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sp检查细则
连锁药店GSP督导检查细则
12 温湿度记录
1.冰箱(2-8℃)附目录、卖场(30℃以内)温 湿度记录及时填写并在合格范围内,不合格有 调控措施,湿度35%-75%
1.每天上午9点、下午3点按时跟进 -2
2.
超过温度的采取措施并在温湿度记录本上写明采取的措施以及采取措施后的温
湿度 -3
3.未
及时跟进温湿度记录填写 -3
3
13
1.电脑桌面清理干净,工作台整洁,不放置不 1.门店借货本、欠货本、长门登记本、赠品领用本不要在收银台前放置 -1
月)、容易破损的玻璃制品口服液商品全部填写手工养护记录 一个月必须全部
6. 养护完 -1
2
2.其余商品登陆网页版进行一般养护,养护记录只能有当月或以后的记录,过
期的记录不能出现 -1
1.质管部下发的召回信息,门店检查后如果有实货,填写召回档案,实货退回
库房 -1
2. 1
检查发现没有退回召回商品,按零售价赔偿并没收
2.拆零专区标识有 -1
2
3.一个标识不合适罚款20
1.复方甘草片、复方胆氨片、新康泰克胶囊、肺宝三效片、复方福尔可定口溶
服液等(麻黄碱、伪麻黄碱大于30mg)全部要有外部正规处方 ,并且处方内容
必须符合要求 ,其他(含麻黄碱、伪麻黄碱小于、等于30mg)商品销售必须在
国家专门管理品种
16
1.含麻制剂处方药凭处方销售,根据奥博克销 售记录抽查处方;非处方药销售只做登记,一 次销售最多2盒,查销售登记本
1.6个月内的有效期商品要填写效期报表,报表上面的门店名称和养护员名称、
日期填写齐全 -2
2
2.3个月近效期商品要填写近效期催销表
6.
1.质量信息处理;
GSP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版本检查细则
GSP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版本检查细则为了保障GSP现场检查的质量和效果,制定了以下的GSP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版本检查细则:一、检查目的1.确保药品、药材、中药饮片生产、经营、质量控制过程符合GSP要求,保障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
2.促进企业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提升药品GSP经营管理水平。
3.帮助企业自查自纠,规范经营管理,提高自身GSP管理水平。
4.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检查对象范围1.药品生产企业、批发企业、零售企业、经营中药饮片企业、立项建设中药材生产企业、药品仓储物流企业等。
2.相关行业协会、药品信息发布机构、监督检查机构等。
三、检查内容1.企业资质和管理制度。
2.生产设施和环境。
3.原辅料、中间体、成品药品贮存、配送等。
4.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
5.药品GSP标准执行情况。
6.生产经营过程记录、档案管理情况。
7.药品合格证明、销售记录等。
8.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四、检查程序1.提前通知被检查企业,并确定检查时间、地点。
2.组织检查人员,包括GSP监督检查员、行业专家、企业内部GSP管理人员等。
3.检查人员随机抽取样本,进行实地检查。
4.检查期间,与被检查企业负责人和GSP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解答疑问。
5.汇总检查结果,形成检查报告。
6.对违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包括警告、罚款、责令整改等。
五、检查要求1.严格遵守GSP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版本检查细则,确保检查过程公平、公正、透明。
2.检查人员要做到专业、客观、公正、严谨,维护GSP检查的权威和严肃性。
3.被检查企业要积极配合检查工作,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不存在隐瞒、欺骗行为。
4.对发现的问题,被检查企业要及时整改,确保GSP要求的落实和执行。
六、执法责任1.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强对GSP现场检查工作的组织指导,确保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2.对GSP现场检查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最新国家新版GSP实施细则
国家新版GSP实施细则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说明
一、为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检查工作,确保检查工作质量,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二、应当按照本指导原则中包含的检查项目和所对应的附录检查内容,对药品经营企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三、按照本指导原则进行检查过程中,有关检查项目应当同时对照所对应的附录检查内容进行检查。
如果附录检查内容检查中存在任何不符合要求的情形,所对应的检查项目应当判定为不符合要求。
四、本指导原则批发企业检查项目共258项,其中严重缺陷项目(**)6项,主要缺陷项目(*)107项,一般缺陷项目145项。
本指导原则零售企业检查项目共180项,其中严重缺陷项目(**) 4项,主要缺陷项(*)58 项,一般缺陷项118项。
五、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及配送中心按照药品批发企业检查项目检查,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按照药品零售企业检查项目检查。
