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吉林市教育系统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违规办班补课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督导
【发文字号】吉市教发[2016]4号
【发布部门】吉林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6.01.06
【实施日期】2016.01.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违规办班补课专项
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市教发〔2016〕4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经开区、食品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市属民办学校:
现将《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违规办班补课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吉林市教育局
2016年1月6日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
违规办班补课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
知》(教师[2015]5号)和《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吉教发[2015]2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教育行风建设,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市教育局决定开展全市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违规办班补课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
全市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组织、参与违规办班补课。
二、整治重点
(一)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
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市校园治安管理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
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市校园治安管理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6.09•【字号】吉市政发[2006]18号•【施行日期】2006.06.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市校园治安管理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市政发〔2006〕1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吉林市校园治安管理工作规定(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六月九日吉林市校园治安管理工作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校园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建立长效机制,规范校园治安管理,依据《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根据公安部、教育部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校园治安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据《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八条措施”和教育部“六条措施”,以创建“平安校园”和打防管控体系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校园治安管理工作,全力保障校园秩序和师生人身安全。
总的原则: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依法规范,健全机制;协同应对,确保安全。
第三条校园治安管理工作的目标:(一)广大师生规避危险的意识明显增强,自我管理,自我防范的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二)校园内及周边不发生危害师生切身利益的有影响的刑事、治安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三)校园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正常有序;校园周边治安环境良好。
(四)师生、家长、社会各界满意。
第四条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任务:(一)大力开展安全教育,使广大师生知有关治安防范、交通、消防安全知识,远离危害。
(二)严厉打击侵害师生切身利益和破坏正常教学秩序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三)大力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消防等专项整治活动。
(四)指导和组织建立护校队、保安员、护学岗、校园110等群防群治组织,加强校园治安防范工作。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度教育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的通报-吉市教函〔2016〕164号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度教育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的通报正文:----------------------------------------------------------------------------------------------------------------------------------------------------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度教育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的通报吉市教函〔2016〕164号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教育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6年,吉林市教育信息网信息报送平台共收到全市教育系统报送教育信息7798条,累计刊发6285条。
其中,在市教育信息网发布5410条,在《江城日报》、《江城晚报》、《教育动态》刊发教育专题47个,在“都市110”电台播发教育信息172条,吉林市教育微信公众平台推送新闻656条。
DV视频宣传,共收到全市教育系统预报宣传选题703条。
其中在市教育信息网发布视频新闻78条,在市电视台《直播江城》播出教育专题69个,在省教育电视台播出新闻51条。
根据《吉林市教育宣传工作考评办法》,2016年有8个县(市)区教育局、45所局直属学校完成宣传工作任务,3个县(市)区教育局、4所局直属学校没有完成宣传工作任务,特此通报。
附件:2016年度教育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汇总表吉林市教育局2016年12月26日附件2016年度教育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汇报表一、县(市)区教育局平面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单位信息报送平台上报数量教育信息网发布日报晚报动态发表都市110电台微信总分1磐石市教育局1098671113816652永吉县教育局10064092111003桦甸市教育局558370210444蛟河市教育局4833221149145昌邑区教育局3633003258966经开区教育局1611452115567船营区教育局150129225428舒兰市教育局1118164149龙潭区教育局46342317810丰满区教育局32261312311高新区教育局0二、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平面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序号单位信息报送平台上报数量教育信息网发布日报晚报动态发表都市110电台微信总分1吉林市第一中学13312914275652吉林机电工程学校1921394125503吉化第九中学1491391165374吉林经济贸易学校1801252115165吉化第一实验小学1131047265146吉林市第十八中学11694112187吉化第九小学校122107374748吉林市第二实验小学948812194639吉林市第十二中学108991146010吉林市第二十三中学94832345011吉林市第四中学1059211144812吉化第一高级中学校968841613吉林市第一实验小学776541841414吉林毓文中学82622041015吉林石化工程学校6760151340116吉林信息工程学校11758141339517吉林市第十三中学7362111939417吉林机械工业学校692639419吉林工业经济学校8459131139120吉林市第九中学7155141338921吉林市第五十五中学8669538822吉林市特殊教育实验学校765921238623吉林工贸学校695912838324吉林市通潭实验学校6859937625吉林轻工业学校8462136626吉化第三中学校65561336327吉林女子学校534514835