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药品注册审评报告

2010年药品注册审评报告
2010年药品注册审评报告

2010年药品注册审评

报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0年药品注册审批报告》

药品注册,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根据药品注册申请人的申请,对拟上市销售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等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同意其申请的审批过程。在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的全过程监管中,药品注册管理是从源头上对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实施监管的重要手段,其根本目的是通过科学评价,保证上市药品安全有效,保障和促进公众健康。

1 2010年药品注册管理的重要举措

2010年,药品注册管理工作继续践行科学监管理念,紧紧围绕“质量和效率”这个中心,以风险效益评估和风险管理为核心,坚持“规范审批、公开透明、鼓励创新”的原则,全面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和法制建设,强化学药品物研究全程监管,进一步推进审评审批公开公平,提高审评审批效率,较好地履行了《药品管理法》赋予的职责。

1.1 完善药品注册管理法规体系

一是发布了《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规范和指导伦理委员会的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加强药物临床试验的质量管理和对受试者的保护,提高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质量。继续开展《药用原辅材料登记备案管理规定》、《药品标准管理办法》、《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管理规定》、《药物Ⅰ期临床试验管理指导原则》、《药物临床试验中严重不良事件报告与监测管理规定》及天然药物注册技术要求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研究起草工作。

二是加快药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体系建设。成立了人用药物注册技术要求国际协调会(ICH)中国研究小组,对国际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深入研究。完成216个国外药品研究指导原则的翻译,其中150个拟转化实施的指导原则已对外征求意见,31个指导原则根据征求意见作了进一步修订,《药物致癌试验必要性的技术指导原则》正式对外发布执行。这些指导原则的建立,使得我国药品注册审评更加科学、规范,也将指导和促进我国新药研发向国际水平看齐。

1.2 确保药品注册审评科学、公正、公开

一是构建了已上市药品、药用辅料、溶出度测定方法等数据库,使药品技术审评建立在科学、量化的基础上。二是以仿制药为切入点,制定了化学药品仿制药电子申报资料格式,启动了电子申报,提高审评审批效率。三是通过重大专项专题会、创新品种沟通交流会、专家咨询会议,以及第三方验证、专家票决等方式,保证技术审评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四是进一步严格技术审评标准。对于高风险的疫苗、血液制品,坚持审评原则与国际接轨,严格技术审评,保证此类品种质量;对于需长期使用的新药,增加致癌性试验要求,确保用药安全;严格抗生素品种的立题审查及技术要求。五是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审评报告,使申报单位全面了解审评过程和审评决策依据;通过咨询日、开放日、主任信箱、网上信息反馈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交流,促进审评工作的公开透明,逐步实现“阳光审评”。

1.3 加强中药、民族药的监管

一是会同卫生部、国家民委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同发布了《全国民族医药

近期重点工作实施方案(2010-2012年)》,强调要充分发挥民族医药在少数民族地区防病治病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对民族药的监督管理,保障民族地区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二是会同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的意见》,要求发挥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在中医临床诊疗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促进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科学、健康发展。三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开展了中药民族药监管现状调研,进一步厘清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的思路、步骤和措施。

1.4 加强药品研究过程的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和完善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各省(区、市)全年累积派出几百个工作组、近3000人次,开展了药品注册现场检查,为药品技术审评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通过问卷调查和实地调研,对近几年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工作进行了总结和分析,细化了现场检查的要点及相关格式要求。

二是开展GLP/GCP认证工作。2010年,共受理15家药物研发机构的GLP (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申请、48家医疗机构的GCP(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申请,派出80个检查组、354人次,对129家机构开展了GLP或GCP认证检查,分别有10家和38家机构通过了GLP和GCP认证。

三是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电子监管试点。建立了药物临床试验信息化管理系统,并在天津6家医院开展了药物临床试验电子监管试点。通过开展临床试验电子监管,规范了药物临床研究行为,提高了临床试验监管效率,有效地解决了临床试验过程监管缺失问题。

四是开展了药品注册申请人管理制度、药物研究机构分级分类管理模式及药品研究监管信息系统建设等专题研究工作,探索药品研究监管的新模式。

2 2010年药品批准生产上市情况

2010年,共批准药品注册申请1000件。其中批准境内药品注册申请886件,批准进口114件。批准上市药品中,化学药品数量仍居首位,占全年批准上市药品的88.9%,其次为中药,生物制品最少。与2009年相比较,2010年批准总数量增加26.2%,主要是由于化学药品仿制药批准数量的增加。

表1:2010年批准的药品情况

注:1. 表中数据以受理号计,受理号系申请人提出的一件申请事项的编号。对各申请企业的原料药、制剂、制剂不同规格分别予以编号。

2. 表中新药系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按照新药管理的药品。化学药品新药包括化学药品注册分类1-4,中药新药包括中药、天然药物注册分类1-

7。

3. 表中化学药品改剂型为化学药品注册分类5,中药改剂型为中药、天然药物注册分类8。

4. 表中化学药品仿制药为化学药品注册分类6,中药仿制药为中药、天然药物注册分类9。

5. 生物制品不进行分类。

图1:2009年与2010年批准的药品对比

在886件境内药品注册申请中,化学药品794件,中药80件,生物制品12件。新药有124件,占14%;改剂型111件,占13%;仿制药651件,占73%。

表2:境内药品化合物(处方)和受理号的对应关系

图2:2009年与2010年批准的境内药品对比

注:以受理号计。

表3:2010年批准的化学药品新药分布

注:“其他”指按《药品注册管理办法》(2005年版)分类申报的一、二、三、四类药品。

虽然总体上批准品种的重复现象有所缓解,但仍有部分品种较为集中。本年度批准数量超过10个的品种有:氧、注射用头孢美唑钠、注射用头孢地嗪钠、辛伐他汀片。

批准数量占前10位的品种中,抗生素类占了6席,反映近几年药品生产企业仍然对抗生素品种进行了大量的投入。上述抗生素品种均属于头孢类、沙星类等常规类别,未见新作用类型和新靶点的抗生素。

