扰乱市场秩序的规则与实施细则
苏宁云台商家违规行为及处理规则
苏宁云台商家违规行为及处理规则第一章概述第一条为促进商家的规范化经营,保障买家的合法权益,维护苏宁云台的经营秩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以及《苏宁云台服务协议》、《商家管理规范总则》等协议和规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违规行为的类型第二条违规行为分为严重违规行为和一般违规行为。
第三条严重违规行为,是指违反法律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破坏苏宁云台经营秩序的行为。
第四条一般违规行为,是指除严重违规行为之外的违规行为。
第一节严重违规行为第五条提供虚假资质提供虚假资质,是指商家向苏宁易购提供伪造、篡改或者经过技术处理模糊、隐藏了重要信息的资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品牌授权、产品质量认证、专利证书)的行为。
提供虚假资质,情节较轻的,每次扣二十四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四十八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九十六分。
第六条出售假冒、盗版商品出售假冒、盗版商品,是商家指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行为。
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每次扣九十六分。
苏宁易购有权强制下架或删除商家所发布的假冒、盗版商品;同时为了防止对公众造成不利影响,保护商标权、著作权人及买家权益,对涉嫌该情形的商家,苏宁易购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立即予以店铺屏蔽。
本条所称“假冒商品”,是指商家所售商品冒用他人注册商标、厂名、厂址、产地或其他商业标识,或者与他人注册商标、厂名、厂址、产地或其他商业标识非常类似,容易误导买家将其认定为他人商品。
本条所称“盗版商品”,是指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其作品的图书、电子书、音像作品和软件。
第七条出售劣质商品出售劣质商品,是指商家出售由不具备生产资质的生产商生产,或不符合国家、地方、行业、企业强制性标准,或添加违禁成份,或有毒、有害含量超标的商品。
出售劣质商品的,每次扣九十六分。
苏宁易购有权下架或删除商家所发布的商品信息;同时为了防止对公众造成不利影响,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苏宁易购有权立即对涉嫌出售劣质商品的店铺予以屏蔽。
第八条出售未经报关进口商品出售未经报关进口商品,是指商家出售未经正常中国海关报关程序的进口商品。
淘宝规则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理规范
淘宝网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理规范2019-05-06分享第一章适用范围与定义第一条【适用范围】适用于淘宝网所有会员。
第二条【定义】市场管理,指淘宝网针对会员的风险行为采取的非扣分的管理措施。
违规处理,指淘宝网针对会员的违规行为采取的具有惩戒性质的处理措施。
第二章原则第三条【平等】会员在淘宝网市场管理及违规处理的适用上一律平等。
第四条【减免、从轻等替代措施】除违反法律规定外,会员首次、非故意或轻微违规的,视具体情节享有减免、从轻、自检自查、教育学习等替代性处理的机会。
第五条【累犯从重、加重】会员累犯将从重或加重处理。
第三章程序第六条【来源】市场管理及违规处理的信息来源包括:(一)淘宝平台基于大数据主动排查;(二)行政管理部门的通报、通知;(三)司法机关的法律文书;(四)投诉、举报;(五)新闻媒体曝光;(六)检测报告;(七)其他合法合规渠道。
第七条【判定】市场管理及违规处理的判定方式包括:(一)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司法机关的认定;(二)淘宝网判定;(三)大众评审判定。
第八条【处理】淘宝网针对会员的违规行为先进行纠正,消除不利影响;同时,根据判定结果的情节严重程度,淘宝网可采取如下市场管理或违规处理措施:(一)公示警告;(二)账户权限管控;(三)经营权限管控;(四)违规商品或信息处置;(五)关联影响;(六)其他处理措施。
第九条【通知】淘宝网通常会对会员的市场管理及违规处理进行通知。
第十条【市场管理措施解除与违规申诉】(一)针对市场管理措施,淘宝网将视会员行为、商品及信息风险的消除情况,进行解除或部分解除;(二)针对违规处理,会员在规定的期限内可发起申诉,淘宝网根据申诉信息进行审核判断,申诉成立,撤销违规处理;逾期未申诉或申诉不成立,违规处理不中止、不撤销。
第四章违规行为类型及扣分第十一条【违规行为类型】会员违规行为分为出售假冒商品(即C类违规)、严重违规行为(即B类违规)及一般违规行为(即A类违规),三者独立扣分、分别累计、分别执行。
苏宁云台商家违规行为及处理规则
在商品类、店铺装修区或苏宁云台门户类页面发布以下商品或信息的,苏宁易购有权删除商家所滥发的商品或信息,同时每件商品或每条信息扣两分。
(3)发布重复/规避信息
使用不当方式发布商品或信息的,苏宁易购有权删除商家所滥发的商品或信息,同时每件商品或每条信息扣两分。
(4)发布错误描述信息
在商品类页面发布错误描述的商品或信息,情节轻微未构成虚假经营或描述不符的,每件商品或每条信息扣两分;若在店铺装修区页面或活动页面发布的,情节轻微未构成虚假经营或描述不符的,每件商品或每条信息扣八分:
第三十条不当使用他人权利
不当使用他人权利,是指商家所使用的宣传推广内容,涉及侵害他人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权利的行为。
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的,每次扣两分;同一权利人在三天内对同一商家的投诉视为一次投诉,同时苏宁易购有权对商家所发布的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的商品及信息进行删除。
不当使用他人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5)商品宣称具备某项专利但实际不具备或具备专利但未公示专利号或虽公示专利号但实际错误的;
(6)其他侵害他人商标权、专利权及著作权等权利的。
第六条出售假冒、盗版商品
出售假冒、盗版商品,是商家指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行为。
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每次扣九十六分。苏宁易购有权强制下架或删除商家所发布的假冒、盗版商品;同时为了防止对公众造成不利影响,保护商标权、著作权人及买家权益,对涉嫌该情形的商家,苏宁易购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立即予以店铺屏蔽。
本条所称“假冒商品”,是指商家所售商品冒用他人注册商标、厂名、厂址、产地或其他商业标识,或者与他人注册商标、厂名、厂址、产地或其他商业标识非常类似,容易误导买家将其认定为他人商品。
第八条出售未经报关进口商品
市场治理实施方案
