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卷管理制度
案卷归档管理制度模板
案卷归档管理制度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案卷归档管理,规范档案的形成、整理、保管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案卷归档管理工作,包括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人事档案、财务档案等各种类型档案。
第三条案卷归档管理工作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安全性原则,确保档案资料的可靠性和利用价值。
第四条单位应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案卷归档工作。
二、案卷归档第五条案卷归档工作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各部门形成的档案,应当按照规定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
第六条案卷归档范围包括:(一)反映单位主要职能、重要业务和工作成果的文件材料;(二)单位决策和重要会议记录;(三)单位内部管理和监督的文件材料;(四)与其他单位签订的重要合同、协议;(五)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七条案卷归档工作应当在文件形成后及时进行。
一般应当在次年6月底前完成上一年度的归档工作。
第八条案卷归档应遵循以下程序:(一)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形成的档案进行初步整理,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二)档案管理部门对移交的档案进行审核,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档案管理部门对审核合格的档案进行分类、编号、装订、装盒,统一存放;(四)档案管理部门建立档案目录,及时更新档案信息。
三、案卷保管第九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保密、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防光、防尘、防有害气体和防有害生物。
第十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清点,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对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实行档案借阅制度,明确借阅权限、程序和期限。
借阅档案时,应当填写借阅单,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
第十二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档案利用记录,详细记载档案的利用情况,包括利用者、利用时间、利用目的、利用结果等。
制定案卷管理制度
制定案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案卷管理工作,提高机关单位案卷管理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案卷的安全性和完整性,根据《国家档案管理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案卷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单位的案卷管理工作,包括案卷的分类、整理、保管、使用等方面。
第三条案卷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依规管理、依实际管理”的原则,确保案卷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第四条机关单位应当设立专门部门或岗位负责案卷管理工作,明确案卷管理工作的责任人员及其职责。
第二章案卷管理制度第五条机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案卷管理制度,明确案卷的分类、鉴定、整理、保管、利用、销毁等具体规程和步骤。
第六条案卷应当按照文件的类型、内容、形式等进行分类,确保案卷管理工作的有序性和规范性。
第七条机关单位应当定期对案卷进行鉴定、整理工作,删除无效文件,更新相关内容,减少冗杂信息。
第八条机关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案卷保管制度,确保案卷的安全性和完整性,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案卷遗失、损坏或泄密。
第九条机关单位应当加强对案卷的利用管理,确保案卷的正确有效利用,促进工作的开展和提高效率。
第十条机关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对无用、无价值的案卷进行销毁处理,确保案卷管理工作的及时性和规范性。
第三章案卷管理流程第十一条机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案卷管理流程,确保案卷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机关单位应当明确案卷管理工作的分工和责任,保证案卷管理工作的协调性和高效性。
第十三条机关单位应当加强对案卷管理流程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案卷管理工作的稳定和顺畅进行。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四条机关单位应当定期对案卷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和自评,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案卷管理工作的效果。
第十五条机关单位应当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相关监督部门和司法部门对案卷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第十六条对于发现问题的机关单位,应当及时整改,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流程,确保案卷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案卷管理中心管理制度
案卷管理中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强化案卷管理中心的管理工作,加强案卷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案卷管理中心的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案卷管理中心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全院案卷的管理、保管、利用和服务工作,保证案卷管理工作协调、高效运转。
第四条案卷管理中心的管理原则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服务全院、合理合法、科学管理、公平对待、效率优先。
第五条案卷管理中心应当严格履行保密、安全、服务、便民、文明的管理职责,承担全院案卷管理的法定职责与义务。
第六条案卷管理中心应当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管理手段,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案卷管理中心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办公室、档案管理科、数字化管理科、案卷利用科等职能部门。
第八条案卷管理中心负责人为主任,直接下设若干副主任、科长等职位。
主任由院领导任命,其他职位由主任拟任,经院领导审批任命。
