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正起草生态补偿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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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抓紧研究制定《生态补偿条例》

发改委:抓紧研究制定《生态补偿条例》

发改委:抓紧研究制定《生态补偿条例》
佚名
【期刊名称】《环境保护》
【年(卷),期】2009()18
【摘要】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杜鹰近日表示,我国正在抓紧研究制定《生态补偿条例》,该条例将明确实施生态环境补偿的基本原则、主要领域、补偿办法,并引导商业银行资金和社会资本投向生态环保领域和生态功能区项目建设。

社会资本将获得更多渠道进入生态保护领域,并获得收益。

【总页数】1页(P4-4)
【关键词】生态补偿;社会资本;国家发改委;生态功能区;环境补偿;补偿办法;项目建设;环保领域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X171.4;F270
【相关文献】
1.制定我省《生态补偿条例》 [J],
2.我国正抓紧制定有关条例保护农业生态环境 [J], 李立
3.生态补偿应该抓紧进行建立高效合理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建议 [J], 四川省县域经济学会课题组;陈国阶;
4.我国生态补偿基金的法律性质研究——兼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补偿条例》相关框架设计 [J], 竺效
5.《生态补偿条例》正制定补偿范围将明确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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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补偿机制 政策

生态补偿机制 政策

生态补偿机制政策
生态补偿机制是指在开展经济和社会发展活动过程中,对生态环境因活动而遭受的损害进行补偿的一种政策措施。

其目的是通过对资源的合理利用、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与可持续发展。

生态补偿机制的主要政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生态补偿费制度:对于破坏生态环境、损害生态系统功能的经济活动,责任单位需向相关单位或机构支付生态补偿费,以弥补生态环境的损失。

2. 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政府通过出台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行为予以补偿。

例如,对禁止采伐的森林区域给予经济上的补偿,从而鼓励保护者积极参与生态保护活动。

3. 生态产业补偿政策:为了调整产业结构,减少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政府鼓励和支持发展生态产业,并提供一系列的财政和税收优惠政策。

4. 生态保护奖励政策:对于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政府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荣誉,以激励更多的人投身于生态保护事业中。

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可以促使经济活动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同时也增加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和责任感,对于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0183号建议的答复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0183号建议的答复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0183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8.18•【文号】•【施行日期】2021.08.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0183号建议的答复您提出的关于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收悉。

经商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尽快出台《生态补偿条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为推动生态保护补偿工作制度化、法制化,近期我委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生态保护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核心是把经过实践检验证明行之有效的政策转化为制度,推动解决生态保护补偿实践中的难点和堵点,激励生态保护者更好履行生态保护职责,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向更高质量发展。

《条例》吸纳和提炼生态保护补偿实践中普遍成熟的经验和做法,明确了生态保护补偿的目的、定义和基本原则,就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开展的纵向生态保护补偿活动、地方政府间开展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活动、社会各类主体参与的市场化生态保护补偿活动作出专门规定,进一步明确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和社会主体的义务和职责。

目前,《条例》已按程序上报国务院。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司法部做好立法审查等相关工作,推动《条例》尽快出台,进一步完善各领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

二、关于将新安江等跨省生态补偿机制尽快推广至全长江流域2021年4月,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出台《支持长江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方案》,遵循“保护责任共担、流域环境共治、生态效益共享”的原则,深入推进长江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明确实施范围包括长江全流域19个省(区、市),提出了2025年长江全流域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体系的政策目标,中央财政每年从水污染防治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作为引导和奖励资金,重点支持在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并对机制建设进展快、成效好、积极探索创新的省份给予倾斜。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08.24•【文号】环发[2007]130号•【施行日期】2007.08.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发〔2007〕1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和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推动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完善环境经济政策,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现就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一)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

生态补偿机制是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目的,根据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综合运用行政和市场手段,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相关各方之间利益关系的环境经济政策。

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有利于推动环境保护工作实现从以行政手段为主向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行政手段的转变,有利于推进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加快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实现不同地区、不同利益群体的和谐发展。

(二)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是落实新时期环保工作任务的迫切要求。

党中央、国务院对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提出明确要求,并将其作为加强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要求“要完善生态补偿政策,尽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中央和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应考虑生态补偿因素,国家和地方可分别开展生态补偿试点”。

《国务院2007年工作要点》(国发〔2007〕8号)将“加快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列为抓好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任务。

