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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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基础知识

税收基础知识

(1)税收法律(2)税收的行政法规(3)税收部门规章(4)地方性法规(5)国际条约
6、纳税环节 指应税商品在整个流转过程中应交纳的具体环节。 7、纳税期限 指纳税人的纳税人义务发生后按税法规定应交纳税款的具体时间。
8、纳税地点 9、减免税 10、法律责任 五、我国现行的税收体制 1、现行税种构成 1994年税制改革以后,我国的税种由37个减缩到目前的19个,具体是:增值税、消费 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增值税、印花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关税、烟叶税、资源税、契税、固定资 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筵席税。 2、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税收收入划分 1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国内消费税、关税、海关代征增值税、消费税、铁道部、各银行 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收入(包括营业税、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2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 契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3中央与地方共享部分: (1)国内增值税:中央政府75%地方25% (2)个人、企业所得税:中央与地方6:4分成 (3)资源税:海洋石油企业交纳部分归中央,其余部分归地方。 (4)证券交易印花税收入97%归中央,3%和其他印花税收入归地方。
• 1、税法体系包括: 2、税法构成要素
1、纳税义务人 简称纳税人,是指依法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征税对象 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是税种之间的区别 3、税目 指税法中规定应当征税的具体项目,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 4、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也称税基,是指计算应纳税额的基数。 5、税率 指应征税额与计税金额(或数量单位)之间的比例,它是计算税额的尺度。 (1)比例税率是指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其数额大小,均按同一个比例征税的税率。 (2)累进税率是指根据征税对象数额的大小规定不同等级的税率。 (3)定额税率又称固定税率,是指按征税对象的一定单位直接规定固定的税额。

税收基础知识练习题

税收基础知识练习题

第一章导论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税法要素中,区别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是( B )A.纳税人B.征税对象C.税率D.税目2.负有代扣代缴义务的单位、个人是( B )A.实际负税人B.扣缴义务人C.纳税义务人D.税务机关3.在征税对象的全部数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称为 ( A )A.免征额B.起征点C.免予额D.减税额二、多项选择题1.税收的三大基本要素是( ACD )A.纳税人B.纳税环节C.税率D.征税对象2.按计税依据分类,可分为 ( AB )A.从价税B.从量税C.直接税D.间接税第二章增值税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是( D )A.销售货物B.提供加工C.修理修配D.金融保险2.下列各项收入中,应纳增值税的是( D )A.电视台广告播映收入B.邮政部门邮务物品销售收入C.装修公司的装修收入D.商店销售化妆品收入3.我国增值税已经转型为 ( A )A.消费型增值税B.收入型增值税C.生产型增值税D.交换型增值税4.增值税征税中,人民生活必须品、宣传、文教等适用税率 ( D )A.17%B. 6%C.0%D.13%5.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混合销售行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是( A )A.空调机厂生产空调并负责安装B.宾馆提供餐饮服务并销售烟酒饮料C.电信部门为客户提供电信服务同时销售电话机D.邮政部门提供邮寄服务并销售报刊二.多项选择题1.在我国,下列哪些单位和个人均作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ABCD )A.销售货物B.提供加工C.修理修配劳务D.进口货物2.纳税人销售或进口货物中,可以按低税率13%缴纳增值税的有 ( ABCD )A.煤气B.文教用品C.农机D.食用植物油3.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率形式有( AC )A.17%B.6%C.13%D.3%三.简答题根据增值税对固定资产的处理不同,增值税分为几种类型?三种。

1.生产型增值税:是指计算增值税时,不允许扣除任何外购固定资产的价款;2.收入型增值税:即征收增值税时,只允许扣除固定资产的折旧部分;3.消费型增值税:即征收增值税时,允许将购置的固定资产的已纳税款一次全部扣除。

房产中介基础知识

房产中介基础知识

房产中介基础知识房地产中介业务分为房屋租赁和买卖两种。

一、房屋租赁1.收集房源:一)中介机构通过上门、电话、网络等方式收集房源,并了解产权形式、产权人、共有人情况,确立房源的真实性。

二)详细询问并登记房屋座落、小区名称、楼号、单元、楼层、房号、面积、租金、配套、装修、以前使用(是否一直租赁等)情况、现在室内状况,全面了解房屋情况。

三)了解小区水、电、气、暖的运行状况,落实相关费用,避免拖欠现象。

四)了解小区周边商业网点、医院、公交车、大、中、小学、幼儿园等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情况,便于向客户介绍。

