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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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
为加强对各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的管理和监督,突出抓早抓小,深入推进公司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根据集团公司《关于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的通知》(×集团党委发〔2015〕12号)和上级有关规定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建立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
一、约谈对象
约谈对象为公司属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机关副科级以上管理人员。对各单位党总支(支部)书记和行政正职及机关部室主要负责人的约谈,主谈人为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或纪委书记。对各单位其他管理人员的约谈,主谈人为公司纪委书记,也可委托纪委副书记实施。
二、约谈内容
(一)对各单位党总支(支部)书记及项目经理的约谈,主要针对主体责任、“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履行组织领导职责不力,未能将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单位生产经营总体部署;选人用人方面存在不正之风,职工群众反映强烈;存在损害职工利益的突出问题,造成不良后果;单位管理制度不健全,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到位,出现违规投资
经营决策、失职渎职、关联交易、利益输送、违规担保以及其他损害公司资产安全的问题;存在“四风”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项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对本单位长期存在的问题隐瞒不报或故意干扰阻碍纪检监察组织查处案件;存在其他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等方面。
(二)对各单位(部室)其他管理人员的约谈,主要针对业务工作范围内发生违纪违法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的行为;廉洁自律意识不强,违反上级及公司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廉洁从业规定;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教育、监管力度不够,存在违规违纪行为,职工群众反映较多。
(三)对新任职中层管理人员的约谈,主要从关心和保护干部的角度出发,按照“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关口前移”的思路,帮助其摆正位置,正确行使权力;教育其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廉洁自律规定;督促其廉洁从业,干净做事,诚实做人,不辜负组织和群众的信任与重托。
三、工作程序
(一)由公司纪委提出约谈建议,制定约谈方案,报公司党委书记审批。
(二)经领导审批同意后,一般提前3个工作日将约谈内容、约谈时间和地点等事项书面通知约谈对象。约谈对象根据约谈通知,认真做好接受约谈的相关准备工作。
(三)对中层管理人员的约谈,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主谈人向约谈对象通报有关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约谈对象对主谈人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要求作出明确表态。纪委参加约谈并作好记录,填写《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党风廉政建设约谈情况登记表》。
2.约谈对象要对照《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党风廉政建设约谈情况登记表》中的整改要求,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提出整改措施,并在约谈结束7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公司纪委。整改期限一般不超过2个月,整改结束后,及时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3.纪委将对约谈对象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对整改结果形成评价意见,记入《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党风廉政建设约谈情况登记表》。
(四)对新任中层管理人员的约谈,采取单独或集体谈话的形式进行。
(五)公司纪委参加约谈并负责记录,建立约谈档案。
四、结果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