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分级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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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及其承包范围

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及其承包范围

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60号令),结合建筑工程设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

建筑工程设计是指民用建筑和一般工业建筑的总平面设计与单体设计。

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分为甲、乙、丙三个级别,边远地区及经济不发达地区如确有必要设置丁级设计资质需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设部同意后方可批准设置。

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分级标准一、甲级1、从事建筑设计业务6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5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特级的工程项目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2、单位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

3、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建筑、结构和其他专业人员各不少于8人、8人、10人;其中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均不少于3人。

4、获得过近四届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优及以上级别评优的优秀建筑设计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不少于3项,参加过国家或地方建筑工程设计标准、规范及标准设计图集的编制工作或行业的业务建设工作。

5、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健全。

6、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7、在固定的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专职技术骨干每人15平方米。

二、乙级1、从事建筑设计业务4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3项工程等级为二级及以上的工程项目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2、单位有社会信誉以及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

3、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建筑、结构和其他专业人员各不少于6人、6人、8人;其中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均不少于1人。

4、曾获得过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优及以上级别评优的优秀建筑设计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不少于2项。

5、有健全的技术、质量、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6、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建筑设计资质管理规定(3篇)

建筑设计资质管理规定(3篇)

建筑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筑设计资质管理办法》是我国建筑设计资质管理的主要法规,对于建筑设计单位的资质获取、管理以及设计师的职业资格认定等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下面将以建筑设计资质的获取、管理及设计师职业资格的认定三个方面进行详细论述。

一、建筑设计资质的获取1. 资质的种类根据国家对建筑设计单位所需资质的要求,建筑设计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丙级和丁级四类,其中甲级资质最高。

建筑设计单位在进行资质申报时,应根据自身实力和业务能力选择适合的资质等级。

2. 资质的条件申请建筑设计资质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包括设计人员的数量、注册建筑师的比例、工程技术人员的数量以及设计工程质量评价等。

具体的资质条件由国家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 资质的申报和审批建筑设计单位在满足资质条件后,可以向所在地的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递交申请资料并进行资质申报。

国家建设主管部门会根据相关法规和标准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并进行现场核查和评估。

通过审查和评估后,可以发放相应的建筑设计资质证书。

二、建筑设计资质的管理1. 资质的有效期建筑设计资质的有效期一般为五年,资质证书上会有有效期的标识。

建筑设计单位在资质证书到期前,应提前办理资质的续期手续,以保证资质的连续有效性。

2. 资质的变更和升级建筑设计单位在资质有效期内,如果业务发展需要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化,需要变更资质等级或者进行升级,可以向国家建设主管部门申请相应的变更或者升级手续。

3. 资质的管理措施国家建设主管部门会定期进行对建筑设计单位的资质管理检查,包括设计人员的职业资格、设计文件的备案等方面。

对于违反规定的建筑设计单位,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甚至吊销其资质证书。

三、设计师职业资格的认定1. 职业资格的要求设计师职业资格认定是对建筑设计专业人员进行能力及职业水平的评价,其中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师、注册设备工程师等职业资格的认定。

设计师职业资格的认定主要根据自身学历、工作经验和职业技能等方面进行评估。

工程设计资质管理规定(3篇)

工程设计资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设计市场秩序,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与安全,促进工程设计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工程设计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工程设计单位”)。

第三条工程设计资质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实行资质分类、分级管理。

第四条工程设计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丙级和丁级,其中甲级资质为最高级别。

第五条工程设计资质的审批、监管和管理工作,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

第二章资质分类与分级第六条工程设计资质分为以下类别:(一)建筑工程设计资质;(二)市政工程设计资质;(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资质;(四)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五)其他工程设计资质。

第七条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一)甲级资质: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2. 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3. 具有丰富的工程设计经验,近三年内承担过至少一项国家重点工程或省级重点工程设计;4. 拥有至少10名注册建筑师、10名注册结构工程师、5名注册岩土工程师、3名注册电气工程师、2名注册暖通空调工程师、2名注册给排水工程师;5. 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

(二)乙级资质: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2. 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3. 具有较强的工程设计能力,近三年内承担过至少一项市级重点工程设计;4. 拥有至少5名注册建筑师、5名注册结构工程师、2名注册岩土工程师、1名注册电气工程师、1名注册暖通空调工程师、1名注册给排水工程师;5. 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

