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的税制改革.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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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税制改革的原则及内容

1994年税制改革的原则及内容

1994年税制改革的原则及内容1994年,中国进行了一次重大的税制改革,旨在完善税收体系,促进经济发展,提高税收征管和税收征纳能力。

这次改革在税制的原则和具体内容上都有很大的调整和改动。

首先,1994年税制改革的原则包括:适应国民经济发展需要,促进市场经济改革;完善税收体系,建立现代税收制度;降低税收负担,维护纳税人利益;加强税收管理,提高税收征管水平;推行纳税人自助申报和自我监督,促进税制透明化和公开化;加强税收执法,打击偷税漏税,维护税收秩序。

这些原则为税制改革提供了指导性和原则性的基础。

其次,1994年税制改革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一是统一增值税制度。

此前,我国实行了多元的增值税税率制度,而1994年税制改革统一了增值税税率,有利于促进全国统一市场和增值税制度的稳定。

二是对企业所得税经营者的税额计算进行了简化。

改革后,企业所得税按照年度利润总额的20%计征,取代了原来的逐项计税和核算,大大简化了企业所得税的税务管理工作。

三是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进行了调整,该项措施有效扩大了税基,提高了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水平。

四是根据国家推进市场经济的要求,对税务架构和税制结构进行了调整,积极推进了税收管理体制和财税分权与财税分权改革。

五是扩大了税收优惠政策的范围,降低了税负,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

六是专项税法的颁布,如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等,这些税种的颁布有利于税收体系的完善,提高了税收的征税水平。

总的来说,1994年税制改革通过优化税收结构,简化税制程序,完善税制政策,提高税收征管水平,促进了税收征纳水平的提高,有力地推动了国民经济的发展,提高了税收的征纳水平和税收的公平性,有效推动了税收体系的完善,增加了税收的税基,提高了税收的征收额。

税制改革为税收征管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有效地提高了征纳水平,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

税制改革的实施将进一步激发纳税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中国的税收体制更加健全,进一步增加税收收入,有力地支持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税收征管水平的提高,有力地保障了税收的征纳水平和税收的公平性,有效地推动了税收体系的完善,增加了税收的税基,提高了税收的征收额。

94年分税制改革的成效与问题.

94年分税制改革的成效与问题.


中央 省 市
财政部 财政厅 财政局
部属高等院校(200多所降到76所) 省属高等院校, 市属高等院校

(二)中央与地方在财力分配上和责任承 担上讨价还价
由于基层政府财政困难,中央和地方政 府之间在“事权与财权”分配上严重不 对称,中央与地方在责任承担上讨价还 价成为常态.
..\..\..\财政厅资料汇编\预算处\工作间\分处 预算\2004年\部门报二上专项表\(2004 年)“二上”基本支出(李伟).xls
94年分税制改革的成效与问题
倪志良
南开大学经济学院
1994年,中国对财税体制进行了全面而重大的改革,在不增加企业和个人 总体税负的前提下,将税种由原来的37个简并为23个。并将23个税种分 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
1994年实行分税制以来,国家首先将主体税种中增值税的75%、消 费税的100%上划为中央级收人,从2002年又将增长较快的企业所 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60%上划作为中央级收人,使得中央财政收 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从1993年的22%提高到2005年的54.5%。财 政收入占GDP比重、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比重的大幅度 提高意味着1994年分税制改革初衷已经实现,“双低问题”基本 解决。[1]
[1] “双低”是指1994年税制改革前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过低。
表1 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doc
表2 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doc
中国历年GDP增速.doc
表1和表2数据表明:1994年财税改革使得中央财政的调控 能力得以强化,为实施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所需要的资 源配置调提供了便利,比如:加大“三农”投入等。
财政分权改革积累的问题与县乡财政

