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规则》实施意见的通知------(质检特函〔2009〕76 号)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规则》实施意见的通知(质检特函〔2009〕76 号)
质检特函〔2009〕76 号关于《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规则》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压力管道安装鉴定评审机构和压力管道安装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压力管道安装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压力管道安装许可工作,国家质检总局颁布了TSG D3001-2009《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规则》(以下简称《安装许可规则》),并于2009年8月1日开始实施。为确保《安装许可规则》的有效实施,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已取证的压力管道安装单位换证问题
对于已经按照《压力管道安装单位资格认可实施细则》取得安装许可资格的单位,不受《安装许可规则》中关于安装许可类别、级别调整的限制,可以继续从事原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压力管道安装工作,证书有效期内不需要换发许可证。相应地,取得GC类压力管道安装资格的,可以从事原GC类中相应范围的GD类(动力管道)安装工作,许可证到期后,各安装单位再按照《安装许可规则》的要求进行换证工作。
二、关于新纳入安装许可项目的过渡问题
与《压力管道安装单位资格认可实施细则》相比,《安装许可规则》将长输(油气)管道带压封堵、管道现场防腐蚀作业等两个项目单独划分安装许可类别。考虑到上述专项安装单位实际取证情况,给予一年过渡期,在2010年8月1日前,这些项目的安装单位应积极准备并完成上述两项管道安装专项的取证工作,自2010年8月1日起,安装单位无专项证书将不得从事相应项目的安装工作。
三、关于申请受理和鉴定评审工作的衔接问题
对于2009年8月1日前,已经受理的安装单位,鉴定评审机构应按照《压力管道安装单位资格认可实施细则》,尽快完成评审工作并评审报告上报审批机构,审批机构应在2009年11月底前将此类证书批准完毕。自2009年12月1
日起,鉴定评审机构一律按照《安装许可规则》进行鉴定评审,现场核实安装单位的安装级别和范围,按照《安装许可规则》的类别、级别划分规定,重新核定安装级别和范围,并出具书面意见,随评审报告一并上报相应的审批机构。四、关于安装许可证的限定范围问题
《安装许可规则》第六条规定,集团公司申请安装许可,应当明确具体从事安装工作的机构或者分公司。在《安装许可规则》正式实施后,涉及到以集团公司名义取证的情况,审批机构应在安装许可证上明确注明分支机构或者分公司的名称和地址,必要时应注明其安装范围。独立以分支机构或分公司名义取证的,申请时还应提交总公司的书面授权。
对于安装单位无损检测分包的,在许可证书上注明“无损检测分包”,安装单位不得在持证期间自行进行安装工程的无损检测工作。持证期间能够改进条件满足无损检测能力的,由原评审机构现场核查,报审批机构重新换发许可证。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安装许可项目GB2(1)级可以覆盖GB2(2)级。
2、对于自行承担无损检测工作的GB2(2)级压力管道安装单位,虽然在表B-4并未提出无损检测设备的配备数量要求,但安装单位应根据安装工程的无损检测项目要求,至少配备一台相应的无损检测设备。
3、所有安装单位的无损检测工作都可以分包。分包时,对本单位无损检测设备和除无损检测责任人员外的无损检测人员不再作要求,但分包的无损检测单位必须具备专项无损检测资格。
4、持有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的单位不需要另行取得现场防腐蚀作业项目,可以自行进行本单位所安装压力管道的防腐蚀工作。专业进行现场防腐蚀作业的单位应取得该项目资质。
5、《安装许可规则》第十四条规定试安装期一般不超过半年,指安装单位在允许的半年试安装期间,可以承接相应的安装工程,试安装工程的完工时间不受半年的限制。
6、安装单位换证审查中,要求现场抽查压力管道安装质量,鉴定评审过程中应尽量结合正在安装的工程进行质量评审,如期间确没有在建的工程,鉴定评审机构应抽查最近完工的相应级别的安装工程资料进行审查。
7、GC1级、GC2级安装许可中设置了空分装置、集中供气、制冷专项安装资格,向下只能覆盖相应专项内的压力管道安装。如GC1级、GC2级专项安装单位进行下一级别全部压力管道的安装,应提出申请并经鉴定评审合格,在许可证书上注明。
请各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将本文内容通知到本省委托的压力管道安装鉴定评审机构。工作中遇到的其他问题,请及时报告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