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私车公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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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私车公用管理规定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LINDA on December 15, 2012.

关于公司私车公用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私车公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增强企业凝聚力,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1、车辆:必须是公司职工私人产权,车辆手续完备、已交纳车辆保险等相关费用,安全性能良好,能确保行车安全、正常行驶。

2、用途:必须是用于公司指派的公务活动。

3、驾驶员:需有两年以上驾龄,能安全、熟练驾驶小型或小型以上的车辆。

4、必须有部门经理同意,综合行政办公室审核的《私车公用使用审批表》,特殊情况的公车私用需公司总经理批准(需要到***以外的区域的)。

只有同时满足以上四个条件才能称为私车公用。

二、办理流程

1、私车公用应由综合行政办开具《私车公用使用审批表》,并经部门经理同意,综合行政办公室审核批准,需到昆明市以外区域参加公务活动的私车公用,需公司总经理批准;

2、私车公用车辆出车后,车辆驾驶人员应如实填写启用里程数和回到公司里程数等内容,把申请表交回综合行政办车辆管理员或主任审核私车公用的公里数后,由驾驶人凭《私车公用使用审批表》和报销凭证、发票等到财务按照本办法核定的标准报销。如遇特

殊情况,应在事后及时补填《私车公用使用审批表》,无审批完整的《私车公用使用审批表》,财务不予报销。

3、私车公用原则上规定:以车定人,车主开车。特殊情况下,由使用部门或车主根据实际需要协商调派驾驶员,并报综合行政办备案。

三、补贴形式

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报销车辆油料费、过路费、停车费、保险费、维修保养费、车船税等交通费用;

2、公司副总经理、副董事长、总工程师以**元/公里的标准报销,此补贴包含车辆油料费、过路费、停车费、保险费、维修保养费、车船税等费用,每月报销补贴的限额为1000公里,超出限额部分自行承担,不足部分按报销发票的实际金额报销;

3、公司市场运营中心副总经理、技术中心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生产中心副总经理、财务部部长(副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副部长)、综合行政办主任(副主任)以***元/公里的标准报销,此补贴包含车辆油料费、过路费、停车费、保险费、维修保养费、车船税等费用,每月报销补贴的限额为公里,超出限额部分自行承担,不足部分按报销发票的实际金额报销;

4、其他人员私车公用的补贴按照私车公用的实际里程数,由综合行政办车辆管理员或主任审核后,按**元/公里的标准报销,此补贴包含车辆油料费、过路费、停车费、保险费、维修保养费、车船税等费用;

5、实际用车公里数是指完成公务返回到公司时里程表上的公里数与出发前里程表上的公里数之差。

四、报销流程

1、车辆所有人根据综合行政办审核的私车公用申请表上的里程数填制报销凭证

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上级别的领导批准财务部审核财务部报账。

2、综合行政办负责核对车辆行驶的里程是否真实客观,财务部门负责核对报销手续是否完备。

五、其他规定

1、所有私车公用报销的补贴费用均需提供正规的报销发票,发票可用本季度内的油料费、过路费、停车费、保险费、维修保养费、车船税等正规票据,发票的单位名称需填写为“********有限公司”。

2、所有享受私车公用固定补贴的人员需由综合行政办统一报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享受,并且在昆明市内的公务活动办公室一般不再安排公车,特殊情况需要安排公车的,需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

3、私车公用车辆的驾驶员必须安全驾驶,遵守交通法规,在私车公用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或违反交通法规罚款,一律由车辆驾驶员承担。

六、本办法自年月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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