六、结果判定:
注:缺陷项目比例数=对应的缺陷项目中不符合项目数/(对应缺陷项目总数-对应缺陷检查项目合理缺项数)×100%。
第一部分药品批发企业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部分
二、附录部分
(一)冷藏冷冻药品的储存与运输管理
(二)药品经营企业计算机系统
(三)温湿度自动监测
(四)药品收货与验收
(五)验证管理
第二部分药品零售企业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部分。
GSP现场检查指导原则最新版本检查细则
GSP现场检查指导原则最新版本检查细则GSP(Good Storage Practice)是药品及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准则。
它旨在确保药品和医疗器械在储存、配送和销售过程中保持其质量和安全性,并确保其符合适用的法律和法规要求。
GSP现场检查是对医疗机构、医药经营企业等单位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以确保其GSP操作符合要求。
1.检查准备:检查前,相关单位应提前准备文档和记录,包括GSP操作手册、产品储存记录、入库出库记录、温湿度监测记录、定期校准和维护记录等。
准备工作还包括检查员的任命和培训,确保检查员了解相关法规和GSP要求。
2.储存条件:检查员将对储存区域进行全面的检查,包括储存设备和设施的符合性、温度和湿度控制、通风和灭火设备的状态等。
此外,还会对储存区域进行检查,确保良好的清洁和卫生管理,并注意潮湿和温度过高等问题。
3.质量管理:检查员将审查相应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存储标识、产品分类、产品保质期管理、灭菌灭蚊控制、退货和不良品管理等。
此外,检查员还将检查单位是否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以避免产品的污染和混淆,并确保合适的文档和记录的管理。
4.药品配送和销售:检查员将审查药品的配送程序,包括货物的运输和包装条件。
此外,还会检查单位内部的分销程序,以确保良好的产品追踪、存储和销售管理,并避免丢失和过期产品。
检查员还将关注单位是否与供应商和分销商建立了合适的合同,以确保质量和安全要求的履行。
5.培训和教育:检查员将了解单位员工的培训和教育计划,以确保他们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GSP要求。
此外,还会检查单位是否与员工建立了合适的培训记录,并确保他们参加了必要的培训活动。
6.检查结论和报告:GSP现场检查结束后,检查员将向单位提供检查结论和报告。
报告将包括检查结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的纠正措施。
单位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向检查员提供相应的反馈和改进计划。
以上是GSP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的一些主要内容。
随着医药行业的发展和法规的更新,GSP检查指导原则也会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更新,以确保医药经营单位在储存、配送和销售过程中始终符合最新的要求。
药店gsp现场检查细则
药店GSP现场检查细则1. 背景介绍GSP(Good Supply Practice)是指符合药店运作和服务所需的良好供应管理实践。
药店GSP现场检查是监管部门对药店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旨在确保药店的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并保障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2. 检查事项2.1 药品采购•检查药店的采购流程和有关记录,包括供应商选择、采购合同、进货记录等;•检查药品的来源和进货渠道,确保药品的来源合法可靠;•检查药品采购时是否进行有效的质量控制,包括对药品的验收和抽样检测;•检查药品储存条件,包括温度、湿度等要求是否符合标准。
2.2 药品储存和保管•检查药品的储存环境,包括温度、湿度、光照等要求是否符合标准;•检查药品的标签和包装是否完好,以及有无过期药品;•检查药品的分类、摆放和存放方式是否符合规定;•检查药品的保管记录,包括入库、出库、库存盘点等。
2.3 药品销售•检查药店的销售记录和相关报表,包括销售明细、退货记录等;•检查药品销售时是否进行有效的质量控制,包括药品的核对、客户咨询等;•检查药品销售时是否进行有效的信息告知和警示,包括药品的使用说明、禁忌等;•检查购药者的身份验证和药品处方的合法性。
2.4 药品质量管理•检查药店是否建立了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并进行有效的管理;•检查药店的质量管理人员、设备和设施是否满足要求;•检查药品的质量控制过程和相应记录,包括质量问题的处理和反馈;•检查药品质量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措施。
3. 检查结果和处理根据对药店现场检查的细节和情况,监管部门会对检查结果进行评估和处理。
3.1 合规认证如果药店的运营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监管部门会颁发合规认证,并给予药店相关的荣誉和奖励。
3.2 整改要求如果药店存在一些问题或不合规项,监管部门会要求药店在一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并要求药店整改报告和进展情况的上报。
3.3 行政处罚如果药店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或经过整改后仍不能符合要求,监管部门将会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包括罚款、责令停业整顿等。
新版GSP认证检查细则
