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筑工程颗粒物与噪声在线监测技术规范(试行)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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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自动除湿或湿度补偿功能
校准
具备自动校准功能
浓度报警
具备设定浓度报警功能
注:1 本技术规范中所指的颗粒物是指在建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不同粒径颗粒物的统称。由于建筑工程产生 的颗粒物以大颗粒为主,各种不同粒径的颗粒物均存在,所以采样器不附加粒径切割器。 2 参比方法是指现行国家标准《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GB/T15432 或相关技术规范认可的 其他国标方法。
自动归位
具备设置和调用自动归位功能
摄像头
分辨率 最低照度
≥≥650 线 0.05 lx
音频监控单元技术指标应符合表 5 的要求。 表 5 音频监控单元技术指标
指标
百度文库
技术要求
采样频率
44.1kHz~48kHz
原始数据格式
PCM 或压缩型
采样位数
8 位或 16 位
4.2.6 数据采集仪的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 6 章的相关规定。 4.2.7 信息平台和用户终端应符合本规范第 7 章的相关规定。 4.2.8 供电和设备安装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 5 章 5.2 条款的相关规定。 4.2.9 噪声传声器位置应与系统内其他监测设备的反射面距离 1m 以上。主机箱体外 1m 噪声值应小 于 50dB(A)。
4.2 系统技术指标 4.2.1 颗粒物在线监测应采用基于连续自动监测技术的颗粒物在线监测仪,其技术性能指标应符合表 1 的要求。
2
表 1 颗粒物在线监测仪技术指标
名称
指标
技术要求
监测方式
连续自动监测
颗粒物监测仪
监测方法 测量量程 时间分辨率
流量漂移
与参比方 法比较
单组样品相对误差 平均相对误差 相关系数
噪声监测终端
测量范围 频率计权 采样频率 噪声报警
30 dB(A)~130 dB(A) A 计权
≤1s 产生一组原始数据 具备设定值触发录音或录像功能
校准
具备自动校准功能
3
4.2.3 气象参数传感器技术指标应符合表 3 的要求。 表 3 气象参数传感器技术指标
名称指标
量程范围
技术要求
温度
-10℃~+50℃
II
上海市建筑工程颗粒物与噪声在线监测技术规范(试行)
1 范围
1.1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建筑工程颗粒物与噪声在线监测系统的系统组成与技术指标、监测点 位与设备安装;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与处理;信息平台;系统运行维护;系统验收 1.2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中颗粒物与噪声在线监测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 理。混凝土搅拌站、干散货码头堆场等污染源颗粒物与噪声在线监测相关技术要求可参照执行, 但点位设置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论证。
I
前言
为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活动产生的颗粒物与噪声的定量化管理,规范颗粒物与噪声在线监 测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提高建筑工程施工过程颗粒物与噪声污染控制水平,科学评估污染 控制措施的减排效果,特制订本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建筑工程颗粒物与噪声在线监测系统的监测项目、系统组成与技术指标、监测点位 与设备安装、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与处理、信息平台的技术要求、系统运行维护及系统验收。
±1℃
湿度
0%RH~100%RH
±3%RH
风速
0 m/s~30 m/s
±1m/s
风向
0°~359°
±5°
4.2.4 视频监控仪技术指标应符合表 4 的要求。 表 4 视频监控仪技术指标
名称
指标
技术要求
4.2.5
定位精度
±0.2°,回传分辨率 0.1°
云台
预置位 巡航功能
具备设置和调用预置位功能 具备设置和调用巡航功能(360°)
重现性 除湿
光散射法、β射线法、微量振荡天平法等 0.01 mg/m3~30.00mg/m3 60 s
24h 内,任意一次测试时间点流量变化 ≤±10%设定流量,24h 平均流量变化≤±5%
任意一组样品相对误差绝对值≤25% 不少于 20 对样品,平均相对误差≤±20%
≥0.85(90%置信度) ≤±7%
3.3
1
颗粒物在线监测仪 对建设施工过程产生的颗粒物质量浓度进行连续自动监测的仪器,并具备数据传输、存储、分析和 处理的功能。
3.4 噪声在线监测仪 对建设施工过程产生的噪声进行连续自动监测的仪器,并具备数据传输、存储、分析和处理的功能。
3.5 数据有效采集率 数据有效采集率是在监测时段内实际采集的有效数据的个数与理论上应采集数据的个数之比的百 分数。
4.2.2 全天候户外传声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测量传声器第 4 部分:工作标准传声器规范》GB/T 20441.4;噪声监测终端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声级计检定规程》JJG 188 二级以上。噪声在线监测仪各 项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环境噪声在线监测系统相关要求和表 2 的要求。
表 2 噪声在线监测仪技术指标
上海市建筑工程颗粒物与噪声 在线监测技术规范(试行)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Particulate Matter and Noise Continuous Monitoring System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in Shanghai
(发布稿)
名称
指标
技术要求
全天候户外传声器
灵敏度 本底噪声 指向性 风罩抗风能力 宽带噪声(计权声 级)测量参数 动态分析范围
在 250Hz 或 1000Hz 的灵敏度在 30mV/Pa 以上 < 25dB(A) SPL 90°
