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改土归流”的原因及其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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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丽江“改土归流”的原因及其影响摘要丽江木氏土司在元代崛起,至明初朱元璋赐“木”姓,到清雍正元年“改土归流”在丽江统治长达470年。其地理上的军事地位成为了清王朝“改土归流”的主要原因,社会矛盾的激化导致阿知立等人请愿从而促使清王朝在雍正元年进行“改土归流”,而其土官制度势必被封建制度所代替的历史命运。“改土归流”后丽江,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宏观方面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

关键词丽江木氏土司制度

作者简介:杨鑫、白阳椿,四川警察学院。

中图分类号:d6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3-179-02

明代初期,纳西族木氏土司自木得(阿甲阿得)顺应历史发展,主动向中央王朝投诚。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朱元璋赐“木”姓。次年,皇帝又颁旨“授尔子孙世袭土官知府,永令防固石门、镇御蕃鞑”。从此,木氏家族以实行长子继承制“世袭土官知府”统治丽江,至清代改土归流为止,共传18代。同明王朝相比,木氏土司势力日渐衰微,尤其到了雍正元年(1723年),清王朝在丽江进行“改土归流”,木氏土司降为土通判,木氏土司从此一蹶不振。

一、木氏家族崛起概要

从民族学角度来说,纳西族原系古羌人的后裔,生活在中国西

北河湟一代,为游牧民族。秦时因躲避秦朝残暴统治开始南迁,辗转数百年。至唐代一支流落到(今)金沙红河谷一带的玉龙雪山下,其首领波冲在各部落中显赫一时,在大理洱海东部建立了纳西族第一个政权——越析诏政权,史料载“越析诏,地最广,兵最强,素为南诏忌”。而当时越析诏在军事地理位置上东有唐王朝、北有吐蕃、南有南诏三大政治势力中艰难发展,后被南诏王皮罗阁的儿子阁罗凤攻克消亡,自此大量纳西族人强迫迁回丽江坝子定居繁衍,形成了今天纳西族最大的聚居地。

公元1253年,忽必烈进攻大理,途径丽江之时,纳西族首领和字、唆火脱因、塔裹马以及麦良等先后迎降,并助蒙古大军攻克大理。公元1260年,忽必烈称帝,后多次封赏麦良及其子孙,设宣抚司(正三品),学术界认为这是丽江地区纳西土司制度的锥形,是木氏家族的崛起。至明代御赐“木”姓共历经4代。

公元1382年,明朝大将傅友得、蓝玉、沐英攻克大理后,丽江纳西族首领阿甲阿得归顺明王朝,得皇帝御赐“木”姓,奉旨“世袭土司知府”。从此,木氏土司制度在丽江正式形成,自木得(阿甲阿得)、木初(阿得阿初)、木土(阿初阿土)、木森(阿土阿地)、木嵌(阿地阿习)、木泰(阿习阿牙)、木定(阿牙阿秋)、木公(阿秋阿公)、木高(阿公阿目)、木东(阿目阿都)、木旺(阿都阿胜)、木青(阿胜阿宅)、木增(阿宅阿寺)、木懿(阿寺阿春),加上元朝4代,共22代。

清雍正元年,中央政府实行自上而下的“改土归流”,木氏土司降为土通判,自此标志着木氏土司制度在丽江470年的统治结束。

二、清王朝“改土归流”的原因

木氏家族的势力,经历了元、明、清三代,至明代后期与蒙化、元江一起并称明代云南三大土府。至木增时期其管辖范围达今怒江州、迪庆州范围,地域约占云南面积的六分之一。明亡之后,木氏土司木懿效仿祖先归顺清王朝,后雍正实行“改土归流”,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统治者的迫切需求——西南地区的战略地位