新版GSP认证检查细则GSP认证是指“Good Supply Practice”,即良好供应规范,它是针对药品批发企业的管理要求和技术规定的一种认证。
药品批发企业是指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向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等供应药品的企业。
通过GSP认证,企业能够提高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确保药品供应的可靠性,保护患者的权益和安全。
1.组织和管理体系要求:药品批发企业应建立健全药品管理组织和管理体系,明确责任人员、制定管理制度和规范操作程序,建立良好的工作流程和信息管理系统。
2.厂房和设施要求:药品批发企业应具备符合卫生要求、能够保证药品质量和安全的厂房和设施,如洁净区域、冷藏库等。
设备应符合GSP认证的要求,能够满足药品储存、运输和分发的要求。
3.药品品质管理要求:药品批发企业应建立和贯彻药品品质管理体系,包括从药品采购、验收、贮存、销售到售后追溯等环节的品质管理和控制措施。
要求企业与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对药品生产企业的资质和产品质量进行评估和监督。
4.数据管理要求:药品批发企业应建立完善的数据管理系统,确保药品的批次管理、库存管理和销售数据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对入库药品和出库药品应进行记录和报告,并及时进行汇总和分析,以便监测药品质量和供应情况。
5.药品运输与配送要求:药品批发企业应采取措施确保药品的运输安全和质量保持。
包括采取适当的包装、标识和温度控制措施,确保药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和污染。
配送药品时,要求企业建立合理的配送路线和时间,确保药品能够及时到达用户手中。
以上是新版GSP认证检查细则的基本内容,企业在申请GSP认证时需按照这些要求进行准备和整改。
此外,要求企业不断完善和改进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内部监督和外部审核,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能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只有在通过GSP认证审核后,企业才能取得GSP 认证证书,并享受相关政策和资质优势。
gsp检查细则
药品批发企业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试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1、为统一标准,规范药品GSP认证检查,确保认证工作质量,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0071 )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制定药品批发企业认证检查评定标准。
2、药品批发企业GSP认证检查项目共132项,其中关健项目(条款前加“*”37项, 般项目95项。
3. 现场检查时,应对所列项目及其涵盖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并逐项作出肯定、或者否定的评定。
凡属不完整、不齐全的项目,称为缺陷项目;关健项目不合格为严重缺陷;一般项目不合格为一般缺陷。
3、药品批发企业分支机构抽查比例 30% 一个分支机构不合格,视为一个严重缺陷4、结果评定:省药品批发企业GSP认证现场检查操作方法(试行)(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0 5口叫合士口 纟 条53告的 定 规 合 符 有 应•</ 口 否 □‘ 是 册注 品 口 进芯规 合 符 不 品、 O药少预口;应P#应质印口书口品有进件于 节件单原 进告进制应品印材复文货构 纟报;物品制复药药少准供机和验件生制物口件批原理少检印性液生件 进批上盖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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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P现场认证细则办公室
河南省药物批发企业GSP认证现场检查
实行细则(试行)
1. 为统一原则, 规范药物GSP认证检查, 保证认证工作质量, 根据《药物经营
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令90号)及其附录制定河南省药物批发企业GSP认证现场检查实行细则(试行)。
2. 药物批发企业GSP认证现场检查项目共352项, 其中关键项目(条款前加“*
*”)31项, 重要项目(条款前加“*”)167项, 一般项目154项。
3.现场检查时, 应从质量管理体系旳范围, 对所列项目及其涵盖内容进行全面检查, 并逐项做出肯定或者否认旳评估。
凡属不完整、不齐全旳项目, 称为缺陷项目;关键项目不合格为严重缺陷;重要项目不合格为重要缺陷;一般项目不合格为一般缺陷。
4. 成果评估:
药物批发企业GSP认证现场检查项目。
新版GSP软件检查细则
新版GSP软件检查细则一、管理要求1.企业应明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并进行落实。
2.应有完善的文件控制制度,确保文件的编制、审批、变更和废止程序合理、规范。
3.应建立健全的药品采购和供应商管理制度,确保采购的药品质量安全。
4.应定期对仓库的环境进行检查,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确保药品储存环境符合要求。
5.应定期对装卸工具、设备和仓库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操作技能和意识。
二、人员素质要求1.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了解药品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