九四年分税制改革的背景原因成效及问题

九四年分税制改革的背景原因成效及问题

九四年分税制改革的背景原因成效及问题一、背景原因1.1 原有税制的弊端九四年,是我国经济改革开放进程中一个重要的节点。

当时我国的分税制度存在一些弊端,主要表现为中央财政过于集中,地方财政缺乏自主权;财政收入分配不合理,地方政府积极性不高;税收征收体系不完善,造成税收漏征和重复征税等问题。

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地方政府的发展和改革,需要进行改革。

1.2 经济发展需求九四年,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经济发展迫切需要新的财政体制来支持。

新的财政体制应当能够激发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增加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自主权,使得地方政府能够更好地开展投资、改革和创新。

1.3 国际经济环境的影响九四年,国际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我国也需要适应新的国际经济环境。

新的分税制改革应当能够推动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全球化进程,提高我国在国际金融和贸易市场上的竞争力。

二、成效2.1 增加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自主权九四年分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自主权得到大幅提升。

地方政府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发展需要,自主安排地方财政预算,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支出效益,更好地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和改革。

2.2 激发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分税制改革使得地方政府的税收收入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得到保障,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得到激发。

地方政府可以更好地开展基础设施建设、经济产业发展、公共服务改善等工作,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

三、问题3.1 地方政府财政管控能力不足九四年分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增加,预算自主权增强,但是地方政府的财政管控能力并未得到相应提升。

部分地方政府出现了过度支出、财政浪费等问题,导致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增加。

3.2 财政收支不平衡分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增加,但财政支出也相应增加,导致部分地方政府的财政收支出现不平衡的局面。

地方政府需要更加合理地安排财政预算,引导财政支出更加趋向于实体经济发展,避免对地方经济造成不必要的财政压力。

1994年税制改革的内容

1994年税制改革的内容

1994年税制改革的内容【原创版】目录1.1994 年税制改革的背景和意义2.1994 年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3.1994 年税制改革的影响和成果正文【1994 年税制改革的背景和意义】1994 年税制改革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重要举措之一,旨在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形势,进一步优化税制结构,提高税收征管效率,促进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

此次税制改革对于建立现代税收体系,发挥税收在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和宏观调控等方面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1994 年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1994 年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增值税改革:将增值税作为主体税种,扩大增值税的征税范围,降低税率,简化税制。

增值税改革的实施,对于促进我国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企业经营效率具有积极作用。

(2)营业税改革:取消营业税,将其并入增值税,简化税制,降低企业税收负担。

(3)所得税改革:改革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制度,使其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促进企业发展和个人收入合理分配。

(4)其他税种改革:对消费税、资源税、关税等税种进行调整,优化税制结构,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1994 年税制改革的影响和成果】1994 年税制改革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税收收入稳定增长,为国家财政提供了有力保障。

税制改革后,税收收入呈现稳定增长态势,为我国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奠定了基础。

(2)税制结构得到优化,税收征管效率提高。

税制改革后,税制结构得到简化和优化,税收征管效率得到提高,降低了税收征管成本。

(3)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

增值税改革等措施,对于促进我国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企业经营效率具有积极作用。

(4)促进收入分配合理化。

所得税改革等措施,对于促进企业发展和个人收入合理分配具有重要意义。

1994年税制改革的内容

1994年税制改革的内容

1994年税制改革的内容1994年税制改革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一次重大税制调整,对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此次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税制体系,进一步优化税收结构,提高税收征收效率,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改革的核心内容包括增值税改革、企业所得税改革、个人所得税改革、资源税改革、农业税改革和地方税改革。

首先,增值税改革是我国税制改革的重要环节。

1994年税制改革前,我国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存在重复征税问题。

改革后,我国逐步实现了消费型增值税,减轻了企业负担,促进了产业结构优化。

其次,企业所得税改革也是1994年税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改革前,我国企业所得税税率较高,税制复杂,不利于企业公平竞争。

改革后,我国对企业所得税进行了调整,降低了税率,简化了税制,有利于提高企业盈利能力和投资积极性。

再次,个人所得税改革对于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1994年税制改革后,我国个人所得税制逐步完善,税率分级合理,税收负担更加公平,有助于缩小收入差距。