(三)丙级资质: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2. 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3. 具有一定的工程设计能力,近三年内承担过至少一项县级重点工程设计;4. 拥有至少3名注册建筑师、3名注册结构工程师、1名注册岩土工程师、1名注册电气工程师、1名注册暖通空调工程师、1名注册给排水工程师;5. 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

工程设计分级管理制度规范

工程设计分级管理制度规范

工程设计分级管理制度规范一、总则为规范工程设计分级管理,提高设计质量和效率,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国内各类工程设计单位及其工程设计人员。

三、分级管理原则1、科学合理:根据工程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设计分级,确保设计过程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人员分工:根据设计工作的需求,合理配置不同层次的设计人员,保障设计过程中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3、监督制约:各级设计人员相互监督,上级设计人员对下级设计人员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设计质量和进度。

4、保密机制: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确保设计过程的保密性。

四、设计分级管理制度1、一般性原则设计工作按照其复杂性和重要性分为A、B、C三个等级,分别设立A级设计师、B级设计师、C级设计师。

2、A级设计师A级设计师是具有较高设计水平和丰富经验的设计师,能够独立完成复杂和重要的设计工作,负责指导和审核B、C级设计师的设计工作。

3、B级设计师B级设计师是具有一定设计水平和经验的设计师,能够独立完成一般设计工作,承担小型工程项目的设计工作。

4、C级设计师C级设计师是初级设计师,需在A、B级设计师的指导下完成设计工作,具备设计基础和相关知识。

5、设计任务分配设计任务由上级设计师根据项目需求和设计人员的实际情况分配,确保设计任务的合理分工。

6、设计过程管理各级设计师在设计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按照设计流程进行设计,及时沟通、协调,确保设计进度和质量。

7、设计文件管理设计文件应按照规定格式编写,各级设计师需认真审核设计文件,确保设计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8、设计成果评价设计成果由上级设计师进行评价,对设计人员的工作进行评定,根据评价结果调整设计人员的设计分级。

五、监督管理1、监督制约各级设计人员相互监督,上级设计人员对下级设计人员进行监督,确保设计工作的正常进行。

2、违规处理对于违反规定的设计人员,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保障设计过程的规范和合法。

在建工程分级管理制度

在建工程分级管理制度

在建工程分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在建工程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程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分级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分级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建工程项目。

三、分级管理原则1. 分级管理原则是指根据工程的规模、复杂程度、技术水平等因素,将在建工程项目划分为不同等级,并按照相应的管理要求进行管理。

2. 分级管理应体现“分类管理、分类核算、分类监督、分类评价”的原则。

3. 分级管理应以工程的技术标准、管理规范和监督措施为依据,划分不同等级的管理要求。

四、分级标准1. 根据工程的规模和复杂程度,将在建工程项目划分为A、B、C三个等级。

2. A级工程为规模较大、技术要求较高、对环境影响较大的工程项目。

3. B级工程为规模适中、技术要求普通、对环境影响一般的工程项目。

4. C级工程为规模较小、技术要求较低、对环境影响较小的工程项目。

五、分级管理要求1. A级工程的管理要求较高,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以上的专业资格,并具有丰富的工程管理经验。

2. B级工程的管理要求适中,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工程师以上的专业资格,并具有一定的工程管理经验。

3. C级工程的管理要求较低,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初级工程师以上的专业资格,并具有基本的工程管理知识。

六、分级管理流程1. 项目批准阶段: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确定工程的分类等级。

2. 项目组建阶段:按照分级管理要求,选聘项目负责人并确定工程项目的管理组织结构。

3. 施工实施阶段: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4. 质量监督阶段:加强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5. 工程验收阶段:进行工程验收,并按照分级管理要求进行评价。

七、分级管理制度的意义1. 提高工程质量:通过分级管理,有针对性地制定管理措施,提高工程质量。

2. 降低风险:对于规模较大的工程项目,采取高管级别进行管理,降低项目风险。

3. 提高效率:根据工程的规模和复杂程度,明确工程项目的管理要求,提高管理效率。

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是指对工程设计单位进行分级评定的标准。

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管理要求,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

以下是较常见的一种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一级资质(或特级资质):具备较强的综合设计能力和专业水平,在大型、复杂工程项目中具备承担总体设计和专业设计的能力。

