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表指标填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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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表指标填报说明

2013年全国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布置会文件之四

财政部2012年度

全国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表

填报说明

财政部税政司

二○一三年四月

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表填报说明财政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税收政策,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及财务会计制度(新企业会计准则(2006)、企业会计制度(2001)、金融企业会计制度(2001)、小企业会计制度、分行业企业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的规定,制订本套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报表。

一、调查工作的基本要求

1.调查类型。本次调查是经财政部批准,国家统计局备案,由财政部门组织进行的抽样调查。

2.资料保密。参加调查的财税部门有义务为被调查企业填报的数据保密。

3.数据来源。本调查表应根据企业主管部门、主管财税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后的2012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及附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以及其他相关会计科目分析填写。

4.金额单位。本调查表中除适用税率(%)和有关比率、比例(填列小数)、有关年份(4位年度数字,如2012)、职工人数(人)等专门指标外,其他各项涉及金额的指标单位一律为元,并保留两位小数。数字之间不要书写分节号。

5.填写要求。本调查表应逐行填写,对没有数据的项目应填“0”,不留空行。各项指标中,对注明关系式的指标,在填写时,相关数据应满足关系式的要求;对未注明关系式的指标,相关数据的逻辑关系要求正确。填表企业若有未尽事宜,请附文字材料加

以说明。

6.《基本财务状况表》和《收入成本费用表》的填报应当与向税务部门报送的财务报表口径一致。如果因审计或其他原因致使会计报表与向税务部门报送的不一致,也应当按照报送税务部门的会计报表口径填列。

二、报表组成

本套报表包括:

(一)报表封面

(二)报表体系:《基本财务状况表》(企税调01表),《收入成本费用表》(企税调02表),《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表》(企税调03表),《涉税项目明细表》(企税调04表),《相关情况表》(企税调05表)。

三、报表封面说明

(一)被调查单位: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填报单位全称。

(二)单位负责人: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登记机关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凡填报单位正在更换法定代表人,但尚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由实际负责人盖章。

(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指填报单位分管财务会计工作的领导人。

(四)会计机构负责人:指填报单位内部承担财务会计任务的专职会计机构的负责人。

(五)填表人:指具体负责填制报表的工作人员。

四、具体调查指标填报说明

表一——《基本财务状况表》填表说明

(一)填报时应当注意的事项

1.为了方便填报,并准确反映纳税人的财务状况,本表将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2006)、企业会计制度(2001)、金融企业会计制度(2001)、小企业会计制度、分行业企业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制度的报表项目进行了兼容处理,应当根据2012年度财务会计决算中资产负债表的年(期)末数填列。

2.表中标注*项目为执行新会计准则企业专用;加#项目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等企业专用,执行新会计准则企业不填;加☆为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非企业类会计制度单位专用;加○项目为执行分行业企业会计制度等企业专用。

3.填报单位应依据本填报说明和要求填列表中各项指标,本填报说明中未作解释的内容,以所执行的财务会计制度为依据。

4.“短期投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工程物资”、“无形资产”等报表项目均根据扣除计提准备金后的净额填列。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2006)、企业会计制度(2001)的企业不填列“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和“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两项指标。

5.金融企业填制本表,对应的报表项目按以下对应关系填列:

金融企业报表项目基本财务状况表对

应项目

结算备付金货币资金

拆出资金其他流动资产

应收保费应收账款

应收分保账款应收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其他流动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其他非流动资产

向中央银行借款短期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其他流动负债

拆入资金其他流动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其他流动负债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其他流动负债

应付分保款项和保其他流

险合同准备金动负债

代理买卖证券款其他流动负债

代理承销证券款其他流动负债

6.本表未列示的报表项目,按照科目性质填入其他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负债、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

(二)表内有关指标说明

1.流动资产

行1至行16各项指标根据《资产负债表》中“流动资产”各项目年末数填列。

行1 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和其他货币资金等现金及各项存款,填报单位根据执行的会计制度和报表编制要求填列。

行2 交易性金融资产:反映企业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权证投资等金融资产。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行3 短期投资: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2006)、企业会计制度(2001)的企业应根据“短期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填列。1年内到期的委托贷款,其本金和利息减去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后的净额,也在本项目反映。

行4 应收账款:根据“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减去“坏账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行5 预付款项:反映企业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等。应根据“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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