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春秋时期郑国的婚姻及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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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春秋时期郑国的婚姻特点及成因
吴风池
(郑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中原文化研究所郑州450044)摘要:春秋时期郑国的婚姻生活有如下特点为:女性有比较强的自主意识;没有从一而终的贞节观念;以自由恋爱为主;对爱情忠贞专一。

而郑国婚姻生活中的这些特点又是由郑国“处天下之中”的地理位置、发达的商品经济、较为开明的政治及文化传统造成的。

关键词:春秋时期郑国婚姻特点成因
春秋时期的郑国是在周平王东迁洛邑时,由郑武公占据虢、桧等十邑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个重要的中原古国。

由于它地处中原,商业繁荣,政治清明,文化底蕴丰厚,其国民的婚姻家庭生活充分展示出中原文化质朴、淳厚的特点,对中原地区的社会文化和习俗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认识和研究春秋时期中原地区政治、经济、社会习俗的窗口,对此学者们却很少论及,本文试以《诗经·郑风》及《左传》中的相关史料为基础来探讨一下春秋时期郑国的婚姻特点及成因。

郑国婚姻的特点
(一)女子在婚姻中的有比较强的自主意识,在择偶标准上更关注男子勇武刚健和英雄气概
在春秋时期郑国的婚姻中女子有较强的自主意识,其主要标志就是女性在婚姻中享有自主权和在恋爱中表现出明显的主动性。

如《左传·昭公元年》记载:“郑徐吾犯之妹美,公孙楚聘之矣,公孙黑又使强委禽焉。

犯惧,告子产。

子产曰:‘是国无政,非子之患也。

唯所欲与。

’犯请于二子,请使女择焉。

皆许之,子皙盛饰入,布币而出。

子南戎服入。

左右射,超乘而出。

女自房观之,曰:‘子皙信美矣,抑子南夫也。

夫夫妇妇,所谓顺也。

’适子南氏。

”郑国徐吾犯的妹妹先与公孙定婚,后公孙黑又强要与之订婚,徐吾犯害怕闹纠纷求助于当政者子产,子产则主张让徐的妹妹自己选择,最后两方男子也都同意这样做,徐吾犯的妹妹躲在房中看了二人的表现以后,选中了勇武刚健有男子汉气概的子南
作为自己的丈夫。

这一事件说明当时郑国的女子在婚姻生活享有自主权,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挑选自己认为合适的人做自己的丈夫。

不仅如此,在生活中郑国的女青年如果发现了自己的意中人就会积极主动的大胆追求,决不让幸福的爱情从自己的眼皮底下溜走,《诗经·郑风》中的一部分恋歌就反映了的女子主动大胆地追求自己意中人的情形。

如《褰裳》就强烈地表现了女主人公在恋爱中的主动性:“子惠思我,褰裳涉洧。

子不我思,岂无他人?狂童之狂也且!它的大意是这样的:“你如果真心的思念我,赶快提起衣裳过河来同我约会,不然我就爱上其他人了,你这个小糊涂蛋!”“女性在婚恋中如此大胆泼辣,在秦汉以后的正统儒学先生们看来,简直是放浪至极,不可思议”。

①如宋代朱熹《诗集传》就说此诗是“淫女语其所私者”然而在当时,女性这种行为就象今天婚恋生活中男人追女人一样司空见惯。

在春秋时期郑国的婚姻生活中,女子不但很强的自主意识,敢于积极主动大胆的追求自己的意中人,而且在择偶标准上女性不过于注重男子的相貌之美,更注重男方勇武刚健的男子汉气质。

在上述例子中徐吾犯的妹妹没有选择“盛饰入,布币而出”的公孙黑而是选择了“戎服入。

左右射,超乘而出”的公孙楚,可见徐吾犯之妹对公孙黑之装扮华丽的“盛饰”,远不如对公孙楚的戎服超乘感兴趣。

也就是说,在她选择丈夫时,男子之美不是最主要的择偶标准,只有勇武刚健、有英雄气概的男子才是最佳入选者,才是她们所认定的“夫”。

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春秋时期,由于社会动荡不安,人们崇尚武力的社会习尚,那些能够统军打仗,勇武过人的男子就是人们心中的偶象。