对已经批准产品按照适应症类别进行分类统计,批准产品适应症前5位的情况如下表:

表4:批准药品的适应症

上述数据表明,2010年,药物研发活动保持良好有序态势,批准上市药品分布于多个治疗领域,为临床医疗提供了更多的药品和治疗手段。

3 批准药物临床研究情况

2010年批准药物临床研究情况如下表:

表5:2010年批准药物临床研究情况

注:以受理号计。

与2009年相比,2010年批准进入临床研究的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均有所增加,批准进入临床研究的药物总数也有所增加。

表6:2009年与2010年批准药物临床研究概况比较

注:以受理号计。

2010年,共批准32个全新化合物进入临床研究,批准了158件国际多中心临床研究申请。

批准进入临床试验的药物,既涵盖在我国疾病谱中占重要位置的常见疾病和多发疾病,如肿瘤、心血管病等的治疗药物,也包括了社会影响度高的一些罕见性疾病的治疗药物。对于符合《药品注册特殊审批管理规定》要求的,按照特殊审批程序开展审评审批,促进药物研究进程。为保护患者权益,对利伐沙班等无充分研究基础、不符合我国治疗领域用药原则的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申

请,以及生物素化依达肝素等国外临床研究已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的临床试验申请,均未批准在中国开展临床试验。

4 批准重要治疗领域品种情况

4.1 治疗罕见病的药品

原发性肺动脉高压属于罕见病,疾病发展迅速、预后效果差、可选择药品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关注国际药品研发进展及治疗措施,2010年批准了西他生坦钠进口上市,批准了可溶性鸟苷酸环化酶(sGC)激动剂和长效非前列素类前列环素受体(IP受体)激动剂进入临床试验。

有条件批准了甲磺酸伊马替尼片用于隆突性皮肤纤维肉瘤(DFSP)的治疗。批准了用于治疗特发性肺纤维化新化合物的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为我国患者尽早获得有效的治疗药物提供了可能。

4.2 预防、治疗及诊断用生物制品

为贯彻国家血液安全策略,配合卫生部血站血筛试点计划的开展,按照“特殊审评程序”,批准了3个国产及2个进口的乙型肝炎病毒(HBV)丙型肝炎病毒(HCV)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1)核酸检测试剂盒(PCR-荧光法),为今后血站核酸检测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为输血“窗口期”防止HBV、HCV和HIV感染提供了保障。

近年来,我国手足口病发病率上升,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也呈现增加趋势,儿童健康受到严重威胁,开展疫苗研制是推进国家健康策略的迫切需要。2010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启动特殊审批程序,组织和协调多方专家,对国内3家企业申报的肠道病毒71型(EV71)灭活疫苗进行研制指导、审评论证,使研发有序推进,并批准其进入临床试验。

批准谷赖胰岛素注射液进口,为控制糖尿病患者膳食血糖提供了新的治疗手段。批准了重组人肿瘤坏死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进口,为中、重度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患者以及常规治疗无效的重度活动性强直性脊柱炎患者提供了更多的治疗选择。

批准了首家国产聚乙二醇化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生产,用于降低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所引起的感染发生率。该品种上市后,患者由一天一次用药,减为一周一次用药,有利于简化治疗方案,提高用药顺应性。

4.3 治疗HIV感染的药品

批准了首家国产拉米夫定片生产。该药品是《中国艾滋病诊疗指南》中抗病毒治疗方案的一线用药,它的批准,可使国内艾滋病患者获得质量相同而价格低廉的治疗药品。

4.4 治疗肿瘤的药品

按照创新药特殊审批程序,采用重大新药创制专项专题审评会形式,对我国自主研发的小分子靶向新药盐酸埃克替尼片进行了技术审评,并批准生产。

批准地拉罗司分散片进口,用于治疗6岁以上β-地中海贫血患者因频繁输血所致慢性铁负载,并将给药方式调整为一天一次,提高临床用药依从性。批准氟维司群注射液进口,用于“晚期乳腺癌内分泌治疗”,为临床芳香化酶抑制剂内分泌治疗失败人群提供了一种新的治疗选择。