各职能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的具体工作,并向主任负责。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九条主任是案卷管理中心的领导职务,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案卷管理中心的日常工作。
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制定和实施全院案卷管理工作的条例、规章和制度。
(二)承担全院案卷管理工作的统筹和协调职责。
(三)组织、指导全院案卷管理中心的全体工作人员开展案卷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院案卷的保管、利用、服务工作。
(五)负责审核全院重要档案的处理、调配、交接等重要事项。
(六)负责做好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
第十条办公室主要职责包括:(一)协助主任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二)负责全院案卷管理工作的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等工作。
(三)负责全院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审查、调查和编研工作。
(四)负责做好全院案卷的借阅和利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五)负责协助主任管理和维护档案管理信息系统。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科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全院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划和计划制定工作。
案卷室管理制度内容
案卷室管理制度内容第一条总则1、为规范案卷室管理工作,提高案卷管理效率,保障案卷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根据《国家档案局关于完善档案利用与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案卷管理工作的部门和人员。
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不得违反。
3、案卷室管理工作应本着服务公司、服务人民的宗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准确。
第二条档案室定位1、案卷室是公司的重要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日常档案管理工作,并为其他部门提供档案咨询、查询、借阅等服务。
2、案卷室应保障公司重要档案的安全存储,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纯洁性,提高档案利用率和管理效率。
3、案卷室要发挥档案资源的效益,促进公司业务工作的开展,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第三条档案室的组织结构1、案卷室设立档案管理员,具体负责案卷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协助公司领导层做好公司档案管理工作。
2、档案管理员由公司指定,必须具有档案管理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熟悉档案管理法规,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3、档案管理员应定期对案卷室进行检查和整理,保证档案的及时更新和完整性,确保档案的安全存储和合规利用。
第四条档案室的职责1、负责公司档案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宣传,确保所有员工都能遵守档案管理制度。
2、对公司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归档和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存储和准确检索。
3、定期对公司档案进行清理、销毁和转移,确保档案管理的及时性和科学性。
4、负责对外提供档案咨询、查询、借阅等服务,做到及时高效。
5、协助公司其他部门开展相关档案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协助。
6、参与公司档案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务,如档案管理规划、档案管理培训、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等。
第五条档案室管理制度1、案卷室应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管理公司档案。
2、公司档案应按照分类规范进行归档,确保档案的清晰性和方便检索。
3、公司档案管理采用电子化管理方式,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系统,确保档案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法院案卷整理管理制度
法院案卷整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法院案卷的整理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案卷材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法院所有案卷整理管理工作。
三、案卷的分类1.按照案卷的性质,分为刑事案卷、民事案卷、行政案卷等;2.按照案卷的审理程序,分为一审案卷、二审案卷等;3.按照案卷的要求,分为原件案卷、复印件案卷等。
四、案卷的整理1.案卷应按照法院的规定顺序整理,杜绝混乱和错位;2.案卷应划定清晰的界限,保证案卷之间不会混淆;3.案卷的整理应标明日期和工作人员的签名,便于日后查阅。
五、案卷的管理1.案卷管理人员应按照规定,妥善保管案卷,确保案卷的安全性;2.案卷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案卷的完整性,保证案卷的准确性;3.案卷管理人员应根据需要,提供相应的服务,确保案卷的及时利用。
六、案卷的利用1.案卷的利用应遵循法律法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案卷的利用应注意保护个人隐私,避免信息泄露;3.案卷的利用应与案卷的整理管理相结合,提高工作效率。
七、案卷的保管1.案卷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案卷,确保案卷的完好无损;2.案卷管理人员应建立案卷的存档档案,便于长期保存;3.案卷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保护案卷的安全性。
八、案卷的销毁1.案卷管理人员应根据规定,定期清理无效案卷,避免占用空间;2.案卷管理人员应注意保护个人隐私,避免不当处理案卷;3.案卷管理人员应将销毁过程记录在案卷销毁清单上,便于追溯。
九、违规处理1.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案卷管理人员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2.对于严重违规处理案卷的行为,案卷管理人员将追究刑事责任;3.对于故意毁坏案卷的行为,案卷管理人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即为法院案卷整理管理制度,希望全体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确保案卷的安全性和完整性,提高工作效率,为司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出贡献。
单位案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案卷管理,确保案卷资料完整、准确、安全,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案卷,包括但不限于文书档案、业务档案、技术档案、声像档案等。