市场治理实施方案市场治理是指政府和市场主体共同参与,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权益的一种行为。
市场治理的实施方案是为了有效解决市场乱象,推动市场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举措。
首先,市场主体要加强自律。
各类市场主体应当自觉遵守市场规则,诚实守信,不得从事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同时,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规范经营行为。
其次,政府部门要加强监管。
政府应当加大对市场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市场监管体系,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日常监管和风险防范。
同时,加强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
另外,市场准入要加强。
加强市场准入管理,对市场主体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市场主体合法合规经营。
对于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市场主体,要坚决予以取缔,杜绝不法经营行为。
此外,市场信息公开要加强。
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市场信息的公开透明,及时发布市场监管信息和行政执法信息,让市场主体和消费者了解市场动态,增强市场透明度,提高市场监管的有效性。
最后,市场主体要强化社会责任。
市场主体应当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
同时,加强与消费者的沟通和交流,提高消费者满意度,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总之,市场治理实施方案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和市场主体共同参与,形成合力。
只有通过加强市场主体自律、政府加强监管、市场准入管理、市场信息公开和市场主体社会责任的综合治理,才能有效解决市场乱象,推动市场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
希望各方能够共同努力,推动市场治理实施方案的落实,为建设良好的市场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行业秩序整治实施方案范文
行业秩序整治实施方案范文为了加强行业秩序管理,保障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我们在此提出行业秩序整治实施方案。
一、明确整治目标我们将重点整治以下问题:一是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二是违规经营、违法广告、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三是价格欺诈、欺诈消费者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四是违规乱收费、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行为。
二、加强监管力度各级行政部门将加大对市场主体的监管力度,加强巡查检查,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三、加强宣传教育我们将加强对市民和市场主体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大家的法制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市场自律。
四、完善法律法规我们将继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和完善制度,提高违法成本,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五、加强行业自律各行业协会将加强自律组织建设,完善行业规范,加强行业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
六、强化责任追究对于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我们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严格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七、建立长效机制我们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加强行业秩序管理工作,不断推动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实施以上方案,相信可以有效加强行业秩序管理,维护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八、加强跨部门合作我们将加强公安、市场监管、银行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合力,共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九、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我们将加强对市场主体的信用监管,建立健全信用体系,对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惩罚力度,对诚信经营者给予奖励和优惠政策。
十、加强舆论引导我们将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提高公众对于合法权益保护的认知和关注度,增强社会舆论监督能力,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治理格局。
十一、强化监督检查各级部门将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加强对行业秩序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得以有效实施并取得实效。
综上所述,行业秩序整治实施方案将围绕着明确整治目标,加强监管力度,加强宣传教育,完善法律法规,加强行业自律,强化责任追究,建立长效机制,加强跨部门合作,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加强舆论引导,强化监督检查等方面展开工作,为行业秩序管理注入更多活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做出实质性贡献。
打黄打非工作制度
打黄打非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打黄打非”,是指依法打击销售、传播淫秽色情出版物、非法出版物的行为,以及打击涉黄、涉非违法犯罪活动。