批准多个新剂型药物进行临床研究或生产上市,如地西他赛脂质微球注射液、盐酸米托蒽醌脂质体注射液、盐酸多柔比星脂质体注射液等,提高了肿瘤

2012财年FDA新药审评报告

2012财年FDA新药审评报告 编译/刘晓畅 2012财年(2011年10月1日到2012年9月30日)中,FDA共批准了35个新药上市,包括新分子实体(NME)和生物制品。这35个新药中包括囊性纤维化的突破性药物、第一个脐带血制品、第一个治疗基底细胞癌的药物、多发性骨髓瘤药物、以及第一个检测脑内β-淀粉样蛋白水平的造影剂。 FDA通过一系列的法案或条款来加速新药的过审流程,如快速通道(Fast Track)、优先审评(Priority Review)和加速批准(Accelerated Approval)等。 77%的药物在第一轮过审时获批,无需另外增补资料;34个药物在PDUFA法案规定的时间内批准。 例如,获得快速通道授权的12个药物,全部都首先在美国上市。在仍有需求的医学领域,监管机构与制药公司药物的研发过程中加强沟通,制定灵活的临床试验方案,有助于缩短审批时间,减小临床试验规模或次数,缩减成本。 处方药付费法案(PDUFA):1992年出台的PDUFA规定,针对递交的人用药品上市前申请,FDA可以向制药商/申报者收取一定的审查费用,以增加FDA用于药品审评的资金来源,尤其是将防治严重疾病和保护公众健康的新药推向市场。其中有着重于通过修改审批程序以缩短新药审查时间的PDUFA1;致力于帮助制药企业加快药品研发,并提供支持和指导的PDUFA2;增加了更多新目标,加强FDA与申请者在药品研发过程中的沟通和协调,以及通过注入风险管理(Risk Management)等探索性努力以进一步加快新药审批的PDUFA3。由1992年以来,新药平均审评时间由19个月缩短到了2011财年的9.9个月。首次在美国上市的新药数量也大幅增加。 快速通道(Fast Track):由制药企业主动申请(可以在药物研发的任何阶段),FDA在收到申请后6个月内给出答复。对进入快速通道的药物,FDA将进行早期介入,就哪些试验该做、哪些试验可以不做等内容提出指导意见,以减少药品在研发过程中的弯路,加快整个研发进程。另外,药企还可分阶段递交申报资料,而不需要一次性递交全部材料才进行审评。 加速批准(Accelerated Approval):药物临床试验拿到最终的结果需要很长时间。1992年FDA 引入加速批准通道,用替代终末点(surrogate endpoint)代替临床终末点(clinical endpoint),先批准后验证,如果上市后验证了临床疗效,则FDA维持原先的批准。例如抗癌药的临床终末点是增加患者的生存率或延长存活时间,但直接拿到这样的临床结论需要很长的时间,这时可以采用替代终末点,即研究肿瘤的萎缩程度。如果药物能缩小肿瘤,那么基本可以认定它能延长患者存活时间。 优先审评(Priority Review):优先审评不仅针对严重疾病(serious diseases),也适用于普通疾病(less serious illnesses),能否进入优先审评的关键在于是否有优于现有治疗手段的潜力。优先审评需药企主动申请,FDA将在45天内给出答复。与快速通道、加速批准不同的是,优先审评只针对审评阶段,而不加速临床试验。根据PDUFA,快速审评的周期为6个月,而标准审评(Standard Review)周期为10个月。例如,2012年1月,囊性纤维化药物Kalydeco 由于是第一个针对于CF的病因而不是症状的药物,而得到了优先审评资格,最终审批用时3个月。 灵活试验设计(Flexible Clinical Development Programs):一些严重疾病由于没有好的治疗方法,而使用非传统的临床试验设计,例如通过一项强制性研究(compelling study)或者基于很小数目病人的临床试验。在罕见病(美国境内患病人数少于20万)药的审批过程中,必须要信任灵活化的药物试验设计。例如在2012年1月,FDA批准了孤儿药Voraxaze,第一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20200330

中国药品监管中国药监化妆品监管邮箱政务信息报送 请输入关键字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2020年03月30日 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27号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已于2020年1月15日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0年第1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 年7月1日起施行。 局长 肖亚庆 2020年1月22日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2020年1月2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公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药品注册行为,保证药品的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 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以下简称《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药品上市为目的,从事药品研制、注册及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药品注册是指药品注册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依照法定程序和相关要求提出药物临床试验、药品上市许可、再 注册等申请以及补充申请,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基于法律法规和现有科学认知进行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等审查,决定是否 同意其申请的活动。 申请人取得药品注册证书后,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以下简称持有人)。 第四条药品注册按照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进行分类注册管理。 中药注册按照中药创新药、中药改良型新药、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同名同方药等进行分类。 化学药注册按照化学药创新药、化学药改良型新药、仿制药等进行分类。 生物制品注册按照生物制品创新药、生物制品改良型新药、已上市生物制品(含生物类似药)等进行分类。 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药品的细化分类和相应的申报资料要求,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注册药品的产品特性、创新 程度和审评管理需要组织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境外生产药品的注册申请,按照药品的细化分类和相应的申报资料要求执行。 第五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药品注册管理工作,负责建立药品注册管理工作体系和制度,制定药品注册管理规 范,依法组织药品注册审评审批以及相关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药品审评中心)负责药 物临床试验申请、药品上市许可申请、补充申请和境外生产药品再注册申请等的审评。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以下简称中检院)、国家药典委员会(以下简称药典委)、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以下简称药品核查中心)、国家药品 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以下简称药品评价中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和投诉举报中心、国家药品监督管

技术审评报告

受理号:0010600120190386 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 技术审评报告 产品名称:全自动多重免疫分析仪 产品管理类别:第二类 申请人: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认证中心

目录 基本信息 (3) 一、申请人名称 (3) 二、申请人住所 (3) 三、生产地址 (3) 产品审评摘要 (4) 一、产品概述 (4) 二、临床前研究摘要 (5) 三、临床评价摘要 (10) 四、风险分析及说明书提示 (11) 综合评价意见 (14)

基本信息一、申请人名称 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 二、申请人住所 珠海市香洲区同昌路266号 三、生产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同昌路266号

产品审评摘要 一、产品概述 (一)产品结构及组成 全自动多重免疫分析仪主要由判读模块、孵育模块、洗涤模块、机械臂模块、稀释制冷液与洗针模块、标本架模块、反应孔运送模块、试剂管理模块、移卡模块、旋转臂模块、平铺振荡模块、称重模块、软件组成。 (二)型号规格 MCLIA-800 (三)适用范围 MCLIA-800全自动多重免疫分析仪与本公司生产的磁条码免疫荧光试剂配套使用,用于磁条码免疫荧光试剂的定量和定性分析。 (四)工作原理 MCLIA-800全自动多重免疫分析仪是通过检测患者血清或其他样本从而对人体进行免疫分析的医学检验仪器。将样本加入到包被有多种不同免疫项目抗原、抗体的反应管中,包被抗原、抗体的载体为磁条码(即单个反应管中会有多种包被着用于检测不同免疫项目的抗原、抗体)。样本中的待测分子与载体上的抗原、抗体特异性结合。分离洗涤未反应的游离成分。接着,加入荧光标记物,分离洗涤多余的荧光

