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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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和(葫芦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建设现场管理是公司的对外窗口,体现着公司的形象,也担负着公司工程项目管理的重任,需要现场各个环节的人员团结协作,因此工程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流程的要求、岗位的职责要求尽心尽责地努力完成工程项目的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我单位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如下:
第一部分项目岗位职责规定
一、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为公司派驻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负责人,隶属公司总部管理,受公司委托并代表公司履行职责。在合同条款范围内,对项目实施全面管理,负责工程现场业主方的日常管理及现场工作安排协调,必须严格遵循公司管理制度,努力提高现场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严格履行合同,遵守各项法律政策,维护本公司的信誉和利益;
2、负责拟定项目部的组成机构和组织形式,经批准任命主要成员,专业、高效开展项目工作;
3、确定项目目标,组织编制项目计划,明确实施的方法和程序。根据公司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核、确认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监督控制工程项目的现场施工进度,确保工程项目按计划进度完成;
4、根据合同的约定、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规程的要求,严格监督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参加组织工程项目检查验收,组织进行材料设备进场检查验收,对工程质量、安全负完全责任;
5、负责组织对项目成本分析、资金预测制定控制成本措施。根据公司批准的工程项目总施工预算书,严格监督控制工程项目施工成本,参加工程现场的经济签证、技术核定单、认价单的审查确认,确保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
6、参加设备、材料采购和施工承包商的招议标及合同的谈判及签订。负责进行现场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确保合同履约完成,协调处理合同实施执行过程中的变更、纠纷、索赔、仲裁等事宜;
7、负责现场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商之间的信息交流、信息传递和信息处理的管理事宜;
8、负责协调解决工程项目施工中的设计、施工问题以及现场的涉外关系;
9、负责组织现场项目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安排各专业工程师的现场配合工作,完成现场施工日志的准确记录;
10、负责工程项目竣工至保修期满时间段内的工程保修管理和协调工作;
11、负责组织参加现场施工协调会议,审核监理工程师现场会议记录、工程项目管理报告和其他文件资料;
12、建立和完善项目内部及对外信息管理系统,包括会议和报告制度,定期以项目简报形式向公司相关部门汇报工程进展及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保证信息交流畅通。
13、组织做好工程交工、试车、考核、竣工结算等工作,取得工程项目的正式验收文件。
14、工作中要有工作责任心,有计划性,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管理素质。
(1)、一般一天的工作流程:
落实、完成当天的工作计划——进一步熟悉施工设计图纸,掌握了解现场各项工作的施工完成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监督处理协调现场各项工作——对当天工作进行小结,填写工作日志。
(2)、一般一周(一月)的工作流程:
总结本周(本月)的工程施工情况,编制本周(本月)工程完成情况统计报表(项目月报),
编制下周(下月)的工程计划安排——准备协调解决相关的设计、施工问题——安排下周(下月)的其他专业工程师的工作;填写本周(本月)工作考核表,报公司总部及工程总监进行考核。
第二部分对总包、分包及监理单位的管理规定
一、对总包单位的管理
1、总包单位应经常同公司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沟通,在工作流程上、质量控质、进度控制上主要参考第三部分。
2、总包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3、总包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对设计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4、总包单位必须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5、总包单位对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现场、设备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应严格遵守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确保本项目建设工程的生产安全。
二、对分包单位的管理
(1)总包单位分包的工程主要有:
(2)总包单位分包的工程由总包单位负责组织三家以上的分包单位进行招标(选择的分包单位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参与,通过开标价格及各家的综合势力最终确定分包单位。
(3)分包单位确定后,建设单位对总包单位的分包工程确认单价,列入总包单位的工程结算中,不参与取费。
(4)分包单位进场前监理单位应对分包单位资质、施工合同、施工方案等进行审查,合格后分包单位方可进场。
(5)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进度、质量及投资控制负全面责任,并履行保修责任。
(6)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随时监督分包工程的履行合同情况,如建设单位拨款到位,而总包单位未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款,并影响了工程进度,建设单位有权直接拨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此款(并含手续费、管理费、税费等)从总包单位的应付款中扣除。
三、对监理单位的管理
1、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以监理单位的管理为主,监理单位应当熟悉图纸及现场情况,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为建设单位提供合理化建议,对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负责。
2、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监理规范及监理合同的要求监督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每月组织相关单位对监理单位的当月表现进行评价、考核。
3、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4、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5、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6、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