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教学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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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教学管理

一、教学工作制度

1.科教科负责医院临床教学的日常组织和管理工作。

2.各科主任主管该科教学工作,由教学秘书、教学组长负责具体事务工作。

3.各临床科室根据科教科下达的教学实习计划,指定责任心强,能胜任教学的

高年资医师为带教老师。

4.带教老师应给每一轮学生介绍本科室工作制度,做好实习生轮转交接班管

理,严格按学生请假制度进行考勤。

5.带教老师应组织规范的教学查房和病例讨论。教学查房要有分析、有讲解、

有示范。病例讨论要注意病例选择,提前印发病历摘要并提出能引导学生参与讨论的问题和提纲,注重培养学生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6.带教老师应对照实习大纲要求,出科前检查考核学生实习病种和技术操作掌

握情况。

7.科教科要做好出科考核工作,听取轮转各病区带教老师的意见,对学生实习

情况及时作出客观、全面的评定。

二、医院职工继续教育制度

1.医院成立继续教育委员会,主管院长任主任委员。

2.继续教肓委员会每季度举行一次会议(主管院长在认为需要时可临时决定召

开),由科教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3.医院定期进行医德医风教育,树立“患者第一、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4.科教科、护理部负责继续教育的实施,并制定“继续教育培训计划”,有计

划的组织对住院医师、医技人员、护理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培训。

5.住院医师经过培训,应牢固地掌握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等,养成

严谨、上进、求实的科学学风。

6.医技人员经过培训,应掌握本科的基本技能操作和检验手段,以协助临床各

科诊疗疾病。

7.护士经过培训应牢固地掌握基础护理知识和基本技术操作,为专科护理打好

基础。

8.医院每年要选送优秀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以掌握新技术、新方法。

9.科教科、护理部要定期举行各类医学知识讲座,以不断提升医务人员的业务

能力。

三、“三基三严”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医学临床“三基三严”是提高医务人员业务素质的基本途径,也是提高医疗质量的重要环节。“三基”即: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三严”即:严格要求、严谨态度、严肃作风。为了强化全院医务人员“三基三严”培训意识,加强“三基三严”培训,特制定此制度。

1.“三基”培训为全员培训,各级业务人员均应参加,“三基”考核必须人人

达标。

2.各临床、医技科室要把“三严”作风始终贯彻到各项医疗活动和管理工作中。

3.科室应成立由科主任担任组长的考核小组,制定本科室、本专业“三基”训

练计划、内容和考核标准。在“三基”训练过程中巩固和掌握已学过的基础医学专业知识,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4.“三基”培训内容:

各级业务人员必须掌握卫生部要求的医学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及本专业的医学技能。

5.培训及考核方式:

(1)科室考核小组负责“三基”训练工作,要求科室定期对医师进行培训,每月对考核人员进行一次考核。

(2)科教科有计划的邀请专家、教授或主任医师为全院医师做专题讲座,年

终对全院医师进行一次业务考核。

6.科教科定期对全院卫生技术人员进行严格的系统考核,督查各科室“三严”

训练考核工作,考核成绩有科教科存档。

7.科教科应有针对性的进行急诊、急救知识的集中培训,以提高我院卫生技术

人员的“三基”水平。

8.“三基”考核成绩将与奖金及医师年终考核挂钩。考核成绩不合格者扣除当

月奖金;连续2年不合格者即为医师考核业务水平测试不合格。

四、来院进修管理制度

1.科教科负责来院医疗进修工作的管理,护理部负责来院护理进修工作的管

理。

2.科教科、护理部应做好进修工作的计划及安排,并认真执行进修工作的有关

规定,严格掌握进修人员条件。

3.医疗、护理科目进修人员应是经选送医院注册的执业医师(助理医师)与注

册护师。

4.凡申请来我院进修人员,须填写进修申请表,经科教科、护理部对其资质审核后,

由拟进修科室对其进行专业技术考核。

5.凡经本院审查同意来院进修人员,必须持本人单位介绍信和我院“进修人员

申请表”,按规定时间到科教科、护理部办理报到手续。

6.进修人员报到时,须一次性交清进修费,提前结束进修不予退费。

7.进修人员须按申请专业学习,不得随意改变科目或学习时间。

8.各科应选派有经验的医务人员指导进修。带教者应根据进修人员具体情况拟

定计划,定期检查,努力完成。

9.来院进修人员要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自行调换进修科目,不得中途

退学,不得随意延长学习时间。进修期间不安排探亲假。

10.进修人员在进修期满三个月后,视实际工作能力,由科室主任提出处方权申

请,报医务科,进修结束自动终止。

11.来院进修人员须在上级医师、护师指导下执业,不得独立值班执业,不得独

立出具诊断证明及诊断报告。

12.来院进修人员书写的各类医疗、护理记录文件,需经指导医师(护师)签名

确认。

13.医疗、护理管理部门领导要经常了解进修人员思想情况,关心来院进修人员

学习和生活,定期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14.来院来院进修人员在医疗工作中有特殊贡献者应给予表扬。医疗作风恶劣或

犯有严重错误者,由医院提出意见后,连同材料和本人一起送回单位处理。

15.进修期满依据结业考核要求,由进修生本人写出自我总结,进修科室出具鉴

定意见,科教科、护理部审核盖章。

五、实习生准入管理制度

1.科教科和护理部负责拟定该年度接受实习人员计划,并报主管院长批准。

2.科教科根据接收计划和教学协作院校签订协议书。

3.凡来院实习人员,须持有学校介绍信、实习大纲、鉴定册,方可办理实习手

续。

4.实习生到院后,由科教科和护理部组织进行岗前培训。

5.实习人员必须服从医院及科室的领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集体

活动,加强医德修养,尊重老师,团结同学,认真学习专业知识,虚心接受老师的批评指导。

6.实习生必须履行请假制度,病、事假三天以内由所在科室科主任批准,三天

以上由科教科或护理部批准,一周以上由其学校审批并书面通知我院。凡不履行请假手续或自行延长休假时间者,并视情节分别给予相应处罚或中止实习。

7.各学科的实习计划以实习证的转科安排为准,不得私自涂改或伪造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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