二级资质:具备较高的综合设计能力和专业水平,在中型工程项目中可以承担总体设计和专业设计。

三级资质:具备一定的综合设计能力和专业水平,在小型工程项目中可以承担总体设计和专业设计。

四级资质:具备基本的综合设计能力和专业水平,可以承
担简单工程项目的总体设计和专业设计。

以上是一种较常见的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实际应用中
还需要结合相关法规要求和行业标准进行具体评定和认定。

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会有自己的特定标准和要求。

需要注
意的是,资质分级标准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法规的修
改而发生变化。

因此,在具体操作中,需参考当地具体的
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进行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关于颁发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和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关于颁发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和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关于颁发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和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建设〔2001〕22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集团公司,总后基建营房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行业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结合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技术工作的特点,建设部会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协商研究,同时征求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对1992年制定的工程勘察设计资格行业分级标准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和《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和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编制说明》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1992年工程勘察设计资格行业分级标准同时废止。

附件一、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二、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三、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和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编制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00一年一月二十日附件一: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一、总则(一)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的原则,结合工程勘察行业技术要求的特点,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行业管理体制以及工程勘察单位体制改革的实际需要制定本标准。

(二)工程勘察资质范围包括建设工程项目的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和工程测量等专业,其中岩土工程是指1.岩土工程勘察,2.岩土工程设计,3.岩土工程测试、监测、检测,4.岩土工程咨询、监理,5.岩土工程治理。

(三)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是核定工程勘察单位工程勘察资质等级的依据。

(四)工程勘察资质分综合类、专业类和劳务类。

综合类包括工程勘察所有专业;专业类是指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等专业中的某一项,其中岩土工程专业类可以是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测试监测检测、咨询监理中的一项或全部;劳务类是指岩土工程治理、工程钻探、凿井等。

一般工程分级管理制度内容

一般工程分级管理制度内容

一般工程分级管理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建设项目的管理,包括建筑工程、城市规划工程、市政工程等各类工程项目。

第三条工程项目分级管理是指按照项目的规模、复杂程度、风险程度等因素,将工程项目划分为不同等级,并据此确定项目的管理权限、职责、程序和要求的一项管理制度。

第四条工程项目分级管理应遵循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的原则,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和进度。

第二章工程项目分级原则第五条工程项目分级应根据项目的特点、规模、复杂程度、风险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确定适当的管理等级。

第六条工程项目分级应实行分类管理,对于不同等级的工程项目,应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和管理要求。

第七条工程项目分级原则应以风险控制为重点,将具有较高风险的工程项目划分为高级别,以确保高风险工程项目能够得到更加细致的管理。

第八条工程项目分级原则应以质量控制为核心,将具有重要影响的工程项目划分为高级别,以确保项目的施工质量和工程安全。

第九条工程项目分级原则应以进度控制为基础,将具有紧迫工期的工程项目划分为高级别,以确保项目能够按时完成。

第十条工程项目分级原则应以成本管控为重点,将具有较高投资的工程项目划分为高级别,以确保项目的投资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益。

第三章工程项目分级标准第十一条工程项目分级应根据项目的规模、投资、施工难度、地理环境、社会影响等因素确定项目的等级。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分级标准应分为一般工程项目、重点工程项目、重大工程项目三个等级。

第十三条一般工程项目指投资较小、规模不大、施工难度较低、地理环境较好、对社会影响不大的工程项目。

第十四条重点工程项目指具有一定规模、较高投资、施工难度适中、地理环境较为复杂、对社会影响较大的工程项目。

第十五条重大工程项目指投资较大、规模较大、施工难度高、地理环境复杂、对社会影响较大的工程项目。

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A、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分级标准(另行分布)B、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分级标准一、总则(一)、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行业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结合工程设计各行业技术工作的特点制定本标准.(二)、工程设计范围包括本行业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和必要的配套工程(含厂区内的自备电站、道路、铁路专用线、各种管网和配套的建筑物等全部配套工程)以及与主体工程、配套工程相关的工艺、土木、建筑、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节能等。

(三)、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分级标准是核定工程设计单位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等级的依据。

(四)、工程设计行业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级别,除建筑工程、市政公用、水利和公路等行业所设工程设计丙级资质可独立进入工程设计市场外,其他行业工程设计丙级资质设置的对象仅为企业内部所属的非独立法人设计单位。