同样的观念在《诗经·郑风·大叔于田》也有所反映。

叔于田,乘乘马。

执辔如组,两骖如舞。

叔在薮,火烈具举。

襢裼暴虎,献于公所。

将叔勿狃,戒其伤女。

叔于田,乘乘黄,两服上襄,两骖雁行。

叔在薮,火烈具扬。

叔善射忌,又良御忌。

抑磬控忌,抑纵送忌。

叔于田,乘乘鸨。

两服齐首,两骖如手。

叔在薮,火烈具阜。

叔马慢忌,叔发罕忌,抑释冰忌,抑鬯弓忌。

这是郑国姑娘赞美自己恋人-一位勇敢的青年猎手的情诗,它通过对青年①《从《诗经》看儒学伦理思想形成时期的婚姻观念》,辽宁教育学院学报,2003年5期
猎手打猎时驾车的姿态,“襢裼暴虎”的英雄气概,“善射”、“良御”,“磬控”等一系列动作的描写,刻画出姑娘心中所倾慕的恋人勇武刚健的形象。

(二)在婚姻形式上,青年男女多以自由恋爱为主。

童书业先生在《春秋左传研究》中说“《诗经》中所载男女关系,亦较随便,观郑、卫等风可知。

男女较易结合,……。

”①童先生关于春秋时期男女关系“较为随便”“男女较易结合”的断语是很有见地的。

春秋时期人类步入文明社会不久,那些束缚限制人们思想和行为的礼仪制度尚很不完备,加之上古时期男女自由相恋的风俗的影响,因而当时青年男女自由交往的空间相当广阔,他们尽可大大方方地交友婚恋,再者周王朝为了繁育人口以增加劳动力规定“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时也,奔者不禁。

”②这就给人们留下了自由恋爱、追求自主婚姻的空间。

因此春秋时期郑国的青年男女在婚姻上多以自由恋爱为主,《诗经·郑风》中的很多诗歌都反映了青年男女自由相爱的情况。

如《溱洧》:“溱与洧,方涣涣兮。

士与女,方秉兰兮。

女曰:‘观乎?’士曰:‘既且。

’‘且往观乎?洧之外,洵訏且乐。

’维士与女,伊其相谑,赠之以勺药。

……”叙述了一对青年男女在溱洧水滨幽会、游玩、临别时赠物定情的情况,表现了青年男女对爱情的大胆追求;《野有蔓草》:“有美一人,清扬婉兮。

邂逅相遇,适我愿兮。

……邂逅相遇,与子偕臧。

”说的是一青年与一美丽女子于田野上陌路相逢而一见钟情;《东门之墠》:“东门之墠,茹藘在阪。

其室则迩,其人甚远。

东门之栗,有践家室。

岂不尔思?子不我即!”这是一对青年因家住得很近经常见面而产生爱情的事;《子衿》:“青青子衿,悠悠我心。

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青青子佩,悠悠我思。

纵我不往,子宁不来?挑兮达兮,在城阙兮。

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恋爱中的姑娘因为见不到自己心爱的小伙感觉时间过得太慢了,一天的时间竟比三个月还要难熬;《狡童》:“彼狡童兮,不与我言兮。

维子之故,使我不能餐兮。

”一对小恋人因为在恋爱中产生了矛盾,小伙子不理小姑娘了,急得小姑娘连饭都吃不下去了。

……《诗经·郑风》的21首诗中竟有这么多的篇幅来反映青年男女自由交往、相爱,可见在当时的郑国自由相恋尉然成风,已成为青年男女缔结婚姻的主要形式。

①童书业.春秋左传研究.[M].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P348
②《周礼·地官司徒》
(三)在婚姻生活中女性没有从一而终的观念。

