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复的翻译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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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严复的翻译的著述,可能已远远多于严复的译作本身了。严复于译事的贡献涉及了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在翻译理论方面,严复最伟大的贡献在于,在《天演论·译例言》中,将三国时支谦《法句经序》中提到过的“信”、“达”、“雅”三字,按译事的内在规律排列组合,明确地将其作为“译事楷模”,成为“我国译界倡导系统而完整翻译标准的先驱”。

“信达雅”说“客观上起到继往开来的作用,一方面集汉唐译经论说之大成,另一方面开近世翻译学说之先河(罗新璋,1984:6)。”“信达雅”标准的提出,把我国历史上零散的翻译观点从理论上加以扼要、中肯、鲜明、概括的综合,为后世从事翻译的人提出了明确可信、具体切实的翻译标准,使我国的翻译理论上升到一个新的阶段(高惠群、乌传衮,1992:85)。

“信达雅”是中国传统翻译思想的纲领,也是严复翻译理论的核心,但并非严复翻译思想的全部。比如,在《20世纪中国翻译思想史》的“严复的翻译思想”一节中,除了这著名的翻译“三字经”外,王秉钦教授(2004:52-72)还提到,严复是作为启蒙思想家的翻译家;引进近代西方先进科学思想,作为改造中国人世界观的理论基础和思想启蒙的武器,从根本上彻底改造中国,是严复翻译思想的灵魂;“非正法”的宏观翻译手段,即根据中国社会现状和国人的需要,有选择、有取舍地摄取西方文化思想,且附有精辟的按语,是严复翻译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严复的翻译理论不仅反映在他为多种译作所写的“译例言”、“译凡例”或者“译序”中,也体现在他的部分书信和有关翻译的几篇专文中。除了“信达雅”翻译标准和刚刚提到的内容以外,严复的翻译思想至少还应包括他对可译性、翻译版权和翻译管理等方面的认识。这些虽非其理论核心,但是其完整翻译思想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对当代翻译理论建设和翻译实践也不乏借鉴作用。

一.严复的翻译“隔尘”观

可译性是翻译本体论的重要内容,但在不同论述中有不同的解释。有时指的是从一种语言译为另一种语言原则上是可能的,是针对整个话语而言;在另外一些场合,则仅指某些成份的传译而已。关于前者,一般认为,各种语言文化间的共性远大于其差异性,翻译在本质上是可能的。但持悲观论调的不乏其人,严复就是其中一位,他的翻译“隔尘观”和他对转译的态度就是很好的说明。

严复一生译过十余本书,其中八种被商务印书馆列为“严译名著”,它们对晚清的社会变革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但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严复其实是对翻译不信任

的(王宏志,1999:105),他在多处著述中流露出了这个观点。

1902年,严复给《外交报》写信,谈到西学教育宜用之语言时,严复说:

吾闻学术之事,必求之初地而后得其真,自奋耳目心思之力,以得之于两间之见象者,上之上者也。其次则乞灵于简策之所流传,师友之所授业。然是二者,必资之其本用之文字无疑也。最下乃求之于翻译,其隔尘弥多,其去真滋远。”(王栻,1986:561)

在他看来,要借鉴西方经验,就应到西方去学习,或直接阅读西文书刊。翻译是迫不得已才用的办法,因为译文与原文总会有隔膜,翻译不可避免会失真和走样。

晚清相当数量的译著是从日文转译的,很多学界名人也大力提倡这样做,认为比起学习欧洲语言,学习日文、从日文转译,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而严复却坚决反对这一点:

今夫科学术艺,吾国之所尝译者,至寥寥已。即日本之所勤苦仅得者,亦非其所故有,此不必为吾邻讳也。彼之去故就新,为时仅三十年耳。今求泰西二三千年孳(zi)乳演迤之学术,于三十年勤苦仅得之日本,虽其盛有译著,其名义可决其未安也,其考订可卜其未密也。乃徒以近我之故,沛然率天下学者群而趋之,世有无志而不好学如此者乎?侏儒问径天高于修人,以其愈已而遂信之。今之所为,何以异此?(ibid)

