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500 吨皂素(水解物)生产线整体搬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报告精彩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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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环境保护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7.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7.1.1施工期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为了减轻施工期扬尘的产生量,建设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施工单位做到文明施工和清洁生产,主要包括以下防护措施:
(1)土石方工程包括土方开挖、运输和填筑等施工过程,如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降尘,保持裸露地面的地表湿度,尽量缩短起尘时间。

如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的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

(2)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石灰、砂石、涂料、铺装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于厂区内避风的地方进行分类堆放,并采取覆盖或对物料堆表面洒水的措施来控制扬尘的产生量。

(3)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

若在工地内堆置超过一周的,应采取:① 覆盖防尘布、防尘网;② 定期喷洒水;③ 其他有效的防尘措施。

防治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

(4)建设工地运输车辆的车厢应确保牢固、严密,严禁在装运过程中沿途抛、洒、滴、漏。

(5)施工方还应当加强对施工场地的管理,加强施工工人的环保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科学施工。

(6)严格控制施工期间运输车辆的装载量,避免超载运输;同时运输粉状建筑材料的车辆必须采用封闭式车辆或对车辆进行覆盖,严格控制运输工程中物料的抛洒。

(7)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减少烟度和颗粒物的排放。

依据同类工程类比数据,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施工扬尘的产生量可有效削减80%以上。

此外,项目拟建厂址距离周边的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较远。

通过上述措施处理后,项目施工期扬尘对外环境及关心点的影响不大,且施工扬尘将随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

因此,项目对施工期扬尘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是合理可行的。

7.1.2施工期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施工期间废水主要为施工活动混凝土养护及设备清洗废水、此外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

项目施工期间混凝土养护及设备清洗废水一起进入临时沉淀池中进行沉淀处理,经过沉淀处理后的施工期废水用于建筑材料的冲洗和施工现场的洒水降尘,不外排。

根据项目施工废水产生量核定,项目所设临时沉淀池容积不小于7 m3。

项目在施工场地利用厂区现有旱厕,粪便污泥在旱厕内经过一定沤制,可用于附近农田施肥。

此外,该项目的施工期应避开雨季,减少因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

通过上述措施处理后,项目施工期间无废水外排,对评价区域地表水影响不大。

因此,项目对施工期间所采取的水污染防治措施是合理可行的。

7.1.3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自于各种施工机械和车辆运输产生的作业噪声,以及打桩作业的噪声。

对于施工噪声,主要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距离衰减等措施进行处理。

施工单位应注意采取下列措施:
(1)项目施工期运输车辆要合理安排运输时间,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时禁止长时间鸣笛,减速慢行。

(2)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噪声级过高;各种高噪声级机械布置在远离敏感点一侧或施工场地中央,通过距离衰减和外围建筑阻隔来实现降噪。

(3)施工机械选型时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维修、养护,避免设备因松动部件的振动或消声器的损坏而增加其工作时的声压级;设备用完后或不用时应及时关闭。

(4)施工期的运输车辆经过沿途村庄时,需低速行驶,并禁止夜间进行材料运输和装卸。

(5)尽可能禁止夜间施工。

通过上述措施处置后,施工噪声对外环境及关心点的影响均不大。

因此,项目对施工期噪声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是合理可行的。

7.1.4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项目主体工程及辅助设施建设开挖地表所产
生的废弃土石方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对于施工期固体废弃物,施工单位应注意采取下列措施;
(1)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土石方在场地内各个区内平衡,不产生永久弃渣。

(2)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按当地环卫部门的要求进行清运及处置。

(3)建筑垃圾于施工场地内就近集中堆存,并在施工活动结束后按府谷县环卫部门的要求进行清运处置。

(4)项目加强对施工渣土的管理,严禁将施工渣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倾倒入沟或随意倾倒。

项目对其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采取了合理的处置措施,固体废弃物处置率可达100%,通过上述措施处置后,项目施工期无固体废弃物外排,对外环境的影响不大。

因此,项目对施工期间固体废弃物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是合理可行的。

7.1.5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分析
项目施工期间所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为:
(1)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管理及环保意识教育,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尽量减少施工期间的植被破坏量及由此导致的植被损失量。

