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土地确权相关法律法规

土地确权相关法律法规土地确权是指通过法定程序,对土地权属等权利状况进行清查、认定并予以登记,使土地权属得到合法、明确的确认的过程。
土地确权不仅是土地资源管理的基础,而且对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了维护土地确权的权威性和效力,国家制定了一系列与土地确权相关的法律法规。
一、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是土地确权的基本法律。
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所有权,权属证书或者其他土地权属确认证明文件所记载的权利地位,依法受到保护。
”在土地管理法的保障下,土地所有权得到明确确认,不受侵犯,并能够形成法律效力,为土地确权提供了保障。
二、国土资源法国土资源法规定:“土地必须依法确权登记,资格认定和登记是掌握土地权属和使用状况的重要手段。
”国土资源法明确了土地确权的义务和重要性,规定了解决土地权属争议的程序和方式,保障了土地权利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三、土地登记条例土地登记条例明确了土地登记的实施要求和程序,规定了土地登记的权利主体和登记要求,以及土地登记证明材料和格式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土地登记条例为土地确权提供了依据,保障了土地权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四、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了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明确了农村土地承包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规定了土地权属确权、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交易等方面的问题。
农村土地承包法为土地确权提供了依据和保障,同时也规范了农村土地承包与利用方式。
五、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规定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程序、条件、方式等方面的具体规定,为农村土地流转提供了依据和保障。
同时,这也为土地确权提供了保障,确保农民土地利益得到有效保障。
六、土地确权工作规定土地确权工作规定是国家关于土地确权工作的最新法规文件,包括工作任务、基本原则、实施程序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土地确权工作规定对推进土地确权工作有着重要指导作用,为土地确权提供了明确的目标和任务。
七、土地使用权出租和转让管理办法土地使用权出租和转让管理办法规定了土地使用权的出租和转让程序、条件、方式等方面的具体规定,为土地确权提供了依据和保障。
土地登记法律法规

土地登记法律法规土地登记法律法规介绍土地登记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将土地及其权属关系等相关情况进行详细记录的一项法律行为。
土地登记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国家土地资源的合法权益,确保土地所有权的明确,促进土地的有效管理和利用。
土地登记的法律法规是土地登记工作的重要依据,具有指导和规范作用。
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是我国土地管理的基本法律。
该法律于1986年颁布施行,后经多次修订。
该法规定了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租赁权、抵押权等基本权益,明确了土地登记的程序和要求,保障了土地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是我国土地登记工作的核心法规。
该条例于2019年颁布施行,对土地登记的内容、方式、程序等进行了具体规定。
该条例强调了土地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加强了土地登记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不动产登记法》《不动产登记法》是我国土地登记工作的基础法规。
该法于2007年颁布实施,对不动产的登记、认定、变更等进行了规定。
不动产登记包括土地的登记,确保土地的权属关系的明确和稳定。
《土地登记办法》《土地登记办法》是我国土地登记具体实施的法规,于1992年颁布施行。
该办法对土地登记的具体内容、程序、要求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该办法强调了土地登记机构的职责和权限,加强了土地登记的管理和监督。
地方性法规除了上述国家级的土地登记法律法规外,各地还可以根据需要制定地方性的土地登记法规。
地方性法规往往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对土地登记的细节进行了具体规定,补充了国家级法规的不足。
土地登记的意义维护土地所有权的合法性。
土地登记可以明确土地的权属关系,避免土地所有权纠纷的发生。
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
土地登记可以为土地的买卖、租赁等交易提供明确的依据,促进土地的流转和有效利用。
保障土地权益的安全性。
土地登记可以保障土地权益的合法性和稳定性,减少土地权益的侵害和损失。
202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之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题库附答案(典型题)

202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之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题库附答案(典型题)单选题(共30题)1、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划拨须经()依法批准。
A.乡级以上人民政府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C.市级以上人民政府D.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答案】 B2、甲地A公司将3辆进口车卖给乙地B公司,B公司将汽车运回期间受到乙地工商局查处。
工商局以A公司无进口汽车证明、B公司无准运证从事非法运输为由,决定没收3辆汽车。
A公司不服该决定提起诉讼。
下列()是本案受理法院的主要审查对象。
A.3辆汽车的性质B.公司销售行为的合法性C.B公司购买行为的合法性D.工商局处罚决定的合法性【答案】 D3、下列没有体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用益物权属性的是()。
A.承包经营权人订立承包经营合同后取得短期性的权利B.承包经营权的效力、内容、公示方法要由法律明确规定C.承包经营权以对物的占有、使用、收益为内容D.承包经营权的期限法定化【答案】 A4、依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可撤销婚姻的撤销事由是()。
A.重婚B.未到法定婚龄C.因欺诈而结婚D.因胁迫而结婚【答案】 D5、行政许可依法由地方人民政府两个以上部门分别实施的,本级人民政府可以确定一个部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并转告有关部门分别提出意见后______,或者组织有关部门______、______。
