2024年汽车客运站管理制度范例(一)安全会议管理制度一、本车站安全领导小组每年组织____次安全专题会议。

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参会人员包括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车站各班组组长及安全专职人员。

二、遇有紧急情况,安全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召开安全专题会议。

三、安全例会的主要内容包括:1. 传达并学习上级关于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文件及会议指示精神。

2. 总结近期安全工作的经验教训,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并部署下一阶段的安全工作任务。

3. 研究和处理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 对发生一般以上责任事故的责任人做出处理决定。

5. 安全例会必须建立完整的会议记录。

(二)车站内部安全管理制度一、加强车站现场的日常管理,配置专职现场安全管理员,对车站内所有车辆实施统一指挥和管理。

二、合理划分停车区域,严禁车辆乱停乱放。

长途客班车辆按照指定库位进库停放,短途流水发班的车辆按照线路划分停车和上客区域。

三、车站广播室应适时宣传“旅客乘车须知”,站务员在发车前需向旅客宣传安全乘车注意事项,并在排除车辆周围的不安全因素后,方可指导驾驶员发车。

四、加强“三禁品”的查堵力度,严禁此类物品进站上车。

五、严禁始发站车辆超载,旅客须凭票乘车。

如驾驶员要求超载,站务员有权予以制止。

六、加强门卫管理,严禁在车站内的车库、车坪、站门口摆设摊点或围车叫卖。

七、营造良好的候车环境,保持车站内部的清洁卫生。

(三)禁止携带物品检查管理制度一、车站内部“三禁品”检查工作由车站负责。

车站须悬挂禁止携带“三品”乘车的大型宣传条幅和禁运物品图示。

车站广播室应反复宣传携带“三品”乘车的危害及相应的处罚规定。

二、检查“三品”工作应定点、定人、定岗,并结合流动检查。

在春运期间,必须对每位旅客的包裹进行全面检查。

“三品”检查工作实行责任签章制度,由车站主管安全的领导负责审核,签章人员对所签内容负责。

三、查获的“三品”必须统一登记并交由专人保管,任何人不得私下索回。

公路客运站管理规定(3篇)

公路客运站管理规定(3篇)

公路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路客运站的管理,保障旅客和货物的安全和便利,促进公路客运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路客运站是指为旅客乘坐客车提供上下车、售票、候车、停车、加油等服务的场所。

第三条公路客运站管理应遵守安全、便利、文明、高效的原则,保护旅客和货物的合法权益,提高客运站服务质量,保证旅客和货物的安全运输。

第四条公路客运站的管理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有明确的管理范围、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专业的管理人员、有完善的设施设备,保证客运站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设施设备第五条公路客运站的基本设施包括车站大楼、售票厅、候车室、货运区、停车场等。

第六条车站大楼是公路客运站的主体建筑,应具备坚固、美观、通风、亮度适宜等基本条件,能够容纳旅客的集散、候车、购票等需要。

第七条售票厅是公路客运站的票务管理区域,应设置售票窗口、自助售票机等设备,保证旅客购票的通畅和便利。

第八条候车室是公路客运站旅客休息和候车的场所,应设有舒适的座椅、通风设备、便利设施等,保证旅客的舒适度。

第九条货运区是公路客运站货物储存和装卸的区域,应设有货物检查台、货物储存区、货车停靠区等设施,保证货物的安全和便捷运输。

第十条停车场是公路客运站停放客车的场所,应设有合理的停车位、专用通道、引导标识等设施,保证客车的有序停放和安全出入。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一条公路客运站应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具备公路客运管理相关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和通信技术处理客运站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公路客运站的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法律法规、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保障旅客和货物的安全。

第十三条公路客运站的管理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遵循服务宗旨,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公平公正的服务,切实保护旅客和货物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公路客运站应配备足够的安全检查员和售票员,确保安全检查和售票工作的健康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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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客运站综合管理规定第一章非参营者及机动车(含非机动车)管理规定第一条根据交公路发【2008】2号、川运函【2008】1号、川运函【2015】51号文件精神及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对车站服务质量管理要求,进一步强化汽车客运站安全源头管理,维护车站正常经营秩序,确保经营者合法权益,特制定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如下,凡进入汽车客运站的自然人和机动车(含非机动车)均需服从执行。

第二条进入汽车客运站区域的自然人无意损坏公共财物需经车站有关部门估损后按价赔偿;故意损坏公共财物的除照价赔偿外,视情节后果轻重将由车站安全部门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条进入汽车客运站区域的自然人故意变更、污损、涂改各类宣传警示标语;在车站区域内在设备、物件、器具、车辆、公共设施上污损乱涂、粘贴悬挂横幅标语者将由车站有关部门估损后按价赔偿,情节后果轻重严重者将由车站安全部门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四条进入汽车客运站区域的自然人偷盗、撕毁、破坏、拆解设施设备;携带管制刀具、毒品、违禁物品;倒卖车票保险;喊客拉客;辱骂殴打工作人员及旅客;堵塞站台及通道;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刑法》者,由车站安全部门立即控制并移交所属地公安机关处理。