西周初年,为维护周朝统治,周公制礼作乐,确立了宗法伦理制度。

由于统治者的倡导和推行,它作为一种道德伦理关系已经深深的影响制约着当时人们的社会生活。

如《诗经·南山》所说:“取妻之如何?必告父母!”“取妻之如何,匪媒不得。

”而《战国策·燕策》中苏代说得更为明确:“周之俗,不自为取妻。

且夫处女无媒,老且不嫁;舍媒而不自炫,弊而不售。

”《孟子·滕文公上》也说:“不待父母之命,媒勺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

”这种舆论的力量,沉重压抑着青年男女对美好爱情美满家庭的追求与向往,当时在许多诸侯国的婚姻生活中妇女从一而终的贞节意识都有了一定的发展,如《左传·庄公十四年》:“蔡哀侯为莘故,绳息妫以语楚子。

楚子如息,以食入享,遂灭息。

以息妫归,生堵敖及成王焉,未言。

楚子问之,对曰:‘吾一妇人而事二夫,纵弗能死,其又奚言?’”因为蔡衰侯在楚文王面前赞美息侯夫人息妫的美貌,色迷心窍的楚文王就灭掉息国,把息妫抢到楚国,息妫到楚国后虽为楚文王生了两个儿子,但从没有主动说过话,楚文王问她,她回答说:“我一个女人,伺候了两个丈夫,即使不能死,又能说什么呢?”再如《左传·襄公三十年》记载“甲午,宋大灾。

宋伯姬卒,待姆也。

”这是宋共公夫人伯姬在一场大火中,她坚持等保姆来才肯出宫,结果被烧死了。

“君子谓宋共姬‘女而不归。

女待人,妇义事也。

’”当时人们认为未婚女子应等待保姆来后和保姆一起行动,已婚妇女则可根据情况便宜行事,而她竟为守节被活活烧死。

从以上两则事例我们可以看出当时在婚姻生活中女子从一而终不但已成为妇女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而且也成为整个社会认可和赞许的道德规范,不然,息妫不会说:“吾一妇人而事二夫,纵弗能死,其又奚言?”;《左传》的作者也不会在记述了宋伯姬因等待保姆而被烧死的事以后又说:“女而不归。

女待人,妇义事也。

”女子在婚姻生活中遵从从一而终的贞操观不但在经济文化都较发达的中原地区各诸侯国中成为人们认可和赞许的道德规范,而且在当时被人们视为蛮夷之邦楚国也大有市场。

如《左传·定公五年》记载:“王将嫁季羋,季羋辞曰:‘所以为女子,远丈夫也。

钟建负我矣。

’以妻钟建,以为乐尹。

”昭王准备让他妹妹出嫁时,妹妹却以钟建曾背过她为由,要嫁给钟建,昭王只好答应她。

而同一时期的郑国由于立国较晚,受宗法伦理制度影响较小,且郑国地处
中原,西接周晋,南通荆楚,北临卫燕,四通八达,十分有利于商业的发展,经济活跃,由此带来了人们思想观念上的进步,青年男女婚姻还较为自由,在婚姻生活中,女性还没有从一而终的贞操观念。

如《左传·桓十五年》载:“祭促专,郑伯患之,使其婿雍纠杀之。

将享诸郊。

雍姬知之,谓其母曰:‘父与夫孰亲?’其母曰:‘人尽可夫也,父一而已,胡可比也?’”郑厉公不甘受制于蔡仲的独专国政,使蔡仲的女婿雍纠刺杀蔡仲,雍纠的妻子雍姬得知丈夫将杀父亲的消息后,去问自己的母亲:“父与夫孰亲?”她母亲说:“人尽可夫也,父一而已,胡可比也?”于是,雍姬就把郑厉公和雍纠的谋杀计划告诉蔡,蔡仲抢先行动,杀死雍纠,并把他的尸体扔在水池里,郑厉公用车装着雍纠的尸体逃往国外。