()A.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B.集中办理;统一办理;联合办理C.集中办理;联合办理;分别办理D.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统一办理【答案】 A6、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期限是()。
A.自期间届满之日起2个月内B.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C.自提出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D.自提出申请之日起4个月内【答案】 B7、下列关于留置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A.留置权是用益物权B.留置权是约定担保物权C.留置权是自物权D.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答案】 D8、关于承诺的撤回,说法正确的是()A.承诺的撤回可以选择以口头形式或者书面形式作出B.承诺的撤回只能在承诺生效后三日之内作出C.承诺的撤回只能以书面形式做出D.就承诺而言,撤销制度与撤回制度相辅相成【答案】 C9、在行政诉讼中,第二审法院审理不服第一审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的上诉案件时,如认为一审裁定有错误,则()。
土地登记代理人之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考试题库(精选)

202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之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考试题库(精选)单选题(共80题)1、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为1年,此1年为()。
A.不变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B.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但适用诉讼时效延长的规定C.不变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但不适用诉讼时效延长的规定D.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答案】 D2、甲与乙已登记结婚,但未同居,也未举行婚礼。
之后甲后悔与乙结婚,如果甲解除与乙的婚姻关系,应采取的方式是()。
A.宣告婚姻无效B.调解C.离婚D.撤销结婚登记【答案】 C3、在下列行为中,可以被代理的有()。
A.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B.侵害他人的人身权利C.到公证处公证遗嘱D.购买电视机【答案】 D4、田某对某市房管局向李某核发房屋所有权证的行为不服,以自己是房屋所有权人为由请求法院判决撤销某市房管局的发证行为。
田某向法院提交了房屋所有权证,李某向法院提交了该房屋买卖合同,某市房管局向法院提交了李某的房屋产权登记申请、契税完税证等证据。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产权登记申请、契税完税证均系书证B.李某可以在一审庭审结束前向法院提交房屋买卖合同C.田某向法院提交其房屋所有权证是承担举证责任的表现D.法院在收到被告提交的证据后应当出具收据,加盖法院印章和经办人员印章【答案】 A5、某商场为招揽顾客,承诺“假一赔十”,顾客王某遂购买假手机五部,价值一万五千元,并向商场索赔,商场认为其并非消费者,拒绝赔偿。
但在王某声称要向法院起诉时,遂同意赔偿人民币15万元,则()。
A.商场有权以显失公平为由撤销其单方民事行为B.商场得以王某胁迫为由主张其单方民事行为无效C.商场得以王某乘人之危为由撤销其单方民事行为D.商场应予赔偿【答案】 D6、下列行为不属于可产生意思表示效力的默示行为的是()。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一、土地登记的含义土地登记是指国家对土地权利和有关事项的确认、记录、保存和公示的一项行政、法律程序。
其主要目的是保护土地权益、促进土地管理的规范化、公正化、信息化。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明确规定了土地登记的基本内容和程序,为土地登记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土地登记的法律规定1. 区别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在土地登记中,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区别。
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的所有权人按照法律规定对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的权利。
而土地使用权是指法律规定的土地使用者依法享有对土地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的权利。
在土地登记中,对土地权利的确认必须明确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2. 土地登记的程序在土地登记的程序中,需要遵循以下程序:•土地登记申请:土地权利人或者代理人向土地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土地登记备案:土地登记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土地权利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备案;•土地登记审核:土地登记机关对审核范围内的土地权利进行严格审查,认真核实土地权利性质和范围;•土地登记确定:土地登记机关根据审核结果,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确定土地登记范围和土地权利性质;•土地登记记录:土地登记机关记录土地权利相关信息,并颁发该土地权利的证书;•土地登记公示:对土地登记做出的决定和记录,登记机关应当及时公示,确保土地登记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3. 土地权利登记证书土地权利登记证书是证明土地权利人享有土地权利的法律凭证。
在土地登记的程序中,土地登记机关根据审核结果,对土地权利进行确认,并颁发土地权利登记证书。
三、土地登记的作用土地登记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背景下得到了不断深化和完善。
土地登记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 保护土地权益土地是农民的生命线和财富,土地登记是保护土地权益的重要手段。
通过土地登记,可以明确土地权属,避免土地被非法占用和侵犯。
2. 促进土地转移流转土地流转是当前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
土地法学知识点

土地法学知识点土地法学是一门研究土地法律制度和法律关系的学科,它涵盖了广泛的领域,对于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一些土地法学的重要知识点。
一、土地法律体系我国的土地法律体系由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等构成。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其中对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制度做出了原则性规定。
例如,我国宪法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土地管理法是土地领域的基本法律,对土地的规划、利用、保护、征收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规范。