国家《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发〔2007〕15号)也明确要求改进和完善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开展跨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工作。

生态保护补偿条例

生态保护补偿条例
生态保护补偿条例
汇报人: 2024-04-12
目录
• 总则 • 生态保护补偿的适用范围 • 生态保护补偿的具体规定 • 生态保护补偿协议与机制 • 生态保护补偿的监督与管理 • 生态保护补偿的市场机制 • 附则
01
总则
生态保护补偿条例的目的和适用范围
生态保护补偿条例的 目的
该条例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财政纵向补 偿、地区间横向补偿、市场机制补偿 等机制,对按照规定或者约定开展生 态保护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补偿的激励 性制度安排。生态保护补偿可以采取 资金补偿、对口协作、产业转移、人 才培训、共建园区、购买生态产品和 服务等多种补偿方式。
补偿工作的基本原则
生态保护补偿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 场调节相结合,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坚持统筹协同推进,坚持生态效益与经 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
领导体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生态保护补偿工作的组织领导,将生态保护补偿 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构建稳定的生态保护补偿资金投入机制。
04
生态保护补偿协议与机制
协议内容的多元因素考虑
制定生态保护补偿协议时的多元因素
生态保护现状、成本、成效,以及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等,直接影响补偿范围、方 式及相关安排。
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的使用
应用于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治理和修复、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等,确保及时、合规补偿,避 免截留、占用、挪用或拖欠。
补偿协议的续签和重新协商
01 02 03
续签补偿协议
协议期限届满后,可根据实际需要续签,并对补偿的具体 范围、生态保护预期目标及其监测、评判指标、生态保护 地区的生态保护责任、补偿方式以及落实补偿的相关安排 等进行重新协商。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生态综合补偿试点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生态综合补偿试点方案》

■ INFO 丨资讯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生态综合补偿试点方案》近日,为贯彻落实党中 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进一 步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提 高资金使用效益,国家发展改 革委制定〈性态综合补偿试点 方案》。

〈a r 案》工作目标为, 到2022年,生态综合补偿试点 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资金使 用效益有效提升,生态保护地区造血能力得到增强,生态保 护者的主动参与度明显提升, 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 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基本建立。

试点任务包括:创新森林生态 效益补偿制度、推进建立流域上 下游生态补偿制度、发展生态优 势特色产业、推动生态保护补偿 工作制度化。

在推进建立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制度方面,推进流 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加 强省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 点工作。

完善重点流域跨省断面 监测网络和绩效考核机制,对纳 人横向生态保护辛试点的流域 开展绩效评价。

鼓励地方探索 建立资金补偿之外的其他多元 化合作方式。

生态环境部印发五项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 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 治法》等法律法规、《国务 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 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 知》(国办发〔2016〕81号)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 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8 号),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 体系。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 布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 发技术规范制药工业一生物 药品制品制造》、《排污许可 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制药 工业一化学药品制剂制造》、《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 规范制药工业一中成药生 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 发技术规范制革及毛皮加工 工业一毛皮加工工业》、《排 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 范印刷工业》等五项国家环 境保护标准。

水利部组织编制实施南方6省(市)城乡群众生活供水保障方案为了保障城乡群众生活用 水安全,水利部立足于当前旱 情和明年3月底前仍无有效降 水的最不利情况,组织旱情严 重的江西、安徽、福建、湖北、 湖南、重庆6省(市)编制了 <2019-2020年度城乡群众生活供水保障方案》。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12.17•【文号】•【施行日期】2018.01.01•【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2017年12月17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严格实行赔偿制度。

2015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中办发〔2015〕57号),在吉林等7个省市部署开展改革试点,取得明显成效。

为进一步在全国范围内加快构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在总结各地区改革试点实践经验基础上,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通过在全国范围内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责任主体、索赔主体、损害赔偿解决途径等,形成相应的鉴定评估管理和技术体系、资金保障和运行机制,逐步建立生态环境损害的修复和赔偿制度,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国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到2020年,力争在全国范围内初步构建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二、工作原则——依法推进,鼓励创新。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立足国情和地方实际,由易到难、稳妥有序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

对法律未作规定的具体问题,根据需要提出政策和立法建议。

——环境有价,损害担责。

体现环境资源生态功能价值,促使赔偿义务人对受损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

生态环境损害无法修复的,实施货币赔偿,用于替代修复。

赔偿义务人因同一生态环境损害行为需承担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的,不影响其依法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096号建议的答复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096号建议的答复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096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7.12•【文号】•【施行日期】2021.07.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096号建议的答复云南代表团提出的关于建立长江上游区域长效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收悉。