第三条单位案卷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档案法律法规,确保案卷管理的合法性、合规性。
(二)集中统一:案卷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实现案卷管理的集中统一。
(三)科学分类: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对案卷进行科学分类,便于检索和利用。
(四)安全保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案卷安全,防止丢失、损毁、泄露等事故发生。
第二章案卷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案卷收集:(一)各部门在业务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案卷,应及时收集并提交给档案管理部门。
(二)对已收集的案卷,档案管理部门应进行登记、编号、编制目录等工作。
第五条案卷整理:(一)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对收集到的案卷进行分类整理。
(二)对案卷进行编号、装订、编制卷内目录和案卷目录等工作。
第三章案卷归档与保管第六条案卷归档:(一)已整理好的案卷,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归档。
(二)归档时,应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将案卷放入相应的档案柜中。
第七条案卷保管:(一)档案管理部门应设立专门的档案室,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设施。
(二)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室环境,确保档案安全。
(三)对重要档案,应采取加密、备份等措施,防止丢失、损毁。
第四章案卷查阅与利用第八条案卷查阅:(一)单位内部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案卷,应提前向档案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二)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申请内容,提供相应的案卷查阅服务。
第九条案卷利用:(一)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档案利用规定,对案卷进行利用。
(二)档案利用应遵循合法、合理、有效的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第五章罚则第十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案卷丢失、损毁、泄露等后果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卫生监督案卷管理制度
卫生监督案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卫生监督工作,规范案卷管理,健全监督机制,加强监督效果,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卫生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各级监督人员在履行监督职责中的案卷管理工作。
第三条卫生监督案卷管理工作应遵循依法、科学、合理、安全、准确的原则,确保案卷管理的规范性和效率性。
第四条卫生监督案卷管理工作要充分发挥法律文书的作用,提高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第五条卫生监督案卷管理工作应当注重信息的共享和保密,确保案卷信息的安全和完整。
第六条卫生监督案卷管理工作应当注重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确保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七条卫生监督案卷管理工作应当注重监督结果的评估和改进,提高监督工作的效果和质量。
第八条卫生监督案卷管理工作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第九条卫生监督案卷管理工作要严格遵循监督程序,确保案卷管理的规范和有序。
第二章监督案卷管理流程第十条卫生监督案卷管理工作应当采取电子化管理,建立健全案卷管理系统,确保案卷信息的整合和存储。
第十一条卫生监督案卷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案卷管理流程,包括案卷的生成、归档、审批、使用、借阅、销毁等环节。
第十二条卫生监督案卷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案卷管理制度,明确案卷管理的责任人员和职责,确保案卷信息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三条卫生监督案卷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案卷管理制度,明确案卷管理的工作程序和流程,确保案卷信息的及时获取和更新。
第十四条卫生监督案卷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案卷管理制度,规范案卷管理的各项工作,确保案卷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五条卫生监督案卷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案卷管理制度,加强案卷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案卷管理的规范和有效。
第十六条卫生监督案卷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案卷管理制度,加强案卷管理工作的研究和改进,提高案卷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第十七条卫生监督案卷管理工作要定期检查和评估案卷管理的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和改进措施。
案卷归档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案卷归档管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行政、业务、技术等活动中形成的各类案卷。
第三条案卷归档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归档,确保档案资料的合法性;(二)完整归档,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三)规范归档,确保档案资料的准确性;(四)安全归档,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五)及时归档,确保档案资料的有效利用。
第二章案卷归档范围第四条本单位以下资料应归档:(一)各类行政、业务、技术文件;(二)各类会议记录、决议、决定;(三)各类合同、协议、通知;(四)各类报告、总结、统计资料;(五)各类档案资料整理、汇编、出版等。
第三章案卷归档程序第五条案卷归档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收集整理:各部门负责收集、整理本部门形成的各类案卷资料,确保资料齐全、准确、完整。
(二)编制目录:对收集整理的案卷资料进行分类、编号,编制案卷目录。
(三)装订成卷:将案卷资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确保装订牢固、整齐。
(四)填写案卷封面:填写案卷封面,包括案卷名称、编制单位、编制人、编制日期等。
(五)提交审核:将装订成卷的案卷提交档案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六)归档登记:审核通过的案卷,由档案管理部门进行归档登记,并妥善保管。