927吉林市幼儿园413732835929北华大学师范分院6254335429吉林市田家炳高级中学5449434931吉林市教育学院313551234431吉林市实验中学6949334433吉化第六中学5446534234吉化第三小学45403533634吉林市实验幼儿园50451233636吉林市第三中学5044233237吉化第二小学校513814326吉林市第二中学382711532639吉化第六小学校39343532440吉林市第五中学4134732241吉林市第五十八中学42341442吉林省城市建设学校33272330443吉林市第六十一中学323030043吉林财经学校473030045吉林市朝鲜族中学33171346吉林市朝鲜族实验小学17121120847吉林市广播电视大学13915848吉化实验学校324449吉林商务旅游学校220三、县(市)区教育局DV视频信息分数统计情况序号单位DV选题报送市教育信息网直播江城省教育台年度总分1桦甸市教育局7096006702经开区教育局403433丰满区教育局30636船营区教育局012125昌邑区教育局09106永吉县教育局0337龙潭区教育局07舒兰市教育局7高新区教育局7蛟河市教育局7磐石市教育局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DV视频信息分数统计情况序号单位DV选题报送市教育信息网直播江城省教育台年度总分1吉林市第一实验小学304151501992吉林工贸学校9039201233吉林市第一中学9051551154北华大学师范分院90151075吉化第一实验小学80910996吉林机械工业学校9033967吉林市第十二中学90908吉林市毓文中学7049889吉林市第四中学80168710吉林市第六十一中学8068610吉林经济贸易学校80338612吉林省城市建设学校802385吉化第九中学70167714吉林市第二十三中学5015107515吉林工业经济学校70137416吉林市实验中学707017吉林市第五中学36318吉化第二小学6026219吉化第六中学606020吉林市特殊教育实验学校5065621吉林市朝鲜族实验小学5025222吉化第三小学505022吉林女子学校3031255024吉林市实验幼儿园4014125吉林市第十三中学4026吉林市第九中学30133326吉林市通潭实验学校3033328吉林市第五十五中学303029吉林石化工程20132429吉林市第二实验小学20132431吉林市田家炳高级中学2032332吉林信息工程学校2052532吉化第六小学202034吉林市第十八中学1031334吉林机电工程学校1031336吉化第三中学101036吉林轻工业学校101038吉林市幼儿园13439吉化第一中学3340吉化第九小学校40吉林市广播电视大学040吉林市第三中学吉林市第五十八中学040吉林市朝鲜族中学40吉林市第二中学40吉林财经学校40吉化实验学校——结束——。
人员密集所专项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专项整治方案。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提高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整治范围1. 公共娱乐场所:KTV、歌舞厅、酒吧、网吧、影院等;2. 公众聚集场所:商场、超市、市场、宾馆、酒店、餐饮场所等;3. 医疗机构:医院、诊所、养老院、福利院等;4. 教育机构: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等;5. 办公场所:写字楼、商务楼、办公楼等;6. 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宗教场所、体育场馆、展览馆、博物馆等。
四、整治内容1.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是否符合规定等。
2.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组织消防演练等。
3. 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检查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4. 用电安全管理:检查电气线路是否老化、破损,是否存在违规用电现象。
5.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等现象。
五、整治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
2. 明确责任分工。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3. 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4. 开展全面排查。
对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隐患台账,实行闭环管理。
5. 强化执法检查。
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处罚。
6. 加强应急演练。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吉林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研学旅行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吉林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研学旅行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7.08.28•【字号】吉市教发〔2017〕82号•【施行日期】2017.08.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正文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吉林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研学旅行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市教发〔2017〕82号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市属民办学校:现将《吉林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研学旅行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吉林市教育局2017年8月28日吉林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研学旅行工作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教育部等11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中小学研学旅行的意见》和省教育厅关于研学旅行工作的意见要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帮助中小学生了解国情、热爱祖国、开阔视野、增长见识,着力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进一步推进我市研学旅行工作,制定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是由教育部门和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安排,通过集体旅行、集中食宿的方式开展的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的校外教育活动,是学校教育和校外教育衔接的创新形式,是综合实践育人的有效途径,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学生对党、对国家、对人民的热爱之情,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有效途径。
各地各校要秉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推进实施中小学研学旅行工作。
二、工作目标以立德树人、培养人才为根本目的,以预防为主、确保安全为基本前提,以深化改革、完善政策为着力点,以统筹协调、整合资源为突破口,因地制宜开展研学旅行工作。
通过研学旅行,让广大中小学生感受祖国大好河山,感受中华传统美德,感受革命光荣历史,感受改革开放伟大成就,增强对坚定“四个自信”的理解与认同;让学生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人做事,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促进中小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他们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024年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2024年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总结2024年,针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问题,我国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
通过加强安全管理,提升警惕性和应急能力,进一步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加强安全管理:
1. 加强场所管理:各地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管理,加强安保力量和技术设施的配备,提升场所安全等级。
2. 完善安全制度:建立健全场所安全制度,加强对场所设施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3. 加强安全培训:组织人员密集场所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提升警惕性和应急能力:
1. 加强巡逻防控: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周边的巡逻防控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2. 完善应急预案:制定和完善人员密集场所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应急处置措施,提高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
3. 强化应急演练:组织场所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应急演练,熟悉应急程序和操作技能,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加强宣传教育:
1. 加大安全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社交媒体等渠道,加大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宣传的力度,增强公众的安全意识。
2. 组织安全知识讲座:组织专家学者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问题进行讲座,提高公众对安全问题的认识和理解。
3. 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对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定期的安全监督检查,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确保场所的安全运行。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我国有效提升了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水平,减少了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优秀范文五篇]
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优秀范文五篇]第一篇: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范文为认真贯彻履行部门监管责任,认真落实x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保x”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贺安委发〔xxxx〕x号)文件的精神,我局牢固树立“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理念,严格落实商贸流通行业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各类消防安全事故发生,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职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商贸流通行业的安全监管,定期对各商贸及危化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汇报如下:一、开展重点工作(一)全面动员部署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x县商贸领域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传达给各相关企业,并于每月定期向县应急管理局报送检查企业隐患清单和每月总结。
(二)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根据百日专项整治行动要求于x月-x月期间每个月分时间段,对我单位所监管的大型商超、超市、加油站、人员密集场所等xx余家企业开展各类安全生产大检查,其中检查加油站x家,检查商超xx家。
重点检查各企业内电气、电路、消防栓、灭火器、安全通道、微型消防站、油罐区、散装汽油销售等整点部位,以及各企业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各项规章制度,责任清单,演练资料、排查制度、消防及安全生产培训计划等台账建立情况。
截止目前,共检查出各类安全隐患xx 处,并要求相关企业落实责任并立即进行整改,对不能现场整改的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下发整改通知书,其中,对x县和平油气站下发整改通知书,罚款x.x万元并责令其停业整改,现已验收整改完毕。
同时,要求各企业要加强安全事故隐患的日常排查并做好排查记录,平时需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和上岗前的各类培训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8.11.17•【字号】吉市教通字[2008]127号•【施行日期】2008.1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安全正文吉林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吉市教通字[2008]127号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七日)各县(市)区教育局,江北教育处,市直学校,民办学校:近一个时期以来,国内部分地区相继发生伤害学生的安全事故,学校安全工作形势不容乐观。
为进一步强化措施,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现就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突出重点,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结合公安局、安监局、建委等有关部门正在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按照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现阶段学校安全隐患排查要围绕以下四个重点内容进行:1、全面排查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重点对学校校舍、围墙、挡土墙、厕所、浴室、库房、水井、水池、楼道栏杆等要害部位,供水、供电等重要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
尤其要对学校及周边正在施工的建筑工程可能存在的危及师生人身安全的隐患进行排查登记,能够自行整改处理的要马上解决,不能自行处理的要立即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协调相关部门解决。
2、开展校园管制刀具收缴行动。
一方面,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在公安机关领导下集中开展藏匿于学生中间的管制刀具的收缴行动;另一方面,要发动学生积极举报非法贩卖、携带和使用管制刀具的行为,防止管制刀具进入校园。
3、进一步加强学生乘车安全管理。
要再次对学校自有车辆或由学校租用的接送学生车辆进行检修,对驾驶员及车辆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坚决防止因天冷路滑、违规操作等因素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务必保证乘车学生的安全。
要继续对学生上下学乘车情况进行排查,发现危及学生安全的违规运营行为,要积极向公安交警部门提供信息,配合公安机关打击非法营运。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吉林市教育局二〇〇七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吉林市教育局二〇〇七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7.03.20•【字号】吉市教发[2007]1号•【施行日期】2007.03.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吉林市教育局二〇〇七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吉市教发[2007]1号)各县(市)区教育局,江北教育处,市直学校、民办学校:现将《吉林市教育局二〇〇七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吉林市教育局二〇〇七年工作要点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日附件:吉林市教育局2007年工作要点2007年我市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科学发展观,以“省内争排头,行业创一流”为目标,贴近经济建设,服务“总量翻番”,满足群众需求,全面推进优质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加快职业教育规模发展,全面实现教育事业率先发展,提前一年完成我市教育“十一五”规划目标,形成省内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地,努力建设教育强市,切实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知识贡献和人才支撑。
一、实施教育综合改革,加快教育发展现代化进程要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发展教育生产力的关键,按照有利于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调动教师积极性的标准推进教育改革,努力向新理念、新举措和新机制要教育发展的新局面。
1、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形成人事管理新机制。