这说明春秋时期的郑国,妇女还没有严格的从一而终的贞操观念,因此雍姬才会在母亲“人尽可夫也”的教导下,将丈夫欲杀父亲的消息泄露,致使郑厉公不但没借雍纠除掉专横的祭仲,反让祭仲砍掉了女婿的脑袋。

(四)对爱情忠贞专一.
从人类的婚姻发展的过程来看,人类从原始社会时期男女无意识杂游的群婚发展到逐渐排除父母子女、同一氏族内兄弟姐妹通婚的血缘婚和亚血缘婚(又称族外婚或普路亚那婚),进而发展到性伙伴相对固定的对偶婚,随着母系氏族社会的日趋衰落,至父系氏族社会时发展成为专偶婚,即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形式。

“随着一夫一妻制个体婚的确立,也就逐渐有了对爱情、婚姻的专一要求,因此开始推崇忠贞的爱情和终生相伴的夫妻……。

”①对爱情忠贞专一在郑国的婚姻生活中表现的特别突出,如《郑风·出其东门》表现出对这一婚姻道德观念的肯定与赞扬:
出其东门,有女如云。

虽则如云,匪我思存。

缟衣綦巾,聊乐我员。

出其闉闍,有女如荼。

虽则如荼,匪我思且。

缟衣茹藘,聊可与娱。

一位痴情男子,面对东门之外犹如满天彩霞、满地鲜花的游女,眼空心净,神无所分,情无所移。

他郑重地向世人宣布“我永远只爱那位穿戴朴素的姑娘”。

充分显示了小伙子对爱情的忠贞专一。

在郑风《狡童》中小姑娘因和恋人闹矛盾,爱情有了一点小挫折,小姑娘竟到了寝食难安的地步,“维子之故,使我不能餐兮”,试想如果姑娘不是爱的太深,那会有如此感受。

在郑风《子衿》中的相恋①邓伟志.唐前婚姻. [M].上海文艺出版社,1988年8月.P25
双方竟“一日不见,如三月兮”,更使到一时也不能分离的地步。

二、郑国婚姻特点成因的探析
春秋时期郑国在婚姻上之所以表现出上述特点,是由多方面的原因促成的,细究起来,这恐怕与郑国当时政治、经济、历史、地理等方面有较大关系。

首先从地理环境上来说,春秋时期郑国东连齐鲁,西接周晋,南通荆楚,北临卫燕,四通八达,十分有利于商业的发展。

郑国对商人也采取鼓励、保护的政策。

如《左传·昭公十六年》记载了郑国执政大臣子产的一段话:“我先君桓公同,与商人绵出自周。

庸次比耦,以艾杀此地,斩之蓬蒿,而共处之。

世有盟誓,以想信也。

曰:‘尔无我叛,我无强贾,无或樑夺,尔有利市宝贿,我勿与知。

恃挚誓,故能相保,以至于今。

’”优越的地理位置和政府的支持,使郑国的商人来往于东西南北之间,十分活跃,促进了郑国经济的繁荣和发展。

如当时郑国普通的劳动人民在日常生活中已经可以“衣锦褧衣,裳锦褧衣”(《郑风·丰》)和“宜言饮酒”、“琴瑟在御”(《郑风·女曰鸡鸣》)。

商人的活跃不但促进了郑国经济的繁荣和发展,而且商人也把各地的文化、风俗带回郑国,促进了国人思想观念的更新,影响了国人的精神风貌,造就了郑国较为开放的思想意识,主动进取、大胆追求幸福生活的自主意识,从而为青年男女大胆追求幸福的婚姻生活奠定良好社会环境和思想基础。