经商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研究建立长江上游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的保护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永续发展。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强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生态保护和系统治理。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的意见》,提出在长江、黄河等重要河流探索开展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

2018年,我委与财政部、原环境保护部、水利部联合印发《中央财政促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奖励政策实施方案》,明确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长江流域相邻省份协商签订补偿协议、省级行政区域内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流域保护和治理任务成效突出的省份予以奖励。

在中央政策的支持引导下,长江经济带内相关省份建立了云贵川赤水河、渝湘酉水、皖苏滁河、皖赣阊江等多个跨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有力地加快了流域污染治理的步伐,助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在系统总结地方成功实践的基础上,我委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生态保护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长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作为其中的重要内容,作出了专门规定。

一是进一步明确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提出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统筹指导、协调和支持,推进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

二是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的职责,提出流域沿线相邻省份人民政府应当加快签订行政区域间生态保护补偿协议。

同时,对于实践中面临的地方政府间合作机制建立难问题,提出上一级政府应承担协调职责。

目前,《条例》已上报国务院,司法部正在开展立法审查工作。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生态保护补偿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生态保护补偿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生态保护补偿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11.27•【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关于《生态保护补偿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生态文明体系的决策部署,推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加快形成符合我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前期广泛调研和专家论证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生态保护补偿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

为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生态保护补偿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0年11月27日至2020年12月27日。

请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首页“意见征求”专栏,进入“《生态保护补偿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栏目,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传真请发至************,电子邮件请发至**************.cn。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附件:1.《生态保护补偿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2.《生态保护补偿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国家发展改革委2020年11月27日附件1生态保护补偿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落实生态文明战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提升生态保护效益,引导生态受益者履行补偿义务,激励生态保护者保护生态环境,构建生态保护者和受益者良性互动关系,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定义和适用范围】本条例所指生态保护补偿是指采取财政转移支付或市场交易等方式,对生态保护者因履行生态保护责任所增加的支出和付出的成本,予以适当补偿的激励性制度安排。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第三条【基本原则】生态保护补偿应当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鼓励公众、企业等各类社会主体积极参与。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生态保护修复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生态保护修复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生态保护修复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5.06•【文号】发改农经规〔2024〕590号•【施行日期】2024.05.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生态保护修复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农经规〔2024〕59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力有序推进生态保护修复领域重大工程建设,现将《生态保护修复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2024年5月6日附件生态保护修复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支持范围、方式和标准第三章投资计划申报第四章投资计划下达与执行第五章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估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等有关规定,为加强和规范生态保护修复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项目管理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的申报、审核、下达和监管等。

其中,农业绿色发展地方项目的申报、下达与执行、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估等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地方农业项目投资计划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农经〔2019〕302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专项按照“大专项任务清单”模式管理,全部为约束性任务。

坚持公平公正、急用优先、程序完备、综合监管的原则,平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

本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应用于计划新开工或续建项目,原则上不得用于已完工项目。

第四条专项实施期限原则上为5年,如实施期满仍需继续执行,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申请设立。

第二章支持范围、方式和标准第五条本专项主要用于纳入《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其专项建设规划、《三北工程六期规划》中符合支持方向的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建设及野生动植物保护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以及其他相关国家级专项规划中部署的生态保护支撑体系项目;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等相关国家级专项规划(实施方案)部署的农业绿色发展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新版)生态补偿机制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新版)生态补偿机制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新版)生态补偿机制引言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经济的高速增长,建设项目的规模不断扩大,对环境资源的影响也越来越严重。

传统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已经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环境需求。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本文介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新版)中的生态补偿机制。

生态补偿机制的定义生态补偿机制是指在建设项目的过程中,对因项目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的一种制度。

它旨在促进建设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保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生态补偿机制的原则公平性原则在制定生态补偿机制时,应确保公平性原则的实施。

公平性原则要求对同等价值的生态损失进行同等价值的补偿,并确保补偿方案的公开透明性。

综合性原则综合性原则要求在制定补偿方案时,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包括生态环境价值、生态功能的恢复成本、未来的生态修复成本等。

补偿方案应综合考虑这些因素,以实现全面有效地对生态损失进行补偿。

预防性原则预防性原则要求在建设项目实施前,应对可能产生的生态损失进行充分的预防和评估,并在建设过程中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以减少生态环境的破坏。