此外,资源税改革、农业税改革和地方税改革也是1994年税制改革的重要方面。

资源税改革旨在合理调节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资源;农业税改革减轻了农民负担,促进了农业发展;地方税改革则有利于地方政府更好地发挥职能,促进地区间税收公平。

1994年税制改革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改革成果显著。

然而,税制改革仍存在不足之处,如税收负担分布不均、税制复杂等问题。

未来改革方向应着力于进一步完善税收体系,降低税收负担,简化税制,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发展。

总之,1994年税制改革对于我国税制体系的发展和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改革,我国税收制度更加符合市场经济要求,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九四年分税制改革的背景原因成效及问题

九四年分税制改革的背景原因成效及问题

九四年分税制改革的背景原因成效及问题九四年分税制改革是指中国在1994年进行的一项重大税制改革,其背景原因、成效和问题如下:背景原因:1. 经济转型需求:中国在上世纪九十年代进行了经济体制改革,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

原有的税制已经无法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需要进行改革。

2. 分税制的不合理性:原有的税制模式是中央政府将税收划归中央预算,地方政府仅能依靠中央政府的财政拨款进行开支,这种分配方式不利于地方政府积极性和自主性的发挥。

成效:1. 财政分权:分税制改革后,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和税收权力实现了划分。

地方政府获得了更多的财政和税收自主权,能够根据地方经济的需要进行财政调控和决策。

2. 政府权力下放:分税制改革后,中央政府相对于地方政府的权力下放,减少了政府干预经济的程度,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和提高经济效益。

3. 地方财政收入增加:由于分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获得了更多的税收自主权,地方财政收入大幅增加。

这有助于地方政府提高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的投入,改善民生福祉。

问题:1. 收入分配不均:分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增加的也可能导致地区之间收入差距的扩大。

一些经济发达地区获得的财政收入更多,而相对欠发达地区的财政收入较少,导致地区发展差距进一步拉大。

2. 财政管理混乱:分税制改革后,中央和地方政府都有一定的财政和税收拨款权限,容易导致财政管理混乱,资金流转不畅,影响财政管理效率。

3. 效率低下:分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需要承担更多的财政责任,但有些地方政府能力有限,财务管理能力不足,导致资源浪费和效率低下的问题。

九四年分税制改革对于中国的财政体制改革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使地方政府获得更多财政自主权,推进了经济转型和地方发展。

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比如收入分配不均和财政管理混乱等。

1994年中国实行分税制改革

1994年中国实行分税制改革

1994年中国实行分税制改革,重整税收结构后,增值税和营业税并重成为流转税的两大重要税种,且这个时间段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

2004年7月1日期,消费型增值税在东北三省的石油化工业、装备制造业等八大行业试点征收;2007年7月1日,中部六省26个老工业基地的采掘业、电力业等八大行业也被纳入试点范围;2008年7月1日,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至内蒙古自治区东部五个盟市以及泣川地震中受灾严重的地区;2009年1月1日,消费型增值税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全面取代生产型增值税。

生产型增值税不断向消费型增值税转型,消费型增值税在经济活动中的益处不断展现,反观营业税变动不大,越来越不适应当今经济的发展。

转型后的增值税能够有效消除重复征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分工,而这正是目前交通运输业在发展中所欠缺的。

并且交通运输业本身又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是制造业之后另一重要环节,涉及到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各个环节,与人们的生产、生活都息息相关。

众多企业与交通运输业企业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原材料、产成品的运输均靠交通运输,各企业外购交通运输服务的规模不断壮大。

可以认为,国民经济中的各部分都离不开交通运输业,包括经济资源要素的开发、运输以及配置等,因此交通运输业与国民经济关联度极高。

现在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必然也对与之配套的交通运输业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促使交通运输业的不断发展。