正如恩格斯所言:“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快或慢的发生变革。

”①郑国由于经济的繁荣和发展,建立在其上的上层建筑—爱情婚姻观也发生了变化。

关于这一点我国近代学者亦有较为精辟的论述:“三河为天下都会,卫都河内,郑都河南……据天下之中,河山之会,商旅之所走集也。

商旅集则财货盛,财货盛则声色辏。

”②魏源此论,说明了在郑国由于经济繁荣富庶,人民安居乐业,人们在婚姻家庭观念上的变化,即尊重感情,如实的表现感情。

再者,从地理形势上来说“郑国土狭而险,山居谷汲,男女亟聚会,……。

”③春秋初期,郑国由陕西东迁,在虢、郐所献十邑的基础上立国,刚刚立足中原,国土面积狭小而险要,境内多丘岭山地,国民多住在山中,为了生活所需,人们常常要到山涧中取水,这就为郑国青年男女们的自由聚会大开方便之们,也为青年男女的相识相恋提供了机会,从而奠定了他们自由恋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2页
②《诗古微·桧郑问答》
③《汉书·地理志》
爱的基础。

其次,郑国政治开明。

郑国建国之初,即郑武公和郑庄公的时候,为了能迅速在中原立足,“郑国君臣励精图治,奖励耕织,重视文教,政治民主,风气开放,不受礼教束缚,政清气和,”①从而使郑国政治稳定,国家强盛,老百姓过着富足安定的生活。

如《郑风》的首篇《缁衣》说的就是郑武公好贤的故事,《毛诗序》说:“美武公也。

父子并为周司徒善于其职,国人宜之。

故美其德,以明有国善善之功。

”特别是在子产执政期间,整顿田地疆界沟恤,创立了按丘征赋的制度,铸刑鼎,向百姓公布法令,不毁乡校,以听取国人的意见,并提出了“天道远,人道逸”的无神论思想,反对当时的某些迷信活动。

这些革新措施,进一步促进了人们思想的解放。

在郑东迁之后长达一百多年的历史中,政局稳定,经济繁荣,国力强盛,较为开明的政治及有限的民主,使郑国人思想活跃,对未来充满自信,关心国家利益(如弦高犒师),敢于就国政发表自己的见解,在有关自已终生幸福的婚姻爱情方面,他们就更不会有丝毫的胆怯马虎了,一定要自己做主,寻找自己的真爱;在生活一旦发现了自己的意中人,就会毫不犹豫大胆追求,不会有一点羞涩与怯懦。

最后是历史文化对郑国人的影响。

郑国东迁之地是商代的故地,郑的土著民族乃商的后裔。

因此,在文化特质上,郑国文化必然会掺入商文化的因素,而商文化在很大程度上是因袭了原始的巫术传统,“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

”②“它浓缩了、积淀了原始人们强烈的情感、思想、信仰和期望,表现出热烈奔放活泼浪漫的特色”③。

由于商文化的影响,加之当时周王朝已名存实亡,礼崩乐坏,使郑国人形成了大胆、泼辣、自由奔放的纯朴民风。

据残存的《韩诗》言“郑国之俗,三月上巳(三月初三)之日,于两水(溱和洧)上招魂续魄,拂除不祥,故诗人愿于所说(悦)俱往观也。

”当时为繁衍人口,发展生产,郑国继承了西周时代:“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时奔者不禁”的做法,在溱水洧水岸边开辟场地于每年三月上巳节让青年男女自由相会恋爱,从而形成了一种独特
①刘玉娥邵长河《溱洧与郑风》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2期
②《礼·表记》
③高正伟冯栎钧《<郑风.>与“郑声”之异同》宜昌学院学报2004年第4期
的社会风俗—“郑风”。

正如《郑风·溱洧》云:“溱与洧,方涣涣兮。

士与女,方秉兰兮。

”生动地记述了春秋时期郑国的青年男女相约于与阳春三月秉执兰草,招魂续魄,祓除不祥的生动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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