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公司编码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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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服装生产公司的基础信息编码方案:商品信息编码组成结构说明:按着服装管理系统的要求,商品信息的编码主要由三大部分组成,即服装款式(比如共7位,从第1位至7位)+色号(颜色,比如共2位,从8位至9)+ 规格(尺码,比如共4 位,从10位至13位),结合服装公司的实际情况,其中款式部分的组成结构为:品牌+年+季+大类+设计号;完整的商品编码组成结构图参见(附图一)。
信息编码各组成部分明细说明:品牌:对于服装公司而言,目前主要经营服装品牌,考虑到以后由于经营业务的扩展,可能会延伸到其它品牌,因此,在商品编码中考虑品牌位,主要考虑到编码的可扩展性规则,同时也是为了在经营多品牌的情况下,便于了解各品牌之间的进、销、存情况。其编码部分用一位字符表示,即取用品牌汉字名称首字的汉语拼音首字符,但目前以C字母表示,考虑到编码的延续性,仍沿用原C字母表示;从第1位到第1位;具体明细列举如下:品牌名称服装编号S 年号:用一位数字字符来表示,即取用年份的后两位。如:2000年用‘02’表示,2001年用‘03’表示,今后以此类推。从第2位到第3位。季号:用一位字母表示,应用季节名称汉语拼音首写字母表示,即春、夏、秋、冬。分别用字母‘C’‘X’、‘Q’、‘D’表示,从第3位到第3位
。大类:用一位字符表示,即汉语名称首写汉语拼音首写字母表示,从第4位到第4位;有重复者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长度应仍为一位字母。在编制过程中应尽可能保证与原大类代码字母同。但考虑到原包、饰品类用两位字母表示,为了保证大类部分编码不能超过两位的原则,特将它们的代码调整为‘A’、‘I’,另外,考虑到在系统中,或填制的日报、清单中很难区分‘O’、‘0’,因此应尽可能的避免在编码体系中同时出现或穿插使用。具体明细列举如下:大类名称编号大类名称编号大类名称编号上衣S 鞋X 围巾W 大衣D 包U 裙子Q 风衣F 饰品A 背心B 毛衫M 样衣Y 表演装T 衬衫C 定做Z 连衣裙L 帽子H 裤子K 披肩P 〖附注〗:另外为了便于管理样衣、定做等货品,将此也做大类处理。
设计号:由设计部按大类设计的款式先后顺序从001编起,如C001、C002;S001、S002等以此类推进行编号;第5 位到7 位;具体明细在此不予列举。× ×× × × ××× ×× ×××× 企业可以建立设计号档案,通过设计号就可以查询到工艺说明和设计师颜色编码部分:对于颜色部分的编码采用主、辅色(一般按深浅程度定义)的编码结构,即一部分用一个字母表示,以各主色的英文单词的首写字母表示,如‘R’代表红色、‘Y’代表黄色、‘G’代表绿色等;另一部分以1位数字表示,从‘0’编起,但应以主色作为主关键编码;如‘R’表示红色、‘R 1 ’表示浅红;‘Y 0 ’表示黄色、‘Y 1 ’表示浅黄;对于主色如有重复则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长度应保持不变;另外,对于过渡色系如红橙色亦或超过两种主色的情况,则以主色的组合形式表示,如:‘R J ’代表‘红橙色’,在编码时应保证色号部分编码的长度同一,在整个商品编码组成结构中,从第8位至9位表示;具体对照明细表如下:主色编号对照明细表编号名称编号名称编号名称编号名称编号名称 R 红色Y 黄色G 绿色B 兰色J 桔色 N 黑色W 白色A 灰色P 粉色Z 紫色 M 米色K 咖啡色T 驼色H 褐色F 肉(肤)色辅色编号对照明细表编号名称编号名称编号名称编号名称编号名称 0 纯色1 浅色2 中色3 深色4 亮色 5 暗色6 金色7 银色8 水色9 青色续表:货品色号对照一览表编号名称编号名称编号名称编号名称编号名称 R 0 红色Z 0 紫色J 0 桔色M 0 米色W 0 白色 R 2 砖红PZ 粉紫JR 桔红MT 米驼WN 白黑 R 3 棕色ZR 紫红0G 绿色MW 米白W 7 银色 R 9 酒红K 0 咖啡G 1 浅绿P 0 粉色B 0 兰色 N 0 黑色R 5 绛红G 2 果绿F 0 肉色A 0 灰色 RN 红黑K 3 深咖啡GY 绿黄H 0 褐色A 1 浅灰 T 0 驼色Y 3 芥色Y 0 黄色PY 粉黄 JY 桔黄Y 6 金黄牛仔蓝深杏杏色(2)规格编码部分对于规格部分
的编码,考虑到版型及规格的扩展性因素,以身高、胸围的组合形式表示,如以‘5580’代表‘155/80A’;规格编号名称对照明细表如下:编号名称编号名称编号名称编号名称 5580 155/80A 5564 155/64A 5580 155/80 88 35 35 6084 160/84A 6068 160/68A 6084 160/84 88 36 36 6588 165/88A 6572 165/72A 6588 165/88 88 37 37 7092 170/92A 7076 170/76A 7092 170/92 88 38 38 88 39 39 88 40 40
一、商品编码规则原规则:款号(7位)+颜色(1位)+尺码(3位),商品编码明细级总长度为11 款号共7位,组成部分:年份(1位)+男女款(1位)+流水(2位)+品牌季节(1位)+坯布(1位)+领型(1位)颜色共1位,组成部分,A~Z色组,无分析意义尺码共3位,针织较规则,梭织随意较强新规则:款号(7位)+颜色(2位)+尺码(3位),商品编码明细级总长度为12,增加颜色1位款号共7位,位数不变,编码同原编码,组成部分:年份(1位)+男女款(1位)+流水(2位)+品牌季节(1位)+坯布(1位)+领型(1位)颜色共2位,组成部分,具体红色,蓝色,唯一性,有较强的分析意义,详细参照附表一,需重新根据企业情况编制尺码共3位,针织基本沿用原规则,梭织改动较大,详细参照附表二二、物流码编码规则原规则: 供应商(1位)+原料(1位)+货号(7位)+色(1位)+尺码(3位)+款型(1位)+等级(1位),共15位在该物流码中,供应商及等级部分,在实际出入库时,有校验供应商、产品等级的功能,原料及款型在物流码中体现意义不是非常大,由于新系统无法识别大小写,及原供应商1位编码不够用问题,建议更改为2位;新规则:供应商(2位)+货号(7位)+色(2位)+尺码(3位)+等级(1位),共15位,供应商及颜色各增加一位,考虑为保证编码长度与原编码一致性,去除原编码中原料及款型部分,原料及款型部分后续在商品附加属性中体现,便于分析统计;三、调整后,对现有商品影响前提:调整后所有商品均能通过条码对照方式,保证原条码正常出入系统;仓库现有库存商品:因供应商只有一位,区分大小写,现有系统不区分大小写,故无法对仓库现有商品供应商及等级进行校验。为保证正常打描录入系统,系统通过条码对照方式,一一对应,保证所有商品能正常打描入系统。颜色仍无法分析; 新品定义:商品编码规则及物流码编码规则严格按照新规则进行定义入系统,颜色可分析; 老品新做:同原操作方式,重新定义新货号,严格按新标准定义,颜色可分析; 常规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