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编减编工作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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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编减编工作自查报告

为贯彻关于对控编减编方案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各单位积极开展相关自查工作,下面是搜集的控编减编工作自查报告,欢迎阅读查看。

篇一:控编减编工作自查报告

近日,根据市编委办《关于对控编减编方案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筑编办通〔xx〕22号)精神,南明区对控编减编工作进行了自查自纠,

一是认真制定控编减编工作方案

根据省、市关于《认真做好市县控编减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了《南明区关于做好控编减编工作方案》,以我区xx年行政编制、专项行政编制、事业编制总量为基数,确定控编减编的目标任务,明确和细化了控制总量、盘活存量、核减、精简和收回编制的具体措施,确保本届政府任期内将编制数控制在xx年底的年报总编制数内只减不增。

二是严控总量、盘活存量,做好新增事业编制消化超编工作

行政编制和政法专项编制严格按照省、市下达给我区的总量进行控制,行政空编首先用于消化党政机关超编人员;事业编制按照市下达的事业编制数总量进行控制。认真落实控编减编措施,多措并举盘活编制资源,对一些长期空编事业单位,按一定的比例收回事业编制,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编制进行冻结,人员只出不进,空编全部收回。进一步加强机关工勤人员编制管理。结合公车改革,对已核定过工勤

人员编制的机关单位,目前空编的,一律停止审批使用,对现有在编在岗工勤人员,按照“编制冻结,自然减员”的办法逐步消化,原核定的机关工勤人员编制只减不增,逐年核减;没有核定工勤编制的机关单位,不再核定工勤编制,根据工作需要,逐步采取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保障机关正常运转。

三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加强机构编制督查

建立健全由组织、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的机构编制控编减编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确保各部门职责权限,组织、人社部门在任用干部、调配及招聘人员时,要与编制部门联系,必须严格在编制和职数范围内任用干部、调配及招考录用人员,凡未经编制使用审批、未按规定在编制部门上编的新进人员或超编制、超职数配备人员,编制部门不列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不予办理调动、工资和社会保险等手续,财政部门不纳入财政预算、不列入统发工资人员名单。同时加强机构编制督查,机构编制部门会同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违反机构编制纪律问题的查处力度,严格责任追究。

篇二:控编减编工作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好中央、自治区、银川市关于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工作目标,金凤区编办积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开展控编减编方案执行情况专项自查工作。

一是及时制订控编减编工作方案

我办通过实名制系统和工资审核台账等措施对各单位编制数、实有人数及xx年用编计划数和空编数进行核查,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控编减编工作方案。

二是各机构编制事项一律按程序办理

涉及职能调整,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的增减等机构编制事项,由机构编制部门按程序办理。确需增设机构的,按“增一撤一”办理,所需编制通过总量调剂、内部挖潜等方式解决。

三是严格编制管理

坚持“编制审批在先”和“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缺编单位按需进人”的原则,严禁超各类编制总量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全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年度公开招录(聘)等用编进人计划数原则上不得超过上年度编制内的自然减员数,并按照编制类别和层级进行总量控制,编制使用重点向我区中心工作、重大民生项目和公益事业倾斜。

四是进一步完善人员实名制管理

规范机构编制审核审批业务办理程序,健全编制管理制度,实现编制的动态监控,最大化提高编制的使用效益。收集单位的机构编制变动文件,进一步核实实名制系统台账、人员信息,及时做好实名制信息数据的更新和检查工作,随时掌握各单位的编制和人员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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