第四章案卷归档要求第六条案卷归档应满足以下要求:(一)案卷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伪造、篡改等情况。
(二)案卷装订整齐、牢固,封面填写规范,目录清晰。
(三)案卷编号、分类合理,便于查阅和管理。
(四)案卷保管条件符合档案保管要求,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第五章案卷查阅与利用第七条案卷查阅应遵循以下规定:(一)查阅人需提供有效证件,填写查阅申请表。
(二)查阅人应遵守档案保管规定,不得随意涂改、损毁档案资料。
(三)查阅档案资料应在档案管理部门指定的场所进行。
(四)查阅档案资料不得外借,确需外借的,须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
案卷保管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案卷保管使用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加强案卷的保管和使用管理,确保案卷材料的安全、完整和便于查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的案卷保管和使用管理工作。
第三条案卷的定义本制度所称案卷,是指在单位业务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包括纸质文件材料、电子文件材料和其他介质文件材料。
第四条案卷保管原则(一)案卷保管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安全性的原则。
(二)案卷保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责任心。
(三)案卷保管应采取科学、规范的方法和措施,确保案卷的安全、完整和便于查阅。
第五条案卷保管职责(一)案卷保管人员负责案卷的接收、登记、分类、编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工作。
(二)案卷保管人员应定期对案卷进行检查,发现破损、丢失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修复或补救。
(三)案卷保管人员应妥善保管案卷,防止案卷被盗、损坏、丢失、霉变等情况发生。
第六条案卷查阅原则(一)案卷查阅应遵循合法、客观、公正、保密的原则。
(二)案卷查阅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权限和职责。
(三)案卷查阅应在不影响案卷保管和单位业务活动的前提下进行。
第七条案卷查阅程序(一)案卷查阅人员向案卷保管人员提出查阅申请,说明查阅理由、查阅时间、查阅范围等。
(二)案卷保管人员对查阅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办理查阅手续。
(三)案卷查阅人员在查阅过程中应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泄露案卷内容,不得损害案卷材料。
(四)案卷查阅结束后,案卷查阅人员应将案卷交还给案卷保管人员,并办理销毁手续。
第八条案卷的保管期限案卷的保管期限应根据案卷的性质、用途和法律规定等因素确定,一般不宜少于五年。
第九条案卷销毁(一)案卷销毁应遵循保密、合法、安全的原则。
(二)案卷销毁前,应进行审核,确认案卷已无查考价值,并报经单位负责人批准。
(三)案卷销毁应采取适当的方式,确保案卷内容无法恢复。
案卷保密管理制度
案卷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案卷保密管理工作,保护国家机密及其他重要保密信息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市市法院内所有涉密案卷管理及相关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案卷,是指法院组织机关、人民陪审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及其他司法工作人员在履行法定职责或公民义务时制作、获取、使用等的用于证明、论证案情、证据及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有关材料。
第四条涉密案卷是指国家秘密、机密、绝密及其他需要保密的案卷。
第五条案卷提供原件、复印件、彩色复印件、扫描件等多种形式。
第六条法院案卷的管理要遵循“保密责任清晰、操作规程可行、技术控制先进、管理运作顺畅、检查考核有力”的原则。
第七条对于暂不需要办理审查或判决的案卷,要严格控制流转,如要移交可根据需要选择搬运或者复制。
第八条法院案卷管理应遵循信息化、规范化、现代化的原则。
第九条法院应当建立健全案卷定密、存储、续借、使用、传输、销毁等管理制度,建立机制,持续加强案卷保密工作。
第十条市法院负责对全市市法院案卷保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十一条市法院办公室负责全市市法院案卷保密工作。
第十二条各级法院设立保密专职或兼职负责人,负责案卷保密工作。
第十三条市法院负责人保证案卷保密工作的合法、严格、有效开展。
第十四条网络安全办负责全市市法院信息化安全工作。
第十五条各级法院负有对案卷保密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责任。
第十六条各级法院应当加强对案卷保密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和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培训。
第十七条各级法院应当根据案卷保密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案卷保密工作计划,并将其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确保案卷保密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十八条市法院办公室对全市市法院案卷保密工作实施日常管理监督。
第十九条市法院办公室负责全市市法院案卷保密工作的档案、会计文书保管。
第二章审查定密第二十条公诉案卷定密应当由市法院办公室负责公司办审批。
第二十一条审查法院案卷、涉及案卷的定密依据是案卷涉及的内容是否构成国家秘密。
公安案卷管理制度
公安案卷管理制度一、引言公安案卷是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案件的主要记录和依据,是公安机关重要的工作资料和信息载体。
对公安案卷的管理不仅关系到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效率,也关系到公安机关的形象和权威。
为了规范公安案卷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公安案卷管理制度,提高公安机关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案卷管理的基本要求1.案卷管理应遵循依法、规范、公正、保密的原则,确保案卷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案卷管理应严格按照案件的办理程序和流程进行,防止遗漏、错乱等情况发生。
3.案卷管理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对案卷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案卷管理应采取电子化、信息化手段,提高案卷管理的效率和便捷性。
5.案卷管理应注重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案卷管理意识和水平。
三、案卷管理的主要内容1.案卷的归档案卷的归档是案卷管理的基础工作,对案卷进行归档应按照案卷的种类、内容和年限等要求进行分类,建立档案目录,确保案卷的存档位置清晰明确。
2.案卷的整理案卷的整理是对案卷的内容和形式进行检查和梳理,使案卷的信息清晰、逻辑性强,方便查阅和利用。
3.案卷的保管案卷的保管是对归档和整理完成的案卷进行安全保管,防止案卷的损坏、灭失等情况发生,确保案卷的完整性和机密性。
4.案卷的利用案卷的利用是将归档和整理完毕的案卷根据需要进行查阅和复制,提供给相关机构和人员使用,为案件的办理和研究提供依据。
四、案卷管理的经费保障公安机关应保障案卷管理工作的经费需求,统筹安排案卷管理的人员、设备和资金等资源,落实公安案卷管理工作的经费保障。