201X年药品注册审评报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0年药品注册审批报告》 药品注册,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根据药品注册申请人的申请,对拟上市销售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等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同意其申请的审批过程。在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的全过程监管中,药品注册管理是从源头上对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实施监管的重要手段,其根本目的是通过科学评价,保证上市药品安全有效,保障和促进公众健康。 1 2010年药品注册管理的重要举措 2010年,药品注册管理工作继续践行科学监管理念,紧紧围绕“质量和效率”这个中心,以风险效益评估和风险管理为核心,坚持“规范审批、公开透明、鼓励创新”的原则,全面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和法制建设,强化学药品物研究全程监管,进一步推进审评审批公开公平,提高审评审批效率,较好地履行了《药品管理法》赋予的职责。 1.1 完善药品注册管理法规体系 一是发布了《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规范和指导伦理委员会的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加强药物临床试验的质量管理和对受试者的保护,提高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质量。继续开展《药用原辅材料登记备案管理规定》、《药品标准管理办法》、《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管理规定》、《药物Ⅰ期临床试验管理指导原则》、《药物临床试验中严重不良事件报告与监测管理规定》及天然药物注册技术要求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研究起草工作。 二是加快药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体系建设。成立了人用药物注册技术要求国际协调会(ICH)中国研究小组,对国际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深入研究。完成216个国外药品研究指导原则的翻译,其中150个拟转化实施的指导原则已对外征求意见,31个指导原则根据征求意见作了进一步修订,《药物致癌试验必要性的技术指导原则》正式对外发布执行。这些指导原则的建立,使得我国药品注册审评更加科学、规范,也将指导和促进我国新药研发向国际水平看齐。 1.2 确保药品注册审评科学、公正、公开 一是构建了已上市药品、药用辅料、溶出度测定方法等数据库,使药品技术审评建立在科学、量化的基础上。二是以仿制药为切入点,制定了化学药品仿制药电子申报资料格式,启动了电子申报,提高审评审批效率。三是通过重大专项专题会、创新品种沟通交流会、专家咨询会议,以及第三方验证、专家票决等方式,保证技术审评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四是进一步严格技术审评标准。对于高风险的疫苗、血液制品,坚持审评原则与国际接轨,严格技术审评,保证此类品种质量;对于需长期使用的新药,增加致癌性试验要求,确保用药安全;严格抗生素品种的立题审查及技术要求。五是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审评报告,使申报单位全面了解审评过程和审评决策依据;通过咨询日、开放日、主任信箱、网上信息反馈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交流,促进审评工作的公开透明,逐步实现“阳光审评”。 1.3 加强中药、民族药的监管 一是会同卫生部、国家民委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同发布了《全国民族医药近期重点工作实施方案(2010-2012年)》,强调要充分发挥民族医药在少数民族地区防病治病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对民族药的监督管理,保障民族地区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二是会同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的意见》,要求发挥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在中医临床诊疗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促进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科学、健康发展。三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开展了中药民族药监管现状调研,进一步厘清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的思路、

张翠萍在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会上讲话(完整版)

张翠萍在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会上的讲话 坚定信心深化医改 努力推进全市卫生事业科学和谐发展 ──在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会上的讲话 大同市卫生局局长张翠萍 (2010年3月3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会议,目的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09年围绕医改开展的各项工作,按照全国、全省卫生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对全市医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安排部署2010年医改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努力推进全市卫生事业科学和谐发展。 一、2009年工作回顾 2009年,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开局年,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卫生厅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09年工作安排》,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这一中心,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开拓进取、攻坚克难,在防控甲型H1N1流感、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

系建设、推进卫生资源调整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全市医疗卫生事业实现了稳步、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联系实际,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效显著。20 09年,通过参加全市第二批、指导开展全系统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使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紧紧围绕“践行科学发展观,保障健康上水平,实现卫生新跨越”的主题,形成了“以科学发展观推动卫生事业大发展”的共识。局党组以身作则,立足医改,完成了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公共卫生等“六个方面”的调研报告,查找了影响和制约我市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的“七个方面”问题,建立了人才强卫、社区卫生、卫生应急等“八个方面”的长效机制,积极探索化解我市卫生事业科学发展难题的良策。整个活动联系实际、紧扣主题,有特色、有创新,受到了中央、省、市各级领导的高度评价,成为大同市上报省委两个学习实践活动先进单位之一。 二是把握大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启动。根据全国和全省医改精神,市政府成立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组,广泛动员,深入调研,起草了《大同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09-2011)》。市卫生局组织各县区卫生局长和市、县级医院院长共46人,集体赴京参加医改培训,把握医改实质,增强医改信心。确定城区、南郊、左云、灵丘四个县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首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试点。全面实施了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4项新增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全省率先制