五)协商房屋的月租金、付款期限、方式及保证金额度,有家具、家电等附属设施的还应协商该项押金数额以便介绍。

六)将收集到的房源信息登记造册输入微机,并及时地通过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发布出去。

也可电话告知与该房屋较近的同行,横向联合扩大信息发布渠道,提高成交率。

2.推介房源:一)接待租赁客户时,摸清其租房原因、租期、承受租金、付款能力,利用信息库电脑配对,选择房源后及时联系房东确定看房时间。

二)向客户详尽介绍配对房屋情况,及时告知外地客户看房所乘车次,到站地名,互留联系电话,方便看房。

三)若房源无法与客户要求匹配,可推荐就近地段、价格、套型、楼层等房屋,一时不能满足,应留下电话继续查找,或通过横向合作促成交易。

3.现场看房:一)公司留有钥匙的房源属于自有存量房,是向客户首推之房源。

在约好看房时间、地点、联络方式,办理委托手续后由业务员带客户看房。

二)无钥匙而房东又在室内居住的房源,看房前应分别与租、赁双方签定租赁委托书后方可看房,防止双方跳墙。

对于承租人因故不在房屋或不能到场,应让客户看到与之对应的房屋,有个初步印象。

三)带客户看自有存量房不能满足时,可就近选择证照、资质齐全的中介机构,说明意图调取房源,最大程度地满足客户。

四)对于客户提出的疑问应正确回答,客观介绍房屋优劣,以室内摆设、布局、装饰等作出引导和设计。

税法入门知识

税法入门知识

税法入门知识税法就是国家凭借其权力,利用税收工具的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特征参与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分配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以下是由店铺整理关于税法入门知识,希望大家喜欢!税法基础知识一、目前我国已开征的税种1994年税制改革之后,我国的税种由37个缩减到目前的21个,具体是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烟叶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筵席税、关税、船舶吨税。

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和筵席税已经停征,关税和船舶吨税由海关征收。

因此,目前税务部门征收的税种只有17个。

二、适用我国公民个人应缴纳的税种主要有11种: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房产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车船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以及农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

以上税收基本上由地方税务局征收和管理。

其中农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由各级财政机关征收和管理。

此外,进入我国境内的旅客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和其他个人自用物品,应当向海关缴纳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

三、适用我国一般企业从事生产经营的税种* 工业、商业企业应当缴纳增值税;* 交通运输、建筑安装、金融保险、服务等类企业应当缴纳营业税;;* 农业生产者应当缴纳农业税(农业特产税0;* 有生产、经营和其他所得的境内企业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 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企业应当缴纳消费税;* 采矿企业应当缴纳资源税;* 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企业应当缴纳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目前暂停征收);* 企业的生产经营帐册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应当缴纳印花税;* 企业的房产、土地、车船应当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和车辆购置税。

四、适用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税种目前,我国使用于外商企业的税种有14个,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屠宰税(已停征)、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契税和关税。

税务师《税法二》章节基础练习(第七章 契税)

税务师《税法二》章节基础练习(第七章 契税)

税务师《税法二》章节基础练习第七章契税契税的概述单项选择题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多项选择题正确答案:CE答案解析:契税属于财产税中的财产转移税;契税由财产承受人缴纳,即买方纳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包括城镇、乡村居民个人,也包含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外国人等。

契税的征税范围多项选择题根据契税的相关规定,不需要缴纳契税的有()。

正确答案:ACE答案解析:选项A,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选项C,事业单位承受土地用于科学研究的,免征契税;选项E,法定继承人继承取得的房屋不征收契税。

契税的纳税人多项选择题老王将自有的两栋住房中的一栋赠与其儿子,另一栋无偿赠与其最好的朋友孙某,已向税务机关提交经审核并签字盖章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下列关于缴纳契税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正确答案:BC答案解析:选项B,房屋赠与已真实发生了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受赠一方要按规定缴纳契税;选项C,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继承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所以老王将房屋赠与其儿子属于赠与行为,不属于法定继承,应照章征收契税。

多项选择题下列各项中,属于契税纳税人的有()。

A.购买房屋的个体工商户张某正确答案:ACE答案解析:契税的纳税人是财产的承受者。

转让者和房屋的出租者都不是契税的纳税人。

【点评】本题考查契税纳税人。

在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

注意承受方也就是购买方缴纳契税。

契税的税率单项选择题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契税税率实行3%至5%的幅度税率。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多项选择题正确答案:ABCE答案解析:选项D,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减征或免征契税。

