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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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按照“随机性、覆盖全、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 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排查环境风险隐患,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 法行为,对各类突出环境问题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进一步摸清 环境管理薄弱环节,全面落实责任,建立健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 管随机抽查制度,实现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早发现、早制止、早 处置”。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监管。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污染源 日常环境监管,落实监管责任,确保监管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推 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二)坚持公正高效。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随机抽 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提升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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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为抽查基础;并逐步建立和完善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数据 库。
(四)随机抽查的步骤和抽查比例 1、随机抽查分为两个步骤。 (1)“双随机”抽查。由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局负责抽取被检 查名单,采用随机抽签、摇号等方式进行。对区内投诉举报多、 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环境风险等级高等情况的污染源,加大随 机抽查力度和提高抽查比例。监察人员名单从执法监察人员名录 库中随机选派抽取产生,并综合考虑人员专长、行业特点等情况。 抽查对象和监察人员名单抽取过程应当书面记录,并存档备查。 (2)检查。检查方式采取实地检查为主,并结合利用书面检 查、环境监测等手段。对被抽查单位实施实地核查时,监察人员 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监察人员应当填写洋浦经 济开发区环境监察记录表,如实记录核查情况,并由企业法定代 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企业盖章确认。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 的,监察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必要时联合其他部门开展联合抽查。 2、随机抽查比例。 每年12月底前,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局按照抽查比例,确定 下一年度被抽查的单位数量(家次),并纳入《环境监察年度工作 计划》,报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备案;并于每季度结束前5个工作日 内,采用摇号等方式确定下一季度被抽查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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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点排污单位抽查比例:每季度对开发区内25%的重点 排污单位进行抽查(原则上保证每年对区内所有重点排污单位进 行一遍巡查);
(2)一般排污单位抽查比例:按照1:5的抽查比例(在编在 岗的环境监察人员:被抽查单位数量)确定年度被抽查单位数量;
(3)特殊监管对象抽查比例:对存在环境违法问题和环境管 理问题的污染源,适度提高抽查比例。
三、工作任务和实施 (一)随机抽查主体 洋浦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局负责对区内污染源(包括排 污单位和建设项目,下同)的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以随 机抽查作为选取日常监督检查对象的主要方式。开展专项执法检 查、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环境执法后督察、环境信访案件处理等 非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不适用本实施方案。 (二)抽查对象和抽查内容 1、随机抽查对象。开发区内重点污染源、重点监管企业和排 污单位以及其他各类排污企业,并逐步覆盖到区内所有污染源。 (1)大气污染源:石油化工、浆纸、油储、混凝土生产、餐 饮以及锅炉等行业企业; (2)水污染源:浆纸、石油化工等工业企业,污水处理厂, 垃圾中转站,涉重金属排放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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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污染源: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处置 单位,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 位;
(4)噪声源:建筑施工场地、经营娱乐性酒吧、KTV 等场所。 2、随机抽查内容 (1)建设项目环评及“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排污许可证 制度、排污申报登记、建立管理台账、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制定、 环保管理人员配备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2)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违法行 为及时依法整改情况,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运行情况和重点餐饮 企业油烟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 (3)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产生、贮存、处置情况,危 险废物申报登记、转移联单、标识、应急预案等制度建立和落实 情况,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原辅料使用情况、产品种类与产量等 台账,化学品运输、贮存、生产应急预案情况,废弃化学品处置 情况; (4)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处理、排放和综合利用情况,贮存 处置设施运行情况。 (三)随机抽查基础 以开发区“一企一档” (企业基本信息、地理位置、建设项 目情况、污染防治设施情况、现场检查情况、违法行为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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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效能。 (三)坚持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
结果公开,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 (四)坚持协同推进。根据监管资源配置、执法力量配备等
实际情况,坚持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务求实效,合理确定随机 抽查单位、随机抽查的比例及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 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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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现象发生。违反保密制度的,要视情节轻重,对窃密者本人和 有关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调离执法岗位,并依照有关法律 法规和纪律处分规定进行处理。
(四)监管频次变更 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建立后,原污染源日常环 境监察工作中“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每月监察一次,一般污染源每 季度监察一次”的监管频次要求不再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指导 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局制定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实施 方案,合理调配执法检查力量Hale Waihona Puke Baidu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切实 把随机抽查制度落到实处。 (二)加大处罚力度 现场抽查工作中,对没有污染防治设施、防治设施与生产设 施不配套或因管理问题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单位,列出环境问 题及违法清单,研究提出整改措施、期限和要求。对检查时发现 的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据新《环境保护法》严肃查处,对恶意违 法排污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 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违法行为,依法严厉处罚,对涉 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洋浦经济开发区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 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方案
