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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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一、学习目标
1、掌握关联方关系的概念以及与其有关的几个概念
2、重点掌握关联方关系的判断标准
3、掌握关联方关系的披露要求
4、了解关联方交易的概念和类型
5、掌握关联方交易的披露
二、重点解答、难点释疑
第一节关联方关系及其披露
一、关联方与关联方关系
(一)关联方
关联方一般指有关联的各方。
在企业财务和经营决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则视为关联方;如果两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也将其视为关联方。(二)关联方关系
1. 关联方关系
有关联的各方之间存在的内在联系,就是关联方关系。
2. 关联方关系的特征
关联方关系因是两方或多方之间形成的关系,通常具有如下特征:
(1)关联方关系涉及两方或多方;
(2)关联方关系以各方之间的影响为前提;
(3)关联方关系的存在可能会影响交易的公允性。
二、与关联方有关的几个概念
(一)关联方关系的表现形式
1. 控制
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控制具有如下特点:
(1)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是控制的主要标志;
(2)获取经济利益是控制的主要目的;
控制的实现方式(或途径)
所有权方式
(1)直接控制
(2)间接控制
(3)直接和间接控制
法律或协议方式
(1)通过与其他投资者的协议,拥有半数以上的表决权;
(2)根据章程和协议,有权控制另一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3)有权任免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的多数成员;
(4)在董事会或类似权机构会议上有半数以上的投票权;
2. 共同控制
共同控制仅指共同控制实体,它是指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
共同控制的特征:
(1)两方或多方共同决定某项经济活动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2)共同控制的基本方式是:合营各方所持表决权资本比例相同,并按合同约定共同控制;
合营各方所持表决权资本比例不同,但近合同约定共同控制;
(3)共同控制是以合营合同来约束的
3. 重大影响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具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决定这些政策.
当一方拥有另一方20%或以上至50%的表决权资本时,一般认为对另一方具有重大影响.
具体表现为:
(1)在被投资企业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
(2)有权参与企业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制定过程;
(3)互相交换负责企业财务和经营活动的管理人员;
(4)依赖投资方的技术资料.
(二)与关联方关系相关的企业组织形式
母公司与子公司
(1)母公司
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业的企业.
(2)子公司
被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2. 合营企业
是指按合同规定经营活动由投资双方或若干方共同控制的企业.
3. 联营企业
联营企业是指投资者对其具有重大影响,但不是投资者的子公司或合营企业的企业.
(三)与关联方关系相关的几种自然人
主要投资者个人:拥有10%及以上表决权资本的个投资者.
关健管理人员:有权力并负责进行计划\指挥和控制企业活动的人员.
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指在处理与企业的交易时有可能影响某人或受其影响的家庭成员. 三、关联方关系的判断标准
在企业财务和经营决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则他们之间存在关联方关系;如果两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则他们之间也存在关联方关系。
注意事项:共有七条。
四、关联方关系的类型
母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各子公司之间;
不存在投资关系,但存在控制与被控制关系的企业之间;
企业与其合营企业之间;
企业与其联营企业之间;
企业与主要投资者个人、关健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之间
企业与受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关健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
五、关联方关系的披露
(一)当关联方的主体为企业,且存在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时,无论关联方之间有无交易,均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如下资料:
1、企业经济性质、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2、企业的主营业务;
3、所持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
(二)当存在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
1. 在没有发生交易的情况下,可以不披露关联方关系;
2. 在发生交易的情况下,应当披露关联方关系的性质。
这里的”关联方关系的性质”是指关联方与本企业的关系,即关联方为本企业的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关健管理人员、主要投资者个人或关健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等。
第二节关联方交易及其披露
一、关联方交易
关联方交易,是指在关联方之间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
这一定义有三个要点:
1、是在关联方已经存在的情况下,各关联方之间的交易;
2、资源和义务的转移是关联方交易的主要特征;
3、关联方之间资源和义务的转移价格是了解关联方交易的关健。
二、关联方交易的类型
判断关联方交易是否存在,应当以交易是否实际发生为依据,而不以是否收取价款为前提。关联方交易的主要类型有(11种类型):
1、购买或销售商品;
2、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3、提供或接受劳务;
4、代理;
5、租赁;
6、提供资金;
7、担保和抵押;
8、管理方面的合同;
9、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10、许可协议;
11、关健管理人员报酬;
但请注意:并非企业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都是关联方交易,只有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才是关联方交易。
三、关联方交易的披露
(一)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应按照重要性原则分别处理
1、零星的关联交易,如果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小的或几乎没有影响的,可以不予披露。
2、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大的关联方交易,如果属于重大交易,应当分别关于关联方以及交易类型进行披露。
(二)在企业与关联方发生交易的情况下,企业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关联方关系的性质、交易类型及其交易要素。
交易要素包括5个方面的内容:
1、交易金额或相应比例;
2、未结算项目的金额或相应比例;
3、定价政策;
定价政策包括如下5方面的内容:
(1)关联方之间交易的定价方法以及在进行交易时确定交易价格的原则;
(2)交易的付款方式及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