可持续发展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要求补偿方案应考虑生态系统的长期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补偿措施应促进生态环境的修复和保护,并确保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

生态补偿机制的核心内容生态损失评估在建设项目实施前,应进行生态损失评估,对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的因素进行预测和评估。

评估结果将作为确定补偿标准和补偿金额的依据。

补偿标准和补偿金额的确定补偿标准和补偿金额的确定应综合考虑生态环境价值、生态恢复成本、生态修复成本等因素。

合理的补偿标准和补偿金额应能够补偿生态损失的价值,并促进生态系统的恢复和保护。

生态补偿基金的设立和管理为了确保补偿资金的来源和使用透明,应设立生态补偿基金,并明确其管理机构和使用范围。

生态补偿基金应定期公开财务状况,接受监督和审计。

生态补偿方案的执行和监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新版)要求建设单位按照生态补偿方案执行补偿措施,并对补偿成果进行监督和评估。

《生态补偿条例》开始起草

《生态补偿条例》开始起草
( 自《 技 日报 9 0 00 —5第 1版 ) 摘 科 2 1—50
中 国将 建 设绿 色 大学
在 21 0 0年 4月 1 1日结 束 的“ 0 0年 贝迩 中国 21 可持续 发 展 创新 课 程 研 讨 会 暨 第 八 届 中 国 贝迩 年 会” , 上 教育 部高 等 教育 司副 司 长石 鹏 建 透 露 , 教育 部与 环境保 护部 正在协 商建 设绿 色大 学 。 石 鹏建说 , 等 院校应 以创建 绿色 大学 为 目标 , 高 开展绿 色教 育 , 发展 绿 色 科 技 。绿 色 大学 将 以培养 大学生 树立节 能 环保 观 念 和 意识 为 核 心 , 以贯彻 可 持 续发 展理念 的科 学 研 究 和 技术 创 新 为 基 础 , 以建 设 环境 友好 和生态 文 明的 校 园为 示 范 , 播 绿色 文 传 化, 构建 绿色 消费 , 把生 态文 明理念 融入 到教育 教学 全 过程 ; 优化 资源 配 置 , 善管 理 制 度 , 高 办学 质 完 提 量, 把高 等 院校 建设 成为 环保教 育 的先导 区 、 动科 推 技创 新 的引导 区 、 生态 文 明建设 的示 范 区。 对此 , 中国工程 院院 士 、 清华 大学 环境 工程研 究 院 院长郝吉 明表示 , 色教 育可 以 3种 途径 在 学 校 绿
临时湿 地 。 研 究结果 显示 , 2 近 O年 间 , 工湿地增 加迅 速 。 人
里推 动 : 是协 会式 的学 生 自发组 织机 构 , 一 如绿色协 会 ; 是开 设专 门绿 色课 程 , 二 包括 研 究 生 和本 科 生 , 清华 大学 已规 定 所 有 非 环 境 专 业 学 生 学 习环 境 课 程 ; 是建设 绿 色课 程体 系 , 可持 续发展 理念 融合 三 把 到各 教学环 节 、 各课 程 中 。 贝迩项 目是 由世 界 资 源研 究 所 发 起 , 国著 名 美 大学 商学 院参 与的 国际环 境教 育项 目。中 国贝迩可 持续发 展创新 课 程 , 已在 北 京 大学 、 华 大学 、 京 清 北 师范 大学等 2 所 高校 开设 了 3 5 O多期 课程 。

2024年生态补偿实施方案

2024年生态补偿实施方案

2024年生态补偿实施方案____年生态补偿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人口增长、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态环境面临着日益严峻的挑战和压力。

为了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生态补偿机制被广泛应用。

本方案旨在探讨____年生态补偿实施方案,以实现生态环境的恢复和提升。

二、生态补偿目标1. 保护生态环境:通过生态补偿,提升生态系统的自然价值,减少生态环境受损。

2. 促进生态平衡:通过生态补偿,优化生态系统结构,提升生物多样性。

3. 维护生态安全:通过生态补偿,防止和应对生态环境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4. 推进可持续发展:通过生态补偿,倡导绿色生产、消费和生活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生态补偿范围1. 生态保护区:对国家级生态保护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进行生态补偿,保护其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