为加强开发区污染源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规 范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工作,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转发 环境保护部<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 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琼环察字„2015‟105 号)文件要求,结 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配套制度和机制 (一)抽查“双随机” 按照省政府确定的“属地管理”原则,合理调配现有环境监 察资源,随机选派环境监察人员,严格遵照《环境监察办法》和 环境监察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对列入随机抽查名单中的污染源 进行现场抽查。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名单一经确定,不 得随意变更。 (二)抽查留痕 环境监察人员开展现场抽查工作时,现场填写《洋浦经济开 发区环境监察记录表》。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的,应当责令改正,提 出整改要求,按程序报告并作出处理。 (三)抽查保密 建立健全随机抽查工作的保密制度。在现场检查工作实施前, 随机抽查名单应对被抽查单位保密,坚决防止跑风漏气、失密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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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为抽查基础;并逐步建立和完善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数据 库。
(四)随机抽查的步骤和抽查比例 1、随机抽查分为两个步骤。 (1)“双随机”抽查。由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局负责抽取被检 查名单,采用随机抽签、摇号等方式进行。对区内投诉举报多、 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环境风险等级高等情况的污染源,加大随 机抽查力度和提高抽查比例。监察人员名单从执法监察人员名录 库中随机选派抽取产生,并综合考虑人员专长、行业特点等情况。 抽查对象和监察人员名单抽取过程应当书面记录,并存档备查。 (2)检查。检查方式采取实地检查为主,并结合利用书面检 查、环境监测等手段。对被抽查单位实施实地核查时,监察人员 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监察人员应当填写洋浦经 济开发区环境监察记录表,如实记录核查情况,并由企业法定代 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企业盖章确认。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 的,监察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必要时联合其他部门开展联合抽查。 2、随机抽查比例。 每年12月底前,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局按照抽查比例,确定 下一年度被抽查的单位数量(家次),并纳入《环境监察年度工作 计划》,报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备案;并于每季度结束前5个工作日 内,采用摇号等方式确定下一季度被抽查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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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点排污单位抽查比例:每季度对开发区内25%的重点 排污单位进行抽查(原则上保证每年对区内所有重点排污单位进 行一遍巡查);
(2)一般排污单位抽查比例:按照1:5的抽查比例(在编在 岗的环境监察人员:被抽查单位数量)确定年度被抽查单位数量;
(3)特殊监管对象抽查比例:对存在环境违法问题和环境管 理问题的污染源,适度提高抽查比例。
三、工作任务和实施 (一)随机抽查主体 洋浦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局负责对区内污染源(包括排 污单位和建设项目,下同)的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以随 机抽查作为选取日常监督检查对象的主要方式。开展专项执法检 查、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环境执法后督察、环境信访案件处理等 非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不适用本实施方案。 (二)抽查对象和抽查内容 1、随机抽查对象。开发区内重点污染源、重点监管企业和排 污单位以及其他各类排污企业,并逐步覆盖到区内所有污染源。 (1)大气污染源:石油化工、浆纸、油储、混凝土生产、餐 饮以及锅炉等行业企业; (2)水污染源:浆纸、石油化工等工业企业,污水处理厂, 垃圾中转站,涉重金属排放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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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污染源: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处置 单位,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 位;
(4)噪声源:建筑施工场地、经营娱乐性酒吧、KTV 等场所。 2、随机抽查内容 (1)建设项目环评及“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排污许可证 制度、排污申报登记、建立管理台账、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制定、 环保管理人员配备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2)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违法行 为及时依法整改情况,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运行情况和重点餐饮 企业油烟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 (3)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产生、贮存、处置情况,危 险废物申报登记、转移联单、标识、应急预案等制度建立和落实 情况,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原辅料使用情况、产品种类与产量等 台账,化学品运输、贮存、生产应急预案情况,废弃化学品处置 情况; (4)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处理、排放和综合利用情况,贮存 处置设施运行情况。 (三)随机抽查基础 以开发区“一企一档” (企业基本信息、地理位置、建设项 目情况、污染防治设施情况、现场检查情况、违法行为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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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效能。 (三)坚持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
结果公开,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 (四)坚持协同推进。根据监管资源配置、执法力量配备等
实际情况,坚持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务求实效,合理确定随机 抽查单位、随机抽查的比例及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 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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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现象发生。违反保密制度的,要视情节轻重,对窃密者本人和 有关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调离执法岗位,并依照有关法律 法规和纪律处分规定进行处理。
(四)监管频次变更 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建立后,原污染源日常环 境监察工作中“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每月监察一次,一般污染源每 季度监察一次”的监管频次要求不再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指导 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局制定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实施 方案,合理调配执法检查力量Hale Waihona Puke Baidu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切实 把随机抽查制度落到实处。 (二)加大处罚力度 现场抽查工作中,对没有污染防治设施、防治设施与生产设 施不配套或因管理问题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单位,列出环境问 题及违法清单,研究提出整改措施、期限和要求。对检查时发现 的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据新《环境保护法》严肃查处,对恶意违 法排污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 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违法行为,依法严厉处罚,对涉 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洋浦经济开发区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 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方案
为加强开发区污染源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规 范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工作,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转发 环境保护部<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 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琼环察字„2015‟105 号)文件要求,结 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配套制度和机制 (一)抽查“双随机” 按照省政府确定的“属地管理”原则,合理调配现有环境监 察资源,随机选派环境监察人员,严格遵照《环境监察办法》和 环境监察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对列入随机抽查名单中的污染源 进行现场抽查。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名单一经确定,不 得随意变更。 (二)抽查留痕 环境监察人员开展现场抽查工作时,现场填写《洋浦经济开 发区环境监察记录表》。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的,应当责令改正,提 出整改要求,按程序报告并作出处理。 (三)抽查保密 建立健全随机抽查工作的保密制度。在现场检查工作实施前, 随机抽查名单应对被抽查单位保密,坚决防止跑风漏气、失密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