第三条各级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信、公安、工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打黄打非工作。
第四条打黄打非工作应当坚持依法行政、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齐抓共管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政府应当将打黄打非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建立健全打黄打非工作协调机制,保障打黄打非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工作内容第六条打击销售、传播淫秽色情出版物、非法出版物的行为,包括:(一)查禁淫秽色情书籍、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二)查禁非法出版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三)打击网络上的淫秽色情信息传播行为;(四)打击制作、复制、出版、销售、传播非法出版物的行为。
第七条打击涉黄、涉非违法犯罪活动,包括:(一)查处涉黄场所、涉黄违法犯罪活动;(二)打击非法彩票、赌博等活动;(三)打击涉毒违法犯罪活动;(四)打击其他涉黄、涉非违法犯罪活动。
三、工作制度第八条定期开展打黄打非联合行动,各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打击违法行为。
第九条建立健全举报制度,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销售、传播淫秽色情出版物、非法出版物的行为,以及对举报人予以保护。
第十条建立健全检查制度,各级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信、公安、工商等部门应当定期对出版物市场、音像制品市场、电子出版物市场、软件市场、印刷复制市场等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
第十一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制度,各部门应当及时相互通报打黄打非工作信息,共同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第十二条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对打黄打非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给予批评和处罚。
市场经营秩序管理规定
市场经营秩序管理规定
一、市场是公共场所,必须遵纪守法,服从管理,维护公共秩序及安全。
二、不得经营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有害及“三无”商品,经批评教育仍无悔改的暂停或终止经营。
三、不得占道经营,柜台商品不得摆放在挡水线外,不得在摊位外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违者经多次警告后仍无改正的,暂停经营。
四、摊(商)位前后实行门前“三包”,不得随地扔垃圾,对据不执行的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五、除平板车外任何车辆都不得进入市场,对违章进入市场车辆的车主进行批评教育,劝其退场。
六、不服从管理,扰乱市场秩序,谩骂、殴打市场管理人员的,责令暂停经营,对态度恶劣、影响极坏的,终止承租经营合同。
七、严格履行遵守《摊(商)位经营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
八、本规定未尽事项,按《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的有关条款执行。
网络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
网络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网络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主要是指对于违反市场经济秩序,扰乱正常市场竞争环境的各类行为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规制和制裁。
网络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广泛涉及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商业诽谤、恶意评价等行为。
以下为网络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内容。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我国公认的专门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适用于网络市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该法规定了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虚假宣传、恶意比较、商业贿赂等,并对这些行为给予了明确的法律规制。
该法明确规定了虚假宣传行为的认定标准和法律后果。
对于虚假宣传行为,消费者可以请求赔偿,并有权要求发布虚假宣传的商家公开赔礼道歉或者撤回虚假宣传,修正发布的虚假宣传内容。
该法还规定了商业秘密的保护,以及不正当竞争与反垄断的关系等内容。
二、网络广告法律法规网络广告是网络市场中重要的营销手段,但同时也存在着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针对网络广告的不正当行为,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明确的规制。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互联网广告必须真实、合法、准确、完整,并应当公示级别和类别(如:广告、信息等),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根据《广告法》的规定,网络广告的发布者、经营者需要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三、电商平台的自律规则电商平台作为网络市场的核心,具备自律规则,对于网络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也进行了规制。
阿里巴巴集团出台了《电商反不正当竞争行为投诉处理规则》,规定了商家不能利用虚假宣传、恶意评价等行为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并对违规商家进行处罚。
一些电商平台还通过打击虚假交易、整顿商标侵权等方式,加强了对网络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维护了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网络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主要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电商平台的自律规则。