五、案卷管理的监督检查公安机关应建立健全案卷管理的监督检查制度,对案卷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案卷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
六、案卷管理的违规处罚对于违反案卷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安机关应依据相关法规进行处理,给予相应的违规处罚,严格查处造假、涂改、篡改等违法行为,保障案卷管理的公正和严肃性。
案卷管理制度
案卷管理制度案卷管理制度一、目的和意义:案卷管理制度是指为保障案卷的安全、及时、规范、有效地保存与利用,对案卷进行管理并确保其在规定的时间和情况下提供服务的一系列制度、规定和程序。
“案卷”是指公共机关在履行职能过程中所形成的一切纸质、电子等介质上的文件、资料、记录等。
案卷管理制度的意义在于保证公共机关的工作记录和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效率,履行公共机关的法定义务,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政府的透明化。
二、管理原则:1. 遵守法律法规:案卷管理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2. 功能分明:案卷管理应根据不同类型的案卷,按照文件管理、信息管理、借阅管理、存档管理等功能进行合理、精细的分工,明确责任和权限。
3. 规范有序:案卷管理应制定规范的操作流程、标准、制度和分类编目体系,确保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等环节规范有序。
4. 信息安全:案卷管理应加强对案卷的存储、传输和利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防止信息泄露和丢失。
5. 利用与推广:案卷管理应通过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案卷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并进行案卷的宣传和推广。
三、管理流程:1. 文件管理:案卷管理按照文件的形成、收集、编目、传输和利用等环节进行全程管理,确保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 信息管理:案卷管理通过信息化手段对案卷进行数字化建设,实现电子档案的存储、检索和利用,提高案卷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3. 借阅管理:案卷管理依据借阅规定,对需借阅案卷进行审批、登记、控制借用期限和及时归还,保障案卷的安全完整。
4. 存档管理:案卷管理将不再需要借阅和参考的案卷按照一定的规则和时间节点进行归档和封存,确保案卷的长期保存和安全。
五、案卷管理的责任:1. 领导责任:案卷管理的领导层负有制定案卷管理制度和规定、指导工作、监督检查和评估的责任,确保案卷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 责任分工:案卷管理的各职能部门需明确自身的职责和权限,并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
行政执法案卷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行政执法案卷档案管理,保障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案卷档案是指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形成的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图片、录音、录像等材料的总称。
第三条行政执法案卷档案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规范进行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二)统一管理原则:本部门内所有行政执法案卷档案实行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集中、规范和高效。
(三)安全保密原则: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制度,确保档案内容的安全和保密。
第四条行政执法案卷档案的收集与整理:(一)行政执法案卷档案的收集应当及时、完整、准确,由承办科室在案件办结后30日内收集完毕。
(二)收集的案卷档案应当按照案件类型、承办科室、案件编号等进行分类整理。
(三)案卷档案的装订应当规范,确保档案的整洁、美观和便于查阅。
第五条行政执法案卷档案的保管与利用:(一)案卷档案应当由专人负责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
(二)案卷档案的保管场所应当符合档案保管要求,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备。
(三)查阅案卷档案应当填写《案卷档案查阅登记表》,经审批后方可查阅。
(四)外单位及个人查阅案卷档案,应当出具相关证明,并经审批后方可查阅。
第六条行政执法案卷档案的归档与移交:(一)承办科室应当在案件办结后30日内将案卷档案报送档案室归档。
(二)档案室应当对报送的案卷档案进行审核,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三)档案室应当将归档的案卷档案按照档案保管要求进行分类、编号、装订、归档。
(四)档案室应当定期对案卷档案进行整理、清点和维护,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第七条行政执法案卷档案的销毁:(一)档案室应当对已满保管期限的案卷档案进行审查,确需销毁的,应当经单位领导批准。
(二)销毁档案前,应当对档案进行登记、编号,并编制《销毁档案清单》。
公安案卷原件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安机关案卷原件的管理,确保案件资料完整、安全,提高执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机关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所有案卷原件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案卷原件是指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力和证据力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案卷原件的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确保安全;(二)分类存放,便于查阅;(三)严格审批,规范流转;(四)定期检查,及时归档。
第二章案卷原件的收集与整理第五条案卷原件的收集:(一)办案部门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应当及时收集相关案件资料,确保案卷原件的完整性;(二)办案人员应当对收集到的案卷原件进行审查,确认其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六条案卷原件的整理:(一)按照案件类别、时间顺序进行分类整理;(二)对案卷原件进行编号,确保编号的唯一性;(三)填写案卷目录,详细记录案卷内容。
第三章案卷原件的存放与保管第七条案卷原件的存放:(一)案卷原件应当存放在专门的档案室,确保安全;(二)档案室应当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设施。
第八条案卷原件的保管:(一)档案室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案卷原件进行检查,确保其安全;(二)对案卷原件进行分类存放,便于查阅;(三)对案卷原件的借阅、归还进行登记,确保账实相符。
第九条案卷原件的保密:(一)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卷原件,应当采取保密措施;(二)档案室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保密规定,防止泄密事件发生。
