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国际货物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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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28 国际贸易实务 33
案情: A公司辩称,由于市场价格飞涨,双方订立合 同时所持有的根本目的已经落空,因此其依合 同价格交货的义务因履行合同时的环境与订立 合同时的情况有本质的变化而得以免除;另外, 根据《公约》,A公司应赔偿的损失为交货期 满时交货地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的差价。B公 司则要求A公司赔偿其遭受的利润损失、信用 证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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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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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分析:
对于进出口业务中的损失进行索赔,首先要分清责 任,然后根据责任确定索赔对象进行索赔工作。 ①情况应向卖方索赔,因为货物有内在缺陷; ②应凭提单向承运人索赔,因承运人签发清洁提单,在 目的港应如数交足货物; ③情况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属保险单责任范围以内, 但如进口人能举证原装数量不足,也可以向卖方索赔。
25
一、含义 定义
种类
自然力量 社会力量 意外事故发生在合同签定以后 不是因为当事人的故意、过失或疏忽而导致 意外事故是当事人所不能控制、无能为力的
条件
2013-6-28
国际贸易实务
26
二、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
1.解除合同
替代履行
2. 变更合同
减少履行 迟延履行
2013-6-28
国际贸易实务
国际贸易实务 17
2013-6-28
案情:
货到目的港后,B发现每批货物都有部分包装袋损坏。 于是,B单方面聘请欧洲某公证行检验货物,出具的证 明表明破损原因是:由于托盘木条强度不够,不适宜 海上运输,以及包装袋捆扎不紧所致。据此,B方两次 传真给我方提出索赔,要求我方负责赔偿重新包装的 人工费、材料费及检验费用,索赔金额约7万英镑。经 过核实,A方仅同意赔偿40%的损失。双方又经过几次 协商,未能达成协议。最后经国内某商会调解,双方 达成协议,A方补偿B方5.2万英镑,了结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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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
23
CASE STUDY5
中国A公司与美国B公司签订进口1000公吨小麦合同。事后 A公司与中国其他两家公司分别签订转售500公吨小麦合同。 合同履行期内,B公司因故明确表示无法履行合同。A公司多 次交涉未果,遂向B公司提出如下赔偿要求:(1)B公司无 法履行合同造成的利润损失;(2)支付给国内两家公司的 违约金;(3)催促B公司履行合同等文电、办公费用;(4) 其他因B公司违反合同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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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索赔
一、违约责任
不同性质的违约行为,承担的责任是不同的。
索赔依据:一般为检验证书。 索赔期限:双方约定的索赔期限,法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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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
13
违约分类
违反要件
后果
受损害方可宣告合同无 效,并要求损害赔偿 要求损害赔偿或救济
英国
违反担保 重大违约
合同或信用证的规定 各级标准
Hale Waihona Puke Baidu
卖方提供的品质证书、使用说明书、图纸等
同类商品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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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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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同中的检验条款
某合同中的检验条款为:“以装运港(地)××(检 验机构名称)签发的品质和重量检验证书作为信用证 项下议付所提交单据的一部分。买方对于装运货物的 任何索赔,须于货物到达目的港(地)后××天内提 出,并须提供经卖方同意的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报 告。” 主要包括检验时间和地点、检验机构、检验证书、检 验标准等,此外,有时还须明确买方对不符货物向卖 方索赔的具体期限。
案例8:市场价格飞涨能否援引不可抗力免责?