丽江地处滇西北,紧邻滇西北藏区,为滇藏交通要道,在清王朝治藏战略布局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17世纪前半叶,清王朝巩固了其在中原地区的统治地位,但蒙古仍然控制着蒙古大草原、河西走廊、青藏高原东沿及康巴等地,严重威胁了清王朝的政治统治。史料记载,清初,漠西蒙古推兵入滇,康熙年间,蒙古多次侵犯丽江、永宁、北胜边界。而当时清政府初建,国力有限,加之边疆战事繁多,短时间内难以控制西南地区动荡局势。西南割据势力迅速膨胀:“三藩”之乱;大第巴企图独揽西藏;云贵土司各自为政等等事件,表明了清王朝在西南地区的统治开始削弱。

清朝平定“三藩”,收复台湾之后,西北割据势力自然成了清王朝的主要威胁,而当时清王朝进攻蒙古的主要军事力量集中在了北方沿陕西、青海至新疆一带,从而忽视了蒙古越过西藏偷袭西南,

从而在军事位置上对清王朝分庭抗衡。若准格尔蒙古一旦攻克西南地区,将对清王朝形成了一个弧形包围圈,清王朝中原地区的统治将永无宁日。

新即位的雍正帝,为了防御蒙古铁骑南下,消除西南内陆少数民族倒戈的隐患,积极主张“攘外必先安内”,自上而下强行推行“改土归流”。强行夺取西南地区土官的政治军事主权,由中央直接派遣官员管辖。作为当时丽江的木氏土司接受清王朝“改土归流”政策,至此降为土通判。历史证明,雍正大规模的“改土归流”基本上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巩固了西南的内陆防线,防止了西南地区少数民族的倒戈事件的发生。

(二)社会冲突的激化——土司肆虐子民以及相互之间的仇杀从社会学视角来看,冲突是社会的常态,社会冲突是社会变迁的动力,推动着社会的发展。史料记载:雍正元年,夷民阿知立、阿仲苴、和日嘉、阿宝他等,赴省申诉,吁恳改流。总督高其倬、巡抚杨名时题请改设流官知府,降土府为土通判。可见当时记载丽江“改土归流”的主要原因似乎是百姓的迫切需求。美国学者约瑟夫·洛克在其所著的《中国西南古纳西王国》中写道:“当木钟就知时,族人阿知立诬告他,这个人成功废除了丽江土知府。”大多数学者认为,阿知立等人请愿并不是导致雍正实行“改土归流”的主要原因,更准确的应当是清王朝巩固西南地区的借口,阿知立等人请愿实则充当了导火索的作用。或许我们可以这么认为,丽江地

区为什么在康熙年间没有实行“改土归流”,而等到雍正即位呢?阿知立等人请愿其实给了清王朝出师有名的一个借口。

史料记载:“时土府暴敛肆螫,民不堪命”;“居官贪虐,派累土人,至今控告不已”。从历史来看,木氏土司的贪虐引起了土民的不满,从而激发了社会矛盾,引起了社会冲突。究其原因,有学者认为,改土归流前丽江统治阶级内部领主土司木氏与地主阶级与广大农民联合反对封建领主,并认为,丽江在雍正元年改土归流,“正是丽江地区的地主阶级对世袭领主土司的斗争在政治上的胜利反映。”豍因此,社会冲突导致阿知立赴省请愿,其并不是雍正“改土归流”的主要原因。

(三)历史发展的必然性——封建流官制度必然代替土司制度木氏土司发展至木增时期,在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达到了鼎盛时期,其管辖范围达今怒江州、迪庆州范围,地域约占云南面积的六分之一。成为云南三大土司之一。而当时中原文化及其周边文化通过商业贸易汇聚在丽江,使得丽江在经济文化上得到了空前的发展。而决定其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土司制度,已经无法满足丽江土人的社会需求,及其迫切另一种制度来代替土司制度。

而时,西南地区正处于准格尔蒙古与大清王朝两大军事力量之间,随着历史的发展,丽江经济的迫切领主制上层建筑——土司制度的改变。而在雍正“改土归流”之后,丽江的各方面发展,证实了封建流管制度必然代替土司制度的历史发展必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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