第四章案卷原件的查阅与利用第十条案卷原件的查阅:(一)查阅案卷原件应当办理相关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查阅;(二)查阅人员应当遵守查阅规定,不得擅自复制、摘抄、拍照或带走案卷原件。
第十一条案卷原件的利用:(一)案卷原件的利用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合理的原则;(二)利用案卷原件应当办理相关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五章案卷原件的销毁第十二条案卷原件的销毁:(一)案卷原件达到法定保管期限的,应当依法进行销毁;(二)销毁案卷原件应当办理相关手续,经批准后方可销毁;(三)销毁案卷原件应当采取安全、环保的方式进行。
国家纸质案卷管理制度
国家纸质案卷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国家纸质案卷管理工作,提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的纸质案卷管理水平,保障国家档案信息资料的保存完整、准确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等各类组织单位的纸质案卷管理工作,包括案卷的收集、整理、归档、借阅、销毁等各个环节。
三、纸质案卷管理的基本原则1. 法律依据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纸质案卷管理。
2. 完整性原则:保证案卷的完整性,不得随意拆散、随意遗失。
3. 整理规范原则:统一规范整理方法和技术标准,规范案卷的内容、格式和编排。
4. 安全保密原则:做好对案卷的安全保密工作,防止案卷泄露、丢失和损坏。
5. 查询便捷原则:建立便捷的案卷查询系统,方便用户查找需要的案卷信息。
6. 时限管理原则:按照规定的时限管理案卷,及时处理过期案卷,及时销毁。
四、纸质案卷管理的责任单位1. 组织单位负责纸质案卷的组织管理工作,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2.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纸质案卷管理工作,保证纸质案卷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 所有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管理部门的指示。
五、纸质案卷管理的具体要求1. 收集:提供专门的收集库房,统一管理和存放机构产生的案卷。
2. 整理:对收集到的案卷进行分类整理,按照统一的整理规范进行整理和编目工作。
3. 归档:按照规定的流程将整理好的案卷归档存放,建立档案目录系统。
4. 借阅:对有需要的用户进行借阅案卷,提供便捷的借阅服务。
5. 编卷情况:定期对纸质案卷进行检查,核实案卷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6. 销毁:按照规定的流程对过期的案卷进行销毁,保证案卷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时效性。
七、纸质案卷管理的监督和检查1. 每年对各单位的纸质案卷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2. 检查结果将以书面形式向各单位反馈,要求各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整改。
案卷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案卷管理,提高案卷质量,确保案卷安全,保障案件办理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案卷管理人员、案件承办人员及相关部门。
第三条案卷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本制度及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案卷管理工作的规范、高效。
第二章案卷管理职责第四条案卷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如下:1. 负责案卷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和销毁等工作;2. 确保案卷的完整、准确、真实、及时;3. 对案卷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建立案卷档案;4. 对案卷进行保密管理,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和单位秘密;5. 对案卷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案卷的完好无损;6. 参与案件办理,协助案件承办人员整理案卷材料;7.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案件承办人员的主要职责如下:1.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认真收集、整理案卷材料;2.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填写案卷材料;3. 及时将案卷材料提交给案卷管理人员;4. 对案卷材料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5.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案卷管理要求第六条案卷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符合以下要求:1. 材料内容真实,不得伪造、篡改;2. 材料齐全,不得遗漏重要证据;3. 材料格式规范,字迹清晰;4. 材料顺序合理,便于查阅;5. 材料编号、页码准确无误。
第七条案卷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和销毁等工作,应按照以下规定执行:1. 收集:案卷材料收集应当及时、全面,不得遗漏;2. 整理:案卷材料整理应当规范、有序,便于查阅;3. 归档:案卷材料归档应当及时、准确,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进行;4. 保管:案卷材料保管应当安全、保密,防止丢失、损坏;5. 借阅:案卷材料借阅应当办理借阅手续,借阅人应当爱护案卷,按时归还;6. 销毁:案卷材料销毁应当依法办理销毁手续,确保信息安全。
第四章案卷管理监督第八条本单位设立案卷管理监督小组,负责对案卷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纪检监察案卷管理制度
纪检监察案卷管理制度一、案卷归档制度1. 案件办结后,承办人应将所有案卷材料整理、装订、归档,确保案卷的完整性。
2. 归档的案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3. 案卷归档应当及时,一般应在案件办结后一个月内完成。
4.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保存应归档的案卷材料。
二、案卷借阅制度1. 案卷借阅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私自查阅、复制案卷内容。
2. 需要借阅案卷的,应当向承办人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办理借阅手续。
3. 借阅人应当妥善保管案卷,不得损坏、丢失或者擅自转移案卷。
4. 借阅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案卷,逾期不归还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延期手续。
三、案卷保管制度1. 案卷应当存放在安全、干燥、通风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和潮湿环境。
2. 承办人应当定期对案卷进行检查、整理,确保案卷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 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卷,应当采取特别的保密措施。