案情: 中国某外贸A公司于某年1月与荷兰B公司签订一份 售货合约,向B公司出售总价值80万美元的货物, 成交贸易术语CIF鹿特丹,最后交货期限为当年5 月31日。在履行合同期间,由于市场发生剧烈变 化,国内外市场价格飞涨,国内货源紧缺,到交 货时价格已经上升至2倍。因此,A公司未能履行 交货义务,双方进行协商。
2013-6-28
国际贸易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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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4:某国一公司以CIF鹿特丹出口食品1000箱, 即期信用证付款,货物装运后,出口商凭已装船清洁提单 和已投保一切险及战争险的保险单,向银行收妥货款。货 到目的港后,经进口商复验发现下列情况: 1、该批货物共有10个批号,抽查20箱,发现其中2个批号 涉及200箱内含有沙门氏细菌超过合同标准。 2、收货人实际收到998箱,缺少2箱。 3、有15箱货物外表状况良好,但箱内货物共缺少60公斤。 问:根据上述案情,进口商应分别向谁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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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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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同中的索赔条款
(一)异议与索赔条款
针对卖方交货质量、数量或包装不符合合同 内容
索赔依据 法律依据 事实依据 索赔期限 约定索赔期限 法定索赔期限 处理办法和索赔金额
(二)罚金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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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 例
买方对于装运货物的任何索赔,必须于 货物到达提单所订目的港之日起60天内 提出,并需提供卖方同意的公证机构出 具的检验报告。属于保险公司、轮船公 司或其他有关运输机构责任范围内的索 赔,卖方不予受理。
请问:A公司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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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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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
合同执行过程
非人力所能控制的客观情况 使得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彻底履行
不可抗力
注意:市场风险、商品价格波动、汇率变化等均不能视 为不可抗力事件。 不可抗力是一项免责条款(Be Free from Liabilities) 2013-6-28 国际贸易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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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仲裁(Arbitration)
一、仲裁的含义 交易双方达成书面协议,自愿将他们之间的 纠纷提交给一个双方同意的第三者来进行裁决, 此裁决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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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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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我出口公司A向新加坡公司B以CIF新加坡条件 出口一批土特产品,B公司又将该批货物转卖 给马来西亚公司C。货到新加坡后,B公司发 现货物的质量有问题,但B公司仍将原货转销 至马来西亚。其后,B公司在合同规定的索赔 期限内凭马来西亚商检机构签发的检验证书, 向A公司提出退货要求。 请问:A公司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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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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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A公司应拒绝退货要求。 马来西亚商检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无效。 新加坡B公司已经转卖给马来西亚C公司, 意味着对货物的部分接受,部分接受视 同整体接受,B公司已经丧失了对货物的 检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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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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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检验时间和地点
1.在出口国检验 2.在进口国检验 3.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
4.装运港(地)检验重量、目的港(地)检验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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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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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检机构
外国商检机构
官方 半官方 私人
我国商检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 督检验总局
---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Supervision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 ---国家质检总局(AQSI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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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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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尽管属于一切险赔偿范围,但是应当找到主要责任原 因。由于运输过程正常,因此船方无责任;另一方面由 于皮具包装并不能满足其一般运输防潮要求,因此货物 问题应当是由于包装不能满足基本运输要求所引起的, 这是在运输交货前发生的,所以责任应当是在生产厂 家,货物损失应当由出口厂家赔偿。
美国
轻微违约
根本性违约
公约
非根本性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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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
有一份CIF合同,出售大米100吨,单价 为每吨500美元,总价值50000美元。事 后卖方只交货5吨。在这种情况下,买方 主张何种权利?为什么?如果卖方交货 90吨,买方又主张何种权利?为什么? 提示:对违约性质的判断。
第十一章
国际货物的检验、索赔、 不可抗力和仲裁
2013-6-28
国际贸易实务
1
引导案例:检验、索赔条款规定不合理受损案
案情: 我某省A公司某年8月向美国某B公司以T/T付款方式出口 医疗设备用微型轴承,累计金额达28万美元。合同品质条 款对微型轴承规格进行了明确规定,但是没有明确检验方 法和标准,且买方复验的时限只按照合同格式条款中一般 规定为买方有复验权,并应在合理的时间内提出质量异议, 否则无权就质量问题向卖方提出索赔。 B公司在收到货物后迟迟没有汇付货款,A公司经函询B公 司得知该商品的最终用户声称收到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 B公司在收到货物后迟迟没有汇付货款, A公司经函询B公 司得知该商品的最终用户声称收到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
2013-6-28 国际贸易实务
问题:请问欧洲 厂商的要求合理? 为什么?