最新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基本制度和要求 第三章药品上市注册 第一节药物临床试验 第二节药品上市许可 第三节关联审评审批 第四节药品注册核查 第五节药品注册检验 第四章药品加快上市注册 第一节突破性治疗药物程序 第二节附条件批准程序 第三节优先审评审批程序 第四节特别审批程序 第五章药品上市后变更和再注册 第一节药品上市后研究和变更 第二节药品再注册 第六章受理、补充资料和撤审 第七章争议解决 第八章工作时限 第九章监督管理 第十章法律责任 第十一章附则 —1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法律依据】为规范药品注册行为,保证药品的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以下简称《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药品上市为目的,从事药品研制、注册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药品注册定义】药品注册,是指药品注册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依照法定程序和相关要求提出药品注册事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基于法律法规和现有科学认知进行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等审查,作出是否同意其药品注册事项及其管理的过程。 申请人取得药品注册证书后,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以下简称持有人)。 第四条【药品注册事项】药品注册包括药物临床试验申请、药品上市许可申请、补充申请、再注册申请等许可事项,以及其他备案或者报告事项。 第五条【药品注册申请类别】药品注册申请类别,按照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进行分类。 中药注册分类包括中药创新药、中药改良型新药、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同名同方药等。 化学药注册分类包括化学药创新药、化学药改良型新药、仿制药等。

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CXHS1400189)申报上市注册申请技术审评报告

CXHS1400189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 2017年1月

一、基本信息 (4) 1.申请人信息 (4) 2.原料药及制剂基本情况 (4) 3.审评程序及审评与审核人员信息 (5) 4.审评经过 (5) 5.其他 (6) 二、核查与检验等情况 (6) 1.研制现场核查情况 (6) 2.样品检验情况 (6) 3.申请人获得申报剂型的GMP证书情况 (6) 三、综合审评意见 (6) 1.适应症/功能主治 (6) 2.药理毒理评价 (7) 3.原料和/或制剂评价 (8) 4.支持上市申请的关键性临床数据及评价 (8) 5.评价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 (10) 四、三合一审评情况 (10) 1.生产现场检查情况 (10) 2.抽样检验情况 (11) 3.遗留问题的解决情况 (11) 4.技术审评的总体评价 (12)

五、技术审评意见 (13) 1.技术结论 (13) 2.上市后要求 (14) 3.上市后风险控制 (14) 4.提请注册司关注的相关问题 (14)

批准日期:2016年12月12日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63436 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CXHS1400189)申 请上市技术审评报告 一、基本信息 1.申请人信息 2.原料药及制剂基本情况

3.审评程序及审评与审核人员信息(略) 4.审评经过 总局受理日期:2014年6月19日 药审中心承办日期:2014年8月5日 召开会议情况:

5.其他 无 二、核查与检验等情况 1.研制现场核查情况 四川省局出具了本品的《药品注册申请审查意见表》和《药品注册研制 现场核查报告》,核查单位为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四川省人民医院药物 临床试验机构与四川大学华西药学院,综合评定结论为通过。 2.样品检验情况 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按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中报告标准检验三 批样品,结果符合规定。 3.申请人获得申报剂型的GMP证书情况 固体制剂车间已通过GMP认证并于2014年9月16日取得了GMP证书。生产地址:成都市双流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空港四路1166号。 三、综合审评意见 1.适应症/功能主治 艾滋病特点及临床治疗现状:艾滋病作为一种慢性传染病,目前尚无法治愈,也无有效的疫苗。自1981 年报告首例艾滋病以来,目前全球已有200 多个国家报道了本病。艾滋病已经成为我国乃至全球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现在,全世界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人数已经增加到3300多万,其中只有大约660 万人能享受到药物治疗。截至2011年底,估计我国存活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78万。

药品注册审评报告完整版

药品注册审评报告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0年药品注册审批报告》 药品注册,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根据药品注册申请人的申请,对拟上市销售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等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同意其申请的审批过程。在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的全过程监管中,药品注册管理是从源头上对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实施监管的重要手段,其根本目的是通过科学评价,保证上市药品安全有效,保障和促进公众健康。 1 2010年药品注册管理的重要举措 2010年,药品注册管理工作继续践行科学监管理念,紧紧围绕“质量和效率”这个中心,以风险效益评估和风险管理为核心,坚持“规范审批、公开透明、鼓励创新”的原则,全面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和法制建设,强化学药品物研究全程监管,进一步推进审评审批公开公平,提高审评审批效率,较好地履行了《药品管理法》赋予的职责。 完善药品注册管理法规体系 一是发布了《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规范和指导伦理委员会的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加强药物临床试验的质量管理和对受试者的保护,提高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质量。继续开展《药用原辅材料登记备案管理规定》、《药品标准管理办法》、《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管理规定》、《药物Ⅰ期临床试验管理指导原则》、《药物临床试验中严重不良事件报告与监测管理规定》及天然药物注册技术要求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研究起草工作。 二是加快药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体系建设。成立了人用药物注册技术要求国际协调会(ICH)中国研究小组,对国际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深入研究。完成216个国外药品研究指导原则的翻译,其中150个拟转化实施的指导原则已对外征求意见,31个指导原则根据征求意见作了进一步修订,《药物致癌试验必要性的技术指导原则》正式对外发布执行。这些指导原则的建立,使得我国药品注册审评更加科学、规范,也将指导和促进我国新药研发向国际水平看齐。 确保药品注册审评科学、公正、公开 一是构建了已上市药品、药用辅料、溶出度测定方法等数据库,使药品技术审评建立在科学、量化的基础上。二是以仿制药为切入点,制定了化学药品仿制药电子申报资料格式,启动了电子申报,提高审评审批效率。三是通过重大专项专题会、创新品种沟通交流会、专家咨询会议,以及第三方验证、专家票决等方式,保证技术审评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四是进一步严格技术审评标准。对于高风险的疫苗、血液制品,坚持审评原则与国际接轨,严格技术审评,保证此类品种质量;对于需长期使用的新药,增加致癌性试验要求,确保用药安全;严格抗生素品种的立题审查及技术要求。五是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审评报告,使申报单位全面了解审评过程和审评决策依据;通过咨询日、开放日、主任信箱、网上信息反馈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交流,促进审评工作的公开透明,逐步实现“阳光审评”。 加强中药、民族药的监管 一是会同卫生部、国家民委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同发布了《全国民族医药近期重点工作实施方案(2010-2012年)》,强调要充分发挥民族医药在少数民族地区防病治病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对民族药的监督管理,保障民族地区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二是会同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的意见》,要求发挥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在中医临床诊疗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促进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科学、健康发展。三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开展了中药民族药监管现状调研,进一步厘清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的思路、步骤和措施。 加强药品研究过程的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和完善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各省(区、市)全年累积派出几百个工作组、近3000人次,开展了药品注册现场检查,为药品技术审评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通过问卷调查和实地调研,对近几年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工作进行了总结和分析,细化了现场检查的要点及相关格式要求。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全文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 体制改革的意见 2009年3月17日 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建立中国特色医药卫生体制,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现就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 医药卫生事业关系亿万人民的健康,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是重大民生问题。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药卫生需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任务。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覆盖城乡的医药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形成,疾病防治能力不断增强,医疗保障覆盖人口逐步扩大,卫生科技水平迅速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改善,居民主要健康指标处于发展中国家前列。尤其是抗击非典取得重大胜利以来,各级政府投入加大,公共卫生、农村医疗卫生和城市社区卫生发展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取得突破性进展,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打下了良好基础。同时,也应该看到,

