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文书规范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监督意见:
你单位应设立专用密闭消毒间;消毒间应当正常使用;消毒间内不允许有杂物;应当配备有消毒产品;应当配备有效的消毒产品;配备消毒产品配比容器
清洗、消毒设施设备
规范用语:
是否设置清洗、消毒、保洁等设施设备,是否正常使用
现场笔录:
未设置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设备
监督意见:
应该设置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设备
预防性卫生监督
规范用语: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是否办理预防性卫生审查手续
现场笔录:
公共场所进行(改建、扩建、新建)的,经营者应该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预防性卫生审查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续。
监督意见:
责令xx公共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于X日内办理预防性卫生审查手续。
监督意见: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侯方可上岗
消毒设施设备
规范用语:
是否配备消毒专用设施设备
现场笔录:
未配备消毒专用设施设备或者擅自停用、不能正常使用。
监督意见:
应当配备消毒专用设施设备且能正常使用。
消毒间、消毒区域
规范用语:
是否设立专用密闭消毒间;消毒间是否正常使用;消毒间内是否有杂物;是否有消毒产品;是否有过期的消毒产品(你单位配备的XX牌消毒产品有效期限为2010年5月21日);是否有消毒产品配比容器
公共场所经营者未建立健全卫生管理档案
定性依据:
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一项
监督意见: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按照规定建立卫生管理档案
健康合格证明
规范用语:
从业人员为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
定性依据:
管理条例第七条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
现场笔录:
你单位XX、XX2人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健康合格证明有效期是2010年12月,现已经超期)在经营场所内上岗直接为顾客服务从事美容美发服务。
定性依据:
管理条例第八条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监督意见: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为4年,每两年复核一次,责令限期改正。
三、卫生许可证公示
规范用语: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是否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处公示
定性依据:
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第三款
监督意见: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
卫生管理档案
规范用语:
卫生许可证
一、是否取得卫生许可证
规范用语:
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事XX的公共场所经营活动
定性依据:
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监督意见:
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不得从事XX的公共场所经营活动
责令限期整改时间(立即改正)
二.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复核手续
规范用语:
未按照规定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复核手续
你单位应设立专用密闭消毒间;消毒间应当正常使用;消毒间内不允许有杂物;应当配备有消毒产品;应当配备有效的消毒产品;配备消毒产品配比容器
清洗、消毒设施设备
规范用语:
是否设置清洗、消毒、保洁等设施设备,是否正常使用
现场笔录:
未设置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设备
监督意见:
应该设置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设备
预防性卫生监督
规范用语: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是否办理预防性卫生审查手续
现场笔录:
公共场所进行(改建、扩建、新建)的,经营者应该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预防性卫生审查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续。
监督意见:
责令xx公共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于X日内办理预防性卫生审查手续。
监督意见: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侯方可上岗
消毒设施设备
规范用语:
是否配备消毒专用设施设备
现场笔录:
未配备消毒专用设施设备或者擅自停用、不能正常使用。
监督意见:
应当配备消毒专用设施设备且能正常使用。
消毒间、消毒区域
规范用语:
是否设立专用密闭消毒间;消毒间是否正常使用;消毒间内是否有杂物;是否有消毒产品;是否有过期的消毒产品(你单位配备的XX牌消毒产品有效期限为2010年5月21日);是否有消毒产品配比容器
公共场所经营者未建立健全卫生管理档案
定性依据:
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一项
监督意见: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按照规定建立卫生管理档案
健康合格证明
规范用语:
从业人员为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
定性依据:
管理条例第七条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
现场笔录:
你单位XX、XX2人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健康合格证明有效期是2010年12月,现已经超期)在经营场所内上岗直接为顾客服务从事美容美发服务。
定性依据:
管理条例第八条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监督意见: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为4年,每两年复核一次,责令限期改正。
三、卫生许可证公示
规范用语: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是否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处公示
定性依据:
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第三款
监督意见: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
卫生管理档案
规范用语:
卫生许可证
一、是否取得卫生许可证
规范用语:
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事XX的公共场所经营活动
定性依据:
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监督意见:
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不得从事XX的公共场所经营活动
责令限期整改时间(立即改正)
二.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复核手续
规范用语:
未按照规定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复核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