29
分
析
欧洲厂商的要求不合理。因为我方所派船只迟到, 是由于战争造成,这属于社会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 是法定免责事项,对欧洲厂商提出的赔偿要求,我方 可不予理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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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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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例7
某年,我国A公司与英国B公司成交小麦 100公吨每公吨CFR London 400英镑,总金额 为 40000英镑,交货期为当年5月~9月份。签 约后,A公司购货地发生水灾,于是我方以不 可抗力为由,要求免除交货责任。但对方回电 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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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可抗力事件的通知和证明
对方
不 可 抗 力
证 明 文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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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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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例6
我某进口企业按FOB条件向欧洲某 厂商订购一批货物。当我方派船 前往西欧指定港口接货时,正值 埃及与以色列发生战争,埃及被 迫关闭苏伊士运河。我所派轮船 只得绕道南非好望角航行,由于 绕道而增加航程,致使船只延迟 到达装货港口。欧洲厂商要求我 方赔偿因接货船只迟到而造成的 仓租和利息,我方拒绝了对方要 求,因此引起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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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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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商品检验
一、商品检验的意义
无论是英美法或是大陆法的国家的法律,还是《联合 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都承认,除双方另有约定 者外,买方有权对自己所购买的货物进行检验。如发 现货物不符合同规定,而且确属卖方责任者,买方有 权采取要求卖方予以损害赔偿等补救措施,直至拒收 货物。但买方对货物检验权并非是对货物接收的前提 条件。
问题:我方要求以不可抗力免除交货的理由是否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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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
不可抗力事由发生后,带来两种后果,解 除合同与延迟履行。本例中,合同中小麦 并非特定产地产品,某一产地发生水灾可 以从其它产地调集,所以A无法要求免除交 货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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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28 国际贸易实务 32
2013-6-28 国际贸易实务 2
案情:
A公司向B公司交涉并说明产品系根据国际标准ISO检验, 证明合格。经几次交涉未果,至第二年11月,A公司在 美国起诉B公司,要求B付款。B公司在收到起诉书后随 即对A公司提出反诉,称经检验发现其中价值2万美元的 商品规格不符合标准。经法院审理,做出判决:认定A 公司提供的价值2万美元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因而应 从货款中扣除该金额,支持B公司在反诉中提出的索赔 要求(要求A公司支付因质量问题而导致B公司蒙受的经 济损失16万美元)„„最终B公司只向A公司支付了5万 美元。
在各地设立出入境检验检疫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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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
主要任务:
法定检验 公证鉴定 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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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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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检验证书
种类 作用
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 议付货款的单据之一 买卖双方索赔和理赔的依据
签发时间不迟于提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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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检验标准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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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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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索赔对象 (一)向买、卖方索赔
(二)向承运人索赔
(三)向保险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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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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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 Study 3
中国A公司与英国B公司于某年5月通过函电签订了一份 分批装运进出口合同,由A向B出售化工原料5 000公吨。 双方在合同中订明价格条款为CFR伦敦,每批等量装运, 包装条款为适合于海运性质的包装;索赔条款是货物 到达目的港后,数量和规格问题应于15天之内,质量 问题应于90天之内,凭经卖方同意的检验人的证明向 卖方提赔。在货物发运前,B公司代理人到A仓库查看 了货物包装情况,没有提出异议。A方从7月起开始发 货,到11月货物出运完毕。每批装载,船方均出具了 清洁提单。
案情: A公司辩称,由于市场价格飞涨,双方订立合 同时所持有的根本目的已经落空,因此其依合 同价格交货的义务因履行合同时的环境与订立 合同时的情况有本质的变化而得以免除;另外, 根据《公约》,A公司应赔偿的损失为交货期 满时交货地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的差价。B公 司则要求A公司赔偿其遭受的利润损失、信用 证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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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分析:
对于进出口业务中的损失进行索赔,首先要分清责 任,然后根据责任确定索赔对象进行索赔工作。 ①情况应向卖方索赔,因为货物有内在缺陷; ②应凭提单向承运人索赔,因承运人签发清洁提单,在 目的港应如数交足货物; ③情况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属保险单责任范围以内, 但如进口人能举证原装数量不足,也可以向卖方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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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含义 定义
种类
自然力量 社会力量 意外事故发生在合同签定以后 不是因为当事人的故意、过失或疏忽而导致 意外事故是当事人所不能控制、无能为力的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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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
1.解除合同
替代履行
2. 变更合同
减少履行 迟延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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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货到目的港后,B发现每批货物都有部分包装袋损坏。 于是,B单方面聘请欧洲某公证行检验货物,出具的证 明表明破损原因是:由于托盘木条强度不够,不适宜 海上运输,以及包装袋捆扎不紧所致。据此,B方两次 传真给我方提出索赔,要求我方负责赔偿重新包装的 人工费、材料费及检验费用,索赔金额约7万英镑。经 过核实,A方仅同意赔偿40%的损失。双方又经过几次 协商,未能达成协议。最后经国内某商会调解,双方 达成协议,A方补偿B方5.2万英镑,了结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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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 STUDY5
中国A公司与美国B公司签订进口1000公吨小麦合同。事后 A公司与中国其他两家公司分别签订转售500公吨小麦合同。 合同履行期内,B公司因故明确表示无法履行合同。A公司多 次交涉未果,遂向B公司提出如下赔偿要求:(1)B公司无 法履行合同造成的利润损失;(2)支付给国内两家公司的 违约金;(3)催促B公司履行合同等文电、办公费用;(4) 其他因B公司违反合同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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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索赔
一、违约责任
不同性质的违约行为,承担的责任是不同的。
索赔依据:一般为检验证书。 索赔期限:双方约定的索赔期限,法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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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分类
违反要件
后果
受损害方可宣告合同无 效,并要求损害赔偿 要求损害赔偿或救济
英国
违反担保 重大违约
合同或信用证的规定 各级标准
Hale Waihona Puke Baidu
卖方提供的品质证书、使用说明书、图纸等
同类商品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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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同中的检验条款
某合同中的检验条款为:“以装运港(地)××(检 验机构名称)签发的品质和重量检验证书作为信用证 项下议付所提交单据的一部分。买方对于装运货物的 任何索赔,须于货物到达目的港(地)后××天内提 出,并须提供经卖方同意的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报 告。” 主要包括检验时间和地点、检验机构、检验证书、检 验标准等,此外,有时还须明确买方对不符货物向卖 方索赔的具体期限。
案例8:市场价格飞涨能否援引不可抗力免责?