这些规定对于构建公平、有序的网络市场竞争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非法经营罪中“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教义学解读
非法经营罪中“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教义学解读非法经营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违反国家规定,未取得相关经营许可或者违法经营的行为。
而其中“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是非法经营罪中的重要构成要件之一。
为了更好地理解和解读这一概念,我们可以从法律、学术和实际案例等多个角度来进行分析和阐释。
我们可以从刑法的相关规定入手,来理解“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内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非法经营者在未取得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经营活动,且情节严重的,触犯了非法经营罪,并且造成了“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后果,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这里的“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是指非法经营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经济交易秩序和市场竞争秩序,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甚至对整个社会经济造成了不良影响。
法律对于这一行为予以了明确的规定,并认定为刑事犯罪行为。
从学术的角度来看,“严重扰乱市场秩序”需要结合市场经济和法律规范进行解读。
市场秩序是指在市场经济体系下,由供求关系决定的商品价格和市场交易规则。
而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转对于维护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和促进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非法经营行为通常会违反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扰乱市场秩序,破坏正常的市场竞争环境,造成价格混乱,商品质量不安全,损害了其他合法经营者的利益,甚至危害了广大消费者的权益。
从学术的角度来看,“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是非法经营行为对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了严重破坏和危害,损害了整个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转。
非法经营罪中“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教义学解读,需要从刑法规定、市场经济原则和具体案例等多个角度进行理解。
在市场经济体系下,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是至关重要的,而非法经营行为的“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希望通过对这一概念的深入理解,能够加强人们对于非法经营行为的认识,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保护广大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规范商户经营行为、秩序的规定
处理违规行为的方式和程序
处理方式
01 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责
令改正、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吊销营业执照等。
处理程序
02 一般包括立案、调查取证、处
理决定、送达和执行等步骤。
立案
03 对涉嫌违规的商户进行立案登
记。
调查取证
04 对涉嫌违规的商户进行调查,
收集相关证据。
THANKS
感谢观看
这些规定还有助于树立商业道德和诚信经营的观念,提升商户的商业形象和社会责 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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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经营行为规范
商户经营行为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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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经营行为是指商户在商业活 动中所采取的一系列行为,包括 但不限于商品销售、服务提供、 广告宣传等。
02
商户经营行为应当遵循法律法规 、行业标准和商业道德,不得违 反社会公德、损害消费者权益。
3
这些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虚假宣传、价格 欺诈、质量低劣等,给消费者带来了极大的困扰 和损失。
目的和意义
规范商户经营行为、秩序的规定旨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 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通过规定商户的经营行为和秩序,可以有效减少不正当竞争和违法行为的发生,提 高市场交易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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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商户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包括工商、税务、质量监督等
方面的规定。
规章制度
商户必须遵守行业协会和商业 组织制定的规章制度,包括行
业标准和商业道德等。
商业道德
商户应遵循商业道德,诚信经 营,维护消费者权益,不进行
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
行业标准
商户应遵守行业标准,确保商 品和服务质量,提高消费者满
