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中常见费用扣除项目纳税风险点识别与化解-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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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算清缴中常见费用扣除项目纳 税风险点识别与化解
0、涉税票据的“三性原则”——安全可靠的“三 驾马车”
要提供证明业务发生的 • 合法性 • 合理性 • 相关性
证据链的要求——四条标准
①真实性:凭证所记录或反映的经济业务事项,是纳税人实际发生的,不 是伪造、虚假的经济业务。 ②合理性:凭证所记录或反映的经济业务事项,符合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 动常规。
金项目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也不得作为工资、薪金在企 业所得税前扣除,因为不同税种要遵循不同的规定。 2、 “职工福利费”项目列支的旅游费用也不能扣除。《国 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
知》 (国税函[2009]3号)未包括旅游费用。
11、旅游费用——无处落脚的“孤魂野鬼”
企业发生的旅游费该做什么费用?是税前扣除还是 个人承担 3、 “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的中层人员外出培训 学习时参观当地的景区的费用,也不能扣除。 (财
③合法性:凭证所记录或反映的经济业务事项,以及凭证的要式都要符合 税收政策。
④相关性:凭证所记录或反映的经济业务事项,与本企业及本税务所属期 是否相关。
——纳税人俱乐部 400-650-9936——
——业务证据链— —
合法凭证+有效凭证
——纳税人俱乐部 400-650-9936——
发票
内部凭证
合同 内部制度 ……
大连地税的规定: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 规定〉的通知》(大地税发[2004]198号)第九条规定,纳 税人以承担修理费、保险费、养路费、油费等方式有偿使用, 包括投资者在内个人的房屋、交通工具、设备等其相应支出 不允许税前扣除。如确属租赁性质应按双方签订的合规的书 面租赁合同,凭相关发票,其相关费用允许税前扣除。
通讯费: 可以进“管理费用” 也可以进“业务招待费”
也可以进“集体福利费”
关键看“谁”为“什么事请”发生
3、差旅费——到底是“差”,还是“旅”
能够在差旅费中列支的主要有:
交通费票据 住宿费票据 行李托运费票据 交通意外险票据 差旅补贴 在外用餐、购物、旅游景点门票等一律不等通过差旅费列支
4、交际应酬费——悄悄地告诉你,它有多“碍”你
具体操作方法: 一、当出租方与承租方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可由出租 方按承租方水、电的实际使用量结算的价款开具增值税专用 发票。承租方可据此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二、当出租方为小规模纳税人,承租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的,可由出租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按承租方水、电的实 际使用量结算的价款,由税务机关按规定的征收率代开增值 税专用发票。承租方可据此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8、劳保支出——没有质的限制,但有量的要求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 局公告2011年第34号 ) 二、关于企业员工服饰费用支出扣除问题 企业根据其工作性质和特点,由企业统一制作并要求员工工 作时统一着装所发生的工作服饰费用,根据《实施条例》第 二十七条的规定,可以作为企业合理的支出给予税前扣除。
地的食宿和往返所发生的差旅费等费用由甲方负责预定和承担费用。
8、劳保支出——没有质的限制,但有量的要求
一、劳动保护支出的范围包括
工作服、手套、洗衣粉等劳保用品,解毒剂等安全保护用品,清凉饮
料等防暑降温用品,以及按照原劳动部等部门规定的范围对接触有毒物 质、矽尘作业、放射线作业和潜水、沉箱作业、高温作业等5类工种所 享受的由劳动保护费开支的保健食品待遇。企业以上支出计入劳动保护 费,可以税前扣除。但要注意的是,劳动保护费的服装限于工作服而非 所有服装。
三、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支出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 扣除: (1)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 费支出;
(2)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
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 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8、劳保支出——没有质的限制,但有量的要求
二、劳动保护支出税前扣除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是必须确因工作需要。若非出于工作需要,则
