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和行为税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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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 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
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二)征税范围 ❖ 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为位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屋,
坐落在农村的房屋暂不征收房产税。 ❖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对上述范围的具体
解释如下: ❖ 1.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市,征税范围为市区和郊区。 ❖ 2.县城是指未设立建制镇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 ❖ 3.建制镇是指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征税范围为镇人民
政府所在地,不包括所辖的行政村。 ❖ 4.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的建
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开征房 产税的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三、纳税人
房产税以在征税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纳税人。产权属于全民 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 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 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三)纳税地点 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
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
国务院打响发令枪 上海重庆今起开征房产税
❖ 据新华社2011年1月27日报道,最近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意在部分城市进行对 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具体征收办法由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从实际出发制定。
税。 ⑶纳税人出租、出借的房产,自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⑷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⑸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⑹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
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二)纳税期限 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
2.从租计征的,以房屋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二)税率 ❖ 1.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损耗后的房产余值为计
税依据的,年税率为1.2%。 ❖ 2.按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税率为12%。 ❖ 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照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
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 当天晚些时候,上海市和重庆市的试点方案同时亮相。根据方案,两地均于1月28 日开始正式实行征收办法。其中,上海的房产税试点方案明确,对在沪居民家庭 新购且属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和非在沪居民家庭新购住房(即“应税住房”)征收房产 税,税率因房价高低分别暂定为0.6%和0.4%。试点初期,暂以应税市场交易价格 的70%计算缴纳。市场交易单价低于上海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 2倍)的,税率暂减为0.4%。 对于免征面积,方案明确,上海居民家庭新购且 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建筑面积人均不 超过60平方米(即免税住房面积,含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计算征收房产税。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的 年应纳税额 =房产原值×(1-10%至30%)×1.2% 2.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第五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
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自2007年8月1日起,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的租金收 入免征房产税。
六、房产税的申报与缴纳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⑴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自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⑵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

1、房屋出典是“房不计租、钱不计息”的互利、有偿法律关系。
在房屋出典中,承典人占有使用出典的房屋而不交纳租金;出典人取
得、使用承典人的金钱,而不支付利息。但出典人交付房屋须以承典
人支付典价为前提,因而双方这种法律关系又是双务、有偿的。

2、房屋出典受典期限制,典期届满前出典人并不丧失房屋所有权,
承典人只能取得房屋典权(用益物权)。房屋出典后,在典期以内,
第十三章 财产和行为税类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房产税 车船税 印花税 契税
第一节 房产税
二、征税对象与征税范围 (一)征税对象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 附属设施或不单独计价的配套设施,也属于房屋,应一 并征收;但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水塔、围墙等) 不属于房屋,不征房产税。所谓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 的财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 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 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 产权出典一般是指房屋产权出典,是指承典人支付房屋典价而占有、 使用出典人的房屋,出典人于典期届满时,返还典价赎回房屋或者不 回赎而丧失房屋所有权的法律制度。所谓的产权出典指产权所有人将 房屋,生产资料等的产权,在一定期限内典当给其他人使用,而取得 资金的一种融资业务。房屋出典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出典人仍然享有房屋所有权,但已不能直接占有、使用房屋;承租人
虽取得对房屋的占有、使用权,但并不能任意进行处分。典期届满的
一般法律后果是,出典人如不返还典价款即丧失房屋所有权,承典人
则因此而取得房屋所有权。
四、房产税的计算
(一)计税依据
1.房产的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 "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值。
❖ 第一条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 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Fra Baidu bibliotek,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 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 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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