2. 生态修复地区:对受损的湿地、森林、草原等生态系统进行生态修复和补偿,提高生态功能。

3. 生态损害地区:对因人类活动导致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进行生态修复和经济补偿。

四、生态补偿机制1. 建立生态保护税收制度: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征收环境污染税和资源税,将税收用于生态补偿。

2. 设立生态补偿基金:各级政府设立生态补偿基金,用于生态保护、生态修复和生态补偿项目。

3. 引入市场化机制:鼓励生态产业发展,在生态补偿过程中引入市场机制,通过生态产品和生态服务的交易实现生态补偿。

4. 强化责任追究机制:对破坏生态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法律追责,并追求生态修复和经济赔偿。

五、生态补偿项目1. 生态保护区补偿项目:加强生态保护区建设,修复受损的生态系统,增加生态补偿经费保障。

2. 水资源补偿项目:针对水资源受污染和生境破坏的区域,实施水资源补偿和生态修复工程。

3. 森林资源补偿项目:对非法采伐、破坏林地资源的行为进行补偿,促进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4. 城市生态修复项目:针对城市生态环境问题,进行城市绿地建设、生态景观修复等项目。

生态补偿机制实施细则

生态补偿机制实施细则

生态补偿机制实施细则生态补偿机制作为一种重要的环境经济政策手段,对于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生态补偿机制的有效实施,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生态补偿机制的目标与原则(一)目标通过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实现对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和修复,促进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提升,推动区域之间的公平发展,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良性互动。

(二)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根据生态系统服务的提供者和受益者,合理确定补偿的责任和对象,确保补偿的公平性。

2、科学合理原则依据科学的评估方法和标准,确定生态补偿的标准和范围,使补偿额度能够反映生态保护的成本和效益。

3、多元化原则综合运用财政、税收、市场等多种手段,拓宽生态补偿的资金渠道,提高补偿的效果和可持续性。

4、因地制宜原则结合不同地区的生态特点和经济发展水平,制定具有针对性的生态补偿方案,确保政策的适应性和可操作性。

二、生态补偿的范围与对象(一)范围包括森林、草原、湿地、河流、湖泊、海洋等重要生态系统,以及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特殊区域。

(二)对象1、生态保护者包括从事生态建设、保护和修复工作的个人、集体和企业。

2、生态受损地区的居民因生态保护限制了发展机会,导致生活水平受到影响的地区居民。

三、生态补偿的标准与方式(一)标准1、基于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综合考虑生态系统提供的水源涵养、土壤保持、气候调节、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服务功能的价值,确定补偿标准。

2、成本核算包括生态建设、保护和修复的直接成本,以及因生态保护放弃发展机会的间接成本。

(二)方式1、资金补偿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等形式,直接向补偿对象提供资金支持。

2、政策补偿给予税收优惠、产业扶持、项目倾斜等政策支持,促进生态保护地区的经济发展。

3、技术补偿提供生态保护和修复的技术指导、培训,提高生态保护的能力和水平。

4、实物补偿如提供生态建设所需的种苗、物资等。

四、生态补偿资金的筹集与管理(一)筹集1、财政投入加大中央和地方财政对生态补偿的投入力度,设立专项预算。

生态补偿法律要点解析

生态补偿法律要点解析

生态补偿法律要点解析生态补偿是指根据生态环境受损程度和资源利用情况,通过采取各种措施,对生态环境进行修复、保护和改善的过程。

为了实施有效的生态补偿,国家和地方政府相继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对生态补偿法律要点进行解析,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生态补偿制度。

一、我国生态补偿的法律基础我国生态补偿的法律基础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其中第四十九条规定了对生态环境受损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相应的生态补偿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草原法是我国保护和管理草原资源的基本法律,其中第二十四条规定了草原的开发利用单位应当支付相应的草原生态补偿费。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土保持法对于防治水土流失和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其中第二十八条规定了违反水土保持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相应的生态补偿责任。

以上法律为生态补偿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通过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和责任的追究,保护生态环境的修复和改善变得更加有力。

二、生态补偿的主体和途径生态补偿的主体主要包括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等。

在生态补偿中,政府起到了核心的调控和主导作用,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具体的生态补偿方案,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承担相应的生态补偿责任。