该项支出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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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为职工配备或提供,而不是给其他与其没有
任何劳动关系的人配备或提供。
3、以够用为原则,超过实际需要量,即使是劳保
用品,也按照福利费处理。
9、劳务派遣支出——虽叫劳务,做的好,却可算工资
建[2006]317号)未包括旅游费用
4、 “工会经费”支出的旅游费用与所得税税前扣 除无关,只要能出具工会经费拨缴单,不用作纳税 调整。
11、旅游费用——无处落脚的“孤魂野鬼”
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苏州地税函 [2009]278号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3号)规定,职工福利费包括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 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从组织职工旅游的性质来看,其具有缓节 工作压力,进一步提高生活质量的积极意义,因此,企业组织职工旅游发生的费用
——纳税人俱乐部 400-650-9936——
甲企业
乙企业
丙企业
发货
开票
收款
A公司 采购
1、办公费支出——企业的垃圾处理场,税局的淘宝地
1、合法票据,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 抵扣 2、购货清单,注明数量、规格、单价 3、入库、出库清单 4、领用人签字(或经办人签字)
2、通讯费——损公肥私,却让你费劲思量
5、会议费——会议费,只可意会
3)有的企业的会议室、职工住宿、职工就餐分不同地点,分 别取得会议费、住宿费、餐费发票。 会计处理:会议费:管理费用——会议费”或“销售费用— —会议费”核算 住宿费:管理费用——差旅费”或“销售费用— —差旅费”核算 餐 费: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税务处理:分别按会议费、差旅费和业务招待费规定扣除。
5、会议费——会议费,只可意会
会议费税前扣除要求:
《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国管财[2006]426 号)规定, 会议费开支包括会议房租费(含会议室租金)、伙食 补助费、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会议主办单位不得组织会议代表游览及与会议无关的
参观,也不得宴请与会人员、发放纪念品及与会议无关的 物品。
企业召开会议的住宿费、餐费、会议费等应 如何处理? 1)有的企业租用综合性酒店,即住宿、就 餐、会议均在一个酒店,会议结束由酒店统 一开具会议费发票; 会计处理:管理费用——会议费”或“销售 费用——会议费”核算。 税务处理:一般可以全额扣除。
5、会议费——会议费,只可意会
2)有的企业有自己的会议厅,开会在本企业进行,与会人员的 住宿与餐费由宾馆承担,会议结束,宾馆开具住宿费发票,饭店 开具餐费发票; 会计处理:住宿费:管理费用——差旅费”或“销售费用—— 差旅费”核算 餐 费: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税务处理:分别按差旅费和业务招待费规定扣除。
扣除。
7、咨询顾问费——咨(只)顾询问,要费却不给票
如:三、培训费用
本培训费用为:RMB 元(大写: )(培训费用为乙方税前所
得,乙方相关税金由甲方代缴)。【此处请按照你们当地开劳务票的税点,
将我们之前谈好的课酬算成税前的金额,以便你们将来去税局开劳务票,可 以将税金开列到劳务票的金额中(此处红字部分不要放在合同中)】 此 培训费包括乙方为甲方提供培训服务所发生的必要的合理的所有费用和支出, 包括但不仅仅是授课费、教材开发费。乙方为甲方提供培训业务期间在培训
第一条:所有的餐费都是业务 招待费 第二条:如果你认为有些餐费 不是业务招待费,请参照第一 条。 第三条:你如果对第二条不理 解,请参照第一条
处理原则
4、交际应酬费——悄悄地告诉你,它有多“碍”

交际应酬费——差旅费
交际应酬费——会议费 交际应酬费——业务宣传费 交际应酬费——福利费
5、会议费——会议费,只可意会
5、会议费——会议费,只可意会
《辽宁省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企业所 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大国税函 [2009]37号)规定: 五、关于企业会议费支出税前扣除真实性问 题企业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会议 费支出,应按主管税务机关要求,能够提供 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及相关材料,否则, 不得在税前扣除。
10.私车公用——本来是交通,可能通通缴