房地产基础知识汇总

房地产基础知识汇总

房地产基础知识1、房地产:指土地、建筑物及附属在土地和建筑物上的定着物。

2、房地产业:从事房地产投资开发、经营、管理和服务的行业.属于第三产业,具有基础性、先导性、支柱性和风险性的行业.它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市场.3、房地产一级市场;又称土地市场,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房地产发展商的动作过程。

房地产一级市场实行国家垄断。

政府通过对土地供应量的调节,起到调控房地产市场的作用(土地不能买卖)4、房地产二级市场:又称增量市场,是指新建商品房的买卖市场。

房地产二级市场的主体是发展商,建造商和购房者。

5、房地产三级市场:又称存量市场,一般指旧房租赁和二手房买卖,统称中介。

6、框架结构:框架结构住宅,是指以钢筋混凝土浇注成的承重梁柱,再用预制的加气混凝土、膨胀珍珠岩、浮石、等轻质板材隔墙分户装配而成的住宅。

适合大规模工业化施工,效率较高,工程质量较好,坚固、耐久、防火。

缺点,自重大。

电梯公寓一般用框架结构,对高层来说是最好的选择。

7、砖混结构:是指小部分钢筋混凝土及大部分砖墙承重的结构.由于抗震要求,砖混结构住宅一般在五至六层以下。

8、楼间距:两相邻楼的外墙面距离.楼间距的控制是为了保障人们的工作、生活的质量与安全,满足必需的日照、采光、通风等要求。

9、容积率:总建筑面积与总占地面积之比,反映的是土地的利用情况的经济指标,容积率直接涉及到居住的舒适度。

10、建筑密度,是指建筑物基底总面积与总占地面积之比。

11、绿化率:规划用地范围绿化面积与规划用地面积之比(国家标准30%)12、绿地率:是指小区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与小区总占地面积之比。

13、得房率:是指可供住户支配的面积(也就是套内建筑面积)与每户建筑面积(也就是销售面积)之比。

14、套内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的建筑面积15、楼花:又称期楼、未完成的商品房。

16、层高:每一层的高度称为层高。

具体来说,就是指本层地表面到上一层地表面的垂直距离(地到地)。

国生教育:2020年初级会计契税知识,你要知道这些内容!

国生教育:2020年初级会计契税知识,你要知道这些内容!

国生教育:2020年初级会计契税知识,你要知道这些内容!哪些人要交契税在我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交纳契税。

征税范围根据上边的定义,我们可以把契税锁定在“地”与“房”两个主要类别上:(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2)土地使用权转让(出售、赠与、交换);(3)房屋买卖、赠与、交换。

注意: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视同发生权属转移应当缴纳契税的情形:(1)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2)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3)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4)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不征收契税的情形:土地、房屋的典当、继承、分拆(分割)、出租和抵押,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

交多少契税初级会计考试中契税的计算本没有特别复杂的方法,即”计税依据×税率“,重要的是考生们要学会如何确定这个计税依据。

有下列不同的情况,供大家参考:1. 只有一个价格的情况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不含增值税的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2. 无价格的情况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3. 有两个价格的情况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其计税依据为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

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契税;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

4. 应补交契税的情况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以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为计税依据。

其实想要学好契税的计税基础相关知识,小编推荐大家可以加入东奥名师黄洁洵老师的回炉逆袭班,黄老师对于经济法基础的研究非常透彻,非常善于深入浅出地为考生们讲解这些细碎的知识点。

税收优惠与征收管理这里是非重要考点,建议考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利用碎片化的时间多看看。

税收优惠政策1.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

税收基础知识讲解

税收基础知识讲解

税收基础知识讲解税收基础知识包括以下方面:1. 税法:税法是国家权力机关及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其核心内容就是税收利益的分配。

2. 税收的本质: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或公共权力对社会产品进行分配的形式。

税收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分配形式,具有非直接偿还性(无偿性)、强制义务性(强制性)和法定规范性(固定性)。

3. 税收的产生:税收是伴随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

其物质前提是社会有剩余产品,社会前提是有经济化的公共需要,经济前提是有独立的经济利益主体,上层条件是有强制性的公共权力。

4. 税收的作用:税收作为经济杠杆之一,具有调节收入分配、促进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

5. 征税对象:也称为课税对象,是税收法律的客体。

6. 税率:是计税的“尺寸”,分为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和定额税率。

7. 计税依据:分为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

8. 纳税环节:是指税法上征税对象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

9. 纳税期限:是指纳税义务发生后应依法缴纳税款的期限。

10. 纳税地点:是根据各个税种纳税环节和有利于对税款的源泉控制而规定的纳税人的具体纳税地点。

11. 税收优惠:包括减税和免税,也包括起征点和免征额。

12. 法律责任:税法中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13. 中国现行税种:税务机关征收的有16种,包括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烟叶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和环境保护税。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可以查阅中国财税法网等网站获取更全面的信息。