案情: 中国某外贸A公司于某年1月与荷兰B公司签订一份 售货合约,向B公司出售总价值80万美元的货物, 成交贸易术语CIF鹿特丹,最后交货期限为当年5 月31日。在履行合同期间,由于市场发生剧烈变 化,国内外市场价格飞涨,国内货源紧缺,到交 货时价格已经上升至2倍。因此,A公司未能履行 交货义务,双方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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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4:某国一公司以CIF鹿特丹出口食品1000箱, 即期信用证付款,货物装运后,出口商凭已装船清洁提单 和已投保一切险及战争险的保险单,向银行收妥货款。货 到目的港后,经进口商复验发现下列情况: 1、该批货物共有10个批号,抽查20箱,发现其中2个批号 涉及200箱内含有沙门氏细菌超过合同标准。 2、收货人实际收到998箱,缺少2箱。 3、有15箱货物外表状况良好,但箱内货物共缺少60公斤。 问:根据上述案情,进口商应分别向谁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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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同中的索赔条款
(一)异议与索赔条款
针对卖方交货质量、数量或包装不符合合同 内容
索赔依据 法律依据 事实依据 索赔期限 约定索赔期限 法定索赔期限 处理办法和索赔金额
(二)罚金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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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 例
买方对于装运货物的任何索赔,必须于 货物到达提单所订目的港之日起60天内 提出,并需提供卖方同意的公证机构出 具的检验报告。属于保险公司、轮船公 司或其他有关运输机构责任范围内的索 赔,卖方不予受理。
请问:A公司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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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
合同执行过程
非人力所能控制的客观情况 使得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彻底履行
不可抗力
注意:市场风险、商品价格波动、汇率变化等均不能视 为不可抗力事件。 不可抗力是一项免责条款(Be Free from Liabilities) 2013-6-28 国际贸易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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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仲裁(Arbitration)
一、仲裁的含义 交易双方达成书面协议,自愿将他们之间的 纠纷提交给一个双方同意的第三者来进行裁决, 此裁决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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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我出口公司A向新加坡公司B以CIF新加坡条件 出口一批土特产品,B公司又将该批货物转卖 给马来西亚公司C。货到新加坡后,B公司发 现货物的质量有问题,但B公司仍将原货转销 至马来西亚。其后,B公司在合同规定的索赔 期限内凭马来西亚商检机构签发的检验证书, 向A公司提出退货要求。 请问:A公司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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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A公司应拒绝退货要求。 马来西亚商检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无效。 新加坡B公司已经转卖给马来西亚C公司, 意味着对货物的部分接受,部分接受视 同整体接受,B公司已经丧失了对货物的 检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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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检验时间和地点
1.在出口国检验 2.在进口国检验 3.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
4.装运港(地)检验重量、目的港(地)检验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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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检机构
外国商检机构
官方 半官方 私人
我国商检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 督检验总局
---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Supervision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 ---国家质检总局(AQSI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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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尽管属于一切险赔偿范围,但是应当找到主要责任原 因。由于运输过程正常,因此船方无责任;另一方面由 于皮具包装并不能满足其一般运输防潮要求,因此货物 问题应当是由于包装不能满足基本运输要求所引起的, 这是在运输交货前发生的,所以责任应当是在生产厂 家,货物损失应当由出口厂家赔偿。
美国
轻微违约
根本性违约
公约
非根本性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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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
有一份CIF合同,出售大米100吨,单价 为每吨500美元,总价值50000美元。事 后卖方只交货5吨。在这种情况下,买方 主张何种权利?为什么?如果卖方交货 90吨,买方又主张何种权利?为什么? 提示:对违约性质的判断。
第十一章
国际货物的检验、索赔、 不可抗力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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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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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案例:检验、索赔条款规定不合理受损案