二、分级标准(一)、甲级1、资历和信誉(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15年及以上的工程设计资历,是行业的骨干单位,并具备工程项目管理能力,在国内外同行业中享有良好的信誉。

(2)、独立承担过行业大型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并已建成投产。

其工程设计项目质量合格、效益好。

(3)、单位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600万元人民币。

2、技术力量(1)、技术力量强,专业配备齐全、合理,单位的专职技术骨干不少于80人(不含返聘人员).具有同时承担2项大型工程设计任务的能力.(2)、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是具有12年及以上的设计经历,且主持或参加过2项(主持至少1项)及以上大型项目工程设计的高级工程师。

(3)、在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主持过2项以上行业大型项目的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设计的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工程师)不少于10人;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2人(其中返聘人员少得超过1人);一级注册工程师(结构)不少于4人(其中返聘人员不得超过1人);主持或参加过2项以上行业大型项目的公用专业设计的高级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工程师)不少于20人。

工程设计分级管理制度内容

工程设计分级管理制度内容

工程设计分级管理制度内容一、总则为规范工程设计管理,提高设计质量,保障项目进度,制定工程设计分级管理制度。

此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涉及工程设计的项目,各部门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二、设计分级管理原则1.按照项目规模、复杂程度、技术难度等因素,将设计工作分为A级、B级、C级三个等级进行管理。

2.各级别的设计工作都需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设计,保证设计质量。

3.各级别的设计工作必须严格按照项目计划进行,避免超时超预算。

4.设计工作要保证设计人员的安全和劳动条件,遵守相关劳动法规。

三、设计级别划分1. A级设计:涉及国家重点工程、大型基础设施、复杂工艺等项目的设计。

2. B级设计:涉及重要工程、中型基础设施、一般工艺复杂性项目的设计。

3. C级设计:涉及一般工程、小型基础设施、常规工艺项目的设计。

四、设计管理职责1.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协调、指导项目设计工作,保障项目进度和质量。

2.设计主管:负责制定设计方案、提出设计技术要求,审核设计计划和文件。

3.设计人员:根据设计要求,开展具体设计工作,保证设计质量和进度。

五、设计管理流程1.设计任务的确定:项目经理确定项目设计级别,并明确设计目标和需求。

2.设计方案的编制:设计主管指导设计人员进行方案编制,并提出修改意见。

3.设计计划的制定:设计主管根据设计方案,制定设计计划,并分配具体任务。

4.设计过程的监督:设计主管对设计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设计质量和进度。

5.设计文件的审核:设计主管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核,确保设计符合要求。

6.设计成果的验收:设计主管组织验收设计成果,确认设计质量是否达到要求。

六、设计质量管理1.设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设计,不得随意变更设计方案。

2.设计过程中必须保证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避免遗漏和错误。

3.设计主管必须对设计文件进行严格的审核,确保设计质量符合要求。

4.设计成果必须按照相关程序进行验收,确保设计达到预期质量水平。

一般工程分级管理制度

一般工程分级管理制度

一般工程分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保障工程安全和环境保护,制定本分级管理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适用于各种规模的工程项目。

二、适用范围本分级管理制度适用于涉及房建、市政、交通、水利等各种类型的工程项目,包括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阶段的管理。

三、管理原则1. 分级管理原则:按照工程项目的规模、重要性和风险等因素,将工程项目划分为不同等级,实行相应的管理;2. 统一领导原则:由项目负责人统一领导下属管理人员,确保工程建设活动有序进行;3. 分工负责原则:各级管理人员应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合作协调,共同完成工程任务;4. 审批决策原则:重大决策事项应由相关领导审批,确保重要事项的合理性和可行性;5. 过程控制原则:对工程项目各个阶段的过程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6. 监督检查原则: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对工程建设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检查,防范风险。

四、工程分级管理制度1. 项目分级管理1.1. 重大工程项目:规模庞大、影响重大的工程项目,由专门机构负责规划和实施;1.2. 大型工程项目:规模较大、风险较高的工程项目,由项目经理领导下属团队负责管理;1.3. 中型工程项目:规模适中、经验需求较高的工程项目,由工程主管领导项目管理团队;1.4. 小型工程项目:规模较小、简单易行的工程项目,由项目经理或者工程主管直接负责管理。