此外,还有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城乡规划法、房地产管理法等,共同构成了土地法律体系,为土地管理和利用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土地所有权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国家所有的土地包括城市市区的土地,以及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
国家对国有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以及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
集体土地的所有权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等代表行使。
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包括出让、划拨等。
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出让金。
划拨则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相对较为复杂,包括承包经营、宅基地分配等。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依法对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的承包经营的权利。
202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之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题库与答案

202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之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题库与答案单选题(共30题)1、下列关于我国非婚生子女法律地位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法律地位完全相同B.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有抚养、教育非婚生子女的义务C.非婚生子女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D.非婚生子女对生父母有赡养和扶助的义务【答案】 C2、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A.半个月B.1个月C.2个月D.3个月【答案】 C3、甲乙二人订立了一买买合同,合同约定,甲从乙处购买化肥20吨,总价款为20万元,甲向乙支付2万元作为定金,同时约定,如果双方一方违约,应当向对方支付1万元违约金。
如果届时乙不能交付化肥,甲有权请求乙支付()。
A.定金B.违约金C.定金或者违约金D.定金和违约金【答案】 C4、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至少相差()。
A.16周岁B.30周岁C.40周岁D.45周岁【答案】 C5、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在货物买卖合同关系中,其客体指()。
A.所要买卖的货物B.货物的价格C.买卖合同D.交付标的物的行为【答案】 D6、有关行政立法位阶的说法正确的是()。
A.所有行政立法处于同一位阶B.行政规章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C.规范内容越具体位阶越高D.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部门规章【答案】 D7、在《合同法》的规定中,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
A.不可减轻其全部或部分责任B.不可免除其全部或部分责任C.可以免除其全部或部分责任D.可以减轻其全部或部分责任【答案】 C8、下列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属于绝对发生的是()。
A.甲建房子获得房屋的所有权B.甲将其财产赠与乙C.甲将其祖传古董卖给乙D.甲通过继承获得房屋所有权【答案】 A9、某中外合资企业的外方认为,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侵害了外方的合法权益,单独以外方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4年土地登记代理人之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题库附答案(基础题)

2024年土地登记代理人之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题库附答案(基础题)单选题(共45题)1、甲立有遗嘱,其内容为自己死后遗产全部由独生子乙继承。
在一次车祸中甲乙同时遇难,甲当场死亡,乙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
乙的儿子丙依甲的遗嘱继承了甲的全部遗产。
丙继承甲遗产的方式是()。
A.代位继承B.转继承C.第一顺序法定继承D.第二顺序法定继承【答案】 B2、刘林将其电动车一辆出质给王芳,以担保2000元借款。
王芳家里地方狭小,不久后又将电动车返还给了刘林,让刘林代为保管。
后来王芳主张对该车的质权,那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王芳曾经占有过质物,质押合法存在B.王芳已经不再占有质物,故质权已经不复存在C.王芳无权要求刘林以该电动车变价清偿债务D.若刘林还存在其他债务,王芳无权要求优先受偿【答案】 A3、根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下列各项不属于无权代理类型的是()。
A.没有代理权的代理B.超越代理权的代理C.代理权已终止后的代理D.代理人授权的代理【答案】 D4、赔偿请求人因同一事实对两个以上行政机关提起行政诉讼的,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行政机关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
赔偿请求人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同时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由()管辖。
A.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B.最先受理的人民法院C.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D.由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答案】 C5、2016年1月10日,甲向乙借款10万元,5月20日,乙向丙借款10万元,6月5日,乙丙约定,乙将其对甲的债权转让给丙,双方在6月6日签订了转让合同。
但没有通知甲,8月7日,甲向丙还款,乙告诉甲其已经将债权转让给了丙。
第二天,丙跑去甲家,要求甲偿还债款。
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仍需要向丙偿还债务B.甲向乙偿还债务的行为无效C.甲无需向丙偿还债务D.乙丙转让债权时没有经过甲同意,其转让行为无效【答案】 C6、债务人将其债务全部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采取()方式通知债权人。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民法1、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
2、实质意义上的民法,不仅包括成文的民法典、其他成文的民事法律法规,还包括判例法及相关的习惯法;形式意义上的民法,仅指成文的以民法典命名的法律规,如民法典和《民法通则》。
