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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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澧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临政公开办发〔2015〕2号

关于在全县开展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的

通知

各乡镇、县直单位、经济开发区:

根据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为全面提升我县政务公开水平,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建设一批政务公开工作示范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点建设的范围

按照分级负责、分级办点的原则,选择一批公开基础好、领导重视程度高、行业示范作用大的单位作为示范点。

1、县级示范点10个:安福镇、修梅镇、太浮镇、教育局、

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工商局、地税局、电力局、自来水公司。

2、卫生、教育等公用事业单位在本系统内部培育2-3个示范点。

3、各乡镇(区)培育3-5个示范点。

二、示范点建设要求

1、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组织领导有力;

2、公开内容清晰、全面、具体、及时;

3、公开形式丰富、规范;

4、公开制度完备、落实较好;

5、公开成效明显,较好地解决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群众比较满意。

三、组织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分工,加强协调,形成推动工作的合力。

2、认真开展示范点建设。各示范点要成立工作班子,建立工作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示范点建设方案,扎实开展创建活动,要加大示范点建设的投入,进一步改善政务公开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政务公开内容、形式、制度等方面建设,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成效。

3、加强示范点建设的检查。按照《乡镇政务公开工作考核

细则》、《县直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严格进行检查和考核评估,实行跟踪动态管理,及时总结创建经验,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推动整体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附件:临澧县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标准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临澧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印2015年4月20日

附件:

临澧县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标准

一、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标准

1、有组织领导

(1)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健全,确定具体的工作人员,有必要的办公经费。

(2)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日常工作,领导机构每年度召开会议不少于2次,研究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问题;每年度出台1项以上的政务公开工作新举措;每季度向上级政务公开办公室报送动态信息不少于4条。

2、有门户网站、网页

在临澧政府网站下有子网站或有本单位的门户网站,网站有政务公开专栏。公开的政务内容全面规范,每月发布信息不少于5条,并对网站、网页及时的更新维护。

3、有集中对外服务场所

行政审批、公共服务项目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自建的行政服务大厅、便民中心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大厅内设有触摸屏、电子显示屏、服务热线和投诉电话等。

4、有政务公开栏、宣传栏等必要的公开载体

单位办公场所显著位置设置政务公开栏、宣传栏,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重点公开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人员分工、联系方式、办事指南、行政职权流程图、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性收费、专项资金使用、重要决策、季度财务收支及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事项。

5、有全面具体的公开内容

通过网站、网页、宣传栏等形式公开的政务内容应着重推进政府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包含以下:

(1)机构职能类。内容包括:机构领导(领导简历、分工、联系方式);机构设置(内设部门、机构职能、负责人、联系方式,下属单位的负责人、联系方式)。

(2)政策法规类。与单位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

(3)规范性文件类。与单位业务相关的现行的上级和本级的规范性文件。

(4)业务类。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公开项目名称、审批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法定时限和承诺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流程图。

(5)行政处罚类。项目名称、办理机构、依据、材料、程

序、时限、处罚(收费)标准、相对人的权利救济途径、权力运行图等。

(6)财务类。包括单位财政预决算、财务收支、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财务收支要分季度及时公开。

(7)工作动态类。包括单位的干部任用、考核奖惩,工作规划、工作目标、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以及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需要群众知情、参与、监督的事项。

(8)招投标信息类。包括工程建设或采购目录、招投标方案、中标及实施情况。

(9)举报投诉类。公开对本单位的监督、投诉、举报的途径和方式。

(10)其他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的其他公开事项。

6、有制度保证

(1)制定切实可行的示范点建设方案。

(2)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制定主动公开的信息发布流程图、依申请公开文本,并在网站上登载。

(3)政务公开评议制度。

(4)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5)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奖惩、听证等制度。

(6)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和申请受理机

制等。

二、办事公开示范点建设标准

1、有组织领导

(1)办事公开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健全,确定具体的工作人员,有必要的办公经费。

(2)将办事公开工作列入议事日程,领导机构每年度召开会议次数不少于2次,研究和解决办事公开工作中的问题:每年度能出台1项以上的办事公开工作新举措;每季度向上级政务公开办公室报送动态信息不少于4条。

2、有门户网站、网页

在临澧政府网站下有子网站或有本单位的门户网站,网站有办事公开专栏。公开的办事内容全面规范,每月上载信息不少于5条,并对网站、网页及时的更新维护;开通网上查询、交费、咨询、投诉、求助等网上业务平台等功能。

3、有便民服务大厅或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业务

服务项目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自建的便民服务大厅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大厅内设有触摸屏、电子屏幕、服务热线和投诉电话等。

4、有办事公开栏、宣传栏等必要的公开载体

(1)单位办公场所显著位置设置政务公开栏、宣传栏。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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