(2)项目在施工结束后将对施工场地采取有效的绿化。

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项目施工期对评价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对评价区域的生态环境影响不大。

因此,项目对施工期间所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及恢复治理措施是合理可行的。

7.2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
7.2.1有组织废气防治措施
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来自生产过程中水解工序产生的酸雾、皂素烘干工序产生的油气、锅炉房产生的锅炉烟气。

7.2.1.1酸雾治理措施
在水解工段,由于硫酸的加入会产生废酸气和挥发性气体,废酸气主要成分是硫酸雾。

部分废气经管道导入碱液喷淋塔进行中和、降温。

完成中和后再后再通过除雾塔去除废气中的水分,最后通过15m 高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采取的酸
性废气治理措施效果出色,稳定可靠,措施可行。

废酸气冷凝吸收系统引风机风量为5000m3/h ,废气产生浓度约为1333mg/m3,采用碱液尾气冷却吸收装置处理后,吸收效率不低于99.99%,废酸
气的排放浓度为 1.33mg/m3 ,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关于硫酸雾排放浓度的限值(45 mg/m3),经吸收后的尾气经15m
排气筒高空排放。

7.2.1.2油气治理措施
皂素提取使用120#溶剂油,提取过程位于密闭的提取罐中,结晶析出后通
过离心获取。

离心脱离的溶剂油直接通过管道全部回流至提取罐循环使用。

离心后
的皂素转移至烘箱内烘干。

烘箱关闭后为密闭空间,烘干过程蒸发油气直接通过烘箱
顶部管道收集,闭路循环至溶剂油冷冻回收装置,冷冻回收的溶剂油全部回用于生产。

离心分离所得皂素在转移至干燥设备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油气挥发,厂区采用集气罩
收集这部分挥发性有机物,集气罩采用负压吸气收集,收集效率不低于95%。


集气罩收集的这部分有机废气通过管道送至锅炉房燃烧处理,处理效率100%。

综合考虑生产安全要求,以及环境保护要求,项目离心工段采用集气罩收集
有机废气后送锅炉房燃烧可行。

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燃烧处理符合《重点行
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中相关要求,措施可行。

7.2.1.3锅炉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厂区共建设1 座锅炉房,设置1 台15 t/h 生物质锅炉和一台6t/h 的
沼气锅炉,配套设有冷凝器、节能器及低氨燃烧器,类比同类锅炉实测数据,锅炉
排放烟气符合国发(2013) 37 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的要求,锅炉烟气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为了保证锅炉烟气达标排放,评
价要求:
①在环保设施安装时应由有安装资质的单位实施,确保安装质量达优;
②确保锅炉低氮燃烧器的正常使用,保证NOx 产生浓度小于50mg/m3,锅
炉房的烟囱周围半径200m 范围内有建筑物时,其烟肉应高出最高建筑物3m 以上;
③运行过程中建设单位还应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对环保设
施运行维护管理,确保装置正常运行,确保烟气中的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满足总量
控制指标要求;
④锅炉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与环保部门的监控中心联网,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⑤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作为环境保护设施的组成部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7.2.1.4污水处理设施恶臭废气治理措施
厂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恶臭气体,其主要成分为氨和硫化氢。

为有效控制恶臭气体逸散,项目采用对水处理设施加盖防臭,并设臭气收集管道。

通过引风机将这部分恶臭气体进行收集。

收集后,采用喷淋塔进行治理,处理效率不低于90%。

处理后的尾气经除雾后通过15m 高排气筒排放。

该类措施在水处理工程中应用广泛,具有较好的稳定性。

措施有效可行。

7.2.2无组织废气防治措施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皂素提取车间离心工段集气罩无法收集的少量有机废气。

这部分废气通过车间通风设施自然逸散,措施可行。

7.3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
7.3.1废水产排概述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包括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及低浓度废水。