4.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转移、毁损、篡改案卷内容。
四、案卷销毁制度1. 对于已经结案的案卷,应当按照规定进行销毁。
2. 承办人应当提出销毁意见,报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销毁。
3. 销毁案卷应当在指定的场所进行,并有专人监督销毁过程。
4. 销毁的案卷应当做好记录,并永久保存销毁凭证。
五、案卷保密制度1. 所有涉及案件的信息都应当严格保密,不得随意泄露、传播案情。
2. 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查阅、复制案卷内容。
3.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承办人应当妥善保管好涉案物品,防止涉案物品遗失或者被盗。
4. 对于故意泄露案情或者违反保密规定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纪委案卷归档管理制度
纪委案卷归档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了规范纪委案卷的管理,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形象,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纪委下属部门的案卷管理工作。
第三条纪委案卷的管理原则为规范、便捷、安全、保密。
第四条纪委承办单位应制订相关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加强对案卷的管理,确保案卷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第二章纪委案卷及归档管理第五条纪委案卷为各类有关违纪违法案件的卷宗、材料、电子文件等。
第六条纪委案卷应当按照案卷种类、内容、时间等归档分类,便于检索和管理。
第七条纪委案卷必须依法依规保管,不得擅自销毁、篡改或随意移动。
第八条对于重要案卷,应当设置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保管,确保安全。
第九条纪委案卷管理人员要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确保案卷管理工作符合规定。
第十条纪委案卷管理人员要经过专业培训,熟练掌握档案管理知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纪委案卷管理人员应当保守案卷涉及的保密信息,不得泄露。
第三章纪委案卷的采集、整理与归档第十二条纪委案卷的采集应当做到全面、及时、准确。
第十三条对于每份案卷的登记都要详实、准确,主要内容包括案卷题名、内容简介、归档时间等。
第十四条纪委案卷应当按照公文和文件的形式进行整理和装订,方便长期保存和使用。
第十五条纪委案卷的归档应当按照时间先后顺序进行,重要案卷应设立独立档案管理,确保安全。
第十六条归档后的案卷,必须及时做好标签、编号等标记,便于检索和管理。
第十七条对于电子文件的归档,应当建立相应的数据库和备份系统,确保数据安全。
第十八条纪委案卷采集、整理与归档工作完成后,必须进行全面审查和盘点,确保准确无误。
第四章纪委案卷的借阅与利用第十九条纪委案卷的借阅必须经过批准,严格控制范围和时限。
第二十条对于借阅者,应当核对身份并留下借阅记录,确保安全性。
第二十一条借阅者在借阅期间,不得拆卷、删减、转移案卷,一经发现,将依法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于外部机构或个人的案卷借阅,必须经过纪委协调和同意,确保保密性。
安全生产案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规范安全生产案卷管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涉及安全生产的案卷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案卷管理合法、合规。
(二)规范统一原则:建立健全案卷管理制度,实现案卷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三)责任明确原则: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岗位人员的案卷管理职责,确保案卷管理责任落实。
(四)及时高效原则:确保案卷及时收集、整理、归档,提高案卷使用效率。
第二章案卷分类与内容第四条安全生产案卷分为以下类别:(一)安全生产责任制案卷;(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案卷;(三)安全生产检查案卷;(四)事故调查处理案卷;(五)安全设备设施管理案卷;(六)安全投入与保障案卷;(七)其他安全生产相关案卷。
第五条各类案卷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安全生产责任制案卷: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案卷:包括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培训记录、培训考核等;(三)安全生产检查案卷:包括安全生产检查计划、检查记录、整改措施等;(四)事故调查处理案卷:包括事故报告、事故调查、事故处理、事故责任追究等;(五)安全设备设施管理案卷:包括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设备设施台账、维护保养记录等;(六)安全投入与保障案卷:包括安全投入计划、安全资金使用、安全设施建设等;(七)其他安全生产相关案卷:包括应急预案、应急救援、安全生产宣传等。
第三章案卷管理职责第六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案卷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案卷的归口管理,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安全生产案卷管理制度;(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案卷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三)对安全生产案卷进行定期检查、评估和整改;(四)对安全生产案卷进行信息化管理;(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案卷的培训、交流和推广。
如何加强案卷管理制度
如何加强案卷管理制度一、制度建设(一)建立健全案卷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案卷管理制度是加强案卷管理的基础。
制度中要明确案卷管理的任务和职责、工作流程、操作规范、管理程序等内容,确保每个环节的人员都能清晰地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怎么做得更好。
同时,制度中也要明确案卷的分类、归档、保管、借阅、销毁等具体操作规定,规范工作流程,杜绝不规范操作,确保案卷安全可靠。
(二)设立专门的案卷管理相关部门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案卷管理制度,组织可以考虑设立专门的案卷管理部门,有专人负责案卷管理工作。
这样可以更好地统筹和协调案卷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管理风险。
(三)加强技术支持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案卷管理也可以借助各种技术手段来提高管理水平。
可以通过建立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档案检索系统等,实现案卷的数字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减少工作量。
二、制度宣传(一)加强培训组织应该定期开展案卷管理相关的培训,提高员工对案卷管理制度的理解和执行能力。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案卷管理的基本知识、操作规范、操作技巧等,帮助员工更好地掌握案卷管理工作。