2. 设计分级管理2.1. 重要性建筑物设计:设计师应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设计过程需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2.2. 普通建筑物设计:按照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进行设计,保证设计质量和安全性;2.3. 结构设计、电气设计等专业设计:分别由专业设计团队进行设计,保证各专业设计的协调性。

3. 施工分级管理3.1. 重大工程项目施工:实施前需编制详细施工方案,施工过程需配备专业监理进行现场监督;3.2. 大型工程项目施工:施工前需编制详细施工计划,施工现场需专门负责人进行管理;3.2. 中小型工程项目施工:施工前需编制简要施工计划,加强现场管理,确保施工质量。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分级标准》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分级标准》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分级标准》一、资质等级划分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三个等级。

各等级资质的具体标准如下:1. 甲级资质标准(1)具备独立承担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的能力,技术力量雄厚,专业配置齐全;(2)拥有一定数量的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等高级职称人员;(3)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近三年内完成的大型工程设计项目业绩突出,社会信誉良好。

2. 乙级资质标准(1)具备独立承担中型工程设计项目的能力,技术力量较强,专业配置较为齐全;(2)拥有一定数量的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等中级职称人员;(3)具有较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近三年内完成的中型工程设计项目业绩较好,社会信誉较高。

3. 丙级资质标准(1)具备独立承担小型工程设计项目的能力,技术力量基本满足需求,专业配置较为简单;(2)拥有一定数量的初级职称人员;(3)具有基本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近三年内完成的小型工程设计项目业绩稳定,社会信誉良好。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分级标准》二、资质申报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2)具备不少于10年的工程设计经验,且近5年内无重大设计质量事故;(3)拥有不少于50名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4)具备完善的办公设施和先进的设计软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2)具备不少于5年的工程设计经验,且近3年内无重大设计质量事故;(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2)具备不少于3年的工程设计经验,且近2年内无重大设计质量事故;(4)具备基本的办公设施和设计软件;(5)近3年内完成的设计项目业绩稳定,得到业主好评。

三、资质审核与评定(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企业章程及股东构成证明;(4)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复印件;(5)企业业绩证明材料;(6)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件;(7)其他相关材料。

工程设计分级管理制度范本

工程设计分级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设计管理,提高工程设计质量,确保工程安全、可靠、经济、环保,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工程设计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

第三条工程设计分级管理制度坚持分级负责、专业管理、质量第一、安全优先的原则。

第二章分级管理第四条工程设计项目按照工程规模、复杂程度、技术难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四个等级:(一)一级工程设计项目:国家重点工程、大型工程、特大型工程,以及涉及国家利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重大工程。

(二)二级工程设计项目:中型工程、一般工程,以及具有一定技术难度的工程。

(三)三级工程设计项目:小型工程,以及技术相对简单的工程。

(四)四级工程设计项目:技术最简单的工程。

第五条各级工程设计项目的管理职责如下:(一)一级工程设计项目:由工程设计总负责人牵头,组织设计团队,负责项目的整体设计工作,对设计质量、进度、投资等全面负责。

(二)二级工程设计项目:由设计项目负责人牵头,组织设计团队,负责项目的具体设计工作,对设计质量、进度、投资等负责。

(三)三级工程设计项目:由设计负责人或设计工程师牵头,负责项目的具体设计工作,对设计质量、进度、投资等负责。

(四)四级工程设计项目:由设计工程师负责,负责项目的具体设计工作,对设计质量、进度、投资等负责。

第三章设计质量管理第六条各级工程设计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确保设计质量。

第七条设计过程中,各级设计人员应严格执行设计文件审查制度,确保设计文件符合要求。

第八条设计文件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

第九条设计变更应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四章设计进度管理第十条各级工程设计项目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制定设计进度计划,并严格执行。

第十一条设计进度计划应明确各阶段的设计任务、时间节点、责任人等。

第十二条设计过程中,应定期对进度进行跟踪,确保设计进度按计划进行。

设计项目管理分类的规定

设计项目管理分类的规定

设计项目管理分类的规定
1. 概述
为了加强对工程设计项目的管理,切实保证设计产品的质量,提高设计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工程设计项目根据其建筑(用地)面积、投资规模和建筑的重要性等划分为重要工程(A级)、一般工程(B级)和零星工程(C级)三级。