严复反对的理由是:东洋学问来自西方,日本人虽然翻译了大量的西书,但并未真正理解和消化,考订也不够严密,译文中肯定充斥着纰漏。另外,如果翻译包含隔阂,转译则会导致双重或者多重隔膜,这样的译文势必离原文更远。

既然认为翻译不可靠,严复只有提倡人们通过学习西文,来直接了解西学。在“论译才之难”一文中,严复首先严厉批评一篇译作质量低劣,接着提到,学习外语、阅读西文原著,除了易于准确把握原作的思想外,还有另一个优势:和读译作相比,读原作的可选择面大。他还批评当时的权贵和学者不肯学习外国文字:

“顾今日旧译之西书已若干种,他日每岁所出新译者将几何编?且西书万万不能遍译,通其文字,则后此可读之书无穷,仅读译书,则读之事与译相尽,有志之士,宜何从乎?若以通他国语言为鄙事,则东西洋诸国当轴贵人,例通数国语言,而我则舍仓颉下行之字不能读,非本国之言语不能操,甚且直用乡谈,援楚囚之说以自解,孰鄙孰不鄙,必有能辩之者矣。”(王栻,1986:90)

“翻译隔尘观”一方面反映了严复对语言、文化和翻译本质的认识,这样的认识对翻译事业是有负面影响的,与他的翻译实践也是相矛盾的,另一方面,这也体

现了他对翻译质量的严格要求,同时包含着鼓励国人学习外语的良苦用心。

严复的这种观点与他的翻译体验也很有关系。严复虽然“于中学、西学都是第一流人物”,却和他的前辈同行一样,经常慨叹翻译难。《天演论·译例言》开篇就是“译事三难”,不仅译文要做到“信”、“达”、“雅”难,由于新理踵出,名目纷繁,索之中文,渺不可得,即有牵合,终嫌参差,结果,“一名之立”,不得不“旬月踯躅”。定名也难!正因为翻译难,严复才会经常抱怨译才难求。比如,在写给张元济的第12封信中,严复说,“细思欧洲应译之书何限,而环顾所知,除一二人外,实无能胜任者,来者难知,亦必二十年以往,……。”(王栻,1986:546)此外,严复还批评已译之书,纰缪百出,开卷即见。

“信达雅”的译文难得、译才难求、译名难定,这样的感受势必强化他的不可译观。

二.严复的翻译版权思想

严复从1898年开始翻译《原富》,此书尚未译完,先后担任南洋公学译书院院长和商务印书馆编译所所长的张元济(1866-1959)就写信给他,表示“愿以两千金购稿”。1899年10月9日,严复回复说,此前已将部分译稿交北洋译书局,尚未得到回复(王栻,1986:534)。10月28日,严复给张元济写信时说:“《原富》一书译者大半,北洋译局一事,交主出纳者议,悠缓延宕,殆无成期, 故前者曾托仲宣为函达一切,……听凭尊栽。”同意将《原富》译稿交张元济出版。(王栻,1986:536)

1900年2月,《原富》全部译完,只差序言、目录、例言、作者传等没有完成。严复写信给张元济,首次提出翻译版税之事;他还以郭隗千金市骨招揽人才的故事,说明实行版权保护的必要性:

……仆尚有鄙情奉商左右者,则以谓此稿既经公学弍千金购印,则成书
后自为公学之产,销售利益应悉公学得之;但念译者颇费苦心,不知他日出售,能否于书价之中坐抽几分,以为著书者永远之利益。此于鄙人所关尚浅,而于后此译人所劝者大,亦郭隗千金市骨之意也。”(王栻,1986:538)