当前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水平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及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求不适应的矛盾还比较突出。城乡和区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平衡,资源配置不合理,公共卫生和农村、社区医疗卫生工作比较薄弱,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不规范,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完善,政府卫生投入不足,医药费用上涨过快,个人负担过重,对此,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从现在到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医药卫生工作任务繁重。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对改善医药卫生服务将会有更高的要求。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疾病谱变化和生态环境变化等,都给医药卫生工作带来一系列新的严峻挑战。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加快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战略选择,是实现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途径,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我国人口多,人均收入水平低,城乡、区域差距大,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十分复杂艰巨的任务,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在明确方向和框架的基础上,经过长期艰苦努力和坚持不懈的探索,才能逐步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医药卫生体制。因此,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既要坚定决心、抓紧推进,又要精心组织、稳步实施,确保改革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标。 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我国国情

药品注册审评报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经管局《2010年药品注册审批报告》 药品注册,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经管局依照《药品经管法》的规定,根据药品注册申请人的申请,对拟上市销售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等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同意其申请的审批过程。在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的全过程监管中,药品注册经管是从源头上对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实施监管的重要手段,其根本目的是通过科学评价,保证上市药品安全有效,保障和促进公众健康。 1 2010年药品注册经管的重要举措 2010年,药品注册经管工作继续践行科学监经管念,紧紧围绕“质量和效率”这个中心,以风险效益评估和风险经管为核心,坚持“规范审批、公开透明、鼓励创新”的原则,全面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和法制建设,强化学药品物研究全程监管,进一步推进审评审批公开公平,提高审评审批效率,较好地履行了《药品经管法》赋予的职责。 1.1 完善药品注册经管法规体系 一是发布了《药物临床实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规范和指导伦理委员会的药物临床实验伦理审查工作,加强药物临床实验的质量经管和对受试者的保护,提高药物临床实验伦理审查工作质量。继续开展《药用原辅材料登记备案经管规定》、《药品规范经管办法》、《药物临床实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经管规定》、《药物Ⅰ期临床实验经管指导原则》、《药物临床实验中严重不良事件报告与监测经管规定》及天然药物注册技术要求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研究起草工作。 二是加快药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体系建设。成立了人用药物注册技术要求国际协调会(ICH)中国研究小组,对国际规范和技术规范进行深入研究。完成216个国外药品研究指导原则的翻译,其中150个拟转化实施的指导原则已对外征求意见,31个指导原则根据征求意见作了进一步修订,《药物致癌实验必要性的技术指导原则》正式对外发布执行。这些指导原则的建立,使得我国药品注册审评更加科学、规范,也将指导和促进我国新药研发向国际水平看齐。 1.2 确保药品注册审评科学、公正、公开 一是构建了已上市药品、药用辅料、溶出度测定方法等数据库,使药品技术审评建立在科学、量化的基础上。二是以仿制药为切入点,制定了化学药品仿制药电子申报资料格式,启动了电子申报,提高审评审批效率。三是通过重大专项专题会、创新品种沟通交流会、专家咨询会议,以及第三方验证、专家票决等方式,保证技术审评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四是进一步严格技术审评规范。对于高风险的疫苗、血液制品,坚持审评原则与国际接轨,严格技术审评,保证此类品种质量;对于需长期使用的新药,增加致癌性实验要求,确保用药安全;严格抗生素品种的立题审查及技术要求。五是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审评报告,使申报单位全面了解审评过程和审评决策依据;通过咨询日、开放日、主任信箱、网上信息反馈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交流,促进审评工作的公开透明,逐步实现“阳光审评”。 1.3 加强中药、民族药的监管 一是会同卫生部、国家民委及国家中医药经管局共同发布了《全国民族医药近期重点工作实施方案(2010-2012年)》,强调要充分发挥民族医药在少数民族地区防病治病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对民族药的监督经管,保障民族地区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二是会同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经管局等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经管的意见》,要求发挥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在中医临床诊疗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促进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科学、健康发展。三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开展了中药民族药监管现状调研,进一步厘清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的思路、步骤和措施。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扎实推动各项医改任务落到实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7〕37号)要求,我省2017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重点推进和落实以下工作任务。 一、研究制定的文件 1.制定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省卫生计生委负责) 2.制定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3.制定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政策文件。(省卫生计生委负责) 4.制定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性文件。(省卫生计生委负责)