因此,交通运输业的大发展必然是未来的趋势。

首先应在税制上,对交通运输进行改革,使其缴纳更符合实际需求的增值税,并且结构性减税,可以进一步推动交通运输业的发展。

2012年1月1日,交通运输业改征增值税先在上海试点。

根据《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交通运输业的增值税税率11%,对交通运输辅助业(包括仓储、港口、机场等)以6%征收增值税。

目前试点范围已经逐渐至北京、天津、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8省市,并且有望在两年内推广至全国。

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1994年分税制改革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一步,是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以及加强地方财政收入能力。

该次改革的主要内容如下:1. 政权下放和权力下放:分税制改革取消了中央政府对地方收入的大部分调控权。

地方政府可以自主决定税收政策,并不需要上交所有财政收入给中央政府。

这使得地方政府具备更大的财政自主权,可以更好地适应地方经济发展需要。

2. 资源税划归地方:分税制改革将原本属于中央政府征收的资源税划归地方政府征收和使用。

这意味着地方政府可以自主决定资源税的税率,并将收入用于地方经济建设。

这使得资源丰富的地方能够更好地利用资源优势,并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3. 增加税种:在分税制改革中,增加了一些新的税种,如契税和土地增值税。

这些税种的增加使得地方政府有更多的税收来源,也增加了地方财政收入。

4. 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分摊比例:分税制改革重新规定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政分摊比例。

中央政府将减少对地方的财政拨款,而地方政府需要加大自主财政收入的努力。

这使得地方政府更加注重财政自主和自立。

5. 财政转移支付机制改革:分税制改革还改革了财政转移支付机制。

原来的转移支付制度是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财政拨款,而新的转移支付机制更加注重市场规则和竞争机制,注重地方政府财政自负盈亏能力的提高。

这使得地方政府更加注重财政收支平衡,有效地利用财政资源。

6. 对不同区域的差别待遇:分税制改革充分考虑了中国不同地区的发展差异。

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能力,对不同地区给予不同的财政政策支持。

这使得资源相对贫乏的地区能够得到更多的财政支持,促进了地区间的经济平衡。

总的来说,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政权下放和权力下放,资源税划归地方,增加税种,调整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分摊比例,改革财政转移支付机制,以及给予不同地区差别待遇。

这一系列改革措施提升了地方财政自主能力,强化了地方政府的财政职责和管理能力,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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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的税制改革是一次全方位、根本性的改革,在时间上也体现了一揽子推出的特点。

其改革力度之大、利益调整之深、影响范围之广,在新中国历史上从未有过,从世界上看也是十分罕见的。

相对而言,当前启动的新的税制改革,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了“分步实施”的改革策略,其原因主要有:第一,分步实施税收制度改革是由当前的经济体制环境决定的。

1994年税制改革方案设计之时,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刚刚确立,税制改革面临着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全面转型的宏观经济环境。

在这种背景下,经济体制的全面转型必然要求有一套全新的税收制度来与之相适应,必然要求税收制度摒弃计划经济的色彩,体现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

这就决定了当时的税制改革必须是全方位的革故鼎新,必须采取一揽子推出的方式,而不能在原有基础上修修补补。

经过十年的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已初步建立,当前正处于一个逐渐完善的阶段,与此相适应,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税收制度在我国也已初步建立,但同样还需要逐渐完善。

因此,当前实施税制改革的重心应该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的要求,对现行税制进行结构性、渐进式的调整,而不是对其进行根本性、突进式的变革。

第二,分步实施税收制度改革是由当前的宏观经济形势决定的。

1994年的税制改革除了需要建立一个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税制框架外,还面临着一个治理通货膨胀,促使宏观经济尽快“软着陆”的迫切任务,这必然要求加大对税收政策的调整力度,以适应当时宏观经济调控的需要。

而在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经济周期的上升阶段,宏观调控的重心应该是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以保护好当前良好的经济增长势头,在此基础上,对经济结构中不合理的地方加以必要地调节,以促使经济更加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地发展,并不断提高我国经济的综合竞争能力。

