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三权分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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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 司法权
识图:美国联邦政府结构示意图。
问题:三权如何“分立”?
机 构 国 会 有何权力 产生、对谁负责 特别保障
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总统无权解散国会, 掌握立法权, 只对选民负责。 不能决定议员的工 制定法律。 不受行政机关的干预。 资待遇。 总 掌握行政权, 由选民间接选举产生, 国会不得增减总统 统 实施法律,组 直接对选民负责。不 报酬,不得罢免总 统(除非定罪)。 对国会负责。 织政府。
孟德斯鸠(Charles-Louis de Montesquieu)进一 步发展和完善了洛克的分权学说,主张必须建立三权 分立的政体,按照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原则 组成国家。他说:“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 约束权力。”“当立法权和行政权集中在同一机关之 手,自由便不复存在了,因为人们将要害怕这个国王 或议会制定暴虐的法律,并暴虐地执行这些法律” 美国建国初期的政治家、宪法学家汉密尔顿 (Alexander Hamilton)提出了具有完整意义的 “三权分立”和制衡理论。他的“三权分立”和制衡 理论,成为当时美国立宪的基本原则之一
(一)三权分立:权力运行的规则
1、美国选择三权分立制度的缘由
(1)影响因素:历史条件和具体国情
(2)决定因素:国家的阶级本质
2、三权分立的地位和核心是什么?
(1)地位:美国联邦政府组建和运行的基本原则 (2)核心内容:权力分立、制约和平衡
3、什么是权力分立? 立法权 国会 总统 联邦 法院 负责立法 负责实施法律 负责审查法律
(三) 三权分立的弊端(如何评价?)
1、三权分立的积极作用 三权分立有它的积极作用,即反对封建专制,维护资本主 义民主制并调节资产阶级内部利益。
“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 力,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由许多专家认为,三权分立可以协调执掌权力的各方 的利益,从而维护政局稳定;可以防止国家机关滥用权 力侵犯公民权利;可以防止少数人专制。 正因为有这样的制衡,无论谁当总统,其个人意志对 美国的政治格局和美国公民的基本利益的影响都是有限 的。
克林顿和莱温斯基的绯闻案
镜头一:美国国会有权弹劾总统的权力。 1998年,参议院对克林顿弹劾案进行最终 表决,克林顿被认定无罪。
1999年2月12日 在美参议院对克林顿弹劾案进行的最终表 决中,第一项对克林顿作伪证的指控以55票对45票被否 决, 第二项对克林顿妨碍司法公正的指控以50票对50票 也被否决。这样克林顿最终被判无罪,这场马拉松式的总 统弹劾案宣告结束。
行政权属于总统。但是行政机构的设臵和所需经费须 由国会批准。
美国国会首次推翻布什总统否决
2007年10月份,参议院以79票对14票的表决结果通 过《水资源管理法》,将拨款230亿美元用于水资源 管理,包括向陆军工程兵团数百项水利计划提供资金 等。这也是国会2000年以来通过的第一个水利系统 重建和防洪法案。 布什11月2日以这份议案将太多拨款用于不必要的项 目为由将其否决。 众议院11月6日也以361票对54票的表决结果通过《 水资源管理法》。由于这份法案在参众两院都得到三 分之二多数支持,足以推翻总统否决。
三权分立原则作为一种学说,最先由英国资产阶级 思想家洛克(JohnLocke)提出。在封建专制独裁统 治下,皇帝或国王的权力至高无上,总揽立法、行政、 司法大权。17世纪,英国发生资产阶级革命。1689年 10月英王威廉接受了《权利法案》,1701年6月签署 了《王位继承条例》。这两个法案确立了英国以三权 分立为原则的君主立宪政体。洛克在已经存在的政治 现实基础上,提出了立法权和执行权(行政权)的分 立,并指出,立法权高于行政权,他讲的立法权和执 行权分别指国会和英王。因此,洛克所谓的分权,就 是分掉代表封建贵族的国王特权,把立法权、司法权 一项项夺过来,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他的分权理论 在政治上具有显著的进步意义。
美国的三权分立
国会大厦
最高法院
白宫(总统办公场所 和官邸)
按照美国宪法,美国发动对华发动战争,需要 通过怎样的法定程序呢?
特朗普总统向国会提交了一份要求授权对 华动武的决议草案 国会参众两院分别辩论投票表决通过, 授权总统对华使用武力
总统宣布对中国作战
结合所学历史知识,回答: 1、“三权分立”思想是谁最早提出来的? 2、“三权分立”原则最早在哪个国家确立?