2. 管理级别划分的标准
2.1重要工程(A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可定为重要工程:
──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服务设施配套齐全的城镇小区规划;
──单体建筑物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
──位于广场或重要路段,对城市面貌有重要影响的大中型公共建筑工程;
──超限高层建筑;
──具有重要意义的纪念性建筑或重要涉外工程;
──国家建设部《民用建筑分级表》中的特级、一级工程。

2.2 一般工程(B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定为一般工程:
──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下的城镇小区规划;
──单体建筑物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下的一般性民用建筑工程;
──国家建设部《民用建筑分级表》中二、三、四级工程。

2.3 零星工程(C级):
重要工程和一般工程之外的工程为零星工程。

6-1。

《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建设 [1999]9 号文)

《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建设 [1999]9 号文)

《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建设[1999]9 号文)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一、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60号令),结合建筑工程设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中建筑工程设计是指民用建筑和一般工业建筑的总平面设计与单体设计。

即建筑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室外工程设计、建筑物构筑物设计、结合城市建设与民用建筑修建的地下工程设计及住宅小区、工厂厂前区、工厂生活区设计等,以及上述建筑工程所包含的所有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如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各类管网管线设计、园林绿化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与整修、动力、煤气、道路、消防、保安、通信、防雷、建筑智能化设施等设计内容。

(三)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分为甲、乙、丙三个级别,边远地区及经济不发达地区如确有必要设置丁级设计资质,需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设部同意后方可批准设置。

二、分级标准(一)甲级1、从事建筑设计业务6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5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特级的工程项目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2、单位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

3、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建筑、结构和其他专业人员各不少于8人、8人、10人;其中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均不少于3人。

4、获得过近四届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优及以上级别评优的优秀建筑设计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不少于3项,参加过国家或地方建筑工程设计标准、规范及标准设计图集的编制工作或行业的业务建设工作。

5、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健全。

6、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7、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专职技术骨干每人15平方米。

(二)乙级1、从事建筑设计业务4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3项工程等级为二级及以上的工程项目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工程设计分级管理制度

工程设计分级管理制度

工程设计分级管理制度一、引言工程设计分级管理制度是公司在设计管理方面制定的一套分级管理规范,其目的是为了规范设计管理流程,提高设计管理效率,保证设计质量,降低设计风险,加强对设计管理的监督与控制,保证工程项目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的各类工程设计项目管理,包括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电气设计等。

通过分级管理制度,能够明确各级管理者的责任和权限范围,建立科学的工程设计管理体系,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设计管理分级1、总体设计管理分级(1)公司总裁总裁对公司的所有工程设计项目负总责,负责制定公司工程设计总体规划和管理政策,协调公司内部各部门资源,解决工程设计项目中的重大问题及决策,并对公司内部各级管理者进行监督与考核。

(2)设计总监设计总监负责公司的整体设计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公司的设计规划、设计方针和设计标准,对各项目的设计质量和进度进行把关,协调项目间的资源分配和设计工作。

2、项目设计管理分级(1)项目总监项目总监负责项目的总体设计管理,协调项目组成员的协作与配合,制定项目的设计进度,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解决项目中出现的技术问题与争议。

(2)设计主管设计主管负责具体设计方案的制定,组织设计人员进行设计工作,并且协助项目总监解决项目中的设计问题,严格把控设计质量,确保设计满足项目要求。

(3)设计师设计师是项目设计中的具体执行人员,他们参与设计的具体工作,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设计工作,并根据项目总监和设计主管的安排,确保设计进度和质量。

三、设计管理职责和权限1、总体设计管理职责和权限(1)总裁总裁负责对公司工程设计项目的整体规划、管理及决策,以及对公司内部各级管理者的监督与考核。

公司发生的任何设计问题,均需由总裁做决策,解决。

(2)设计总监设计总监负责对公司设计项目的整体把控,制定公司的设计规划、设计方针和设计标准,对各项目的设计质量和进度进行把关,协调项目间的资源分配和设计工作。

Ⅰ、Ⅱ、Ⅲ类方法分级管理规定

Ⅰ、Ⅱ、Ⅲ类方法分级管理规定

Ⅰ、Ⅱ、Ⅲ类方案分级管理规定(CCESCC/WI-33 )1 目的为明确施工现场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类别划分及审批程序,保证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审批、管理有效控制,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公司各分(子)公司、项目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审批控制。

