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正起草生态补偿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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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正起草生态补偿条例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了解到,生态补偿
条例的起草工作已被列为国务院2011年立法工作计划三类需要积极
研究论证的项目,国家发改委正在起草。
在去年3月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张庆伟等31
名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制定生态保护法。议案认为,虽然近几年生
态建设和环保方面取得一些成效,但生态环境状况仍然十分严峻,
地下水、森林、矿藏等资源不合理开发利用情况严重,粗放型经济
增长方式仍未改变。生态保护特别是生态补偿机制方面立法相对滞后,部门和单位监管薄弱等原因使生态遭到破坏,带来一系列生态
问题,建议制定生态保护法。
王保存等33名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制定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
议案认为,我国农业资源数量有限,生态环境脆弱;农村环境的污
染正由局部向整体蔓延;农业自身造成的污染日趋严重;农业生态
环境恶化导致农产品污染加剧,对农业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国
家粮食安全甚至社会稳定带来负面影响。建议制定农业生态保护法,将农业生态环境的建设、保护、监督与管理等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
黄美缘、闫傲霜、刘纪林等94名代表提出3件议案,建议制定
生态补偿法。议案认为,虽然近几年我国在生态建设和环保方面取
得一些成效,但生态环境状况仍然十分严峻,生态体系相当脆弱、
生态环境持续恶化、生态安全面临风险的趋势还没有从根本上扭转。特别是生态补偿机制方面立法相对滞后,部门和单位监管薄弱等原
因使生态遭到破坏,带来一系列生态问题。建议制定生态保护的相
关法律。
农业部、环境保护部、国家林业局、国家海洋局认为,为了保
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我国已经制定了环境保护法、
森林法、草原法、水土保持法、防沙治沙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海
洋环境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对自然生态各基本要素的保护已经形
成比较完整的法律框架。生态保护领域存在的问题,有些是执行层
面的问题,有些是部门协调的问题,有些是需要细化的规定,建议
通过制定相关配套行政法规、规章、标准,加强技术指导和经济激
励政策落实。其中,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起草已被列为国务院2011年立法工作计划二类需要抓紧工作、适时提出的项目,环保部
与农业部联合起草了草案,已报送国务院,现正由国务院法制办进
行审查修改。
环资委认为,加强生态保护和农业生态保护十分重要,从当前的情况看,各个生态要素保护的相关法律虽然较为齐全,但还不能覆盖所有方面。是补充规定各生态要素保护的法律还是整体立法保护,需要进一步研究,目前的立法条件还不成熟。为了体现生态保护和农业生态保护的重要性,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在国家环境保护规划的条款中明确了对生态保护的原则要求,规定“国家环境保护规划内容应当包括自然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同时规定了自然生态保护的原则、重点、制度等,还专门补充了关于农业和农村生态保护的内容,规定加强农业生产环境保护监管,明确通过财政预算支持农村环境治理。
据了解,环资委十分关心生态补偿问题,去年6月专门在湖北恩施召开了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座谈会,与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了座谈,并于去年9月邀请财政部领导将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和完善的进展情况做了汇总和说明。
环资委建议有关部门认真研究代表议案的建议,加强相关立法研究论证工作。对于代表议案中提到的执行层面的问题,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协调和推动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进一步落实,在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过程中认真考虑充分吸纳议案中所提建议,以满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