行 政 权 总
国 会 的 制 约
行政机构的设置和所需经费须 统 由国会批准,国会还有权监督 行政执行情况、经费开支和官 员行为;
法 院 的 制 约
美国最高法院可以宣布总统发布 的行政命令、行政机关颁布的规 章条例违宪;还能通过案件的判 决对宪法作出新解释,扩大或限 制总统的权力。
所属机关



3、司法权属于法院,又受到国会和总统的制约
4、三种权力相互制约,保持权力平衡
立 法 权
所属机关





总 统 的 制 约
总统有权否决国会立法;可以发布拥 有法律效力的行政命令;还有立法倡 议权,即建议国会立什么样的法。
法 院 的 制 约
法院有权宣布国会制定的 法律违反联邦宪法。
国 会
所属机关


镜头二:由于在总统大选中出现纷争,美国最高法院九 位大法官听取乔治· 沃克· 布什与戈尔两大阵营的辩论。布 什最终凭借法院的裁决入主白宫。 裁决小布什大选获胜 2000年美国总统大选之际,美国联邦最高法院9名 大法官以5∶4的表决结果作出裁决,同意共和党总统 候选人布什要求佛罗里达州暂停手工重新计票的紧急 上诉,布什才得以顺利当选美国总统。在这次史无前 例的表决过程中,正是由于伦奎斯特投下了关键的赞 成一票,布什才得以顺利入主白宫。 总统的行政权受到国会和美国最高法院的制约。国会 有权监督行政情况、经费开支和官员行为(最严厉的 弹劾权)。最高法院有最终审判权。
立法权属于国会,又受到总统和法院的制约 三权的相互制衡 3个特点 行政权属于总统,又受到国会和法院的制约 司法权属于法院,又受到国会和总统的制约 三权分立的积极作用:反对封建专制;维护资产阶 级民主制;调节资产阶级内部利益 三权分立的弊端:广大人民与权利无缘;三大国家 权力机关相互扯皮;三权分立在实践中难以真正贯 彻 三权分立的本质是资产阶级民主制度