33.1(1(2(3(43.2(1(23.3(1(2(344.14.1.1公司施工方案按其特性分为: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2.特种设备施工方案;3.其它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三部分管理。

各部分施工方案按照建设工程规模大小、重要程度、技术复杂程度、安全特性等划分为Ⅰ、Ⅱ、Ⅲ类三个级别审批控制。

Ⅰ类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Ⅱ类方案由项目部、分(子)公司总工程师审定;Ⅲ类方案由公司总(副总)工程师审定批准;4.1.2 Ⅲ、Ⅱ类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具体划分见附件一:4.2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批程序4.2.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其专项方案编制及论证要求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见建质〔2009〕87号)。

4.2.2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分为两类:1. 需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需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2.不需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公司均按Ⅲ类方案控制管理。

4.2.3 需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批程序如下:(一)需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由项目技术人员编制;(二)项目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核会签,并在专项施工方案会签表上签字,会签表格式见附件二;(三)项目部将经会签的方案报公司工程技术部,由公司技术部组织技术、安全、质量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会签,并在专项施工方案会签表上签字;经审批签字的方案封面、方案会签表、方案报审表等内容。

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是指对工程设计单位进行资质评定和分级管理的标准。

根据《建筑法》和《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是建筑行业对工程设计单位进行资质评定和分级管理的依据,是保证工程设计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手段。

一、工程设计资质分级的基本原则。

1. 依法依规。

工程设计资质分级应当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进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进行评定和管理。

2. 分级分类。

根据工程设计单位的设计能力、管理水平、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进行分级分类,以便合理评定和管理工程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

3. 适度提高。

工程设计资质分级应当根据工程设计单位的实际情况,适度提高资质等级,激励和促进工程设计单位的技术创新和管理水平提高。

4. 公开透明。

工程设计资质分级评定应当公开透明,建立健全评定标准和程序,确保评定结果公正、公平,接受社会监督。

二、工程设计资质分级的主要内容。

1. 设计能力。

工程设计资质分级主要考察工程设计单位的设计人员数量、专业技术职称、设计经验、设计作品质量等方面的能力。

2. 管理水平。

工程设计资质分级还需要考察工程设计单位的管理体系、管理人员素质、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的水平。

3. 质量保障体系。

工程设计资质分级还需要考察工程设计单位的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情况,包括质量控制措施、质量管理流程、质量管理文件等方面的情况。

三、工程设计资质分级的管理要求。

1. 加强评定标准。

建立健全工程设计资质分级的评定标准,明确评定依据和评定程序,确保评定结果准确、科学。

2. 完善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工程设计资质分级的管理制度,包括资质等级的认定、变更、注销等方面的管理要求,确保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3. 提高管理水平。

加强对工程设计资质分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4. 强化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工程设计资质分级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工程设计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建设[1999]9号文)建设[1999]9号文一、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60号令),结合建筑工程设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中建筑工程设计是指民用建筑和一般工业建筑的总平面设计与单体设计。

即建筑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室外工程设计、建筑物构筑物设计、结合城市建设与民用建筑修建的地下工程设计及住宅小区、工厂厂前区、工厂生活区设计等,以及上述建筑工程所包含的所有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如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各类管网管线设计、园林绿化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与装修、动力、煤气、道路、消防、保安、通信、防雷、建筑智能化设施等设计内容。

(三)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分为甲、乙、丙三个级别,边远地区及经济不发达地区如确有必要设置丁级设计资质,需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设部同意后方可批准设置。

二、分级标准(一)甲级l、从事建筑设计业务6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5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特级的工程项目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2、单位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

3、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建筑、结构和其他专业人员各不少于8人、8人、10人;其中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均不少于3人。

4、获得过近四届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优及以上级别评优的建筑设计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不少于3项,参加过国家或地方建筑工程设计标准、规范及标准设计图集的编制工作或行业的业务建设工作。

5、推行全面质量管理。

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键全。

6、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7、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专职技术骨干每人15平方米。

(二)乙级1、从事建筑设计业务4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3项工程等级为二级及以上的工程项目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工程设计分级管理规定