2.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的健康检查,确保他们的身体状况适合从事药品经营工作。
3.应确保从业人员有足够的安全意识和紧急处理能力,能够应对突发事件。
三、采购管理要求1.企业应选择有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采购药品。
2.应有药品采购验收制度,并对验收结果进行记录和评估,确保采购的药品符合质量要求。
3.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审核,评估其生产能力和质量控制能力。
4.应建立药品追溯体系,确保能够追溯药品的生产、流通和销售环节。
四、储存管理要求1.应对仓库进行定期的温湿度测量,确保仓库环境符合药品贮存要求。
2.应对药品进行分类储存,避免不同类别的药品混放。
3.应对药品进行定期的养护和检查,及时淘汰过期、破损和质量问题的药品。
4.应对药品进行定期的库存盘点,确保库存数量和账面记录的一致性。
五、销售管理要求1.企业应建立销售登记制度,确保销售记录真实可靠。
2.应建立销售退换货管理制度,确保退换货程序规范。
3.应建立销售质量追溯机制,对有质量问题的药品进行回收处理和追责。
六、质量管理要求1.企业应设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药品质量相关的事务管理。
2.应定期对药品进行质量抽检,确保药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3.应建立药品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和处理药品不良事件。
4.应建立药品质量监控体系,追踪药品使用效果和不良反应。
以上是新版GSP软件检查细则的主要内容,企业可以根据这些要求进行自查自纠,提升自身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水平。
广西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细则(修订)
广西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细则(修订) 广西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细则(修订)1.概述1.1 背景与目的1.2 适用范围1.3 定义和缩写词解释2.法律法规与政策2.1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法2.2 药品管理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2.3 非处方药品管理政策2.4 医疗器械管理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2.5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3.组织架构与人员要求3.1 组织架构设计3.2 人员配备与资质要求3.3 培训与教育计划4.设施与设备要求4.1 药品储存条件4.2 药品陈列和销售区域要求 4.3 药品包装和标示要求4.4 环境和设备维护要求5.质量管理体系5.1 药品采购与供应质量控制 5.2 药品验收和入库质量控制 5.3 药品销售与分发质量控制5.4 不符合品质事项处理6.药品信息管理6.1 药品进销存管理系统6.2 药品库存管理和跟踪6.3 药品采购档案管理6.4 药品销售记录和报表管理7.仓库管理7.1 药品储存与分类7.2 库存管理与盘点7.3 过期和损耗品处理7.4 退货管理8.订单与配送管理8.1 订货与供应商选择8.2 药品配送流程与要求8.3 运输条件与要求9.客户服务与投诉处理9.1 客户服务要求9.2 药品信息提供与解答9.3 投诉处理流程与记录10.文件与记录管理10.1 核心文件清单10.2 文件编制与控制10.3 记录要求与保存期限附件:1.附件1:相关法规和政策文件2.附件2:组织架构图3.附件3:人员配备表4.附件4:设施设备清单5.附件5:质量管理体系流程图6.附件6:药品信息管理系统截图7.附件7:仓库管理记录表格8.附件8:订单和配送管理记录表格9.附件9:客户服务与投诉处理记录10.附件10:文件与记录管理清单法律名词及注释:1.GSP认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是国家对药品零售企业进行的质量管理能力认证。
2.药品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监督管理法,是我国药品监管的基本法律。
新GSP现场检查细则
新GSP现场检查细则一、引言根据《药品管理法》和《药品GSP规范》,为了保障药品流通环节的质量和安全,新GSP现场检查细则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和要求,以确保药品供应链的合规运营。
本文将围绕新GSP现场检查的细则进行详细阐述。
二、检查人员和频次1.检查人员:检查人员应具备相关法律、药学和GSP方面的知识,并持有相关的检查执照。
三、检查内容和要求1.药品进货验收:a.检查药品是否符合国家药典要求,是否属于保健食品、化妆品或其他非药品类别;c.检查药品的生产和过期日期是否合规;d.检查药品的温湿度记录是否完整。
2.药品存储:a.检查药品存储环境是否符合规范,包括温湿度、灭菌、通风等;b.检查药品存储区域是否干净整洁,是否分区存储;c.检查药品存储区域是否有防潮、防尘、防火、防盗的设施;d.检查药品存储记录是否完善,包括温湿度记录、药品出入库记录等。
3.药品销售:b.检查销售记录是否完善,包括销售日期、药品名称、销售数量等;c.检查销售员是否具备相关药物知识,能够提供合理的用药建议;d.检查是否存在销售过期药品或伪劣药品的情况。
4.药品配送:a.检查配送车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符合要求的冷链设施;b.检查配送员是否持有相关的药品运输资格证书;c.检查药品配送记录是否完善,包括药品批号、数量、配送日期等;d.检查药品配送过程中是否存在药品破损或污染的情况。