1901年8月6日,严复在给张元济的信中提到,《原富》译稿当时给定的价格是二千银两,出版时印二千部,以售值十成之二见分。

他接着说道:“科举改弦,译纂方始,南北各局执笔之士甚多。分以销售利益,庶有以泯其作嫁为他之塞责,而动以洛阳纸贵之可欣求,达难显之情,期读
者之皆喻;则此举不独使译家风气日上,而求所译之有用与治彼学者之日多,皆要于此寓其微权。”严复意欲说明,翻译版税制不仅有利于译者,也有利于学者。

严复还提出具体

的实行方案:“[销售之利]可限以年数。外国著书,专利版权本有年限,或五十年,或三十年;今此书[指《原富》]译者分利,得二十年足矣。”“二成分利,如嫌过多,十年之后尚可递减;如前十年二成,后十年一成,亦无不可。” (王栻,1986:543-4)

同年9月2日,严复在给张元济的信中再次强调版税的必要性,指出:“译者于执笔之顷而有计利省力之情,则其书已可见矣;姑无论其不能而强为也。所以外国最恶龙[垄]断,而独于著书之版权、成器之专利,持之甚谨;非不知其私也,不如是,则无以奖劝能者,而其国之所失必滋多。”(王栻,1986:545)

1903年4月,严复上书给当时的学部大臣张百熙,直陈版权立法保护作者的经济和精神权利的必要。严复指出,从精神上来说,著译者劳心劳力,理应得到重视与保护;从经济上说,得到物质奖励的同时,也可以免去著译者的后顾之忧;从国家长远发展的角度来说,著译新书是开启民智、强盛教育的前提,如果著译者因为权利得不到保护而放弃这一工作,那么,对国民教育和国家未来发展都将是严重的阻碍。(刘玉一,2001:64;另见 王栻,1986:577 )

1904年,商务印书馆出版了严复著的《英文汉诂》,书末贴有“版权证”,这是中国作家首次将“著作权印花”贴在自己的出版物上。1910年,我国第一部著作权法《大清著作条律》问世。(刘玉一,2001:64) 严复的版权思想不仅由此得到了体现,而且在后来的著作权法中不断获得拓展和深化。

严复深知自己的思想过于超前,所以向张元济表示,版税制“可则行之,否则置之,不必拘拘矣。”“非强其所必不可。” 但张元济同意了严复的要求,书出版后,如数付给了他版税。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出,作为一名卓越的出版家,张元济不仅有着敏锐的出版眼光,而且有着先进的出版思想。若没有张元济的支持,严复的翻译版权思想在当时是难以付诸实施的。

严复的翻译版权思想既反映了严复超越时代的法律意识,也体现了他对改善和提高译者地位和待遇的考虑。既然翻译难,译才难得,就必须善待译员。1900年9月初2,严复在给张元济的信中写道:“然不知非于译才有所优待,则谁复为之?”(王栻,1986:545)

中外翻译史上,有关翻译的言论多强调译者对原作者和原作的责任和义务,而很少谈及译者的权利。历史上多数时候,译者的地位非常低微,待遇也很不理想。这种局面到现在也没有多少改观,以至于美国翻译理论家Lawrence Venuti(1998)洋洋洒洒数万言,写成了The Scandals of Translation一书,描述了当代英美译者是如何受到学术界的藐

视和出版商的剥削,在政治、经济和文化上处于窘境。当代译者应学习严复的这种精神,在遵守良好的译德译风、尊重原作者和其他译者的权利的同时,切实保护好译者自身的权利,并积极采取措施,争取使译者的地位和待遇得到逐步提高。

三.严复的翻译管理理念

1898年5月,管理京师大学堂事务的孙家鼎奏请附设译书局。1900年,京师同文馆解散,翌年归并大学堂。1902年3月,译书局正式成立,专译各种西学教科书。(方梦之,2004:363)严复担任译书局的总办,从他(1986:127-130)订立的《京师大学堂译书局章程》,可以看出他的翻译管理理念。