适应这一要求,税收政策也应该在不影响宏观经济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前提下,进行适度的调整,而不宜有过于剧烈的波动。

第三,分步实施税收制度改革是由当前的国家财政状况决定的。

1994年税制改革之前,财政的“两个比重”(全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和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严重偏低,国家财力十分单薄,严重制约了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控能力,不进行整体性的税制改革不足以改变这种被动的局面;而当前,财政“两个比重”已经有了明显提高,国家财力明显增强,建立公共财政是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进一步实施税制改革的目标已不仅仅是保持财政收入总量的稳定增长,而应更注重优化财政收入结构,规范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分配,公平各类经济主体的税收负担,以更好地平衡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

这就决定了税收制度的改革必须与财政资源的统筹配置、与其他各方面的改革发展结合起来,在渐进中开展,在协调中推进,而不宜采取一步到位的改革方式。

中国共产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为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对税收提出的新要求,1994年我国工商税制进行了全面性、结构性的改革。

此次改革的指导思想是: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分权,理顺分配关系,保障财政收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税制体系。

主要内容是:1.统一内资企业所得税,采用33%的比例税率,规范企业所得税前列支项目和标准,取消“国营企业调节税”和向国营企业征收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国家预算调节基金;2.把原个人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统一为个人所得税,分不同所得项目分别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规定了不同的扣除标准;3.改革旧流转税制。

新流转税制由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组成,在工业生产领域和批发零售商业普遍征收增值税,对特定消费品征收消费税,对不实行增值税的劳务和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4.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将盐税并入资源税,实行分产品从量定额计算征税的办法;5.开征土地增值税,用于调节房地产交易中的过高利润,采用四档超率累进税率;6.拟开征证券交易税、遗产和赠与税;7.调整城乡维护建设税、土地使用税,取消集市交易税、牲畜交易税、烧油特别税、奖金税和工资调节税,下放屠宰税、筵席税给地方。

但在实际执行中,由于种种原因,改革未能全部到位。

截至2002年底,我国税制体系共有税种24个,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筵席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屠宰税、契税、农业税、牧业税、关税。

1994年税制改革,取消了一些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的税种;调整了若干重复设置或者设计不规范的税种。

这次税制改革以前,我国税种共有35个(不包括能源交通建设基金和教育费附加),经过税制改革,税种减为22个(包括正在立法中的证券交易税和遗产税)。

1994年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第一,以扩大和规范增值税为核心,建立流转税新格局。

改革后的流转税由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种组成,其中增值税是流转税的主体税。

同时,即将开征证券交易税。

第二,以统一税制、降低税率为原则,规范所得税制。

所得税制改革包括两个内容:一是统一内资企业所得税。

不再按照财产所有关系不同,分别征收“国营企业所得税”、“集体企业所得税”、“私营企业所得税”,而是改为统一征收内资企业所得税,并且降低税率,统一实行33%税率。

二是统一个人所得税。

将原来对外国公民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和对本国公民征收的“个人收入调节税”合并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个体工商业户,原来视同企业,征收“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现在按照国际规范,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征企业所得税。

第三,以扩大税基,调整税种为指导,改革财产税制。

主要是将“城市房地产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统一为“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并开征“土地增值税”;准备开征遗产与赠与税。

所以我国现行财产税制,则由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以及遗产与赠与税组成一个完整体系。

第四,以规范税制,简化税种为方向,调整行为税制。

主要合并了“车船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统一征收“车船使用税”;取消了“工资调节税”和“奖金税”,并将“筵席税”和“屠宰税”下放给地方税局管理。

此外,在税收管理体制上,1994年的税制改革,确定我国按照税收划分中央税收、地方税收以及中央、地方共享税收分设中央税收管理机构和地方税收管理机构两套体系。

中国现行税制是于1994年确立的,当时确立该税制的指导思想是: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分权、理顺分配关系、规范分配方式,保障财政收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税制体系。