第五条属于“三不进站”范围的机动车(含非机动车)进站或由出站口逆行进站(军、警、运钞、救护、消防等执行公务车除外)的,在车站具有联合执法机构且具备的行政处罚权前提下,将由车站联合执法机构按闯禁行区处罚200元;车站无联合执法机构的将由车站安全部门纠正教育,情节恶劣及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及损失,并由车站安全部门暂留违规者车辆证照并移交所属地公安机关处理。

第六条属于“三不进站”范围的机动车(含非机动车)在紧急特殊情况下需进站的,经车站工作人员许可后方能进站,在离开车站过程中需自行遵守车站相关的各项管理制度、自行保管承担其车辆及财物安全、人身安全;若此期间其车辆在站内发生碰撞、挂擦、损坏车站设施设备的,由车站相关部门估损后按价赔偿;若撞伤人员、肇事逃逸、破坏伪造变更事故情节及现场、其它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及损失,并由车站安全部门暂留违规者车辆证照并移交所属地公安机关处理。

第七条机动车(含非机动车)不得以任何理由堵塞车站进出站口、各人行通道、消防通道、发车站台及重要位置,在车站具有联合执法机构且具备的行政处罚权前提下,违者将由车站联合执法机构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处罚2000元;车站无联合执法机构的由车站安全部门暂留违规者车辆证照并移交所属地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章进站参营者及车辆安全及服务质量管理规定第八条为进一步加强车站安全管理,规范进站参营业主及驾乘人员经营行为,根据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对车站服务质量管理相关要求,特对进站参营业主及驾乘人员作出以下管理规定:1、未按规定佩戴进站证的违约处罚标准:进站参营业主及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进站证,首次违规将对其进行50元的违约处理;第二次违规将对其进行100元的违约处理;多次(含第三次)违规将对其进行200元的违约处理;2、不文明行为的违约处罚事项及标准:进站参营业主及驾乘人员在车站区域内不文明着装、乱倒垃圾纸屑、违规吸烟、乱扔烟头等不文明行为,首次违规将对其进行50元的违约处理;第二次违规将对其进行100元的违约处理;多次(含第三次)违规将对其进行200元的违约处理;多项(两种不文明行为以上)违规将对其进行200元的违约处理;3、不规范经营的违约处罚事项及标准:①私制线路牌、倒卖车票、装载无票乘客、私自在外上下乘客及转带货物、加小板凳进站参营业主及驾乘人员私制线路牌、倒卖车票、装载无票乘客、私自在外上下乘客及转带货物、加小板凳,首次违规将对其进行200元的违约处理;第二次违规将对其进行500元的违约处理;多次(含第三次)违规将对其进行1000元的违约处理;多项(含两种违规行为以上)违规将对其进行1000元的违约处理;②喊客拉客、聘请人员喊客拉客、宰客拒载、甩客转客、进站参营业主及驾乘人员喊客拉客、聘请人员喊客拉客、宰客拒载、甩客转客,首次违规将对其进行500元的违约处理;第二次违规将对其进行1000元的违约处理;多次(含第三次)违规将对其进行2000元的违约处理;多项(含两种违规行为以上)违规将对其进行2000元的违约处理;③服务不到位、态度粗暴、欺瞒旅客、乱收费用、索取车票、擅自加价进站参营的驾乘人员服务不到位、态度粗暴、欺瞒旅客、乱收费用、索取车票、擅自加价,首次违规将对其进行200元的违约处理;第二次违规将对其进行500元的违约处理;多次(含第三次)违规将对其进行1000元的违约处理;多项(含两种违规行为以上)违规将对其进行1000元的违约处理;4、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违约处罚事项及标准:①车辆仪表盘台前放置杂物、脏车报班载客进站参营业主及驾乘人员在车辆仪表盘台前放置杂物、脏车报班载客,首次违规将对其进行50元的违约处理;第二次违规将对其进行100元的违约处理;多次(含第三次)违规将对其进行200元的违约处理;多项(两种违规行为以上)违规将对其进行200元的违约处理;②车辆技术状况检查进站参营车辆未通过车辆技术状况安检就从事营运行为,首次违规将对其进行2000元违约处理并通知其车属单位;第二次违规将对其进行5000元违约处理,停班并通知其车属单位;③站场内逆行、场内超速、驾驶员未系安全带、鸣高音喇叭、试车、不按规定停放及洗车、打油、带客进站、私自修车、不能提供出站有效证件进站参营车辆在站场内逆行、场内超速、未系安全带、鸣高音喇叭、试车、不按规定停放及洗车、打油、带客进站、私自修车、不能提供出站的有效证件,首次违规将对其进行100元的违约处理;第二次违规将对其进行300元的违约处理;多次(含第三次)违规将对其进行500元的违约处理;多项(两种违规行为以上)违规将对其进行500元的违约处理;④不执行安全承诺、人单不符、超员超载、转运违禁物品、更换驾驶员、不按要求配备驾驶员、弄虚作假、私自雕刻章印、涂改变更手续、一人多次报班;借用他人手续报班、唆使旅客滋事、强行冲关进站参营业主及驾乘人员车辆不执行安全承诺、出站检查人单不符、超员超载、转运违禁物品;更换驾驶员、不按要求配备驾驶员、弄虚作假、雕刻章印、涂改变更手续、中一人多次报班、借用他人手续报班、唆使旅客滋事、强行冲关,首次违规将对其进行300元的违约处理;第二次违规将对其进行500元的违约处理;多次(含第三次)违规将对其进行1000元的违约处理;多项(两种违规行为以上)违规将对其进行1000元的违约处理;⑤车辆站场内发生刮擦、碰撞等交通事故进站参营车辆在站内若发生刮擦、碰撞等交通事故,需立即通知车站安全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利于车站安全及有关单位部门对事故的取证调查;伤及人员时需立即对其进行救助,并及时向医院和公安机关报警;事故责任将以车站监控系统、照片图像、多人举证、公安机关鉴定为准(1)进站参营车辆首次发生事故,将按照该事故双方车辆主次责任比例进行处理,主责500元、次责300元;同责200元;无责0元;(2)进站参营车辆第二次发生事故,将按照该事故双方车辆主次责任比例进行处理,主责1000元、次责600元;同责400元;无责0元但需书面说明情况;主、次、同责均通知其车属单位;(3)进站参营车辆多次发生事故,将按照该事故双方车辆主次责任比例进行处理,主责2000元、次责1000元;同责800元;无责0元;主、次、同责均通知车属单位并做停班处理;(4)进站参营处理发生事故后擅自逃离、编造、变更、毁坏事故现场,首次违反将对其进行1000元的违约处罚,第二次违规将对其进行2000元的违约处理并做停班处理;多次(含第三次)违规将对其进行5000元的违约处理并做停班处理;⑤堵塞通道及进出站口、辱骂殴打旅客及工作人员进站参营业主及驾乘人员故意堵塞通道、辱骂殴打旅客及工作人员,违规将对其进行5000元违约处罚并停班处理;⑥酒后驾驶、超速“黑名单”进站参营驾驶员酒后驾驶、因超速被例入“黑名单”的,一经查实,对该车立即进行停班处理,待更换符合规定的驾驶员后方能出站,对该车给予2000元违约处理后方能复班经营。