工程设计分级管理规定

工程设计分级管理规定文件编号:1. 总则1.1为对所承担的工程设计按其规模与特殊性进行设计管理分类,以合理分配资源,提高本院工程设计质量,加强技术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1.2本院将所承接的工程设计任务,划分为A、B两级管理,即A级工程和B级工程。

1.3本规定适用于本院所有的工程设计。

2. 设计项目分级规定2.1凡属下列条件的工程设计项目均为A级工程;2.1. 1单体建筑总面积超过20000㎡的公共建筑;2.1.2省(市)级及其以上的重点工程;2.1.3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工程;2.1.4上级下达的特殊工程;2.2凡不属上述条件的工程设计项目均为B级工程。

2.3技术经营部在下达“设计任务通知单”时,应注明“A级工程”或“B级工程”,经总师审核后,报院长批准。

3. A 级工程设计及验证人员的配备3.1 A级工程设计及验证人员的配备必须符合《设计及验证人员资格及职责规定》(QS301)。

3.2设总、专业负责人、设计人及校对人由设计部主任协同各专业设计室主任拟订,总师审核,院长批准。

3.3审核人由主任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担任(专业必须对口)。

3.4审定人由总师或副总或资深的高级工程师担任。

4. B级工程设计及验证人员的配备4.1 B级工程设计及验证人员的配备必须符合《设计及验证人员资格及职责规定》(QS301)4.2设总、专业负责人、设计人、校对人及审核人由各专业室主任拟订,设计部主任审核,总师批准。

4.3 B级工程不设审定人。

5. 主要技术管理内容5.1总师/副总/资深高级工程师是A级工程技术管理责任人,各专业主任工程师是B级工程技术管理责任人。

5.2设计和校审个别人员如不符合《设计及验证人员资格及职责规定》(QS301)的要求者,必须填写“设计及验证人员破格使用申报表”(QS209-A),经总师/副总审核院长批准后方可使用。

5.3技术管理的主要内容5.3.1设计基础资料的分析、应用;5.3.2方案比较、设计在技术上的先进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5.3.3各阶段设计质量的保证和岗位责任制的贯彻落实;5.3.4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和设计深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5.3.5设计质量评定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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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为对所承担的工程设计按其规模与特殊性进行设计管理分类,以合理分配资源,提高本院工程设计质量,加强技术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1.2本院将所承接的工程设计任务,划分为A、B两级管理,即A级工程和B级工程。

1.3本规定适用于本院所有的工程设计。

2.设计项目分级规定
2.1凡属下列条件的工程设计项目均为A级工程;
2.1.1单体建筑总面积超过20000㎡的公共建筑;
2.1.2省(市)级及其以上的重点工程;
2.1.3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工程;
2.1.4上级下达的特殊工程;
2.2凡不属上述条件的工程设计项目均为B级工程。

2.3技术经营部在下达“设计任务通知单”时,应注明“A级工程”或“B级工程”,经总师审核后,报院长批准。

3. A 级工程设计及验证人员的配备
3.1 A级工程设计及验证人员的配备必须符合《设计及验证人员资格及职责规定》(QS301)。

3.2设总、专业负责人、设计人及校对人由设计部主任协同各专业设计室主任拟订,总师审核,院长批准。

3.3审核人由主任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担任(专业必须对口)。

3.4审定人由总师或副总或资深的高级工程师担任。

4.B级工程设计及验证人员的配备
4.1 B级工程设计及验证人员的配备必须符合《设计及验证人员资格及职责规定》(QS301)
4.2设总、专业负责人、设计人、校对人及审核人由各专业室主任拟订,设计部主任审核,总师批准。

4.3 B级工程不设审定人。

5.主要技术管理内容
5.1总师/副总/资深高级工程师是A级工程技术管理责任人,各专业主任工程师是B级工程技术管理责任人。

5.2设计和校审个别人员如不符合《设计及验证人员资格及职责规定》(QS301)的要求者,必须填写“设计及验证人员破格使用申报表”(QS209-A),经总师/副总审核院长批准后方可使用。

5.3技术管理的主要内容
5.3.1设计基础资料的分析、应用;
5.3.2方案比较、设计在技术上的先进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
5.3.3各阶段设计质量的保证和岗位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5.3.4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和设计深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5.3.5设计质量评定和总结。

6.记录
“设计及验证人员破格使用申报表”(QS209-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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