税收会计基础知识复习题(附答案)

税收会计基础知识复习题(附答案)

税收会计基础知识复习题(附答案)一、单选题(共50题,每题1分,共50分)1、下列关于契税优惠政策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公租房经营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的,减按1%征收契税B、某居民购买一套86平方米的普通住房作为家庭唯一住房,可减按1%税率缴纳契税C、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减半征收契税D、某退休林场工人到某山区购买了一片荒丘用于开荒造林,应减半缴纳契税正确答案:B2、某市商业企业为一般纳税人,2019年8月销售其当年新建宿舍楼一栋,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7000万元,已知该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1000万元,开发成本为1500万元,该企业能够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银行借款利息100万元,并取得合法凭证。

已知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4%. 不考虑地方教育附加。

该企业销售宿舍楼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万元。

A、1701.78B、1492. 48C、1411.75D、1173.45正确答案:A3、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税务机关可以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的是( )。

A、纳税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B、纳税人按照规定应设置账簿而未设置C、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的决定不服,需要申请行政复议的D、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而未缴清税款,需要申请行政复议的正确答案:D4、下列提取证据材料的处理中,错误的是()。

A、需要将空白发票调出查验,应当向被查验的单位或者个人开具《调验空白发票收据》,经查无问题的,应当及时退还。

B、需要提取证据材料原件的,应当向当事人出具《提取证据专用收据》,由当事人核对后签章确认C、对需要归还的证据材料原件,检查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并履行相关签收手续D、需要将已开具的发票调出查验时,应当向被查验的单位或者个人开具《调验发票收据》正确答案:D5、税收法治最基本的原则是( )0A、严格执法B、良法善治C、科学立法D、税收法定正确答案:D6、某专门从事技术转让的公司本年度取得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80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则该公司本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万元。

房地产基础知识培训资料

房地产基础知识培训资料

房地产基础知识培训资料一、房地产的定义和特点房地产,简单来说,是指土地以及建筑物和其他相关定着物,是实物、权益和区位的结合体。

实物包括土地、建筑物以及其他附着物,如树木、水井等。

权益则涵盖了所有权、使用权、租赁权、抵押权等各种权利。

而区位,指的是房地产的地理位置以及与周边环境、设施等的关系。

房地产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1、不可移动性:这是房地产最根本的特性。

土地和建筑物都固定在特定的位置,无法像一般商品那样随意移动。

2、独一无二性:没有两宗完全相同的房地产,即使在同一小区、同一栋楼,不同的单元也存在差异。

3、耐久性:土地具有不可毁灭性,建筑物只要建造得当,也可以在很长时间内存在。

4、数量有限性: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其总量是有限的,特别是在城市中心区域,可供开发的土地更是稀缺。

5、用途多样性:同一宗房地产可以有多种用途,例如住宅可以改为商业用途,但这种改变需要符合相关法规和规划。

二、房地产的分类1、按用途分类居住房地产:包括普通住宅、高档公寓、别墅等,主要用于满足人们的居住需求。

商业房地产:如商场、写字楼、酒店等,用于商业经营活动。

工业房地产:工厂、仓库等,用于工业生产和存储。

农业房地产:包括农田、牧场、果园等,用于农业生产。

2、按开发程度分类生地:指不具备城市基础设施的土地,如荒地、农地。

毛地:指具有一定的城市基础设施,但地上有待拆迁房屋的土地。

熟地:指具备完善的城市基础设施、土地平整,能直接在其上进行房屋建设的土地。

3、按是否产生收益分类收益性房地产:能直接产生经济收益,如出租的写字楼、商铺等。

非收益性房地产: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收益,如自用住宅、政府办公楼等。

三、房地产市场1、房地产市场的构成要素市场主体:包括房地产开发商、购房者、投资者、中介机构等。

市场客体:即房地产交易的对象,包括土地、房屋等。

交易条件:包括价格、付款方式、交易时间等。

2、房地产市场的分类一级市场:又称土地出让市场,是政府将土地出让给房地产开发商的市场。

房地产基础知识大全

房地产基础知识大全

房地产基础知识大全(营销人、地产人必备)说明:本文总结各知名开发商营销系统、策划及销售代理公司的必备房地产基础知识,经汇总、提炼,总结出从事房地产行业营销类工作:销售、策划、营销管理(经理、总监、总裁)等必须具备的房地产基础知识。