风速 30m/s 不损坏;风噪声衰减>25 dB(A) Leq, L(n)(5,10,50,90,95….), Lmax, Lmin 等 ≥100dB(不换档)
3.6 噪声敏感建筑物 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和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3.7 颗粒物 PM--是指建筑施工作业排放产生的颗粒物(Particulate Matter),简称PM。
3.8 等效连续 A 声级 Leq--等效连续A 声级的简称,指在规定测量时间T 内A 声级的能量平均值(equivalent continuous A-weighted sound pressure level),用LAeq,T 表示,简写为Leq,单位dB(A)。
2015-XX-XX 发布
2015-XX-XX 试行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发布
目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系统组成与技术指标 .................................................................. 2 5 监测点位与设备安装 .................................................................. 4 6 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与处理 .......................................................... 5 7 信息平台 ............................................................................ 6 8 系统运行维护 ........................................................................ 7 9 系统验收 ............................................................................ 8 附录 A ................................................................................ 9 附录 B ............................................................................... 12 附录 C ............................................................................... 14
HJ 653 HJ 655 HJ 664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试行)
HJ/T 212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IEC 60942 电声学 声校准器
WS/T 206 公共场所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测定方法 光散射法 YD 5098 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3.1 建筑工程 在本规范中指通过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等的安装所 形成的工程实体。
3.2 颗粒物与噪声在线监测系统 集成颗粒物在线监测仪、噪声在线监测仪、气象参数传感器、视频监控仪、音频监控单元、数据采 集仪及信息平台等技术为一体的开放式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785 声级计的电、声性能及测试方法
GB 12523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3000.1 字符集汉字折笔规范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5030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T 15432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20441.4 测量传声器第4部分:工作标准传声器规范
JJG 188 声级计检定规程
JJG 846 计量检定规程—光散射式数字粉尘测试仪
建筑工程颗粒物与噪声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 合国家、行业和本市现行相关标准。
随着技术的进步和发展,本规范将根据需要进行修订。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 本规范由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由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负责起草。 本规范由上海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自 2015 年 xx 月 xx 日起试行。 当本规范与国家新颁布的相关标准或规范有冲突时,以国家颁布的标准或规范为准。
4 系统组成与技术指标
4.1 系统组成与功能 4.1.1 颗粒物在线监测仪应由颗粒物样品采集、流量控制、监测终端等组成。 4.1.2 噪声在线监测仪应由全天候户外传声器单元为主体的噪声实时监测终端组成。 4.1.3 气象参数传感器应由风向、风速、温度、湿度传感器组成。 4.1.4 视频监控仪应由摄像机和云台组成,用于对建筑工程施工活动与管理情况进行视频实时监控, 并按设定值采集现场施工作业视频或图片等。 4.1.5 音频监控单元应由拾音器和录音装置组成,在超过噪声设定阈值时启动自动录音,可结合视频 监控同步实施。 4.1.6 数据采集仪应由主控系统、数据采集模块组成,用于采集、传输、存储与处理各种监测数据, 并按后台服务器指令或定时向后台服务器传输在线监测数据和设备的状态参数。 4.1.7 信息平台应能对上述设备进行设置,并对各类监测数据进行存储、显示、统计分析与加工处理。 4.1.8 用户终端可包括智能移动设备、个人电脑等,用于数据的交互和显示。 4.1.9 辅助设施还应包括供电电源和通讯。 4.1.10 监测设备的配置可根据管理需求确定。用于颗粒物污染监控的,应配备颗粒物在线监测仪和 气象参数传感器,宜配备视频监控单元;用于噪声污染监控的,应配备噪声在线监测仪和气象参数传感 器,宜配备音频监控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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