四、整改措施和处罚1.整改措施:对于发现的问题,药品经营企业应制定整改方案,并按照要求整改;2.违规处罚:对于情节严重的违规行为,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罚款、暂停营业执照等。
五、检查报告和结果公示1.检查报告:检查人员应对检查结果进行书面报告,包括发现的问题、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等;2.结果公示:检查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示,供公众监督使用。
六、记录保存和信息管理1.检查记录保存:检查人员应将检查记录、检查报告等相关信息保存期限内保存,以备核查或复查使用;2.信息管理:建立药品流通平台,记录和管理药品流通环节的信息,提高追溯能力和监管效果。
新GSP现场检查细则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说明
一、为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检查工作,确保检查工作质量,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二、应当按照本指导原则中包含的检查项目和所对应的附录检查内容,对药品经营企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三、按照本指导原则进行检查过程中,有关检查项目应当同时对照所对应的附录检查内容进行检查。
如果附录检查内容检查中存在任何不符合要求的情形,所对应的检查项目应当判定为不符合要求。
四、本指导原则批发企业检查项目共258项,其中严重缺陷项目(**)6项,主要缺陷项目(*)107项,一般缺陷项目145项。
本指导原则零售企业检查项目共180项,其中严重缺陷项目(**) 4项,主要缺陷项(*)58 项,一般缺陷项118项。
五、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及配送中心按照药品批发企业检查项目检查,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按照药品零售企业检查项目检查。
六、结果判定:
注:缺陷项目比例数=对应的缺陷项目中不符合项目数/(对应缺陷项目总数-对应缺陷检查项目合理缺项数)×100%。
第一部分药品批发企业
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部分
二、附录部分
(一)冷藏冷冻药品的储存与运输管理
(二)药品经营企业计算机系统
(三)温湿度自动监测
(四)药品收货与验收
(五)验证管理
第二部分药品零售企业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部分。
gsp现场检查细则
gsp现场检查细则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级安全、环境管理现场检查。
第二条安全生产部负责全公司的各级安全、环境管理活动监督管理;各生产单位及项目部负责所属部门的安全、环境管理现场检查活动,具体要求如下:(一)安全生产部组织实施公司级季度联合检查及日常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全公司通报。
(二)生产单位组织实施对所属项目部的集中检查和日常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本单位通报。
(三)项目部组织实施每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项目部通报。
(四)项目部专(兼)职安全员实施日巡检查,现场制止、纠正违章;发现、排除隐患。
(五)机(队)长或带班负责人要做好班前、班中、班后和节假日前后的安全和环境隐患的自我检查工作,尤其作业前必须对其作业场区的安全及环境状况、重点部位进行认真检查;分包及租赁方负责人应进行安全和环境隐患的自我检查工作。
(六)各级管理部门还应根据安全及环境管理的需要,组织实施专业性、季节性及节假日等专项检查。
第三条各级安全、环境管理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事件事故处理等。
包括:(一)检查各级管理者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意识,如对安全生产、保护环境认识是否正确,是否把员工的安全健康和保护环境放在第一位,是否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等。
特别应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相关规定的熟悉掌握情况及贯彻执行力度进行严格检查。
(二)检查安全生产、环境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检查安全生产、环境管理责任制;安全生产、环境管理组织保证体系;安全生产、环境管理目标建设,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度是否健全。
检查各级管理部门负责人是否履行了安全生产、环境管理职责;安全生产、环境管理人员是否到位;员工参与安全生产、环境管理活动程度等。
(三)检查应深入项目施工现场,检查施工作业条件、施工生产设备以及相应的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检查具体内容应包括:1.现场安全环境管理书面交底内容,培训教育方式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等;2.危害因素识别与评价,以及对外宣传等。
新版GSP软件检查细则
84
04201
记录及凭证应至少保存5年。
1.计算机系统各类记录和数据的保存时限符合GSP第四十二条的要求。
m
85
*04202
特殊管理的药品的记录及凭证应按相关规定保存。
1.计算机系统各类记录和数据的保存时限符合GSP第四十二条的要求。
m
120
05701
企业应建立能够符合经营全过程管理及质量控制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实现药品质量可追溯。