案情: 我某省A公司某年8月向美国某B公司以T/T付款方式出口 医疗设备用微型轴承,累计金额达28万美元。合同品质条 款对微型轴承规格进行了明确规定,但是没有明确检验方 法和标准,且买方复验的时限只按照合同格式条款中一般 规定为买方有复验权,并应在合理的时间内提出质量异议, 否则无权就质量问题向卖方提出索赔。 B公司在收到货物后迟迟没有汇付货款,A公司经函询B公 司得知该商品的最终用户声称收到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 B公司在收到货物后迟迟没有汇付货款, A公司经函询B公 司得知该商品的最终用户声称收到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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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请问欧洲 厂商的要求合理? 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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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
欧洲厂商的要求不合理。因为我方所派船只迟到, 是由于战争造成,这属于社会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 是法定免责事项,对欧洲厂商提出的赔偿要求,我方 可不予理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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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例7
某年,我国A公司与英国B公司成交小麦 100公吨每公吨CFR London 400英镑,总金额 为 40000英镑,交货期为当年5月~9月份。签 约后,A公司购货地发生水灾,于是我方以不 可抗力为由,要求免除交货责任。但对方回电 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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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可抗力事件的通知和证明
对方
不 可 抗 力
证 明 文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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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例6
我某进口企业按FOB条件向欧洲某 厂商订购一批货物。当我方派船 前往西欧指定港口接货时,正值 埃及与以色列发生战争,埃及被 迫关闭苏伊士运河。我所派轮船 只得绕道南非好望角航行,由于 绕道而增加航程,致使船只延迟 到达装货港口。欧洲厂商要求我 方赔偿因接货船只迟到而造成的 仓租和利息,我方拒绝了对方要 求,因此引起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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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商品检验
一、商品检验的意义
无论是英美法或是大陆法的国家的法律,还是《联合 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都承认,除双方另有约定 者外,买方有权对自己所购买的货物进行检验。如发 现货物不符合同规定,而且确属卖方责任者,买方有 权采取要求卖方予以损害赔偿等补救措施,直至拒收 货物。但买方对货物检验权并非是对货物接收的前提 条件。
问题:我方要求以不可抗力免除交货的理由是否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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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
不可抗力事由发生后,带来两种后果,解 除合同与延迟履行。本例中,合同中小麦 并非特定产地产品,某一产地发生水灾可 以从其它产地调集,所以A无法要求免除交 货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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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A公司向B公司交涉并说明产品系根据国际标准ISO检验, 证明合格。经几次交涉未果,至第二年11月,A公司在 美国起诉B公司,要求B付款。B公司在收到起诉书后随 即对A公司提出反诉,称经检验发现其中价值2万美元的 商品规格不符合标准。经法院审理,做出判决:认定A 公司提供的价值2万美元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因而应 从货款中扣除该金额,支持B公司在反诉中提出的索赔 要求(要求A公司支付因质量问题而导致B公司蒙受的经 济损失16万美元)„„最终B公司只向A公司支付了5万 美元。
在各地设立出入境检验检疫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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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
主要任务:
法定检验 公证鉴定 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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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检验证书
种类 作用
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 议付货款的单据之一 买卖双方索赔和理赔的依据
签发时间不迟于提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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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检验标准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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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索赔对象 (一)向买、卖方索赔
(二)向承运人索赔
(三)向保险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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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 Study 3
中国A公司与英国B公司于某年5月通过函电签订了一份 分批装运进出口合同,由A向B出售化工原料5 000公吨。 双方在合同中订明价格条款为CFR伦敦,每批等量装运, 包装条款为适合于海运性质的包装;索赔条款是货物 到达目的港后,数量和规格问题应于15天之内,质量 问题应于90天之内,凭经卖方同意的检验人的证明向 卖方提赔。在货物发运前,B公司代理人到A仓库查看 了货物包装情况,没有提出异议。A方从7月起开始发 货,到11月货物出运完毕。每批装载,船方均出具了 清洁提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