本文是策划公司、销售代理公司培训新员工用工具,打印方便。

大纲:1、房地产基础知识2、项目开发基础知识3、建筑基础常识4、住宅社区规划设计要点房地产基础知识一、与土地有关的概念:1、三通一平:通常指施工现场达到路通、水通、电通、和场地平整。

2、七通一平:七通:路通、上水通、雨污水通、电力通、通讯通、燃气通、热力通,一平:施工现场的土地平整。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指土地经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二、与住宅有关的概念1、花园式住宅:西式洋房或小洋楼,也称花园别墅。

一般都是带有花园草坪和车库的独院式平房或二三层小楼,建筑密度极低,内部居住功能完备,装修豪华,并富有变化,住宅水电暖供给一应俱全。

户外道路通讯购物绿化也有较高的标准,购买者一般为高收入人群。

2、经济适用房:是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普通住房,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

3、多层住宅:四至六层楼房住宅称为多层住宅。

4、小高层:7-10层的住宅。

5、高层:10层以上的楼房。

6、跃层:它是近年来推广的一种新颖住宅建筑形式。

是一套住宅占有上下两个楼层,上下层不通过公共楼梯而采用户内独有的内部楼梯联系上下层,一般首层有客厅、厨房、餐厅、卫生间、最多有一间卧室,二层主要有卧室、书房、卫生间及大露台。

其优点是:每户都有二层或二层合一的采光面,即使朝向不好,也可通过增加采光面来弥补,通风好户内居住面积和辅助面积较大,布局功能明确,相互干扰小。

7、错层:户内高度不一致,错开之处有楼梯连接,没有完全分为两个楼层,适合大面积住宅。

房地产行业基础知识大全(一)

房地产行业基础知识大全(一)

一、房地产基础专业知识1、房地产:指房产和地产的总称(又称不动产)。

2、房地产的三种存在形态:单纯的土地、单纯的房屋、土地房屋的综合体3、房地产的特征:a、房地产位置的固定性(土地不可移,房屋也不可动);b、房地产地域的差别性(每宗房地产的价值都不同);c、房地产的高值、耐久性(价格贵、土地永久的);d、房地产的保值、增值性(货币贬值、房产保值、货币增值、房产增值);4、房产:是房屋及其权利的总称(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

5、房屋分类:a、功能用途:居住用房(小区、高品住宅)、工业用房(厂房、仓库)、商业用房(门面、商场)、办公用房(写字楼)、行政用房(军事、学校等单位用房及城市);b、建筑结构:钢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砖混结构、砖木结构和其他;c、所有权归属:公房(直管公房和自管公房等)和私房;6、地产:是土地及其权利的总称(使用、收益、转让等权利).7、土地分类:a、开发利用:生地和熟地;b、建筑功能:建筑用地和非建筑用地;c、用途:居住用地、商业服务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市政公共设施用地、交通用地、绿化用地、特殊用地等;8、房地产业:指从事房产开发、经营、管理和服务的行业。

包括:a、土地开发b、房屋建设、维修、管理;c、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划拔、转让;d、房屋所有权的买卖、租赁;e、房地产抵押贷款;f、房地产市场;9、土地使用权:就是土地所有者根据土地分类对土地加以利用的权利(指依法对土地经营、利用和收益的权利)。

土地公有制采取了两种形式:即集体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

a)农村土地采用了集体所有制,属地役权:指利用他人土地供自己使用的权利;抵押权:指土地使用权获得者在其有效的使用期限内有以土地作抵押获取银行贷款或其他担保的权利;租赁权:指土地使用权获得者在其有效使用期限内将土地租给他人使用以获取收益,承租人即取得该块土地的租赁权;13、土地使用年限: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双方约定土地使用者可以使用的年限。

2023年税收基础知识考试题库及答案(含A

2023年税收基础知识考试题库及答案(含A

2023年税收基础知识考试题库及答案(含A.B卷)A卷:1.下列关于一般纳税人的登记管理,表述不正确的是()。

A、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B、年应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C、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D、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参考答案:D解析: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得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2.下列人员中,属于车辆购置税纳税义务人的是()。

A、应税车辆的捐赠者B、应税车辆的出口者C、应税车辆的销售者D、应税车辆的获奖自用者参考答案:D解析: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的单位和个人。

购置,是指以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3.关于车辆购置税的申报与缴纳,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纳税人应当在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B、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当日C、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性征收D、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参考答案:D解析: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4.根据印花税政策规定,下列不属于免征印花税凭证的是:A、财产所有人将财产卖给学校所立的书据B、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C、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D、个人承租、出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参考答案:A解析:选项B,属于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征印花税;选项C,属于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免征印花税;选项D,属于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免征印花税。

