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煤矿2020年度安全考核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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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煤矿2020年安全考核实施办法

(试行)

矿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注重安全考核分配体系,充分发挥安全考核的激励与导向作用,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干部职工抓安全的积极性,确保实现安全目标。现制定2020年度安全考核实施办法,具体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矿从业人员,设置安全浮动工资。

二、安全浮动工资分类考核标准

(一)机关科室

1.生产科室

副总3000元,主管工程师2700元,部门负责人(含主持工作的副科级)2400元,不主持工作正科级、工程师2100元,副职2000元,助理工程师1800元,主管管理1600元,主管技术员1400元,专员管理1300元,技术员1100元,见习管理1000元,见习技术员900元,安监员1600元,其他下井人员800元。

2.其他科室

副总2600元,部门负责人(含主持工作的副科级)2100元,不主持工作正科级1900元,副职1800元,助理经济师1600元,主管管理1400元,主管员级1200元,专员管理1100元,经济员、政工员900元,见习管理700元、见习员

级600元,井下定额员800元,其他人员500元。

(二)基层区队(厂)

1.采掘工区:区长(书记)3000元,副书记2700元,副区长2400元,主管技术员2100元,技术员1950元,见习技术员1800元。

2.准备工区:安装、回撤、造条件时,根据核定工期按采掘工区标准执行,无安装、回撤、造条件任务时参照机电、运搬、通防工区标准执行。

3.防冲工区:区长(书记)2700元,副书记2400元,副区长2100元,主管技术员1900元,技术员1800元,见习技术员1600元。

4.机电、运搬、通防工区:区长(书记)2400元,副书记2100元,副区长1900元,主管技术员1600元,技术员1500元,见习技术员1400元。

5.洗煤厂、机修厂:厂长(书记)2000元,副书记1800元,副厂长1600元,主管技术员1400元,技术员1300元,见习技术员1200元。

6.职工:采煤工、采煤机司机、采煤支护工、液压支架工、掘进工、爆破工、井下安撤工、防冲工2000元,井筒维修工、井下探放水钻工、井下采掘机电维修钳工1600元,其他井下职工1200元,地面职工500元。

(三)喻兴农业园、千祥置业

科长(书记)2100元,副职1800元,主管管理1500元,专员管理1400元,见习管理1300元,工人岗、门卫及护卫

500元。

(四)安全生产业务科室不从事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浮动工资标准按照后勤经营科室同级别标准执行。

(五)考核标准解释权归劳资社保科。

三、考核细则

(一)现场考核

1.副总:每月下井不少于15次。

2.安全生产业务科室管理岗位人员、技术岗位人员:每月下井不少于16次(测量人员除外),其中负责内业人员按13次考核(生产科、机电科、地测科、安监处、防冲办各2人,通防科1人),调度员、科技科、材料及设备管理员、双防办人员、节能办人员不少于12次,信息员、设计人员、安培中心人员不少于10次。

3.采掘工区区长、技术员每月下井不少于15次,带班不少于5次(工区同时设置2名及以上采掘技术员的,每月下井不少于20次,带班不少于10次);专职书记(副书记)每月下井不少于10次,带班不少于5次;副区长、机电技术员下井不少于20次,带班不少于14次。

4.辅助工区区长、技术员每月下井不少于15次,其中区长、技术员带班不少于5次(工区同时设置2名及以上技术员的,每月下井不少于20次,带班不少于10次);专职书记(副书记)每月下井不少于10次,带班不少于5次;其他副职每月下井不少于20次,其中带班不少于14次。准备工区、防冲工区管理人员参照本条执行。

5.各级管理岗位人员及技术岗位人员严格按照排定的班次、个数带班。特殊原因可找同级别人员替换,严禁出现带班空岗。

6.各安全生产业务科室管理岗位人员及技术岗位人员每月“3班+夜班”下井不得少于规定下井数的1/3;参与调度值班人员及安监处下井人员每月下井覆盖一遍(包括采掘迎头及大系统),其他人员不再规定跑片范围。

7.后勤业务科室管理岗位人员及技术岗位人员严格按照排定的范围进行地面检查。机电科、安监处机运室人员除正常下井外,每月查地面的次数不得少于4次。

8.各级管理岗位人员及技术岗位人员下井要保证质量、提高效率,本着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原则,不得出现凑数现象。一个工作日内只记一个下井指标,特殊情况要向安监处说明。

9.完不成下井数每少下一个井扣10分,每少一个“3班+夜班”扣5分,工区管理人员每少带一个班扣10分。每少覆盖井下一个地点扣3分,地面巡检空岗每次扣10分。机电科、安监处机运室人员每少一次地面检查扣2分。

(二)日常考核

1.反“三违”

安全生产科室管理岗位人员、技术岗位人员、工区(厂、队)管理人员每人每月反“三违”不得少于1人次(自动化控制人员除外),安监处、机电科管理人员反地面“三违”不得少于1人次。后勤业务科室参与地面检查人员每月反地

面“三违”不得少于1人次。每少反一次“三违”扣5分。

2.大检查及隐患排查

每月10、20、30日组织矿井安全大检查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30日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各级管理岗位人员、技术岗位人员、各工区(厂、队)负责人必须积极参加,每少参加一次扣10分,参加检查人员采取实名制,严禁应付,对所查问题未签名、未写清楚整改单位及整改措施或未查出问题的检查人员,按未参加进行扣分。对检查问题各单位必须认真落实整改,一条不整改扣责任单位负责人及分管人员每人5分,不及时销号每条扣3分。

安全生产例会参会人员:安全生产科室副科级、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其他科室单位负责人及各工区(厂、队)负责人。检查不参会或参会不检查者,按未参加执行。

3.安全办公会

生产科室副科级、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其他科室单位负责人、工区(厂、队)负责人参加,查会议记录,少参加一次以上的(每月可有1次不参加),每少一次扣10分。

4.安全活动

各工区(厂、队)必须坚持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单位管理人员全部参加(休班、出发、学习除外),查会议记录,每少参加一次扣5分。

5.出勤及违章

(1)出现一次一般“三违”时,采掘扣1分,辅助扣2分;一次严重“三违”均扣5分。当班安监员分管范围内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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