3、调整对象:1)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财产所有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所有关系是流转关系的前提,流转关系是所有关系的手段与媒介)a.作为民事主体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地位平等;b.当时人意思表示自由;c.等价有偿2)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a.当事人主体平等;b.以特定人身利益为容,不直接具有财产性质;c.与主体不可分割4、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禁止权利滥用5、诚实信用原则:在大陆法系各国,它几乎是民法中唯一的基本原则,号称“帝王条款”。
基本容:1)任何民事主体要对他人讲究信誉,恪守诺言,诚实不欺,依照善意的方式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2)任何人应当充分尊重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恶意加害于他人。
要求平衡当时人之间的各种权利冲突和矛盾。
民事法律关系1、特征:1)民事法律关系参加者的法律地位平等;2)民事法律关系式民法在调整平等主体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过程中形成的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容的社会关系;3)民事法律关系的保障措施具有财产性与补偿性(一般不具有惩罚性)2、要素:主体、容、客体3、主体:简称民事主体,又称民事权利义务的主体,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4、客体:又称标的,是指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5、民事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客观事实,简称法律事实。
6、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1)事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如:自然人的死亡,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时间的经过;2)行为:受人的意志支配的有意识的活动。
7、民事权利的分类:1)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形成权:指权利主体仅凭自己的行为,即可使自己与他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
如:撤销权、追认权、解除权、选择权。
2)绝对权和相对权绝对权又称对世权,是指效力及于一切人的民事权利,即绝对权的义务人士不特定的任何人,权利人不必借助于义务人的积极行为就可以自行实现的权利,如所有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相对权又称对人权,义务人是特定人,权利人必须借助于义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方可实现的权利,如债权。
8、民事义务分类:1)积极义务:指以一定的作为为容的义务,如交付财物、完成工作;2)消极义务:以一定的不作为为容,如所有权关系中义务主体的义务,容忍义务等。
9、民事责任是对民事法律责任的简称。
10、特征:1)民事责任是因为违反民事义务而承担的法律后果;2)民事责任主要是一种财产责任;3)民事责任的围是与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围相适应(反映了补偿性和复原性,主要不在惩罚)。
11、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泛海财产,回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回复名誉,赔礼道歉(后两项不能被强制执行)12、侵权责任具有补救性和制裁性的双重性质。
13、侵权责任的分类:一般侵权责任和特殊侵权责任。
14、一般侵权责任构成要件:1)行为,是指违反了法律的强行性或禁止性的规定行为;2)损害事实;3)因果关系;4)主观过错,过错的形态分故意和过失。
(特殊民事责任可以没有主观过错这一条)15、特殊民事责任:1)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是一种典型的雾过错责任。
2)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
民事权利主体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自然人参加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特征:平等性。
2、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胎儿或者脱离母体的时间作为出生时间,心跳停止和呼吸停止作为自然死亡的一半标志。
3、关于胎儿利益的保护问题:尚未出生的胎儿不具被民事权利能力,不能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集成份额。
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4、当相互有继承关系的若干人在同一时间中死亡的,若不能确定死亡的先后时间,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分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辈分相同,推定同事死亡。
宣告死亡又叫推定死亡或相对死亡,是指公民下落不明,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时间,经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宣告该公民死亡的一种法律推定。
5、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指法律确认自然人通过自己的行为充实民事法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6、不满10岁的,无;大于等于10小于18的,限制;大于等于18或者大于等于16小于18的(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完全7、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8、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p489、监护:是为了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和特定财产权利而由公民或社会组织对其予以监督、管理、保护的制度。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精神病人的监护人顺序:配偶、父母、成年子女10、监护人职责:保护和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除非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否则监护人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11、住所:是指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主要基地和中心场所;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治疗除外;居所可以有多个,而住所只能有一个。