私车公用发生的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但需要满足 以下条件: 1. 公司与员工签订租赁合同。但若无偿使用会有税务风险, 税务机关可能会核定租金要求纳税。 2. 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使用个人汽车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3. 租赁支出和承担的费用能取得发票。员工取得租金可以申 请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4. 费用支出属于使用汽车发生的,对应该由员工个人负担的 费用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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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俱乐部 400-650-9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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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私车公用——本来是交通,可能通通缴
• 可以在所得税前列支的汽车费用包括:汽油费;过路
过桥费;停车费。 • 不可以在所得税前列支的汽车费用包括:车辆保险费;
维修费;车辆购置税;折旧费等。
——纳税人俱乐部 400-650-9936——
10.私车公用——本来是交通,可能通通缴
11、旅游费用——无处落脚的“孤魂野鬼”
企业组织员工旅游所发生的费用, 很多企业计入集体福利费,但根 据(国税函[2009]3号)的规定, 福利费的列支范围里却没有旅游 费用
11、旅游费用——无处落脚的“孤魂野鬼”
企业发生的旅游费该做什么费用?是税前扣除还是个人承担
1、 “管理费用”中列支的高管旅游费,即使已按工资、薪
6、水电费——能够进无法出的纠结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售水、电征 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穗国税发 [2004]173号)的规定:水、电总表纳 税人向分表纳税人单独收取分摊水、电 费的,应照章缴纳增值税。对会计核算 健全的总表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后,可以直接申请领购、使用增值税专 用发票。
6、水电费——能够进无法出的纠结
5、会议费——会议费,只可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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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费证明材料应包括: 会议通知、会议时间、地点、经费预算、出 席人员、参会签到、内容、目的、费用标准、 支付凭证等。 据此,会议费包括的内容不能只是开具为会 议费,对能够提供证明真实发生的相关会议 支出可以做为会议费扣除,但要注意证明材 料的完整性及合法性。
6、水电费——能够进无法出的纠结
以下是部分地区的税务规定,可以参考: 北京地税的规定: 《关于明确若干企业所得税业务政策问题的通知》(京 地税企[2003]646号)第三条规定,对纳税人因工作需要租用 个人汽车,按照租赁合同或协议支付的租金,在取得真实、 合法、有效凭证的基础上,允许税前扣除;对在租赁期内汽 车使用所发生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和停车费,在取得真实、 合法、有效凭证的基础上,允许税前扣除。其它应由个人负 担的汽车费用,如车辆保险费、维修费等,不得在企业所得 税税前扣除。
10.私车公用——本来是交通,可能通通缴
江苏国税的规定: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具体 业务问题的通知》(苏国税发[2004]097号)规定, “私车公用”发生的费用应凭真实、合理、合法凭 据,准予税前扣除,对应由个人承担的车辆购置税、 折旧费以及保险费等不得税前扣除。
10.私车公用——本来是交通,可能通通缴
7、咨询顾问费——咨(只)顾询问,要费却不给票
个人向非任职单位提供技术
服务取得的收入,应当提交相
关资料清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
请代开发票
7、咨询顾问费——咨(只)顾询问,要费却不给票
企业应当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 施条例》的规定,依法按“劳务报酬所 得”税目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企业 承担的个人所得税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
供电 部门
电费发票
出租方
供水 部门
水费发票
水电费发票复印件
承租方
6、水电费——能够进无法出的纠结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出租房屋中提供水电行 为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闽国税函[2007]232号) 中规定:“企业在将一部分闲置房屋出租给其他企业 进行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水、电 等,并按实际使用量与承租方结算价款的行为,应视 为转售货物,应按规定征收增值税。”批复并对发票 开具方式进行了规定。无论公司将闲置房出租给厂商, 还是出租给贸易公司都适用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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