项目工艺排水包括黄姜清洗水、一次板框压滤水(水解工段排水)以及皂素冲洗水。

生产废水设有生产废水专用处理设施。

对于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与处理后的生产废水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白河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锅炉排水水质较清洁,属于低浓度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项目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皂素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5 —2006)中表2 新建皂素企业水污染排放控制限值,出水通过城市污水管网排入白河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7.3.2拟采取的水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
7.3.2.1排水特征
1、生产废水
项目工艺排水包括黄姜清洗水、一次板框压滤水(水解工段排水)以及皂素
冲洗水。

产生量为1502.6 m3/d。

类比公司现有厂区污水处理设施综合进水水质,则本项目这部分废水中各项污染物浓度取COD:30000mg/L、BOD5:10000 mg/L,氨氮:60 mg/L,SS:6000 mg/L,pH:6 ~ 9。

经调节池调节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这部分废水处理后回用,回用率不低于75%,剩余25%经市政管网排至白河县污水处理厂,排水量约为302.6m3/a。

2、生活污水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250 m3/a,排水水质为COD:270mg/L、BOD:45 mg/L、SS:80 mg/L,氨氮:25mg/L。

由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送至白河县污水处理厂。

3、其他
项目产生的锅炉排水,排放量为1500 m3/a。

锅炉排水属于低浓度废水,可以直接排放,厂区经化粪池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白河县污水处理厂。

7.3.2.2污水处理推荐工艺及可行性分析
1、污水处理站进水水质分析
根据以上分析,项目生产废水混合后(污水处理站进水)水质情况见表7.3-1。

表7.3-1 污水处理站进水水质一览表
2、污水处理工艺
根据项目进水水质特征,本项目采用“高浓废水预处理+高低浓度混合
+UASB 厌氧反应+好氧反应池+二沉池+芬顿流化床(预留)+混凝沉淀池”工艺,具体见图7.3-1。

厂区水处理工艺简述:
(1)车间排放的一次废水与二次板框水泵入经过储存罐暂存;
(2)储存罐自流排入中和池,在中和池内通过石灰投加装臵加入石灰粉,进行搅拌废水中绝大部分的硫酸盐与石灰乳中的钙离子生产硫酸钙沉淀,反应后的废水再经泵提升至板框压滤机过滤,滤渣定期外运,
(3)过滤后的废水自流入缓存罐,然后泵入混凝罐,利用絮凝剂及碳酸氢
钠去除废水中的钙离子,并进行pH 调整,防止管道结垢,混凝罐出水自流进
入沉淀罐。

(混凝罐可采用曝气搅拌,利用空中的二氧化碳对水中的钙离子进行
中和,可降低碳酸钠的使用量)
(4)沉淀罐出水自流进入调节池,黄姜清洗废水经混凝沉淀池去除悬浮物
后自流入调节池。

预处理后的一次废水、二次板框水、黄姜清洗废水及循环冷却水
在调节池混合,并进行PH 调整至7.0~7.5,调节池出水经泵提升至配水池;调整废水温度及碱度,为后续厌氧处理提供相对稳定的进水条件,配水池出水经泵提升至UASBX 厌氧反应器;废水从UASBX 厌氧反应器底部通过布水系统进入,在水力搅拌和产气提升的作用下,废水与反应器内的厌氧菌充分的接触,在厌
氧微生物(主要为产甲烷菌)的协同作用下,废水中的绝大部分有机物得以降解,并产生大量的生物质能源——沼气。

UASBX 反应器产生的沼气通过收集及输气
管路输送至使用点。

(5)UASBX 出水经厌沉池固液分离后自流入后续好氧处理系统;
(6)在好氧池鼓风曝气的前提下利用好氧微生物的新陈代谢功能对废水中
剩余的有机物进行分解最终转化为二氧化碳和水;
(7)好氧池出水自流入二沉池进行固液分离,二沉出水自流进入混凝沉淀池。