生态补偿的途径主要包括经济补偿、资源补偿和技术支持等。

经济补偿是最常见的一种方式,包括对受损生态系统的修复和保护所需的经济资金补偿。

资源补偿主要指利用生态产品或资源进行补偿,比如将草原生态资源作为生态补偿的一种方式。

技术支持包括技术咨询、培训和指导等方式,旨在提升生态补偿的效果和可持续性。

三、生态补偿的实施与监督机制为了保证生态补偿的顺利实施和落地,我国建立了相应的监督机制。

其中,国家和地方政府是生态补偿的主要监督者,负责制定生态补偿的政策法规和具体实施方案。

同时,还设立了专门的生态补偿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的补偿资金管理、项目审批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建言献策:以碳汇机制带动草原生态与经济的平衡发展

建言献策:以碳汇机制带动草原生态与经济的平衡发展

逐步妥善解决 ,我们的草原生态环 境 一定 会越来 越美 丽 ,牧 区牧业 发
展 一定 会越来 越顺 利 ,牧 民群众生 活一定会越来越富裕 !
称 为准市 民 ) ,定下来 还要稳 得住 、
草原牧 区 的问题 已经 引起全社
l 8
《l f r 圆
境保 护 、力 行低 碳 生活 就会 得到 好 贫 困 的主要 原 因之一 。近年来 ,内 蒙 古 为整合 教育 资 源 ,全 面 调整 学 校 布 局 ,撤 并 了一 些 办 学 条件 差 、 生源 不足 的基 层 民族 中小 学 , 中 集 到旗 县所 在地 或 中心 城镇 办学 ,有

般 ,经济效 益较差 。原 因在 于生态
应 该 制 定 更 合 理 的 政 策 和 更 完 善
效益不能转化为经济效益 。草原生
态环 境好转 了 ,但 牧 民的收入并 没 有实 质性 的增 长 ,“ 民以食 为 天 ” , 对 于 牧 民来 说 生 存 永 远 是 第 一 位
的 ,缺乏 牧 民 自发 的 、积极 主动 的
通 过 碳 汇能创 造 出一种人人关 心环
境 、关心节 能减 排 的社会 氛 围 ,因 为 它 与 社会 中每个人 的 “ 钱袋 ”直 接相关一 对 于公 众来说 , 注环 关
对 象和关 键环节 ,充分 利用 并完善 现有 的补 贴项 目,充分 突 出政 策 的 公益 性 、保 障性和导 向性 。
4 位国家领导人、3 位中央政治局常 委的专 门批示 。 目前 ,国家发改委 正在牵头制定 《 生态补偿条例》 财 ,
政 部正在 牵头研 究 “ 三牧 ”扶 持政
草原本 身 的出路 。草原 的生态 保护是 第一位 的。但对 于通过 围栏 封育 、生态植 被 已经恢 复稳定 的草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262号建议的答复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262号建议的答复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262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9.16•【文号】•【施行日期】2021.09.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发展规划正文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262号建议的答复您提出的关于在晋陕豫黄河金三角设立黄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建议收悉。

经商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药监局,现答复如下。

2019年9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郑州主持召开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升为重大国家战略。

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地区(以下简称“黄河金三角”)地处黄河中游,包括山西省运城市、临汾市和陕西省渭南市、河南省三门峡市,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范围内,同时也是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和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交汇区域。

我委历来重视深化黄河金三角区域合作,在《规划纲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等重大政策文件起草中进行了深入研究,专门作出了相关部署。

一、关于从国家层面出台晋陕豫黄河金三角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指导意见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黄河金三角区域合作发展。

2014年3月,经国务院批复,我委印发实施《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合作规划》,明确提出要把黄河金三角建设成为全国省际交界地区协调发展试验区。

今年4月出台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务实推进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合作。

(一)关于建立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设立区域生态建设专项基金。

2018年12月,我委联合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等8个部门印发《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行动计划》,明确提出要在资源开发、排污权、水权、碳排放权抵消、生态产业、绿色标识、绿色采购、绿色金融、绿色利益分享等9大领域建立市场化补偿机制。

以下 是2016年发布的涉及生态补偿的文件

以下 是2016年发布的涉及生态补偿的文件

以下是2016年发布的涉及生态补偿的文件摘要:一、引言二、2016年发布的涉及生态补偿的文件概述三、文件中关于生态补偿的主要内容四、文件对我国生态保护与补偿的指导意义五、结论正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生态补偿制度作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有效手段,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

2016年,我国发布了一系列涉及生态补偿的文件,旨在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制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2016年发布的涉及生态补偿的文件概述2016年,我国发布了《关于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生态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等多个涉及生态补偿的文件。