12、法人特征:1)法人是按照一定方式组成的社会组织;2)是按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成立的;3)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3、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法律赋予法人从事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与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同时产生同时消失)14、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法人根据法律的规定,以其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15、法人成立的条件: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16、非法人组织: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体。
17、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则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群里作价出资,但不能用劳务出资。
18、有限合伙企业不能具有法人资格;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仅剩有限合伙人应解散,仅剩普通合伙人转为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民事法律行为1、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1)民事法律行为是以发生一定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行为;2)民事法律行为已意识表示为要素;3)民事法律行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法行为2、分类:1)单方法律行为(形成权)、双方法律行为(一般合同、赠与)和共同法律行为(合伙合同、联营合同);2)双务法律行为(买卖)和单务法律行为(赠与、使用借贷等合同行为)3)诺成法律行为(买卖、租赁、公益性赠与)和实践法律行为(交付标的物,一般赠与)3、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区别:期限是将来确定能到来的事实,而条件则属于将来不确定的事实,它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
4、无效民事行为的特征:当然无效、完全无效、自始无效、确定的无效5、无效民事行为的类型: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所为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个人、集体利益受损的属于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
6、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
7、特征:1)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在撤销之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其效力可以对抗任何人;2)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自行为成立时起超过一年当事人才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8、类型: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和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9、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特征:其是否发生效力尚未确定,须待其他的行为而确定。
10、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类别: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其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2)无权代理人和表见代理人说订立的合同;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4)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所订立的合同11、代理特征: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必须有独立意思表示。
12、代理种类:法定代理、委托代理、指定代理13、禁止滥用代理权:禁止自己代理,禁止双方代理,禁止恶意串通14、无权代理的类型:没有代理权的代理,超越代理权的代理,dialing权已终止后的代理。
15、表见代理(外表授权):代理人虽然不具有代理权,但因一些外在表面现象,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代理人对被代理人有代理权而与代理人为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大陆效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一种代理制度。
属于广义的无权代理,效果同有权代理。
时效与期限1、诉讼时效(消灭时效):权利人在一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
2、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p128性质不同,构成要件不同,起算时间不同,效力不同,适用对象不同,期间的计算不同3、诉讼时效的种类:1)普通诉讼2年;2)特别诉讼1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3)因国际货物买卖和技术进出口合同发生纠纷的4年。
4、权利的最长保护期限: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发法院不予保护。
5、诉讼时效期间中止条件: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6、诉讼时效期间中断: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法定事由的发生,致使已经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全部归于无效,待中断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7、法定事由:1)起诉;2)以请求、通知和催告等方式主权利;3)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又称承认或认诺。
物权概述1、物权的法律特征:1)物权是绝对权;2)物权具有追及效力和优先效力:a.当物权与债权并存时,物权优先于债权;b.同一标的物上存在着两个或两个以上容或性质相同的物权时,成立在先的物权优先于成立在后的物权2、物权法的基本原则:物权法定,一物一权,物权公示3、预告登记:为保全一项请求权儿进行的不动产登记,这项请求权所要达到的目的,是在将来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
所有权1、所有权权能: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2、处分权:是所有权容的核心,是拥有所有权的根本标志,是决定物之命运的一项权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