206
10301
企业应按质量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执行配送操作规程,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配送过程中的药品质量与安全。
1.计算机系统应对药品运输的在途时间进行跟踪管理,对有运输时限要求的,应提示或警示相关部门及岗位人员。
222
*11601
企业应加强对门店退货的管理,保证退货环节药品的质量和安全,防止混入假冒药品。
1.药品采购订单中的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应依据数据库生成。计算机系统对各供货单位的合法资质,能够自动识别、审核,防止超出经营方式或经营范围的采购行为发生。
144
*07301
收货人员应核实运输方式是否符合要求,并对照随货同行单(票)和采购记录核对药品,做到票、账、货相符。
1.药品到货时,计算机系统应支持收货人员查询采购记录,对照随货同行单(票)及实物确认相关信息后,方可收货。
1.企业应建立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计算机系统,能够实时控制并记录药品经营各环节和质量管理全过程。
2.企业应按GSP相关规定,在计算机系统中设置各经营流程的质量控制功能,与采购、销售以及收货、验收、储存、养护、出库复核、运输等系统功能形成内嵌式结构,对各项经营活动进行判断,对不符合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以及GSP的行为进行识别及控制,确保各项质量控制功能的实时和有效。
广西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细则(修订)
广西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细则(修订) 广西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细则(修订)1、引言本文档为广西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的检查细则,旨在指导广西地区药品零售企业在进行GSP认证检查时所应遵循的标准和规范。
2、检查范围2.1 药品管理- 药品采购- 采购流程:包括供应商选择、采购计划、采购审核、采购文件等流程。
- 采购记录:记录采购的药品信息、供应商信息、采购数量、采购价格等。
- 药品入库- 入库验收:验收药品的标签、包装、合格证书、批号等信息。
- 入库记录:记录入库的药品信息、入库时间、验收人员等。
- 药品销售- 销售流程:药品销售的流程、销售环节的记录与管理。
- 销售记录:记录销售的药品信息、销售时间、销售人员等。
2.2 设备设施管理- 仓库管理- 药品存储环境:确保仓库内温度、湿度、通风等环境指标符合要求。
- 药品存储管理:包括药品分类、摆放、管理制度等。
- 冷链设备管理- 冷链设备运行状态和维护管理:确保冷链设备稳定运行,温度控制在允许范围内。
- 温湿度记录:记录冷链设备温湿度,以备查。
- 信息管理系统- 药品信息维护和备份:确保药品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2.3 人员管理- 人员配置- 药师及相关人员:药师和相关从业人员的资格和任职文件。
- 人员配备:不同岗位的人员配备要求。
- 培训管理- 药品质量相关知识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药品质量知识。
- 培训记录:记录培训的内容、时间和参与人员。
3、检查要点3.1 药品管理- 药品采购是否符合法规和公司内部要求。
- 药品入库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并做好相应记录。
- 药品销售是否遵循相应流程和记录。
3.2 设备设施管理- 仓库内药品存储环境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 冷链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温度是否稳定,并能提供相应温湿度记录。
- 信息管理系统的药品信息是否准确,能否进行及时备份。
3.3 人员管理- 药师及相关人员资格和任职文件是否齐全。
- 不同岗位的人员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相应岗位聘任书。
gsp现场检查细则
gsp现场检查细则GSP(Good Supply Practices)是供应链协会(Supply Chain Association)制定的一项供应链质量管理标准,旨在确保在生产和供应药品、医疗器械和食品等产品的过程中,遵循良好的管理实践,以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
GSP的现场检查是对企业生产过程的全面审核,旨在评估企业是否符合GSP的要求。
下面是GSP现场检查的详细细则:1.基本信息审查:-对企业的注册资料、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进行审核,确保企业的合法性和资质。
2.设施和设备:-检查企业的生产场所、仓库、清洁间等设施,确保其符合卫生要求和生产规程。
-检查企业的生产设备、仪器仪表等,确保其运行正常,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校准。
3.人员资质和培训:-检查企业员工的资质和培训记录,确保岗位要求的技能和知识。
-检查员工的卫生保健和着装要求,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4.采购和收货程序:-审核企业的采购程序,确保从合法和可信赖的供应商采购原辅材料。
-检查企业的收货程序,确保对原辅材料进行检验和验收,并有记录可查。
5.质量控制:-检查企业的质量控制程序,包括原辅材料的入库检验、生产过程控制和产品质量检验等。
-检查企业的样品保留和追溯制度,确保可以对产品进行追溯。
6.记录和文档管理:-审核企业的质量记录和文档管理程序,包括记录的正确性、完整性和保密性等。