5.制定完善公立医院党建工作指导性文件。(省卫生计生委负责) 6.制定我省或转发国家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性文件。(省国资委负责) 7.制定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政策文件。(省卫生计生委负责) 8.制定医教协同推进医学人才培养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文件。(省卫生计生委、教育厅共同牵头负责) 9.制定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的指导性文件。(省卫生计生委负责) 10.制定建立卫生人员荣誉制度的政策文件。(省卫生计生委、人社厅共同牵头负责) 11.制定在部分三级甲等公立医院开展编制管理改革实行人员总量管理试点的指导性文件。(省编办负责) 12.制定改革完善仿制药管理政策的指导性文件。(省医改

办负责) 13.制定医药代表登记备案管理文件。(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14.制定药品购销信用管理文件。(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以上任务只列牵头部门,未列参与部门。其中1、2项任务按国家规定时限完成;3—14项任务于国家相关文件印发后3个月内完成。 二、推动落实的重点工作 15.扩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范围,确定1个市(地)作为省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城市,推荐1个县(市)作为第二批国家级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候选县(市),发挥典型引领作用。(省卫生计生委、财政厅负责,排在第一位的部门为牵头部门,下同) 16.明确省卫生计生委和省中医药管理局属(管)医院参加属地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政策措施。以齐齐哈尔市为试点,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省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编办、财政厅、物价监管局、人社厅负责)

县卫计局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报告

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情况报告 尊敬的市检查组领导: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卫计部门的精心的指导下,我县扎实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深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现将2017年医改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医改工作落实情况 1、公立医院改革。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编办、省发改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卫体改发〔2014〕2号)的要求,2015年4月1日我县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正式实施。改革实施两年半以来工作平稳开展,初步达到了预期目标。改革医院内部管理,转变服务方式,改善就医流程,实行先治病后付费,节假日门诊,健全分级诊疗服务体系等,为群众就医提供更多便利,医院收入结构得到优化。所有药品实施零差率销售,切断了医院药品加成收入来源,增加了医疗服务收入,“以药养医”机制得以改变。2017年,药品总收入占业务总收入的比例从医改前的48.3%下降到39.7%,同比下降9.4%;中草药使用情况与同期相比有较大提高,特别是县中医医院门诊中药收入占门诊药品比例的84%,住院中药占住院药品费用的44%,达到了“业务量上升、药品比例下降”的预期效果。医务人员技术和劳动价值得到

一定程度体现。伴随药品价格的下降和药品总收入的减少,优化了医院收入结构,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医务人员技术和劳动价值的回归。 2、异地就医直接联网结算。我县已于9月底开通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县人民医院为我县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已进行外出务工农民信息数据采集,可以进行跨省异地住院联网结算。 3、深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县各乡镇(中心)卫生院自2011年6月20日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县11个乡镇卫生院全部实行省级网上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结算、零差率销售,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使用率达到100%。根据市卫计委《关于做好全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工作的通知》(Y卫计药政发〔2016〕1号)文件要求,我县制定了《关于做好全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的实施办法》(X卫计函〔2016〕6号),要求全县范围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要将基本药物(包括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省增补目录的670个药品通用名中化学药品、生物制品、中成药的品种、剂型、规格)作为首选药物,优先配备使用,公立医院基本药物品规占比达到50.9%。 4、建立健全分级诊疗。我县制定了《XX县分级诊疗实施方案》,根据县域医疗技术水平及基层医疗技术力量,进一步细化病种,真正做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诊疗模式。各级医疗机构切实调整并落实服务功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解决药品注册申请积压实行优先审评审批的意见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解决药品注册申请积压实行优先 审评审批的意见 【法规类别】药品管理 【发文字号】食药监药化管[2016]19号 【失效依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鼓励药品创新实行优先审评审批的意见 【发布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日期】2016.02.24 【实施日期】2016.02.24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解决药品注册申请积压实行优先审评审批的意见 (食药监药化管〔2016〕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加强药品注册管理,加快具有临床价值的新药和临床急需仿制药的研发上市,解决药品注册申请积压的矛盾,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优先审评审批的范围 (一)具有明显临床价值,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注册申请: 1.未在中国境内外上市销售的创新药注册申请。 2.转移到中国境内生产的创新药注册申请。