认真学习宣传我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制定直属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配套方案,精心组织、全面推进学校和局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完成市直中小学校编制总数核定工作并及时分解到校,明确学校职责任务、机构规格、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内设机构、各类工作人员比例结构;协调有关部门拟定职业学校编制标准及核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正文:----------------------------------------------------------------------------------------------------------------------------------------------------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各高等学校:根据全省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校园安全工作。
特紧急通知如下:一、要切实加强大型活动安全管理。
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各类大型户外活动必须逐级上报,要以安全、就近为原则。
本着“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安全预案,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各项活动安全有序。
二、要切实加强校车及学生交通安全管理。
对校车及学校租赁的车辆要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经常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
要在近期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乘车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乘坐无牌车、拼装车、报废车、超员车和车况不良的车辆,要与学生家长进行及时沟通,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三、要切实加强校园消防安全。
近期要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要把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食堂、实验室、教室、图书馆、会议室等人员集中场所作为检查的重点,确保消防设施完好和消防通道畅通。
住宿制学校,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适时组织学生开展一次夜间疏散演练。
四、要切实加强校园治安管理。
各级各类学校,尤其是初、高级中学,近期要进行一次管制刀具的收缴检查,严禁学生携带任何刀具进入校园。
五一前要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法制教育,教育学生遵纪守法、珍爱生命。
五、要切实加强校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要对学校的卫生设施、餐饮设施、日常饮用水、自备水源及二次供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严防食物中毒及传染病传播等群体性事件发生。
六、要切实加强值班及信息报送工作。
学校领导要亲自带班,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认真负责。
2024年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2024年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总结2024年,为了进一步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国范围内展开。
通过此次整治行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现对此次整治行动进行总结如下。
一、整治工作重点明确。
针对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此次整治行动明确了工作重点,主要包括: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加强警务协作,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等。
通过重点明确,确保了整治工作的有针对性和高效性。
二、整治措施有力。
在此次整治行动中,各级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有力的措施来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
包括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责任的落实,加大投入力度,提升设施设备的安全性能,推动安全管理工作的科技化,加强巡查力度,强化警务力量的部署等。
这些措施的有效实施,大大提高了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水平。
三、整治成效显著。
通过这次整治行动,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方面,安全隐患得到了有效排查和整治,减少了事故的发生。
同时,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各类安全事故的处理速度和效果都得到了明显提高。
另一方面,通过整治行动的开展,使社会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问题有了更加明确的认识,公众安全意识得到提高,相关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也得到了更多的关注和支持。
四、经验与启示。
此次整治行动的成功经验与启示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加强领导,形成合力。
只有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才能够形成各方力量的合力,推动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是技术手段的运用。
通过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可以更加高效地开展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提升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可以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引导人们自觉遵守安全规范,减少事故的发生。
四是加强跨部门合作。
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只有加强跨部门的合作与配合,才能够全面、有效地推进工作。
2024年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2024年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总结2024年,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各类重大事故频频发生,给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威胁。
为了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提升公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我们积极开展了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明确目标,制定细化方案我们通过调研分析、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深入了解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整改方案。
我们明确了整治行动的目标为: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提升场所的安全防范能力,确保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责任落实,实施分类整改我们明确了各级政府、场所管理者以及相关执法部门的责任,并建立了配套的监督评估机制。
根据不同类型和规模的人员密集场所,我们将问题整改划分为不同的等级和优先级,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逐一进行整改。
三、全面排查隐患,消除安全隐患我们组织开展了全面的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排查工作,对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了逐一检查,发现并消除了大量的安全隐患。
对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场所,我们采取了行政处罚和强制整改等措施,确保安全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四、加强安全宣传,提升公众意识我们开展了一系列的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媒体宣传、安全演练等方式,向公众普及了安全知识和应急自救技能。
通过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预防能力,减少了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事故发生率。
五、加强执法监督,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我们加强了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执法监督力度,对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存在安全隐患和漏洞的场所实施警示教育和整改要求。