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一、引言不正当竞争是指市场经济活动中,由于参与主体之一、多个或者多方之间的行为或者交易,违反消费者利益保护、破坏市场秩序等原则和规则的行为。
为了维护公平竞争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各国纷纷制定了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二、反不正当竞争的定义与分类反不正当竞争是指针对不正当竞争行为所制定的法律规定和制度。
不正当竞争行为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虚假宣传:包括虚假广告、虚假宣传等行为;2.不正当竞争手段:包括恶意扰乱市场秩序、恶意侵犯他人商业信誉等行为;3.侵犯商业秘密:包括盗窃商业秘密、非法获取商业机密等行为;4.不正当价格手段:包括恶意垄断、价格欺诈等行为;5.不正当竞争协议:包括限制竞争协议、垄断协议等行为。
三、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竞争秩序的维护:法律明确规定了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和界定标准,以及相应的处罚措施,以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2.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法律规定了禁止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等欺骗性行为,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3.商业秘密的保护:法律规定了商业秘密的界定和保护措施,防止商业机密被他人非法获取和使用;4.执法机构的设立:法律规定了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执法机构和职责,加强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和打击力度;5.赔偿机制的建立:法律明确规定了不正当竞争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和方式,保护受害方的合法权益。
四、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的特点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法律与经济紧密结合: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是市场经济环境下的产物,旨在维护公平竞争和保护消费者权益,与经济活动密切相关;2.原则灵活性: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所遵循的原则包括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等,这些原则的具体适用可以根据市场变化和特殊情况进行灵活调整;3.多层次的法律保障: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涵盖了不同层面的法律法规,包括宪法、民法、经济法等,形成了多层次的法律保障体系;4.执法与司法并重: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既强调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执法力度,也注重通过司法途径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受害方的权益。
处罚各类扰乱秩序行为的法律依据和条文解释
关于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各类扰乱秩序行为的法律依据和条文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有关处罚各类扰乱秩序行为的法律依据和条文解释如下:第二十三条[扰乱单位秩序、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和破坏选举秩序的行为及处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1.扰乱单位秩序行为的认定及处罚(1)本行为的主体是达到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本行为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秩序,具体是指机关、团体的工作秩序,企业、事业单位的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秩序。
侵犯的对象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行为人往往企图通过实施这种行为给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施加压力,制造事端,以实现自己的不合理要求或者发泄不满情绪。
(2)本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影响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扰乱,是指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进行干扰和破坏,从而影响其工作正常进行。
扰乱行为既有暴力性质的,也有非暴力的。
暴力性质的扰乱行为具体表现为:① 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砸办公用具、物品、门窗等物,毁坏文件材料等。
②纠缠有关国家工作人员、职工、教师、科研人员等。
非暴力的扰乱行为具体表现为:①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起哄、闹事、辱骂。
市场秩序规范管理规定
市场秩序规范管理规定
1. 前言
本规定旨在促进市场秩序的规范管理,维护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推动市场经济良性发展。
遵守本规定的要求是每个市场参与者的责任和义务。
2. 市场主体的行为规范
2.1 诚信经营
市场主体应遵循诚实守信、真实宣传的原则,不得故意误导消费者,不得虚假宣传产品或服务的性能、质量等信息。
2.2 公平竞争
市场主体应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
不得利用不正当手段妨碍、限制他人的合法竞争权益,不得进行恶意抬价、掠夺性定价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2.3 保护消费者权益
市场主体应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供符合产品质量、安全等标准的商品和服务。
对于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予以合理赔偿。
3. 管理制度
3.1 考核评估机制
建立市场秩序规范管理的考核评估机制,对市场主体进行定期评估,并对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和监督。
