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谈我国税收文化对税收遵从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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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谈我国税收文化对税收遵从的影响

【摘要】文化作为意识形态,可以指导人的行为,并反作用于社会存在。在税收文化和税收遵从的辩证关系中,税收文化与税收遵从是两个相互紧密联系,互相影响的主体。税收文化可分为用税人文化和征税人文化。可分为纳税遵从和征税遵从。加大税法的宣传力度,提升纳税人对税法的认知和理解程度,加强纳税人的“主人翁”意识,树立正确的纳税观,这将构建起健康的税收文化,提升纳税人的遵从度,也将有利于税收成本的降低,从而为社会带来更大财富。

【关键字】税收文化,税收遵从

一.税收文化以及税收遵从概念

(一)税收文化定义及分类

税收与国家同在,税收文化也伴随税收的起源而滋生。在西方,“税务文化”一词在70多年前,由经济学家熊彼特在其文章“economics and sociology of the income tax”中提出来。他将税制设计喻为一门艺术,而非单纯的工艺,因而税制设计不仅需要技巧,更需要活跃的思维。学术界普遍认为,德国学者比格纳瑞对税务文化的认识是比较系统和全面的。比格纳瑞认为“一国特定的税务文化是与国家税务制度特别是执法活动联系在一起的全部正式与非正式制度的总和,它历史性地植根于该国的文化中,因为相互影响而产生依赖与联系”。

(二)税收遵从定义及影响因素

税收遵从的定义是,税收法律法规所规范的主体对涉税活动规范的遵守和服从。根据税收征管法,这里所指的税收法律法规所规范的主体包括税收立法机关、各级政府、税收主管部门、纳税人。

国内外对税收遵从研究多从经济学角度出发,认为税收不遵从行为是理性纳税人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结果,经该测算,得出稽查概率和罚款率的提高,会抑制纳税人冒险,从而增大税收遵从度的结论。从税收成本的角度出发的研究认为,不适当的遵从成本容易使纳税人对税收产生不满情绪,进而降低税收遵从度。从纳税心理角度出发的研究认为复杂的税制,不适当的税收管理机制,会激发纳税人的厌恶心理,从而降低税收遵从度。

二.我国税收文化及税收遵从分析

(一)封建税收文化及税收遵从。由于封建社会君权神圣不可侵犯,根源于这一背景,封建时期的税收呈现一种与专制、集权的政治体系密不可分的形态。由于“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思想束缚,统治阶级对强权和征税权的使用随意性较大,用税文化表现为统治阶级随意挥霍的形式,用税也没有任何遵从可言。在经济不甚发达的封建经济条件下、等级森严的封建社会中,税收文化中呈现出鲜明的阶级对立。

中国的纳税人深受沉重的税负压迫,出现了“前年弩大女,去年卖小儿,皆因官税迫,非以饥所为”的惨状。处于弱势群体的人民群众为了逃税,甚至会采用而将新生儿溺死、将窗户堵死等违背人性的做法。当苛征赋役到了人民忍无可忍的程度,纳税人的纳税不

遵从度达到极点时,抗税风潮跌起,税收不遵从行为最终演变成以武装抗税。

(二)民国时期税收文化及税收遵从。民国时期,孙中山先生深受西方税制思想,在提取西方税制民主性精华的基础上,他在中国开征地价税,以实现“平均地权、耕者有其田”;开征所得税,以实现“节制资本”;同时开征直接税,以调节社会贫富不均,同时减轻穷人税负。但由于当时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和内忧外患的国情,孙中山先生的赋税政策虽然有正确的出发点,却在实施过程中被大打折扣。在整个民国时期,军阀连年混战,帝强豪夺,关税已被帝国主义掌控,其余税目掌管在各省手中,因而赋税制度混乱不统一,每征收一种税,各地的征收方法、税率高低不统一。税收征管制度执行也是花样百出,擅自变通,别立章程,官商勾结,受贿索贿,侵吞税款的行为极其普遍。为筹集军费和饱官员私囊,统治者加征旧税,又开征新税,形成了“民国万税,天下太贫”的局面。

沉重的税负将人民对税收的厌恶感和抵触情绪推到极点。被逼上绝路的人民在各地掀起了反抓壮丁、反征粮的斗争。到1947年这种斗争遍及全国300多个县,涉及人口达84万多人,成为瓦解国民党反动统治后方秩序的重要力量。一如封建社会改朝换代的斗争,极度纳税不遵从最终演变成武装斗争,推动了新时代的到来。(三)新中国的税收文化及税收遵从

在新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在逐步确立和发展

完善。1994年我国进行了税改,统一了税法,简化了税制,公平了税负,规范了国家和企业的分配关系。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也得以法律形式上的确认。但由于我国税法起步较晚,目前在用税人文化、征税人文化、和纳税人文化方面,尚未形成完全的科学系统的体系。在用税人文化和征税人文化上,税收立法的着眼点主要以国家财政收入为着眼点,重“税收”而轻“税法”。征税文化上仍有“上下级”之分,“人情税”现象屡禁不止。因而用税遵从和征税遵从度仍处于较低水平。审计署在 2001 年查出税务部门违规缓征税款63.26 亿元,违反规定减免税 27.61 亿元。在纳税人文化上,纳税人的主人翁意识不够强烈,同时,宪法、法律体系和立法体制中对纳税人的知情权缺乏法律保障,导致纳税人要维权却无法可依,有法不能依,纳税文化呈现出一定的消极服从的态势。在我国实行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后,据统计资料显示,2007年,实际申报人数仅占应申报人数的1/4。工薪阶层“唱主角”,私企老板、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仅占少数。2009 年,实际申报人数的申报人数也仅占应申报人数的1/3 。

三、结论

道德沦丧是税收遵从下降的重要原因,外国学者在研究税收文化对税收遵从的影响中指出,以下因素会直接影响税收遵从:有效的法律、高经济自由度、对经济影响甚大的股市和道德标准。在税收文化上,政府的积极行为、宗教和经济满意度会直接影响税收遵从。文明先进的税收文化,在提升税收遵从度的同时,将降低税收成

本,提高社会财富积累以及社会的满意度。现1代税收文化的构建,应从透明的财政入手,同时加强教育建设,提升人民思想道德素质,对传统文化实行一定的“扬弃”。以透明财政为基础,辅之以健全的法制,约束和规范用税人、征税人、纳税人行为,实现“人治”和“法治”的完美结合,给予纳税人平等的税负和税收服务。形成“科学征税、诚信纳税、正确用税”的税收文化新氛围。

参考文献:

[1]王飞. 中西方纳税文化比较研究[d].大连:东北财经大学,2005.

[2]王成柏,孙文学. 中国赋税思想史 [m]. 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5.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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