通过增加执法力度和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通过一年的努力和整治,我们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场所的安全防范能力得到有效增强。
公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高,社会稳定和谐。
然而,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问题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场所管理者和公众的共同努力。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吉林市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专项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吉林市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专项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7.01.12•【字号】吉市教发〔2017〕7号•【施行日期】2017.0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吉林市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专项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吉市教发〔2017〕7号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市属民办学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和省政府要求,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依据《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吉教办字[2013]112号),吉林市教育局编制了《吉林市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专项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吉林市教育局2017年1月12日吉林市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专项规划(2016-2020年)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和省政府工作要求,加快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教育公平,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实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彻底消除我市大班额问题,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专项规划。
一、基本情况和现状分析(一)基本情况。
1.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吉林市位于吉林省中部偏东,东北腹地长白山脉,长白山向松嫩平原过渡地带的松花江畔,幅员面积27120平方公里,下辖4个城区(船营区、昌邑区、龙潭区、丰满区),4个县级市(舒兰市、磐石市、蛟河市、桦甸市),1个县(永吉县)。
总人口426.24万,全市人均生产总值达到57506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935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660元。
2.本地区义务教育总体情况。
截止2015年末,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教学点)总数750所,按办学类型划分:小学607所、初中101所、一贯制学校42所、完全中学初中部13所、小学中心校103所、村小357所、教学点52所,按城乡划分:城区143所、镇区148所、乡村459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学生总数262042人。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深入开展全市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吉市教发〔2016〕50号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深入开展全市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正文:----------------------------------------------------------------------------------------------------------------------------------------------------吉林市教育局关于深入开展全市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吉市教发〔2016〕50号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教育局,市属民办学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行为,依法维护举办者及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营造民办教育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推进我市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吉林市教育局决定在2015年全市民办教育专项整治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全市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项整治对象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包括民办学历教育学校、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和民办幼儿园。
二、专项整治内容依法规范全市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资质、办学行为、招生宣传行为、收费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等,主要包括:(一)办学条件是否达到国家、省、市相应办学标准;(二)教师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民办培训机构专任教师持证上岗、挂牌服务工作制度落实情况);(三)是否存在不实宣传和虚假承诺等违规招生行为;(四)是否存在违规收费行为;(五)在其他方面是否存在违规办学行为。
三、时间安排(一)摸底排查阶段(7月6日——8月5日)。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2015年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基础上,结合2016年民办幼儿园换发办学许可证工作,对辖区内的各类民办教育机构再进行一次彻底排查,摸清底数和基本情况,建立台账。
(二)限期整改阶段(8月6日——8月20日)。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在全面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办学资质不达标或存在违规办学行为的各类民办教育机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督促其整改。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8.06.10•【字号】吉市教通字[2008]73号•【施行日期】2008.06.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信访正文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市教通字[2008]73号)各县(市)区教育局、江北教育处、直属学校: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工作,市教育局决定局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县(市)区和市直属单位分片指导教育行风建设工作,建立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区。
现将《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区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予以监督。
附件:《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区的实施意见》二〇〇八年六月十日附件: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区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工作,市教育局决定局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县(市)区和市直属单位分片指导教育行风建设工作,建立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区,具体安排如下:一、责任区工作内容落实“一岗双责制”。