3.2 处罚与奖励措施
对于违反市场秩序规范的行为,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予以公布。
同时,对于积极促进市场秩序规范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奖励和优惠政策。
4. 法制保障
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应与本规定相衔接,形成法律法规体系,依法维护市场秩序规范管理的实施。
5. 后记
市场秩序规范管理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础和保障,希望所有市场主体共同遵守本规定,共同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以上即为《市场秩序规范管理规定》的内容要点,供参考。
具体实施细则将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制定。
行业乱象整治工作规章制度
行业乱象整治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规范行业秩序,维护市场竞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涉及从事生产、经营、服务的各类企业,机构和个人。
第三条行业乱象是指在市场经济活动中,部分企业和机构为获得不正当利益,采取违法违规手段,扰乱市场秩序,破坏公平竞争的行为。
第四条行业乱象整治工作的宗旨是依法治理,规范市场行为,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行业发展。
第二章行业乱象整治工作机构第五条行业乱象整治工作由相关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建立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
第六条行业乱象整治工作机构包括:(一)行政部门:主要负责行业乱象整治工作的制定、协调、监督和评估。
(二)企业和机构: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自觉维护行业秩序。
(三)社会组织:加强监督,呼吁社会各界从业人员遵守规章制度。
第七条行业乱象整治工作机构应当加强协作与交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整治工作。
第三章行业乱象整治工作内容第八条行业乱象整治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一)加强宣传教育,提升行业从业人员依法合规意识。
(二)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制度,规范从业行为。
(三)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四)严格执法惩处,坚决打击行业乱象行为。
第九条行业乱象整治工作应当注重防范和化解风险,提高行业规范化水平,保障市场秩序稳定。
第十条行业乱象整治工作应当注重宏观与微观相结合,整体规划,分步实施,逐步提高整治效果。
第四章行业乱象整治工作措施第十一条行业乱象整治工作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一)加强行业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明确权责义务。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升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
(三)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四)积极推动行业发展,促进规范经营。
第十二条行业乱象整治工作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形成合力,形成良好的整治合力。
第五章行业乱象整治工作评估第十三条行业乱象整治工作应当定期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善工作机制。
a股小黑屋规则
a股小黑屋规则近年来,随着股市的火爆,越来越多的投资者涌入股市,希望通过股票交易获得丰厚的利润。
然而,股市的高风险也使得许多投资者陷入了困境,甚至遭受了巨大的损失。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维护股市的稳定运行,a股市场采取了一系列的监管措施,其中之一就是设立了小黑屋规则。
小黑屋规则是指在a股市场中,对于某些特定行为进行限制或处罚的政策。
这些行为包括操纵股价、传播虚假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一旦被发现违反小黑屋规则,相关的个人或机构将受到严厉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停牌、罚款、取消资格等。
操纵股价是小黑屋规则严厉打击的行为之一。
操纵股价是指通过人为手段,故意控制股票的买卖行为,以实现人为的价格波动,从而获利的行为。
这种行为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也损害了其他投资者的利益。
因此,一旦发现有人操纵股价,相关人员将被纳入小黑屋,受到相应的处罚。
传播虚假信息也是小黑屋规则所禁止的行为之一。
在股市中,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于投资者的决策至关重要。
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自己的利益,故意传播虚假信息,以影响股价的波动,从而获利。
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小黑屋规则对于散布虚假信息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一经发现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内幕交易也是小黑屋规则所严禁的行为之一。
内幕交易是指在股票交易中,利用未公开的重要信息进行买卖股票的行为。
内幕交易不仅违法,也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其他投资者的利益。
因此,小黑屋规则对于内幕交易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打击,一旦发现相关违法行为,相关人员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小黑屋规则的实施不仅是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也是为了维护股市的稳定运行。
在小黑屋规则的制约下,投资者将更加谨慎行事,遵守交易规则,减少了市场的不确定性。
同时,小黑屋规则也起到了一种警示作用,对那些企图操纵市场、传播虚假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的人起到了震慑作用。