(二)强化宣传组织还可以通过内部刊物、会议、讲座等形式,加强对案卷管理制度的宣传,让每个员工都明白案卷管理的重要性,自觉遵守制度规定,共同维护案卷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
三、制度执行(一)建立考核机制为了促使员工认真执行案卷管理制度,可以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将案卷管理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通过考核结果的奖惩,激励员工积极执行制度,提高管理水平。
(二)强化监督检查定期对案卷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案卷管理工作的规范运行。
同时,可以建立巡查制度,经常巡查各个岗位的案卷管理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建立风险防控机制案卷管理工作中存在着各种风险,如丢失、被篡改、被盗窃等。
组织应该建立相应的风险防控机制,规范操作流程,加强安全措施,降低案卷管理风险,保障案卷安全。
四、总结加强案卷管理制度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组织的各个部门的共同努力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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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律师业务档案是律师承接、受理、办理至结案,整个业务过程真实完整的记录。
对于总结分析律师办案经验、查阅、参考类似案件判例,编写成功案例,提供办案思路都会起到相当大的作用。
甚至当事人投诉律师代理不尽职时,与相关部门往来的公函、律师出具的法律文书、经由当事人签字确认的工作日志、结案报告都可成为有利于自己的重要证据。
特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司法部〈〈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司法部〈〈律师业务档案保管期限表〉〉、北京市〈〈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我所业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立卷
案卷材料的收集与整理
第一条客服人员在签订委托合同或顾问协议时,应当注意收集当事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形成卷宗,经所里统一指派律师后,一并将委托合同、顾问协议、案件审批表等,形成卷宗移交至该案的主办律师。
第二条主办律师在承接和办理案件时,应当注意收集和整理各种证据材料、与相关部门的往来公函、谈话笔录、调查记录等。
第三条对于已提交给相关部门的证据材料,主办律师应当保留其复印件,已便入卷归档。
第四条对不能附卷归档的实物证据,主办律师可将其照片及证物名
称、数量、规格、特征、保管处所、质量检查证明等记载或留在附卷后,分别保管。
第五条律师在办理非诉案件时,如法律顾问、调解、代书、见证、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审查有关法律文书时,也应注意收集相关资料,参照民事代理卷立卷归档。
第二章案卷材料的内容与排序
律师业务档案分为刑事卷、民事代理卷、法律顾问卷、行政诉讼代理卷、仲裁代理卷、其他非诉法律事务卷。
第六条刑事卷的归档顺序为:
1.案件审批表
2.收费凭证
3.授权委托书或指定书
4.委托代理协议
5.阅卷笔录
6.会见被告人、委托人、证人笔录
7.调查材料
8.承办人提出的辩护或代理意见
9.集体讨论记录
10.起诉书、上诉书
11.辩护词或代理词
12.出庭通知书
13.相关部门出具的公函
14.裁定书、判决书
15.上诉书、抗诉书
16.律师工作日志
17.结案报告
第七条民事卷的归档顺序为:
1.案件审批表
2.收费凭证
3.授权委托书
4.委托代理协议
5.起诉书、上诉书或答辩书
6.阅卷笔录
7.会见当事人谈话笔录
8.调查材料(证据目录证人证言书证)
9.向相关部门出具的法律文书(诉讼保全申请书、证据保全申请书、先行给付申请书和法院裁定书)
10.律师出具的法律文书
11.承办律师代理意见
12.集体讨论记录
13.代理词
14.出庭通知书
15.相关部门出具的公函
16.庭审笔录
17.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上诉书
18.律师工作日志(经当事人签字确认)
19.结案报告(经当事人签字确认)
第八条法律顾问卷
1.案件审批表
2.聘方的申请书、聘书或续聘书
3.聘方基本情况介绍材料
4.收费凭证
5.办理各类法律事务的记录和相关材料
6.律师工作日志(经当事人签字确认)
7.工作总结(经当事人签字确认)
第九条非诉讼法律事务卷
(调解代书见证调查)
1.案件审批表
2.收费凭证(包括服务费及律师事务所代委托人支付的其他费用的结算凭扰)
3.授权委托书
4.委托代理协议
5.阅卷笔录
6.谈话笔录
7.调查材料
8.律师出具的法律文书
9.承办律师代理意见
10.集体讨论记录
11.代理词
12.相关部门出具的公函
13.庭审笔录
14.律师工作日志
15.结案报告
第十条行政诉讼代理、仲裁代理卷顺序参照民事代理卷排列。
第十一条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应当建立工作日志,详细记录工作时间、地点、工作方式、内容,经当事人签字确认后,一并入卷归档。
第十二条律师在结案时,应当将当事人姓名、案由、案件承接日期、结案日期、主办律师、协办律师、审理结果或结案方式等详尽记录在结案报告中,经当事人签字确认后,方可视为结案。
行政人员在接收案卷时应当严格审查结案报告是否符合要求。
第十三条案卷材料一律使用阿位伯数字逐页编号,页号位置在右上角;背面有字的在左上角编号。
原始票据、非A4纸大小的文本资料,一律靠右粘贴在A4纸。
第三章归档
第十四条案卷归档工作由主办该案的律师负责,也可由协办该案的实习律师与律师助理整理。
第十五条立卷归档工作应当在案件办结后一个月内完成。
及时上交至行政部。
第十六条行政人员有责任指导和督促律师和实习律师按照规定程序和方法整理、装订案卷。
在接收档案时应当进行严格审查,对符合立卷要求的,在卷内备考表内签字确认,方可进行结案登记。
由行政部月底统一上报至财务处,进行工资结算。
对不符合立卷要求的,一律退回归档人重新整理。
第十七条律师调离律师事务所不得将案卷带走,律师调离律师事务所尚未办结的业务,凡以本律师事务所名义签订的,案卷由本律师事务所保管,律师在结案后将案卷交回本律师事务所。
第十八条终止委托的业务,承办律师仍应按本制度的要求归档,承办律师应将委托人要求终止委托的书面文字材料或承办律师对终止委托原因的记录收入卷中,排在全部文书材料之后。
第四章保管与借阅
第十九条行政部设专人对卷宗进行保管。
严格按照〈〈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和〈〈律师业务档案保管期限表〉〉规定的期限进行保管。
第二十条行政人员应当对档案建立检索目录,档案借阅登记表。
所内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案卷的,须经行政主管批准。
借阅期限为一周,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的,须经主任批准。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未尽事项一律按照司法部〈〈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和〈〈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的规定执行。
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
二OO七年九月十九日
附:
案卷目录:刑事卷
民事诉讼卷行政诉讼卷仲栽代理卷
法律顾问卷
非诉法律事务卷
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结案报告表
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律师工作日志表
卷内备考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