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朐县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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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朐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

意见

城市管理是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加强我县城市管理,建设山水园林宜居城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对于改善城市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提升城市形象,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推动全县城市管理工作实现新的跨越,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就进一步加强我县城市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打造最具发展承载力、最具环境吸引力的独具风貌特色城市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县人大、政协会议精神,以推进城市管理科学发展,提升市民幸福指数和满意度为目标,按照“整体布局、分步实施、突出重点、休现特色、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的方针,从小处着手,从细节抓起,提高城市综合管理、动态管理、科学管理、精细化管理水平,努力实现生态宜居城市建设管理新突破。

二、工作目标

以提升环境卫生保洁水平、市政设施建设档次、城市秩序监管和城市管理科技含量为重点。不断创新管理模式,加大行政单位配合和资源整合力度,增强社会公众的参与度,全面开展城市管理提升年活动,着力构建权责明确、协调统一、多方参与、科学高效的大城管管理新格局,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三、任务及措施

一、公共服务设施管理。加强公共设施建设的规划管理。各相关单位应建立协调机制,在规划设计建设各类供水、供电、供热、排水、国防线路、公厕、公共绿地、环卫基础设施的建设过程中,做好协调规划,避免重复建设,造成资源浪费;实现绿化管护与环卫保洁协调管理。实现环卫保洁与绿化管护统一实施;严查各类绿化破坏行为,保护公共绿地;加大新建居民小区环卫保洁设施规划管理。今后县城各类新建小区必须将地下垃圾箱、垃圾收集设施等环卫保洁设施,全部纳入小区开发建设规划,与小区建设同步进行。

二、临时性建设工地管理。对城区各种排污、供暖等基础配套设施破路建设临时施工现象,严格审批,制定相应的措施方案,解决带来的各类管理问题;理顺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管理。将城区临时性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审批权重新划归县城管局,实现对城区临时性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监管的统一归口管理,有效解决“管”“批”不一致而导致互相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

三、着力推进数字化城管建设。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整合城市管理信息资源,按照2011年7月全省城市管理工作现场会提出的要求,于2012年底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实现与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对接。对街面所有执法车辆和人员(包括环卫作业)进行GPS定位,实施监管、科学调度,第一时间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环卫车辆设置电子围栏,有效控制垃圾运行路线。充分发挥万米单元网格作用,建立起从发现问题、受理立案、任务派遣、处置问题、结案归案快速处置机制,达到管理网格化、精细化、规范化,有效解决城市管理中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提高城市管理服务效能。

四、全面推行城乡环卫一体化。按照“有设施、有机构、有队伍、有制度、有考评”的基本要求,建立健全相应的机构组织,配备了专职管理人员和保洁清运队伍。并使各管理组织,得以有效运转;按照“分级负担、保障支出”的原则建立落实资金保障机制,落实相关设施建设、配套车辆购置和保洁费用;建立有效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市场化运作的保洁体制;制定了清扫保洁、垃圾清运、保洁员管理、考核奖惩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全面推进县第二生活垃圾处理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镇街垃圾中转站等城乡环卫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及村居垃圾收集设施、车辆配套;认真搞好城乡生态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相关街办、部门(单位)责任,彻底清除常年积存的垃圾,消灭卫生死角,解决垃圾围村、垃圾占路、垃圾下河等问题,净化城张乡生产生活环境。

五、户外广告管理整治。按照“政府出资、统一设置”的原则,更新城区门头牌匾。将城区沿街门头牌匾的更换列为政府的民生工程来看待,在吸收沂山路、朐山路等路段改造设置经验的基础上,积极申请建设资金,采用政府统一设置广告底牌的方式,完成城区主要道路门头牌匾的更新;研究制定《城区门头牌匾设置标准》。针对我县门头牌匾设置的现状,结合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根据《临朐县城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了我县《城区门头牌匾设置标准》、门头牌匾设置申请书、审批表,规范了门头牌匾的审批、管理;与规划局、住建局等单位联合,对新建楼盘沿街门店广告牌设置提前介入,将广告牌匾的设计纳入楼房销售合同中去,做到“一步到位”,达到“整齐美观、材质高档”的标准;对县主要道路立柱式户外广告做好统一规划,整合资源,

做到设计、审批、设立、更新、日常监管统一归口管理。

六、违法建设的管理整治。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综合治理”的原则,始终保持对违法建设的高压态势,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特别是加强对搬改造片区违法建设防控,力求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维护城市规则的严肃性;充分发挥打击违法建设联动机制作用,严格落实《关于建立严厉打击城区违法建设联动机制的通知》的要求,明确各街办、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单位)的监管职责,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局面。督查室要做好违法建设管理督查考核,对未有效遏制违法建设或未及时完成县政府交办拆除任务的,要给予通报批评;要制定合理的搬迁补偿办法。与各搬迁指挥部做好衔接,通过实地调查和与各指挥部、物价局等部门充分协商,出台合理的补偿、评估标准。确保做到违法建设不予补偿、平房加盖二层不予补偿,打断抢建利益链条,从而根除违法建设。

七、市容市貌环境管理。适时的开展专项整治。针对不同时期、季节、路况、事件,开展有针对性的联合专项整治,提升市容管理水平;全面推行市容契约化管理。通过前置监管,改变管理被动应付局面。引导群众自觉形成维护市容管理的良好风尚,营造和谐的执法环境;根据《临朐县城区道路便民摊点设置管理办法》的规定,坚持助推困难群体就业和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疏堵结合、方便市民的原则,规范城区无设施摊点群的管理及临时季节性摊点管理,实现各类摊点的有效监管。完善门前包干责任制度。进一步完善各机关、部门、酒店、宾馆门前“六包”责任制,落实机关单位对出租门店的监管理责任,实现市容管理的有效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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