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力管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劳动力管理

一、劳动力保证措施

(一)组织原则、来源与队伍组成

劳动力配置遵循“结构合理、文化程度和技能级别高、专业性强、经验丰富”的原则。其中高级工为60%,中级工为30%,初级工为10%。

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及施工队拟从我单位在市政工程项目上,抽调具有丰富市政道路及排水施工经验的管理、技术人员及专业化队伍组成。

(二)投入计划

根据本项目的工程数量和进度要求,结合我单位的施工能力以及对本工程的情况分析测算,合理安排施工人员。人员到位后先进行前期培训,主要内容为:介绍本标段工程的基本建设内容和重大意义,讲述本标段的施工重点和难点、主要采取的施工方法、施工技术和注意事项,并强化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环境保护和成本意识等的教育,明确本工程的创优措施和全面质量管理制度。经过以上的逐级动员工作,提高了全体施工人员的质量管理意识,完成了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的准备工作。工程施工时应保持人员数量的稳定,组织协调,顺序作业,避免窝工现象。

首批进场的施工人员在1周内完成交接桩手续,进行全线精测,修建临时生产生活房屋、施工便道及水电管路的安装,调查材料的来源情况、单价后签订供料协议。(三)劳务雇佣管理

在施工过程中,需要雇佣劳务工时,与之签订劳务雇工合同,符合劳动法的有关

规定要求。

雇佣劳务时,制定劳务雇工管理办法,及时支付人员工资,所付工资标准不低于天津市及工程所在地政府部门核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拖欠劳务工资。

雇佣劳务时,按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制定规章制度,严格科学管理,采取有效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等措施,保证人身和财产安全。

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所有人员办理工伤意外保险。负责处理项目所有人员工伤事故的全部善后事宜。

(四)劳动力的保障措施

按照工程特点和工期目标要求,合理组织劳动力按期进场施工。

为满足该工程的工期需要,拟配备的施工人员应不仅具有多年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经验、且敬业精神及质量意识强。根据施工组织配备施工力量,公司在特殊施工阶段可随时调配作业人员,确保工程顺利完成。

(五)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

为更好贯彻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落实工资支付相关规定,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特作如下郑重承诺并保证履行:

1.自觉遵守劳动保障和建筑市场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觉服从劳动保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依法招用工,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严格执行工资卡制度。在指定银行开立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并存入相应的工资支付保障金,

或办理《工资支付保障金保函》。

2.本企业确保向所有参与工程施工的劳动者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本企业及所承包工程若出现拖欠劳动者工资情况,经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查实并责令整改,期满后仍未支付的,同意市劳动保障部门书面通知银行直接从本企业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中划拨,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3.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中保障金被划拨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后,本企业保证在7日内向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追加等额保障金。

4.本企业在本市范围内所承包的最后一个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6个月后,办理工资支付保障金退还手续时若有涉及本企业的欠薪案件尚在处理未终结的,同意暂缓办理工资支付保障金退还手续。

5.同意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按银行有关规定管理并结算利息。保函在担保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并办妥下一担保期手续。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设立期间,司法机关有权对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进行查询、冻结、扣划。

如违反上述承诺,同意按照《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处理。

二、材料投入保证措施

(一)材料供应管理制度

合理组织材料供应,确保施工正常进行合理地、科学地组织材料的采购、加工、贮备、运输,建立严密的计划、调度体系,加快材料的周转,减少材料的占用量,按

质、按量、如期地满足建设需要。

(二)材料、设备验收制度

1、材料、设备进场前审核

本工程所有材料,包括多种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材料,先将生产厂家简介、材料技术资料和试验数据及材料样品、实地试验结果等各种技术指标报请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审批。凡是资料不齐全或未经批准的材料,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用量大而对质量又至关重要的材料,具备上述各种资料后,仍将对生产厂家的生产工艺、质量控制的检测手段进行实地调查。

2、材料、设备进场验收

(1)对所有材料进场时,项目部材料部、质量员等根据有关技术指标对进场材料进行严格验收,包括材料出厂合格证、与材料设备相符合的标牌、质量检验报告、厂家批号等。

(2)按规定应进行抽样复验的材料,严格按规定比例、抽样方法进行抽样,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3)项目部验收合格后,及时连同合格证等技术资料提交监理工程师进行材料验收。杜绝不合要求的材料进入现场。

(4)凡标志不清或认为质量有问题的材料、对质量保证资料有怀疑或与合同规定不符的材料及时清退出场。

(5)进场设备开箱前,包装必须完好。除了应持有合格证书、产品说明书外,

酌情应有随机附件、保修卡或安装、使用说明书等。设备开箱,应有开箱记录。

(6)无生产厂名和厂址或牌证不符的设备,不用于本工程。进场设备到达施工现场后应保持其原有的外观、内在质量和性能,在运输和中转过程中发生外观质量和性能损坏的设备不用于工程。

(7)对材料性能、质量标准、适用范围和对施工要求必须充分了解,以便慎用选择使用材料。凡是用于重要结构、部位的材料,使用时必须仔细核对、认证其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性能有无错误,是否适合工程特点和满足设计要求。

3、材料保管制度

对购入的材料和成品,设置专门的仓库由专人负责保管、发放,并健全现场材料管理制度,妥善保管,避免材料损失、变质。

(1)材料按要求分类、分规格堆放,并堆放整齐,做好防护。

(2)在每种材料旁设标志牌,指明材料品名、产地、规格及检验状态等。禁止使用末验收或标示为不合格的材料,对不合格材料及时退回。

(3)针对不同的材料,采取相应的存储措施,如分别考虑温度、湿度、防尘、通风等因素,并采取防潮、防锈、防腐、防火、防霉等一系列措施,保护不同材料,避免材料损坏。

(4)仓库管理要有严密的制度,定期组织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注意仓库保安、防火工作。

(5)油漆等易燃易爆产品尽量减少库存,并要单独分开存放。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