5、违反车站管理规定的违约处罚事项及标准:①不支持配合车站安排部署进站参营业主及驾乘人员不贯彻落实执行车站的通知、决定;不服从车站临时安排部署;不配合车站有关部门对事件调查取证,首次违规将对其进行100元的违约处理;第二次违规将对其进行300元的违约处理;多次(含第三次)违规将对其进行500元的违约处理;多项(两种违规行为以上)违规将对其进行500元的违约处理;②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类费用进站参营业主及驾乘人员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类费用,在结算时因应扣款项无理取闹,首次违规将对其进行500元的违约处理;第二次违规将对其进行1000元的违约处理;多次(含第三次)违规将对其进行2000元的违约及停班处理;③不服从车站各项管理进站参营业主及驾乘人员不听从车站工作人员指挥、车辆安检时不配合安检人员安检、不及时提供有效证件、不按要求提供必须的安全设备、不按时更新安全设备、不粘贴安全警示标语,首次违规将对其进行100元的违约处理;第二次违规将对其进行300元的违约处理;多次(含第三次)违规将对其进行500元的违约处理;多项(两种违规行为以上)违规将对其进行500元的违约处理;④污损涂改、变更损坏车站设施设备及广告宣传警示标语进站参营业主及驾乘人员在车站及周边在设施设备、物品、器具、部件、车辆上故意污损涂改、变更损坏各类宣传警示标语;变更、拆解班车线路图及广告通知牌,因过失损坏车站各类设施设备,首次违规将对其进行200元的违约处理并照价赔偿;第二次违规将对其进行500元的违约处理并照价赔偿;多次(含第三次)违规将对其进行1000元的违约处理并照价赔偿;多项(两种违规行为以上)违规将对其进行1000元的违约处理并照价赔偿;⑤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法律法规(1)进站参营业主及驾乘人员在车站区域相互发生抓扯、斗殴等事件,在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首次当事人双方均将受到500元的违约处罚,在查明事件原因后,对事件先出手者再作出1000元的违约处罚;多次打架斗殴及造成严重后果的移送所属地公安机关并做停班处理(2)进站参营业主及驾乘人员在车站区域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法律法规,由车站安全保卫部门人员及时处置、控制移送公安机关或报警处理;第九条其他1.此规定未涉及的违规事项,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2.本规定由站务管理公司制定订,各车站安全保卫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

3.本规定至2016年6月1日起执行。

二0一六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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