这些文件明确了生态补偿的基本原则、补偿主体和补偿对象,对生态补偿的范围、方式和标准进行了详细规定。

三、文件中关于生态补偿的主要内容1.明确生态补偿的基本原则:遵循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原则,充分体现生态补偿的公平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2.确定补偿主体和补偿对象:明确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在生态补偿中的责任和义务。

3.规定生态补偿的范围:包括森林、草原、湿地、荒漠、海洋、江河湖泊、农田等生态系统的保护与恢复。

4.细化生态补偿的方式和标准:根据生态系统的类型、保护目标和受损程度,采取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生态补偿基金、生态服务付费等多种方式进行补偿。

四、文件对我国生态保护与补偿的指导意义这些文件的发布,为我国生态保护与补偿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政策依据和操作指南,有利于推动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提高生态保护与恢复的实效。

同时,文件强调了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有助于实现绿色发展、循环发展和低碳发展。

五、结论2016年发布的涉及生态补偿的文件,对于完善我国生态补偿制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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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正起草生态补偿条例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了解到,生态补偿
条例的起草工作已被列为国务院2011年立法工作计划三类需要积极
研究论证的项目,国家发改委正在起草。

在去年3月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张庆伟等31
名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制定生态保护法。

议案认为,虽然近几年生
态建设和环保方面取得一些成效,但生态环境状况仍然十分严峻,
地下水、森林、矿藏等资源不合理开发利用情况严重,粗放型经济
增长方式仍未改变。

生态保护特别是生态补偿机制方面立法相对滞后,部门和单位监管薄弱等原因使生态遭到破坏,带来一系列生态
问题,建议制定生态保护法。

王保存等33名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制定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

议案认为,我国农业资源数量有限,生态环境脆弱;农村环境的污
染正由局部向整体蔓延;农业自身造成的污染日趋严重;农业生态
环境恶化导致农产品污染加剧,对农业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国
家粮食安全甚至社会稳定带来负面影响。

建议制定农业生态保护法,将农业生态环境的建设、保护、监督与管理等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

黄美缘、闫傲霜、刘纪林等94名代表提出3件议案,建议制定
生态补偿法。

议案认为,虽然近几年我国在生态建设和环保方面取
得一些成效,但生态环境状况仍然十分严峻,生态体系相当脆弱、
生态环境持续恶化、生态安全面临风险的趋势还没有从根本上扭转。

特别是生态补偿机制方面立法相对滞后,部门和单位监管薄弱等原
因使生态遭到破坏,带来一系列生态问题。

建议制定生态保护的相
关法律。

农业部、环境保护部、国家林业局、国家海洋局认为,为了保
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我国已经制定了环境保护法、
森林法、草原法、水土保持法、防沙治沙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海
洋环境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对自然生态各基本要素的保护已经形
成比较完整的法律框架。

生态保护领域存在的问题,有些是执行层
面的问题,有些是部门协调的问题,有些是需要细化的规定,建议
通过制定相关配套行政法规、规章、标准,加强技术指导和经济激
励政策落实。

其中,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起草已被列为国务院2011年立法工作计划二类需要抓紧工作、适时提出的项目,环保部
与农业部联合起草了草案,已报送国务院,现正由国务院法制办进
行审查修改。

环资委认为,加强生态保护和农业生态保护十分重要,从当前的情况看,各个生态要素保护的相关法律虽然较为齐全,但还不能覆盖所有方面。

是补充规定各生态要素保护的法律还是整体立法保护,需要进一步研究,目前的立法条件还不成熟。

为了体现生态保护和农业生态保护的重要性,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在国家环境保护规划的条款中明确了对生态保护的原则要求,规定“国家环境保护规划内容应当包括自然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同时规定了自然生态保护的原则、重点、制度等,还专门补充了关于农业和农村生态保护的内容,规定加强农业生产环境保护监管,明确通过财政预算支持农村环境治理。

据了解,环资委十分关心生态补偿问题,去年6月专门在湖北恩施召开了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座谈会,与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了座谈,并于去年9月邀请财政部领导将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和完善的进展情况做了汇总和说明。

环资委建议有关部门认真研究代表议案的建议,加强相关立法研究论证工作。

对于代表议案中提到的执行层面的问题,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协调和推动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进一步落实,在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过程中认真考虑充分吸纳议案中所提建议,以满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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