税务基础知识培训

税务基础知识培训

税款征收方式
➢ 代收、代扣代缴 ➢ 适用有代收代缴、代扣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 委托代征 ➢ 是指税务机关为了解决税务专管员人力不足的矛盾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授权,并根据加强税款征 收,保障国家税收收入实际需要,依法委托给其他 部门和单位代为执行税款征收任务的一种税款征收 方式
性是税收本质的体现,固定性是强制性和无偿性
税种分类(按课税对象分)
❖流转税 ❖是以商品生产流转额和非生产流转额为课税对
象征收的一类税。流转税是我国税制结构中的 主体税类,目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 和关税等税种 ❖所得税 ❖是指以各种所得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所得 税也是我国税制结构中的主体税类,目前包括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 ❖目前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率统一为25%。 ❖优惠税率
❖教育费附加 ❖ 与城建税类似,征收率为3%
重点税种关系
❖三大流转税关系 ❖ 增值税与营业税:非此即彼,相互排斥 ❖ 增值税与消费税:征收消费税的产品必然要
征收增值税
重点税种-企业所得税
❖定义 ❖对中国境内的一切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就其来 源于中国境内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 收
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 得的营业额征收的税种
❖税目与税率

重点税种-营业税
❖征收 ❖从价计征,比例税率
❖计算 ❖营业税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案例 ❖某咨询管理公司2009年3月取得5000元咨询费
收入,无其他应税收入,3月该企业应缴纳营业 税多少元?
重点税种-消费税
❖定义 ❖对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
❖小型微利企业 ❖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考试要点解析与练习(一 税收基础知识)

考试要点解析与练习(一  税收基础知识)

项目一税收基础知识一、税收的概念(了解)1.税收的定义税收:全称“国家税收”,简称“税”,是以国家为主体,为实现国家职能,凭借政治权利,按照法律标准,采用强制性手段,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特定分配形式.2。

税收与国家、经济、财政、法律之间的关系(关联知识点)(1)税收与国家的关系税收以国家为主体,与国家政权紧密联系的一种特定分配.国家的存在是税收产生和存在的一个前提条件(税收产生的政治条件;税收产生的经济条件是剩余产品的出现和日益增多),而税收又是国家赖以生存的重要物质基础,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2)税收与经济的关系经济决定税收,税收能调节、影响经济。

(3)税收与财政的关系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支柱,国家财政收入的90%左右来自税收。

(4)税收与法律的关系税法是法学概念,税收是经济学概念,二者密不可分。

税法是税收的法律表现形式,税收是税法所确定的具体内容。

3.税收的本质(关联知识点)(1)税收的主体是国家和政府;(2)国家征税凭借的是国家的政治权利;(3)国家征税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其职能;(4)税收是国家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一种特殊形式。

二、税收的特征(了解)税收作为一种特定的分配形式,有着自身固有的形式特征,即:(1)强制性(保证)(2)无偿性(核心)(3)固定性(两者的必然结果)这三个特征是税收区别于其他财政收入的基本标志.税收的“三性”特征是相互联系的统一体,其中无偿性是核心,强制性是保证,固定性是上述两者的必然结果.【关联知识点】:税收的职能(1)组织收入职能(最基本的职能)(2)调节经济职能(3)社会管理职能三、税收的分类(了解)税收的分类:四、税收制度(掌握)税收制度简称税制,是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各种税收法令和征收管理办法的总称。

税制的内容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税制包括税收法规、税收条例、税收征管制度和税收管理体制等;狭义的税制主要是指税收法规和税收条例,是税收制度的核心。

契税基础知识

契税基础知识

契税基础知识一、契税的沿革(一)起源谚语:“地凭文契官凭印”、“买地不税契,诉讼没凭据”。

起源于东晋时期的“估税”。

买卖田宅、奴婢、牛马,立契据双方都要交估税。

北宋开始征收印契钱,不再由买卖双方分摊,而是由买方缴纳了,并规定缴纳期限为两个月。

清清顺治四年:明确民间买卖、典押土地和房屋登录于官时缴纳。

(二)民国时期年颁布契税条例。

年国民政府公布验契暂行条例及章程,将契税划归地方收入。

年国民政府通过了《契税办法四项》,要求各省整理契税,规定买契,典契为税率高限。

(三)新中国成立后.政务院于年发布《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对土地、房屋的买卖、典当、赠与和交换征收契税。

.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土地禁止买卖和转让,征收土地契税也就自然停止了,使得契税征收范围大大缩小,收入额很小。