-检查企业的文档控制程序,确保版本控制和文档的准确性。
7.不良事件和投诉处理:-检查企业的不良事件和投诉处理程序,包括事件的报告、调查和纠正措施等。
-检查企业对不良事件和投诉的回溯和预防措施,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8.改进措施和持续改进:-审核企业的改进措施和持续改进程序,包括问题的分析和解决、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等。
-检查企业是否建立目标和指标,并进行定期的跟踪和评估。
9.安全保障:-检查企业的安全保障措施,包括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防火、防爆、防盗等措施。
10.环境保护:-检查企业的环境保护措施,包括废物的分类和处理、废水和废气的处理等。
GSP检查细则
【细则】**00401药品经营企业应依法经营。
(批发企业)1.《药品经营许可证》(含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含分支机构)正副本原件均在有效期内。
2.实际经营活动(如票据、记录、在库药品等)不得有以下行为:(1)零售经营;(2)超范围经营;(3)挂靠、走票,为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经营药品提供场所、资质证明文件、票据等;(4)购销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5)无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定点批发资质,购销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6)不具备经营某类药品基本条件(质量制度、机构人员、设施设备等),或近1年内连续6个月不经营或累计9个月未经营某类药品。
3.不得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条例、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应进行处罚的违法经营行为。
**00401 药品经营企业应依法经营。
(连锁企业)1.《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含门店)均在有效期内。
2.实际经营活动(如票据、记录、在库药品等)不得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条例、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应进行处罚的违法经营行为,以及其他违规行为。
3.不得有批发、超经营范围等经营行为。
4.应严格执行江苏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八统一”的要求。
*00401 药品经营企业应依法经营。
(零售企业)1.《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均在有效期内。
2.实际经营活动(如票据、记录、在库药品等)不得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条例、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应进行处罚的违法经营行为,以及其他违规行为。
3.不得有批发、超经营范围等经营行为。
4.不得出租柜台,非本企业工作人员不得在营业场所内从事药品销售活动。
*00402 药品经营企业应诚实守信,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
1.企业提供资料不得有虚假、欺骗的行为。
2.诚信等级评定为不诚信的。
3.不得存在执业药师挂证。
4.不得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条例、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应进行处罚的虚假、欺骗行为。
第二章药品批发的质量管理第一节质量管理体系第五条企业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定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开展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改进和质量风险管理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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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批发企业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试行)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
1、为统一标准,规范药品GSP认证检查,确保认证工作质量,
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00.7.1)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
规范实施细则》,制定药品批发企业认证检查评定标准。
2、药品批发企业GSP认证检查项目共132项,其中关健项目(条
款前加“*”)37项,一般项目95项。
3.现场检查时,应对所列项目及其涵盖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并逐项作出肯定、或者否定的评定。
凡属不完整、不齐全的项目,称为
缺陷项目;关健项目不合格为严重缺陷;一般项目不合格为一般
缺陷。
3、药品批发企业分支机构抽查比例30%;一个分支机构不合格,视为一
个严重缺陷。
4、结果评定:
省药品批发企业GSP认证现场检查操作方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