二沉池底部污泥部分作为菌种回流至好氧反应池,剩余部分作为污泥排入污泥
处理系统。

(8)混凝沉淀池出水自流进入中间水池,中间水池泵入臭氧催化氧化反应器,臭氧催化反应器出水自流进入过滤器进一步对剩余臭氧进行吸附,提高臭氧利
用率。

(9)过滤器出水自流进入清水池回用。

3、处理可行性分析
拟建项目污水处理系统进出水水质见表7.3-2。

表7.3-2 拟建项目污水处理系统进出水水质一览表
项目废水经过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不低于75%的水进行回用,厂区最后排放量为75650m3/a,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放浓度满足《皂素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5—2006)中表2 新建皂素企业水污染排放控制限值,可实现达标排放,处理措施可行。

7.3.2.3白河县污水处理厂依托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依托白河县污水处理厂,该污水处理厂位于白河县城东约 1.5km 处的城关镇向荣村(原公路村)二组,总占地15362.75m2。

污水处理采用CAST 工艺,污水经粗格栅、提升泵房、细格栅、曝气沉砂池、CAST 反应池、接触消毒池等进行处理,设计日污水处理量 1.4 万t,配套建设一、二级干管31.97km,项目总投资8769 万元。

该污水处理厂实行二级处理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 标准。

该项目于2010 年4 月开工建设,2012 年4 月竣工,2012 年4 月9 日经@@省环保厅陕环试生产〔2012〕
28 号批复同意进行试生产,2012 年11 月通过验收,污水厂现已稳定运行。

目前污水处理厂处理余量约为6000m3/d,可以接纳本项目排水。

本项目废水经过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可达到《皂素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5—2006)中表2 新建皂素企业水污染排放控制限值要求。

项目所
在地处于白河县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收集范围内,市政污水管网可以敷设至项目地,可保证项目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废水的排入对白河县污水处理厂的影响较小。

因此认为本项目的污水处理措施可行。

7.3.2.4工艺废水事故外排防范措施建议
如遇不可抗力(停电、停水等)需暂停生产,则个装置立刻停止生产。

各生产罐保持密闭状态,不开启。

因此各项污染物同时暂停产生。

为了保证污水处理工程的稳定运行,要求各个车间在发生事故排放时,应关闭污水排放管,各生产罐保持密闭状态,不开启,非正常工况下项目无排水产生,要求本项目事故池容积不小于600m3,预防溶剂油罐、硫酸储罐泄露产生的事故废水。

事故应急池应砌筑安全、稳固的池底、池壁,并进行防渗处理。

事故应急池主要用于在废水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无法正常运行时收集暂存工艺废水。

处理系统恢复工作后,应急池内废水应回流至处理系统再次处理方可外排。

在厂区废水处理系统末端(厂区总排放口)实施在线监测,安装在线监测设备,主要监测指标为:pH、COD、氨氮等,监测数据及时上传,以便及时掌握厂内废水处理设备的处理效果和运行状况,防止工艺废水偷排、漏排、混排
7.4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7.4.1源头控制措施
地下水污染的特殊性(隐蔽性、难以逆转性和复杂性)决定了地下水污染的防治应首先立足于“防”,从源头控制、减少污染物的量,可以有效防止污染物进入地下水环境。

项目应对产生的废水进行合理的治理和综合利用,应积极采用节能减排及清洁生产技术,不断改进生产工艺,降低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尽可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防止环境污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建物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防止和降低可能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废水泄露的环境风险事故降低到最低程度。

针对该项目特点,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控制污染:
(1)废水排放措施
污水排放是造成地表水污染从而造成地下水污染的重要原因。

因此,防止地下水污染最根本的方法就是减少废水中污染物的排放量。

采用节能减排及清洁生产技术,降低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防止环境污染。

(2)管网布置及维护措施
加强污水排放管道的防渗处理,防止废水渗漏而污染地下水,一方面要防止土壤被污染,另一方面要阻断污染物与地下水的联系。

有污水流散的车间要做好地面防渗处理,污水管要确保质量,管接头处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

管线铺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即管道尽可能地上铺设,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以减少由于埋地管道泄漏而可能造成的地下水污染。

(3)固体废物厂内临时堆存措施
危险固废临时堆场,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5 号令)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对其进行收集、贮存、转移及运输,不得随意堆放、贮存,保证危险废物不进入环境,以防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一般固体废物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进行贮存及处置。