到文革后期,全国契税征收工作基本处于停顿状态。

.改革开放后:为适应形势的要求,从年开始,全国契税征管工作全面恢复,全国年收入才亿元。

年月国务院发布了现行《契税暂行条例》,并于同年月日起开始实施。

二、契税的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土地、房屋权属,是指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承受,是指以受让、购买、受赠、交换等方式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

以招拍挂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为最终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出让合同的土地使用权承受人。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等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号)。

主要源于国土部年印发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

竟得人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的,要提出申请。

三、征税范围(一)条例规定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赠与和交换;以上第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二)视同转让的情形(细则第八条)以下列方式转移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税:.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房地产政策及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房地产政策及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1.房地产的概念2.房地产业的概念3.土地使用权的几个概念4.城镇集体土地是否可直接进行房地产开发?5.房地产开发的概念6.房地产市场的内部结构如何划分?7.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标准8.什么是经济适用房,有何特点?9.为什么经济适用房价格相对偏低?10.什么叫二手房?11.商品房价格中都包括哪些因素?12.商品房销售中的五证是哪五证?13.什么是契税?商品房买卖现行税率是多少?应该什么时候交纳?14.什么是印花税?15.什么是两书?主要内容是什么?16.什么是房地产抵押?17.抵押贷款与按揭贷款是一码事吗?18.只要在郑州市区购房都能入户吗?19.购房入户的面积标准是什么?20.屋顶花园、顶层露台、底层花园能赠送吗?2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制度?22.住房公积金为什么归个人所有?23.什么是物业?什么是物业管理?什么是物业管理费?24.什么是维修基金?其主管部门是哪个单位?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

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25.我国目前现行的住房供应体系有哪几种?26.房地产开发的主要程序有哪些?1.房地产的概念房地产又称不动产,是对房产和地产的总称。

它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的房地产是指土地和土地上永久性建筑物以及衍生的权利。

广义的房地产除上述内容外,还包括诸如水、矿藏和森林等自然资源。

我们通常所说的房地产指的是狭义概念的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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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基础知识一、契税的沿革(一)起源谚语:“地凭文契官凭印”、“买地不税契,诉讼没凭据”。

起源于东晋时期的“估税”。

买卖田宅、奴婢、牛马,立契据双方都要交估税。

北宋开始征收印契钱,不再由买卖双方分摊,而是由买方缴纳了,并规定缴纳期限为两个月。

清清顺治四年:明确民间买卖、典押土地和房屋登录于官时缴纳。

(二)民国时期1.1914年颁布契税条例。

2.1927年国民政府公布验契暂行条例及章程,将契税划归地方收入。

3.1934年国民政府通过了《契税办法四项》,要求各省整理契税,规定买契6%,典契3%为税率高限。

(三)新中国成立后1.政务院于1950年发布《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对土地、房屋的买卖、典当、赠与和交换征收契税。

2.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土地禁止买卖和转让,征收土地契税也就自然停止了,使得契税征收范围大大缩小,收入额很小。

到文革后期,全国契税征收工作基本处于停顿状态。

3.改革开放后:为适应形势的要求,从1990年开始,全国契税征管工作全面恢复,全国年收入才1.3亿元。

4.1997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现行《契税暂行条例》,并于同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

二、契税的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土地、房屋权属,是指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承受,是指以受让、购买、受赠、交换等方式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

以招拍挂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为最终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出让合同的土地使用权承受人。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等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2号)。

主要源于国土部2006年印发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

竟得人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的,要提出申请。

三、征税范围(一)条例规定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2.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3.房屋买卖、赠与和交换;以上第2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二)视同转让的情形(细则第八条)以下列方式转移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税:1.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2.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3.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4.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三)工矿用地或矿山用地属于国有土地范畴,凡矿山用地发生土地权属转移的,应按规定缴纳契税。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矿山用地征收契税问题的批复》(闽财农税﹝2002﹞41号)(四)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转让土地、房屋1. 对法院拍卖未完税房产过户,应以拍卖所得,照章追缴上手契税。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法院拍卖未完税房产过户应追缴上手契税的批复》(闽财农税﹝2001﹞32号2.土地使用者转让、抵押或置换土地,无论其是否取得了该土地的使用权属证书,无论其在转让、抵押或置换土地过程中是否与对方当事人办理了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变更登记手续,只要土地使用者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或处分该土地的权利,且有合同等证据表明其实质转让、抵押或置换了土地并取得了相应的经济利益,受让人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契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转让土地有关税收问题的批复》(五)不属于征税范围的情形1.继承。

