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发放标准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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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康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目的:建立成品发运的标准操作规程、保证成品准确、安全、及时地送至用户手中。
范围:适用于所有合格成品的发运。
职责:成品仓发货员、司机、搬运工、QA。
规程:
1. 所有出厂成品必须经质量管理部检验合格并有“成品发放通知单”。没有“成品发放通知单”的成品不得进行发放。
2. 成品发运凭销售部的产品调拔单准予发运,成品库凭产品调拨单办理产品出库手续,填写产品出仓单。
3. 成品仓管员按“先进先出”的原则,确定所发成品的批号和各批号的数量,并在产品调拨单及成品出仓单相应库卡上注明发货日期、客户名称、开票号及数量。
4. 理货时,不同品种的产品应在发货区中分开堆放。不同客户的货物应分区堆放。
5. 装车前,发货员必须再次检查:货物品名、规格、批号、数量、运单、运输车辆等是否与调拨单相符,检查确认无误后在产品出库单上注明发货日期并签名,货物方可出库。
6. 装车时,应注意轻拿轻放。并根据货物性质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7. 成品发运后,发货员及时填写库卡、帐册。
8. 保安应认真检查货物出厂单有无仓管员签名,所写货物名称及数量是否与车辆所装实物相符。检查无误后,装货车辆方可离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