司 法 权
总 统 的 制 约
法 院
法官由总统提名经参议院同意 后任命;最高法院法官人数和 联邦其他法院的设立,均由国 会决定,总统亦可施加影响
国 会 的 制 约
国会可通过批准对法官的任命或 弹劾法官的办法,来改变法院的 组成。国会和各州一起,可以用 宪法修正案推翻最高法院的裁决。
பைடு நூலகம்
什么是三权分立制? 国家的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分别由 议会、政府、法院独立行使,同时又相互制 约,保持权力均衡,按照这种权力分立和权 力制衡的原则来组织国家机关,行使国家权 力的制度。 三权分立和权力制衡,作为资本主义民 主制度的一项原则,为现代资本主义国家所 广泛采用,其中美国最为典型。
总统有权否决国会立法;可以发布拥有法律效 力的行政命令。
国会不批钱,政府要关门
1995年11月,美国国会与白宫在“平衡预算”问题上没 有达成一致,国会迟迟不批准政府预算,致使政府的所有行政 机构,除了实在关不得的少数机构之外,其余一律由于没有经 费、没有工资而关门了。当时正值圣诞节,克林顿总统十分狼 狈地自己掏钱付电费,才使得首都华盛顿著名的“第一圣诞树” 的彩灯没有熄灭。这一僵局整整持续了七天。 政府会关门?对于中国人来讲,这像天方夜谭一样。为什 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因为在美国,政府所有的开支都必须经过 国会的批准,国会不批准,政府无法获得一分钱的拨款。因此, 如果政府的预算在国会通不过,那么,政府就无法获得财政拨 款,在没有资金支持的情况下,政府也只好关门。
2、三权分立的局限性和消极作用
①三权的分立和制衡是在资产阶级内部的权力分
配;
②三大国家权力机关相互扯皮,导致效率低下;
③三权分立在政治实践中难以真正贯彻。
3、三权分立的本质:三权分立的本质是资产阶
级民主制度。
美 国 国 家 权 力 运 行 规 则 三 权 分 立
三权分立原则是由美国国情和阶级实质决定的 什么是三权分立 3种权力 3个中央机关 三权分立的核心是权力的分立、制约和平衡
三权分立的利弊
3个弊端
1990年~1992年美国国会参众两院连续三年,均经过激 烈的辩论,坚持将最惠国待遇同“人权问题”联系起来 形成了议案。 国会的议案遭到布什总统的否决,维持了延长中国的最 惠国待遇。
到了1995年,美国总统宣布,延长1994年至1995年度 对华最惠国待遇,并在以后年度审议时将人权问题与 最惠国待遇脱钩。
一个案例: 美国女植物人生死升级为政坛争斗,引发 三权分立大讨论 !
1990年,美国人特丽成 为植物人;8年后,丈夫 向法官申请对妻子实施安 乐死;开始了七年的官司 生涯,特丽身上的多条喂 食管多次拨出,又被插回。
2001年,佛罗里达法庭第一次判定拨去特丽喂食管,后 被州政府干预,重新插上喂食管。 2003年,佛罗里达法庭再次判定拨去特丽的喂食 管。 佛罗里达州长杰布·布什决定介入,州议会通过特丽法案 干预法院判决,特丽被再次插回喂食管。
联 邦 法 院
掌握司法权, 审查法律。 最高法院有终 审权和违宪审 查权。
法官只要忠于职 联邦法院法官均由 守,可终身任职, 总统征得参议院同 非经国会弹劾不 意后任命。 得免职。
(二) 三种权力的相互制衡(什么是权力制衡?) 1、立法权属于国会,又受到总统和法院的制约 (P50相关链接) 2、行政权属于总统,又受到国会和法院的制约
这起丑闻背后显示了这样的现实:借助反恐,总统权力正无 限膨胀;借助反恐,行政权再次触犯法律与人权的“底线”。 行政权的日益膨胀,表明美国三权分立的原则难以在政治实践 中真正贯彻。
2005年,美国国会表示关注,但3月18日佛州法庭第三次 判定拨去特丽喂食管。 美国国会3月19日达成一项议案,要求重新为她插入进食 管,美国总统布什中断休假为特丽签署救命法案,特丽父 母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3月21~24日,美国地区法庭、巡回上诉法庭和联邦最高 法院先后驳回了为特丽恢复进食管的请求
2005年9月,联邦最高法院两名大法官同时空 缺:大法官奥康纳辞职,首席大法官伦奎斯特突然病 故,这为布什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其精心打造的“保 守帝国”呼之即出。 联邦最高法院在美国政治舞台上有着举足轻重的 地位,而真正操纵最高法院,代表行使权力的则是九 名大法官:他们披着黑色法官袍服、正襟危坐、不苟 言笑,一经当选即连任终身,地位显赫。 对于总统而言,提名大法官是件可遇而不可求的 事。毕竟,总统一任只有四年,即使连任也只有八年, 而大法官则是终身制。
2005年10月31日,美国总统布什(左)在首都华盛顿 白宫提名塞缪尔· 阿利托(右)为最高法院法官,接替 今年7月宣布退休的女法官奥康纳。
三权分立的弊端之二
《纽约时报》披露,过去3年里,美国国家安 全局未经法庭许可下,对多名境内人士的国际 电话和电子邮件监控,寻找与“基地”有关证 据。12月17日布什被迫承认,是他授权情报部 门进行窃听。12月19日,联邦法官詹姆斯·罗 伯逊挂冠辞职,抗议布什未经法院许可,授权 国家安全局在国内搞秘密窃听。“窃听门”的 实质在于,布什的行为侵犯司法独立,因为如 果总统可单方面决定谁是恐怖嫌疑人,那么美 国的司法独立就遭到严重侵犯和践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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