仅指法定继承,其他继承按赠与征收契税。

--《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2.解决历史问题原由个人投资创建的企业,挂靠当地政府成为集体所有制企业,经有关政府及相关部门审核后,变更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时,按规定不征契税。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契税征收有关问题的批复》(闽财农税﹝2004﹞28号)3.自建房单位或个人向房地产开发企业购买土地,已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并已缴契税,土地使用者取得相应的基建手续后,自行投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按规定不征契税。

--(闽财农税﹝2004﹞28号)取得自建房用地的,应依法征收土地契税。

自建房建成后自用的,不征收房屋契税;建成后转让的,按规定征收房屋交易契税。

四、计税依据(一)条例第四条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

(由多支付一方缴纳)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且无正当理由”,学理解释:土地房屋因自身物理属性上存在瑕疵,影响其使用价值。

(二)细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1.成交价格,是指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价格。

包括承受者应交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2.成交价格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市政建设配套费以及各种补偿费用应包括在内。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征收中几个问题的批复》(财税﹝1998﹞9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34号)3.承受已装修的房屋。

房屋买卖的契税计税价格为房屋买卖合同的总价款,买卖装修的房屋,装修费用应包括在内。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承受装修房屋契税计税价格问题的批复》4.附条件的低价或受赠获取。

土地使用权受让人通过完成土地使用权转让方约定的投资额度或投资特定项目,以此获取低价转让或无偿赠与的土地使用权,属于契税征收范围,其计税价格由征收机关参照纳税义务发生时当地的市场价格核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项目换土地等方式承受土地使用权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5.代建保障性住房。

企业承受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并在该土地上代政府建设保障性住房的,计税价格为取得全部土地使用权的成交价格。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等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2号)与近一两年来出现的“限地价、竞配建”出让办法是否可以适用该规定?目前还有较大争议。

该问题,已向总局反映很久了,但一直还没得到答复。

五、契税的税率(一)条例规定:契税税率为3%—5%。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该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二)我省《实施办法》:契税税率为3%。

五、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条例规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细则规定:纳税人因改变土地、房屋用途应当补缴已经减征、免征契税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用途的当天。

六、契税的纳税时间和纳税地点条例规定: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七、先税后证及退税规定(一)先税后证(条例规定)纳税人未出具契税完税凭证的,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权属登记变更手续。

(二)退税规定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退还已纳契税;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后退房的,不予退还已纳契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购房人办理退房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32号)对经法院判决的无效产权转移行为不征收契税。

法院判决撤销房屋所有权证后,已纳契税款应予退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无效产权转移征收契税的批复》纳税人已缴纳契税,但出售方(或出让、转让方)违约,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无法提供土地、房屋权属交付给承受方的,纳税人申请退税,经县级以上契税征收机关审核批准,可准予退税。

纳税人违约,不履行所签订的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不予退税。

--我省《实施办法》第十一条八、减免税规定(一)条例及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契税: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仅指财政拨款部分购买房地产的)、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指经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大、中、小学校,包括幼儿园、托儿所)、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对监狱管理部门承受土地、房屋直接用于监狱建设(执行刑罚场所),视同国家机关的办公用房建设,免征契税。

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已购公有住房经补缴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成为完全产权住房的,免征土地权属转移的契税。

3.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4.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

①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授权各省确定是否免征(我省实施办法:重新承受面积未超被征收面积的免征);②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③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联合国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外交人员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经外交部确认,可以免征契税。

(二)住房减征规定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

1.购买家庭唯一住房:90㎡及以下减按1%;90㎡以上减按1.5%。

2.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90㎡及以下减按1%;90㎡以上减按2%。

3.对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免征契税。

(三)售后回租对金融租赁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承受承租人房屋、土地权属的,照章征税。

对售后回租合同期满,承租人回购原房屋、土地权属的,免征契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等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2号)(四)其他1.支持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方面的减免税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集体产权制度制度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5号)(1)对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受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2)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代行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委会、村民小组进行清产核资收回集体资产而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3)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土地房屋确权登记,不征收契税。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改革是在2013年才开始的,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稳定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免征契税。

2.承受房屋附属设施如何适用税率?承受的房屋附属设施权属如为单独计价的,按照当地确定的适用税率征收契税;如与房屋统一计价的,适用与房屋相同的契税税率。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屋附属设施有关契税政策的批复》(财税﹝2004﹞126号)以合同约定或发票开具来判断承受的房屋附属设施是否为统一计价。

合同中有明确注明房屋和附属设施各自价款的或发票分别开具的,属于单独计价,否则认定为统一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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