(4)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与责任人员,要有专职人员每天巡视、检查可能发生泄露的区域,发现跑、冒、滴、漏情况,及时采取管线修复等措施阻止污染物的进一步扩散泄露,并立即清除被污染的土壤,阻止污染物进一步下渗。

7.4.2分区防渗
该项目防治地下水污染的措施包括两部分,一是按照相应的标准,在污染区铺设防渗层,以阻止泄露到地面的污染物进入地下水中;二是在污染区防渗层上设置渗漏污染物收集系统,将滞留的污染物收集起来,集中送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

防渗是控制污染物进一步下渗的重要措施,可以大大降低地下水被污染的风险。

污染防治区划分的基本原则是物料或污染物泄漏后是否能及时被发现和处理,将建设场地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非污染防治区。

根据防渗参照的标准和规范,结合施工过程中的可操作性和技术水平,针对不同的防渗区域采用的防渗措施如下。

具体设计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满足防渗标准的前提下作必要的调整。

一般情况下,应以水平防渗为主,主要参照GB 1859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T 50934《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 50141《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
验收规范》及GB 5026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标准规范执行。

污染控制难易程度分级和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分级参照表7.4-1 和表7.4-2 进行相关等级的确定,参照表7.4-3 提出防渗技术要求。

表7.4-1 污染控制难易程度分级参照表
表7.4-2 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分级参照表
项目所在地区场地勘察范围内的包气带地层自上而下主要为近期人工堆积
的素填土、碎石、卵石组成,包气带防污性能分级为“弱”。

根据建设项目场地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污染控制难易程度和污染物特性,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表7,提出本项目的防渗技术要求,其中污染控制难易程度分级和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分级分别参照导则中表5 和表6 进行相关等级的确定,具体见表7.4-3。

表7.4-3 地下水污染防渗分区表
根据防渗技术要求,参照相关的的标准和规范,结合施工过程中的可操作性和技术水平,针对不同的防渗区域采用的防渗措施如下。

具体设计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满足防渗标准的前提下作必要的调整。

分区防渗图7.4-1。

环评要求施工时进行环境监理,防渗措施满足相关的技术要求。

图7.4-1 项目分区防渗图
(1)重点防渗区
根据地下水污染防渗分区表确定本项目危废暂存库为重点防渗区,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不小于 6.0m,渗透系数不大于1×10-7cm/s,参照已有标准(GB18597-2001)执行。

基础必须防渗透,防渗层为至少1m 厚粘土(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cm/s),或2mm 厚高密度聚乙烯,或2mm 厚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10cm/s。

(2)一般防渗区
除办公及辅助设施,危废暂存库外的其它区域均设置为一般防渗区。

①污水池
池体可以采用防渗钢筋混凝土,池体内表面涂刷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渗涂料(渗透系数不大于 1.0×10-7cm/s)。

污水池防渗结构示意图见图7.4-1。

②污水管网铺设防渗
如采用地下管道,应加强地下管道及设施的固化和密封,采用防腐蚀、防爆材料,防止发生沉降引起渗漏,并按明渠明沟敷设。

埋地管道防渗(厂区),可以依次采用“中粗砂回填+长丝无纺土工布+2mm 厚HDPE 土工膜+长丝无纺土工布+中砂垫层+原土夯实”的结构进行防渗。

③储罐区
企业应根据《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的要求:
a.环墙式罐基础的防渗,符合下列规定:
高密度聚乙烯(HDPE)膜的厚度宜为 2.0mm;
膜上、膜下设置保护层,保护层采用长丝无纺土工布,膜下也可采用不含尖锐颗粒的砂层,砂层厚度不小于100mm;
高密度聚乙烯(HDPE)膜铺设由中心坡向四周,坡度不小于 1.5%;
罐基础环墙周边泄漏管采用高密度聚乙烯(HDPE)管,泄漏管设置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制储罐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473)的规定。

b.承台式罐基础的防渗,符合下列规定:
承台及承台以上环墙采用抗渗混凝土,抗渗等级不低于P6;
承台上表面及环墙内表面涂刷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厚度不小于
1mm;
承台顶面找坡,由中心坡向四周,坡度不小于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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