3.使用先进制剂技术、创新治疗手段、具有明显治疗优势的药品注册申请。 4.专利到期前3年的药品临床试验申请和专利到期前1年的药品生产申请。 5.申请人在美国、欧盟同步申请并获准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的新药临床试验申请;在中国境内用同一生产线生产并在美国、欧盟药品审批机构同步申请上市且通过了其现场检查的药品注册申请。 6.在重大疾病防治中具有清晰的临床定位的中药(含民族药)注册申请。 7.列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新药注册申请。 (二)防治下列疾病且具有明显临床优势的药品注册申请: 1.艾滋病; 2.肺结核; 3.病毒性肝炎; 4.罕见病; 5.恶性肿瘤; 6.儿童用药品; 7.老年人特有和多发的疾病。 (三)其他 1.在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中,需改变已批准工艺重新申报的补充申请; 2.列入《关于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工作的公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5年第117号)的自查核查项目,申请人主动撤回并改为按与原研药质量和疗效一致的标准完善后重新申报的仿制药注册申请; 3.临床急需、市场短缺的药品注册申请。具体品种名单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药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药审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论证后确定。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药物临床试验审评审批程序的公告【模板】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药物临床试验审评审批程序的公告(2018年第50号) 2018年07月27日发布 为鼓励创新,加快新药创制,满足公众用药需求,落实申请人研发主体责任,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号),对药物临床试验审评审批的有关事项作出调整:在我国申报药物临床试验的,自申请受理并缴费之日起60日内,申请人未收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药审中心)否定或质疑意见的,可按照提交的方案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沟通交流会议的准备与申请 (一)申请人在提出新药首次药物临床试验申请之前,应向药审中心提出沟通交流会议申请,并在确保受试者安全的基础上,确定临床试验申请资料的完整性、实施临床试验的可行性。 (二)申请人准备的沟通交流会议资料应包括临床试验方案或草案、对已有的药学和非临床研究数据及其他研究数据的完整总结资料。申请人应自行评估现有的研究是否符合申报拟实施临床试验的基本条件,并明确拟与药审中心讨论的问题。 (三)申请人应按照《药物研发与技术审评沟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沟通交流办法》)要求,提交沟通交流会议申请表(附件1)。药审中心应及时通知申请人是否召开沟通交流会议,并与申请人商议会议时间。申请人应按沟通交流相关要求按时提交完整的沟通交流会议资料(附件2)。药审中心对沟通交流会议资料进行初步审评,在沟通交流会议召开至少2日前,通过“申请人之窗”将初步审评意见和对申请人所提出问题的解答意见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在收到初步审评意见和解答意见后,应尽快反馈问题是否已经得到解决。申请人认为问题已经解决不需要召开沟通交流会议的,应通过药审中心网站“申请人之窗”告知药审中心取消沟通交流会议申请;申请人认为申请沟通交流的问题仍未得到解决的,按原定计划继续组织会议召开。 二、沟通交流会议的召开 (四)会议由药审中心工作人员主持,双方围绕药物临床试验方案就申请人提出的关键技术问题,以及已有资料和数据是否支持实施临床试验开展和受试者安全风险是否可控进行讨论,并为后续研究提出要求和建议。

【医疗药品管理】发改委: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发改委: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建立中国特色的医药卫生体制,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现就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 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医药卫生事业关系千家万户幸福,是重大民生问题。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药卫生需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是人民生活质量改善的重要标志,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任务。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覆盖城乡的医药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形成,疾病防治能力不断增强,医疗保障覆盖人口逐步扩大,卫生科技水平迅速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改善,居民主要健康指标处于发展中国家前列。尤其是抗击“非典”取得重大胜利以来,各级政府加大投入,公共卫生、农村医疗卫生和城市社区卫生加快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取得突破性进展,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打下了良好基础。同时,也应该看到,当前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水平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不适应的矛盾还比较突出。城乡和区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平衡,资源配置不合理,公共卫生和农村、社区医疗卫生工作比较薄弱,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不规范,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完善,政府卫生投入不足,医药费用上涨过快,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 从现在到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医药卫生工作肩负着繁重的任务。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对改善医药卫生服务将会有更高的要求。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疾病谱变化和生态环境变化等,都给医药卫生工作带来一系列新的严峻挑战。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加快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战略选择,是实现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途径,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我国人口多,人均收入水平低,城乡、区域差距大,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十分复杂艰巨的任务,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在明确方向和框架的基础上,经过长期艰苦努力和坚持不懈的探索,才能逐步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医药卫生体制。 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我国国情出发,借鉴国际有益经验,着眼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公共医

时事评论依法推进药品审评审批守则改革.doc

时事评论:依法推进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 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表决,授权国务院在北京、上海、江苏等10个省、直辖市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并同意国务院组织开展药品注册分类改革。对于一项试点和一项改革,社会舆论和市场普遍给予了正面反馈。这次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的目的,正如国家食药监总局局长毕井泉所表述的,一是鼓励药品创新,二是提升药品质量。 鼓励药品创新,推动药品企业升级整合,提高药品质量水平,一直是我国药品领域政策,甚至是整个医改政策的重点,但当前我国药品行业小、散、乱、差的状况仍未得到根本性扭转,新药中原研创新的药品很少,绝大多数是仿制药。关于国产药尤其是仿制药的质量,虽然舆论有不同观点,但很多患者存忧是不争的事实。 药品创新不足,有药品企业规模相对小、研发投入不足的原因,也有研发激励不足的原因,尤其是对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药品质量问题,有生产技术水平的原因,也有监管力度和标准不高的原因。这次试点,允许药品研发机构和科研人员取得药品批准文号,既鼓励了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创新的积极性,也使得研发一方全程参与到药品生产过程,有利于保障药品质量。而药品分类注册改革,对仿制药提出达到原研药质量和疗效的要求,质量门槛提高,也是质量监管上的重大突破。 当然,改革的效果还有待进一步观察。对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对药品质量承担相应责任,是试点的重点和难点。药品研发机构和科研人员以自己的名义将

药品推向市场,并对药品全生命周期承担相应责任,这是非常严苛的责任承担机制。不过,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是否有能力承担相应的责任?是否还得签订协议由生产企业承担主要责任?那样会不会导致只有生产企业才有能力持有药品批准文号,实际上并未改变格局?对于药品分类注册改革,原研药质量和疗效的标准制定和检验,也将是实施过程中很大的挑战。 我认为,这次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除了内容本身,改革方式也值得关注。一是由人大授权批准进行改革试点,符合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的要求,体现了依法治国精神。在医药领域,这可能是首次,也体现了药品制度的重要性。二是授权决定中明确对实践证明不宜调整的,恢复原有规定,也就是容忍试点可能失败,体现了包容试错的改革新风。改革也是创新。如果试点都不容失败,在执行过程中就可能出现扭曲,违背试点本义,即使表面上成功,也无法全面复制推开。 时事评论:"永不行贿",让企业在 阳光下竞技 近日,在第三届世界浙商大会上,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浙商总会首任会长马云倡议,浙商永远不参与任何行贿。此言一出,在商人群体中激发共鸣,也引起了整个社会对构建健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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