然而,小黑屋规则也存在一定的争议。
有人认为,小黑屋规则的实施过于严厉,对于一些无意犯错的人也进行了处罚,这可能会对个人和企业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失。
非法经营罪中“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教义学解读
非法经营罪中“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教义学解读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擅自经营或者利用非法手段进行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影响社会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
“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是非法经营罪的重要构成要素之一。
下面我们来对“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教义学进行解读。
我们需要明确“市场秩序”的含义。
市场秩序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依据自愿、平等和合法的原则,通过交换和竞争形成的一种有序状态。
市场秩序的形成和维护,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础和前提。
扰乱市场秩序意味着干扰市场正常的运行,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影响正常的经济秩序。
“严重扰乱市场秩序”需要具备一定的程度和后果。
即非法经营行为所造成的扰乱市场秩序,必须是严重的,而非简单的违规行为所能达到的程度。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市场混乱。
非法经营行为可能导致市场价格波动,市场供求失衡,影响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使市场陷入混乱状态。
二是产业结构失衡。
非法经营者为了牟取暴利,可能会扰乱行业的生产和经营布局,导致整个产业结构失衡,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
三是损害消费者利益。
非法经营可能会生产或销售不合格商品,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影响社会的公共利益。
四是影响社会稳定。
非法经营行为会破坏市场秩序,损害社会公平竞争环境,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还需要考虑非法经营者的主观故意和行为后果。
非法经营者的主观故意是指其明知违法,仍然故意实施非法经营行为;而行为后果是指非法经营行为所导致的社会危害后果。
只有同时具备主观故意和严重的社会危害后果,才能认定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从而构成非法经营罪。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认定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等多个因素。
在审判实践中,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上述因素确定是否构成“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从而作出相应的判决。
非法经营罪中“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教义学包括对市场秩序、扰乱程度和行为后果的综合解读,需要在具体案件中结合实际情况加以认定。
扰乱市场秩序罪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扰乱市场秩序罪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在⽇常⽣活中,我们都知道社会是需要秩序去进⾏维护的,对此⼀旦有⼈破坏,就会受到相应的处罚,这是为了构建更好的社会,才实⾏的,那么对此很多⼈不知道扰乱市场罪,其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下⾯就由店铺⼩编就为⼤家介绍⼀下。
扰乱市场秩序罪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第⼆百⼆⼗⼀条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造成重⼤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
第⼆百⼆⼗⼆条 【虚假⼴告罪】⼴告主、⼴告经营者、⼴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
第⼆百⼆⼗三条 【串通投标罪】投标⼈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或者其他投标⼈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
投标⼈与招标⼈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百⼆⼗四条 【合同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有下列情形之⼀,以⾮法占有为⽬的,在签订、履⾏合同过程中,骗取对⽅当事⼈财物,数额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数额巨⼤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数额特别巨⼤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期徒刑,并处罚⾦或者没收财产: (⼀)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他⼈名义签订合同的; (⼆)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能⼒,以先履⾏⼩额合同或者部分履⾏合同的⽅法,诱骗对⽅当事⼈继续签订和履⾏合同的; (四)收受对⽅当事⼈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法骗取对⽅当事⼈财物的。
第⼆百⼆⼗四条之⼀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式获得加⼊资格,并按照⼀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
治理_摊乱摆_工作制度
治理摊乱摆工作制度一、背景及意义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城市摊点经营现象日益凸显。
摊乱摆不仅影响城市市容市貌,还可能导致交通拥堵、安全隐患等问题。