严复订立的《章程》首先给译书局确定编制和岗位:设“总译”一人,负责督促和分派翻译工作、删减润色和印行译本以及聘请和辞退译员;设“分译”四人,分管具体的传译工作;“笔述”二人,辅佐译员的汉语表达和译文校勘;润色二人,从事最后考订、润色和印书款式之类的事情;设图画和印刷各二人、抄录四人、管理帐目和书籍发行者一人。译书局常设人员(称“住局”)18人,另外聘请兼职译员(称作“不住局”),人数不固定,通过订立合同开展合作。

《章程》分四个部分。“局章”和“薪俸”部分规定,“总译”挑选外国中小学教科书,根据课本的难易程度,估定翻译的稿费和所需时间,并按照译者的专长来分派任务。“住局译员”每十天向“总译”交一次稿,由“总译”修改并盖戳付印;实行月薪制,但根据书的估定译价和译者的速度与文笔适当浮动。

严复对译名统一非常重视,要求译员开始翻译时,另外用一个小册子,将所有的专有名词按西文字母顺序排列,自拟译名或沿用前人已有译名,交给“总译”裁定。所有译作必须附汉外对照术语表,以方便学者检阅。译局还组织编印和颁行专有名词手册,供以后的译员沿用。

《章程》中的“领译和约”就是书局和兼职译员签订的合同,它对翻译的期限、稿费的支付方式和翻译的要求都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合约”规定,翻译的稿费分三次支付:译前、译到三分之一时以及译完以后;每超过翻译期限一个月,扣二十分之一;如译文讹谬无从改削,则在第一次交稿时中止合同,原书和译稿退还译局。译员应无条件地按“总译”的意见修改译作;原书可删节的,译者需先得到总译的批准。

为了防止全国各译书局相互重复翻译,“章程条说”部分规定,京师译局专门翻译西文书籍,而各省主要翻译日文书刊;如果外省译局翻译西文书籍,应在译前通知京师局,并在成书之后,送一本备查。

《章程》沿用

我国的合译传统,提出了一整套具体而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令人遗憾的是,由于各种原因,译书局设立两年多后就停办了,致使严复的翻译管理理念没有得到充分的贯彻。

有关严复的翻译思想,多数论者局限于对“信达雅”内涵的重复争执,而忽略了严复翻译理论的其它方面。本文涉及了三个方面的内容。严复虽为中国近代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杰出翻译家,却持不可译观,认为译文与原文“隔尘弥多”,“去真滋远”。他反对转译,认为翻译只是权宜之计,要了解西方文化,最好是学西文,直接体验西方社会的生活,阅读西文原著,这样做不仅能真实地了解西学,所读书目也不受限制。严复的不可译观反映了他对语言、文化和翻译本质的认识,体现了他对翻译质量的严格要求,包含着鼓励国人学习外语的良苦用心。

严复借鉴西方的经验,向出版商和清廷官员多方积极争取,反复陈述设立翻译版权、保护译者劳动成果对文化教育事业和国家的长期发展的重要性,提出了实施翻译版权的具体方案,并在著名出版家张元济的大力支持下,使他首倡的翻译版税制在二十世纪的头几年就得以付诸实施。翻译版权思想反映了严复超越时代的法律意识和为提高译员待遇和地位而付出的不懈努力,也说明他对翻译事业与国家富强的关系有着清醒的认识。

严复担任过京师大学堂译书局的“总办”,起草和制订过《译书局章程》,对翻译机构中岗位的设定和人员的分工合作、具体的计酬办法、翻译合同的拟订、译名的统一,等等,有一整套具体可行的想法和管理方案。

本文探讨的严复的翻译思想涉及到可译性、翻译与法律、翻译管理等多个议题,是对现有研究的一个重要补充,有助于我们完整而准确地把握严复的翻译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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