局领导班子成员在抓好分管业务工作的同时,也要抓好责任区范围内的教育行风建设工作,具体工作:1、领导干部廉政勤政,遵纪守法;2、行风建设工作纳入领导班子主要议事日程;3、完善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落实到学校(单位)的处(室)、组和教师个人;4、加强师德建设,教育广大教师认真执行《师德禁令》;5、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6、每学期进行一次教育行风建设工作的自查自纠。
二、责任人及责任区1、责任人:佟剑秋(党委书记、局长)责任区:永吉县、船营区;市一中、市五中、市一实验小学、北华大学师范分院、市电大、基建办。
2、责任人:杨凤琴(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责任区:桦甸市、昌邑区、高新区;市二中、市三中、市四中、市九中、市十二中、市十三中、市十八中、市二十三中、市五十五中、市五十八中、市六十一中、校外办、校产办、人才中心。
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市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吉市政发[2013]1号
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市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 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市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吉市政发〔2013〕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现将《吉林市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市人民政府2013年2月5日吉林市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办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2〕43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办法:一、工作目标到2015年,全市消防发展规划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基本实现,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基本建立;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基本达标,覆盖城乡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基本形成;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普遍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能力明显提升;较大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预防,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持续明显改善。
二、加强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一)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
各级政府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范畴,各县(市)区、开发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要分别成立由相关单位和人员组成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机构,建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任务和经费。
(二)实施单位“户籍化”管理。
各级公安机关及消防机构要加强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指导服务,建立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积极推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制度。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数字化校园”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数字化校园”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8.01.07•【字号】吉市教发[2008]5号•【施行日期】2008.0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数字化校园”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市教发[2008]5号)各县(市)、区教育局,江北教育处,市直各学校:现将《关于开展“数字化校园”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开展“数字化校园”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二〇〇八年一月七日附件:关于开展“数字化校园”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实施吉林市现代远程教育发展规划,加快全市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打造数字化平安教育,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数字化校园”建设活动,并把尽快实现全市学校与教育行政部门互通互连、视频教学互动、平安校园工程作为教育信息化的主要工作。
现对开展“数字化校园”建设活动提出如下意见:一、全市“数字化校园”建设活动的指导思想建设数字化校园,既是知识经济时代发展的要求,也是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
加速实现教育信息化,发展现代远程教育,是实现“十一五”期间全市教育“两个突破”和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教育均衡发展的有效措施。
全市“数字化校园”建设活动的指导思想是: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注重实效。
网络建设与资源建设并举,更加重视资源建设;硬件建设与软件开发并举,更加重视软件开发;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培训并举,更加重视技术人员培训。
建设数字化校园就是要全面推广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逐步实现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数字化、网络化、虚拟化和智能化,用技防手段实现平安教育,加快实现素质教育和教育跨越式发展的战略目标。
二、全市“数字化校园”建设活动的基本原则数字化校园建设是一项崭新、长期、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建设好数字化校园需坚持以下基本原则:1、坚持为教育改革、发展和教育现代化服务的原则要把数字化校园建设与教育教学的改革、发展和教育现代化建设结合起来。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吉林市中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吉林市中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7.03.03•【字号】吉市教发〔2017〕20号•【施行日期】2017.03.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吉林市中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市教发〔2017〕20号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市属民办学校: 现将《吉林市中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吉林市教育局2017年3月3日吉林市中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22号)和《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基一[2016]6号)要求,结合贯彻教育部陈宝生部长在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切实加强校园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目的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
据最高检统计,2016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的校园涉嫌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1881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114人。
通过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加强法制教育,增强法律意识,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有效防范校园欺凌事件,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二、治理范围全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
