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跨国公司的劳资关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13章跨国公司的劳资关系
1 劳工组织对跨国公司的战略影响
2 各国工会组织的差异
3 工会针对跨国公司的行动
一、劳工组织对跨国公司的战略影响
(一)劳工组织对跨国公司战略选择的区位影响
劳动力成本是决定成本竞争的重要因素。
这里的劳动力成本及包括单位员工的成本,也包括人员数量的多少。
跨国公司劳资关系复杂性的根本点在公众对于跨国公司在提高就业机会方面认识不一致:有人认为跨国公司在进行海外经营时会减少本国的雇佣机会,但也有观点认为将生产转移到海外将在总部创造更多的工作机会。
一项最近的研究对美国公司在海外投资建立的一家机构进行了分析,得出的结论是:
1、当美国公司不能从本国工厂向市场提供的服务中盈利时,他们倾向于在国外建立制造工厂;
2、在国外市场中,主要的竞争对手不适当地的公司,而是欧洲或日本跨国公司的子公司;
3、一般来说,美国投资的网络效应是有利于美国经济的;
4、美国向国外的直接投资在美国创造的就业,比美国制造业中一般的就业的技能含量要高。
(二)工会与跨国公司的利益矛盾点
矛盾一:对不同国家劳动力的竞争性变化,跨国公司将作出迅速而残酷的反应,转移投资或关闭那些不再具有竞争力的工厂。
工会认为,跨国公司在各地经营审时度势的能力及其在跨国经营的实践中积累起来的开办新厂的经验,将使它对生产的重新定位比国内公司更快更容易成本也更低。而且,在经济形势恶化或竞争更加激烈时,跨国公司会通过以解雇人员或关闭工厂相威胁,作为与各国工会就工资进行谈判的筹码,从而实现了在不同国家配置劳动力。
矛盾二:工会与跨国公司“实际”决策者之间的距离增加了谈判的难度,正如前面所论述的,跨国公司有关劳工关系的权力一般不会完全在当地经理身上,此外,总部可能用全球目标或母国目标压倒地方的考虑,尤其对于一体化的跨国公司,除非是最常见的劳工关系纠纷,子公司的经理往往没有独立的决策权。
即使当地管理这实际上拥有很大的决策度,当工会不能直接同最后决策者打交道时,谈判不可避免地会更加困难。
矛盾三:工会怀疑跨国公司依据全球利润最大化所作出的决策可能会有损于东道国。许多跨国公司有多个生产点,在发生罢工时,能够依靠其他国家的生产来保证对客户的正常供应,这种双层原料供应政策被工会领袖认为就是为了削弱供货讨价还价的地位。
另外,跨国公司可以把现有业务转移到其他国家中去,实行“投资地转移”,也可能拒绝对某个国家作进一步的投资,而实行所谓的“投资罢工”。这样,劳工为了保持就业就有可能被迫降低自己的要求。工会还认为跨国公司有一种规模优势是一个国家的工会难以匹敌的。
矛盾四:工会关注的另一方面是:担心跨国公司在国际劳动分工是实行“技术歧视”。主要代表蓝领工人的工会担心跨国公司会在母国保持高技术含量的工作而把低技术含量的操作性工作放在东道国。
如果真是这样,不同国家间不断增长的专业化和劳动力分工将使得国际性的讨价还价变得更加困难和不可能。高技术和监督性的管理工作被来自母国的人所把持,这就剥夺了当地雇员职业发展的机会。
矛盾五:工会还担心跨国公司不会遵守各国的劳工关系框架,可能扮演一个不公正的角色。例如在跨国公司体系内部,不同工厂之间的劳工关系情况各有不同,而当跨国公司获得了这些资料数据后, 就有可能试图撇开各国的实际情况, 迫使劳工关系的框架向最有利于提高生产率的方向发展。
工会领导人还担心跨国公司管理者试图将他们母国的雇佣方式、合同安排、劳工关系以及协商体制强加于人。虽然工会领导人承认, 在跨国公司管理者一方出现的这种倾向往往是由于缺乏对东道国环境的了解和对东道国习惯做法的不熟悉, 但他们也常常怀疑跨国公司管理者故意直接地同工人谈判, 从而试图使工会处于劣势, 而这往往违背了东道国的规范。
(三)工会与跨国公司的利益一致点
(1)与当地公司相比,跨国公司在一定时期能够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
二战以来, 在跨国公司占绝对统治地位的部门, 其就业增长速度高于国内公司控制的部门。许多早先风靡全球的行业(如煤矿、钢铁、造船、纺织和服装、农业等等)其就业饱和问题在发达国家最为突出, 而在跨国公司中并不普遍。
在基础生产部门里, 虽然跨国公司因面临着全球竞争而不得不进行合理化, 随着汽车、电子、机械等行业的就业机会的减少, 跨国公司才开始不得不在西欧和美国大量裁员。
也许有人认为, 正是跨国公司的竞争导致了国内竞争对手的裁员, 但这种间接的、有力的论点却很少为工会所接受, 因为这会把工会成员分成两类: 一类是为跨国公司工作的, 一类是为跨国公司的国内竞争对手工作的。因此, 与国内公司不同的是, 跨国公司较少遭到工会的直接批评。
(2)跨国公司能向雇员提供比国内企业更好的条件、更优越的工作环境和更高的工资。
在某些情况下,跨国公司乐于接受公开的“公民费用”,从而使其有能力化解最直接的工会压力。
实际上,在一些政府眼中,跨国公司似乎太易于屈从工会的要求,以致政府降低工资增长以减少通货膨胀的政策被置于不顾。1979年,福特英国公司表示将向工会作出实质性让步,惹得英国政府横加干涉,并威胁福特公司,如果它答应工会的要求就取消政府公共部门的汽车订单。
(3)一体化经营的跨国公司具有更强的抵御风险的能力,也许能在经济衰弱中保持原有的雇员。
当一个国家发生经济衰退时,国内公司尤其是那些产品只在国内销售的公司无力分散经济风险,可能会通过解雇员工来降低成本增强竞争力,但跨国公司由于在多个国家分部其价值链的各个环节,抗风险的能力大大增强,相比国内公司来讲,可以不通过解雇员工来增强竞争力。
(4)跨国公司通过对东道国雇员的培训与开发部分提高了东道国劳动力素质,促进了劳务市场上经营人才的发展。
在发展中国家尤其如此。它们能吸引那些最优秀、最守纪律、适应力强的人才, 并靠支付高于当地水
平的工资条件来保持对这些人才的吸引力。跨国公司也很重视人力资源的培训, 这种努力往往是当地公
司所不能企及的。但也有人认为跨国公司攫取了最优秀最富创造力的人才而损害了当地公司的利益。这
显然是东道国政府急需解决的问题(尤其是发展中国家)但这似乎还未成为工会关注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