为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有效的治理摊乱摆工作制度,对于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优化城市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二、工作原则1. 以人为本:在治理摊乱摆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摊贩的生计问题,保障其合法权益,实现摊贩与城市管理的和谐共生。
2. 依法治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对摊乱摆现象进行治理,确保治理工作合法、合规、有序。
3. 源头治理:从源头上解决摊乱摆问题,加强摊点经营许可、监管、执法等环节,杜绝摊乱摆现象。
4. 协同治理:充分发挥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市民的作用,形成治理合力,共同推进摊乱摆治理工作。
5. 长效治理:建立健全治理摊乱摆的长效机制,确保治理成果不反弹,实现城市管理的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措施1. 加强摊点经营许可管理:明确摊点经营范围、地点、时间等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摊贩发放经营许可证,规范其经营行为。
2. 强化摊点经营监管:建立摊点经营监管制度,加强对摊点的日常巡查和监管,确保摊点经营秩序井然。
3. 加大执法力度:对无证经营、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坚决打击摊乱摆现象。
4. 优化摊点布局:结合城市规划和实际情况,合理规划摊点布局,引导摊贩到规定区域经营。
5. 提供公共服务:为摊贩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如临时摊点、摊位、停车位等,改善其经营环境。
6. 引导摊贩自律:加强摊贩自律教育,提高其文明经营意识,自觉遵守城市管理相关规定。
7. 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治理摊乱摆的重要性,提高市民的认同感和参与度。
8. 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市民积极参与治理摊乱摆,对举报属实的,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工作保障1.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摊点经营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为治理摊乱摆提供法制保障。
2. 明确责任分工:明确各部门、单位的职责分工,确保治理摊乱摆工作落到实处。
扰乱商业秩序是不是犯法
一、扰乱商业秩序是不是犯法扰乱商业秩序情节严重的,是犯法。
扰乱市场秩序罪,是指违反国家对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不正当竞争,从事非法经营贸易或者中介服务活动,以及强行进行交易,扰乱和破坏等价有偿、公平竞争和平等交易的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扰乱商业秩序是不是犯法二、通常包含的罪行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虚假广告罪串通投标罪合同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经营罪强迫交易罪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倒卖车票、船票罪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逃避商检罪三、构成要件的组成客体要件所谓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2]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主义关系扰乱市场秩序罪侵害的客体是为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市场秩序;客观方面客观方面是指客体在什么条件下,被什么行为所侵害,并造成了什么危害后果。
扰乱市场秩序罪的客观方面的要件是:(1)违犯了工商行政管理土地、商检、劳动等市场管理法规;(2)损害了国家利益、社会公益和他人合法权益;(3)情节严重或数额较大或绐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有危害后果犯罪主体犯罪主体是实施刑法所禁止的行为.造成了社会危害后果,应负刑事责任的人其中可分为自然人犯罪主体和单位犯罪主体两类。
自然人犯罪主体的要件是:(1)年龄16周岁以上;(2)具有能够控制和辨别自己行为的能力,即非精神病人和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单位犯罪主体是指新刑法第30条规定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这类主体均可构成扰乱市场秩序罪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处罚金,并追究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主观方面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指行为人对其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及结果所持的心理状态,分故意和过失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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扰乱市场秩序的规则与实施细则
•发布部门:天猫
•规则文件类型:
•发布时间:2013-12-18
第六十四条扰乱市场秩序,是指以任何方式,刻意规避淘宝的各类规则或市场管控措施,或以不正当的方式获取、使用淘宝官方资源的行为。
扰乱市场秩序的,每次扣二十四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1、哪些行为属于扰乱市场秩序?
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有两类,一是刻意规避淘宝的管理措施,二是以不正当的方式获取或使用淘宝官方资源,举例:商家以任何方式参与红包套现。
2、如何界定情特别严重?
实施扰乱市场秩序行为手段恶劣的、获利金额较大的、造成不良后果的,均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举例:如商家参与套取红包金额大于50000元。
3、红包指什么?
红包,是指淘宝官方向消费者发放的礼券。
该礼券用于在淘宝指定范围内进行消费,购买商品或服务,可折抵现金。
4、扰乱市场秩序的,除扣分外,淘宝还将采取哪些纠正措施?
扰乱市场秩序的,淘宝将取消其通过不当方式获得、使用的官方资源。
举例:会员通过不正当方式进行红包套现的,淘宝作废红包或追回套现等额钱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