三、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由局长宋杰同志任组长,分管局领导钱大波同志、孙伟国同志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学校安全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安排、监督检查、信访接待,同时做好与上级部门的衔接工作。
吉林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吉林市教育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吉林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吉林市教育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7.04.25•【字号】吉市教办发〔2017〕6号•【施行日期】2017.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吉林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吉林市教育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吉市教办发〔2017〕6号局直属各学校、各单位:《2017年吉林市教育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要点》已经市教育局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校、本单位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吉林市教育局办公室2017年4月25日2017年吉林市教育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要点2017年,市教育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要按照《吉林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要点》(吉市管发〔2017〕9号)要求,紧紧围绕我市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战略任务,进一步健全节能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落实机制,加大指导、监督、检查和推动力度,加强节能改造和宣传培训工作,强化评估考核,提高节能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实现全局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下降2%的年度节能任务目标。
一、健全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加强节能工作组织领导,各学校、各单位要建立主管校长(主任)负责的节能工作管理机制,指定专门处室,专人负责节能工作。
要定期召开节能工作会议,研究安排本单位节能减排工作,扎实推进局直属系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二、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总结和推广吉林一中等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的经验和做法,继续在局直属单位中广泛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发挥创建工作对节能工作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继续深化节能改造工作深化局直属单位节水、节电、节油、节材等工作,积极开展公共机构绿色行动,推进绿色办公和绿色采购的落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广“互联网+”办公系统,推广办公电子化、无纸化,减少纸质文件、资料印发数量。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8.03.07•【字号】吉市教通字[2008]13号•【施行日期】2008.03.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吉林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吉市教通字[2008]13号)各县(市)区教育局、江北教育处、市直学校、民办学校:新学期开学伊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按照2008年吉林市教育系统总体工作安排和校园安全工作要点,对辖区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大部分学校已经按计划开展了相应的工作。
但有的学校校园安全工作尚未启动,甚至有个别学校还没有把它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出现了忽视校园安全工作的现象。
近一周以来,我市几所学校先后发生了安全事件,产生了一定的社会影响。
市政府及教育局主要领导对此高度重视,相继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校园安全。
按照各级领导的指示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紧急通知如下:一、把抓好校园安全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
当前正值“两会”期间,社会稳定是一个极其敏感的问题。
校园安全,尤其是学生的安全涉及面广,影响度大,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出现问题,容易引起连锁反映。
各级各类学校务必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这个关键时期关键问题的重要程度,把校园安全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优先研究、优先安排、优先落实,对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定要优先解决。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也要把校园安全工作作为当前的第一要务,有组织有计划地深入学校,督促指导各学校开展安全工作,千方百计保证校园安全,实现新学期良好开端。
二、集中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营造安全氛围当前,各级各类学校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立即开展一次深刻的法制教育活动。
教育内容要以维护社会稳定,防止违法犯罪,尤其是防止青少年违反治安条例为核心,确保教育活动有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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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吉林市教育系统人员密集场所安全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
【发文字号】吉市教发[2016]10号
【发布部门】吉林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6.03.01
【实施日期】2016.03.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吉林市教育系统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
通知
(吉市教发〔2016〕10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经开区、食品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市属民办学校:
根据《吉林省教育系统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吉林市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安排部署,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现将《吉林市教育系统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吉林市教育局
2016年3月1日
吉林市教育系统人员密集场所
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四平市梨树县太平洋洗浴中心“2.15”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我市教育系统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群死群伤和重特大事故,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省教育厅和市安委会安排部署,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的
全面排查和治理各类校园安全隐患,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校园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和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提高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防范校园安全事故,促进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范围
全市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