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煤灰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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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

GBJ 146-90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 1991 年10 月1 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的通知

(90)建标字第697 号

根据原国家计委计综[1985]1 号文的要求,由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粉煤灰

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GBJ146-90 为国家标准,自1991 年10 月1 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水利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

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0 年12 月30 日

编制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计委计综[1985]1 号文的要求,由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负责主编,

并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而成。

在本规范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我国粉煤灰混凝

土科研成果和工程的实践经验,参考了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针对有关技术问题开展了科学研究与试验严重工作,并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鉴于本规范系初次编制,在执行过程中,希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研究,认真总结

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1990 年12 月1 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

(1)

第二章粉煤灰的技术要求

---------------------------------- (2)

第一节质量指标———————————————(2)

第二节试验方法———————————————(2)

第三节验收要求———————————————(2)

第三章粉煤灰混凝土的工程应用

----------------------------(2)

第四章粉煤灰混凝土配合比设计与

粉煤灰取代水泥的最大限量 ---------------------(3)

第一节粉煤灰混凝土配合比设计————————(3)

第二节粉煤灰取代水泥的最大限量———————(4)

第五章粉煤灰混凝土的施工———————————(4)

第六章粉煤灰混凝土的检验———————————(5)附录一粉煤灰细度试验方法————————————(5)附录二粉煤灰需水量比试验方法——————————(6)附录三粉煤灰混凝土配合比计算方法————————(7)附录四名词解释—————————————————(11)附录五本规范词说明———————————————(11)附加说明—————————————————————(12)第一章总则

第1.0.1 条为了正确、合理地在混凝土中应用粉煤灰,使之掺入混凝土后

达到改善混凝土性能、提高工程质量、节约水泥、降低混凝土成本、节约资源等

要求,以适应基本建设发展的需要,特制订并规范。

第1. 01 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工程建设中,在施工现场、集中搅拌站和预制厂,掺用粉煤灰的无筋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钢筋混凝土。

不适用于建筑砂浆和作为外加剂载体所应用的粉煤灰。

第1.0.3 条粉煤灰混凝土的应用,除执行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

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1-

第二章粉煤灰的技术要求

第一节质量指标

第2.1.1 条用于混凝土中的粉煤灰质量的指标分为三个等级。其质量指标

应符合表2.1.1 的规定。

粉煤灰质量的分级(%)表2.1.1

质量指标

等级细度

(45μm 方孔筛筛余)

烧失量需水量比三氧化硫含量

Ⅰ≤12 ≤5 ≤95 ≤3

Ⅱ≤20 ≤8 ≤105 ≤3

Ⅲ≤45 ≤45 ≤115 ≤3

第2.1.2 条干排法获得的粉煤灰,其含水量不宜大于1%;湿排法获得的粉

煤灰,其质量应均匀。

第2.1.3 条主要用于改善混凝土和易性所采用的粉煤灰,可不受本规范的

限制。

第二节试验方法

第2.2.1 条粉煤灰的细度,应按本规范附录一《粉煤灰细度试验方法(气

流筛法)》测定。

第2.2.2 条粉煤灰的烧失量、三氧化硫含量和含水量等,应按现行国家标

准《水泥化学分析法》测定。

第2.2.3 条粉煤灰的需水量比试验方法,应按本规范附录二规定的试验方

法测定。

第三节验收要求

第2.3.1 条用灰单位应按本规范对粉煤灰进行按批检验。每批粉煤灰应有

供灰单位的出厂合格证,合格证的内容应包括:厂名、合格证编号、粉煤灰等级、批号及出厂日期、粉煤灰数量及质量检验结果等。

第2.3.2 条粉煤灰的取样,应以连续供应的相同等级的粉煤灰为一批;不

足200t 者按一批计。

第2.3.3 条粉煤灰的取样,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散装灰的取样,应从每批不同部位取15 份试样,每批不得少于1kg,

混拌要均匀,按四分法缩取比试验用量大一倍的试样。

二、袋装灰的取样,应从每批中任抽10 袋,每袋各取试样不得少于1kg,

按本条第一款的方式缩取试样。

第2.3.4 条每批的粉煤灰试样,应测定细度和烧失量。对同一供灰单位每

月测定一次需水量比,每季度测定一次三氧化硫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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