根据这一指导思想,制定出了我国现阶段实施的税法体制结构,主要表现在:(1)流转税占主导地位的税收体制。

目前,我国的税制结构中占主体税种的是流转税,包括对销售货物进口货物及提供加工、修理分配劳务征收的增值税;选择部分消费品征收消费税;对特定行业征收营业税等。

在近10年的实施过程中,我国的税收收入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年均增长1 400多亿元。

1994年全国税收收入5 126亿元,1999年突破1万亿元,到了2001年全国税收收入突破了15万亿元,2003年达到2万亿元。

在连续增长中,流转税的增长一直处于主导地位,2001年流转税收入占全部税收收入的69.3%。

(2)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个人所得税法并存。

1994年税制改革时,将原先的个人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和城乡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三税合并成一税,统一开征个人所得税;将原来的国营企业所得税、集体企业所得税和私营企业所得税合并,统一开征企业所得税,以适用于内资企业。

同时,原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继续执行,形成了“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三种所得税并存的现状。

将所得税分设为内资企业所得税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主要是考虑我国开放初期,有利于吸引外资,鼓励外资机构来华投资。

所得税在我国税制中处于与流转税并重地位。

2001年,所得税收入占全部税收收入的23.9%。

(3)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税、农牧业税为流转税及所得税的必要辅助税种。

(4)税务征管实行分级财政管理,由中央与地方两级税收征管体系和金库体系分别负责中央税和地方税的征收管理及收入入库工作。

1.2 我国税制中存在的问题(1)生产型增值税抑制投资增长,不利于企业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国内产品竞争力的提高;流转税中消费税及营业税的有关政策已不能适应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变化,不利于刺激消费需求和经济结构调整。

(2)内外两套企业所得税税制造成内外资企业税负不公平,不符合世贸规则,不利于企业公平竞争,抑制国内投资,影响企业深化改革。

(3)个人所得税税制与经济发展、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很不适应,其组织收入与调节分配的功能受到抑制。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高收入阶层调节不力;二是在个人所得税制中,还存在着应税所得额确定不合理,不能适应收入形式分配多元化的现实及申报制度不健全等方面的问题。

基于现行税制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新情况,以加入WTO为契机,结合我国内外经济发展情况,建立一套与国际税制相符合的税收制度,有利于保护民族工业发展,有利于国家产业政策发展,能促进各类企业公平竞争,充分发挥税收宏观调控作用。

这就需要加大税收政策调整力度,确定好总体思想,做到抓住重点分步推进,全面改革我国目前税收制度。

(4)税收法制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突出的表现是税法立法层次低、权威性差。

多数税收法律法规是以条例的形式发布,很少有正式立法;同时,由于立法层次低、立法程序难以保证,法律漏洞问题严重。

2 现行税制改革的措施2.1 流转税的改革问题(1)增值税。

一是扩大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在进行增值税改革的时候,应首先把一切商品与劳务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其次把现行征收营业税的交通运输、建筑安装、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最后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界限的存在,在客观上阻碍正常的经济交易,从长远看也有取消的必要;二是进一步完善进口环节增值税收制度。

在进口环节,应取消增值税与关税同免的税收优惠政策。

我国税制改革探析来自: 免费论文网(2)消费税。

一是应重点考虑一些税基广,不会影响人民群众的生活、生产水平的非必需品如高级皮毛、皮革制品、高档古玩作为首先扩征的对象;同时,对于一些高档的消费行为如歌舞厅、游艺厅、夜总会、保龄球场高尔夫球场、按摩房等应纳入征收范围;二是对生活必需品和日用消费品应调出消费税税目,如部分化妆品和护肤护发品,有些如进口洋酒等,应调进消费税税目;对大量浪费不可再生资源又污染环境的产品征收消费税,如含磷洗衣粉、电池、一次性木筷、塑料制品等应当征收消费税或开征环境保护税;三是调整纳税环节,应当改价内税为价外税,以真正体现谁使用谁负担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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