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坎南的政府失灵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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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坎南的政府失灵论
补救政府失灵的政策性主张
综上所述,在现行的民主制度下,没有一种选择机制可以称得上是最优选择机制或有效率的选择机制。
既然政治市场上现行的选择机制是失灵的,那么出路何在?公共选择理论为此提出了两条思路:其一是市场化改革,其二,宪法制度改革。
前一种思路主要是由公共选择理论中的芝加哥学派提出,后一种思路主要由公共选择理论中的弗吉尼亚学派提出。
所谓市场化改革是试图通过把经济市场的竞争机制引入政治市场来提高后者的运行效率。
市场化改革的思路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1)明晰和界定公共物品——公有地、公海、公共
资源——的产权,饥饿此消除在这些公共物品使用上的“逃票乘车”和掠夺性消费。
(2)在公共部门之间引入竞争机制,重构政府官员的激励机制,按照市场经济原则来组织公共物品的生产。
(3)重新设计公共物品的偏好显示机制,使投票人尽可能真实地显示其偏好。
所谓宪法改革,是试图通过建立一套经济和政治活动的宪法规则来对政府权力施加宪法约束,通过改革决策规则来改善政治。
在公共选择理论家们看来,要克服政府干预行为的局限性及避免政府失灵,最关键的是要在宪制上做文章,布坎南认为,要改进政府的行政过程,首先必须改革规则,因此,“公共选择的观点直接导致人们注意和重视规则、宪法、宪法选择和
对规则的选择。
”布坎南等等人着重从立宪的角度分析政府制定的规则和约束经济和政治活
动的规则或限制条件,即他们并不直接提出具体的建议供政策制定者选择,而是为立宪改革提供一种指导或规范建议,为政策制定提出一系列所需的规则和程序,从而使政策方案更合理,减少或避免决策失误。
四对我国政府机构改革的启示
1.政府失灵论及其政策主张的借鉴意义
《亚洲华尔街日报》增评论道:“在中国没有比机构改革更难的事了。
每一个机构都不想放权,他们对机构改革是原则同意,实际反对。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分别在1982~1983、1987~1988、1993~1996年进行过三次规模较大的政府机构改革,但迄今为止,中国政府
机构改革仍未能完全摆脱“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
那么,如何使机构改革彻底走出“怪圈”?
无疑,公共选择理论的政府失灵论给我国机构改革提供了很好的理论支持和政策建议。
我国政府改革的模式取向是由原来的政治型、管理型政府模式转变为民主型、服务型政府模式。
当前在我国的政治市场中,公共选择理论中指出的有关政策失误的因素仍然存在,科学决策和决策的有效实施还困难重重,政府干预引起的寻租活动依然存在,而且由于经济发展是一个连续的过程,不同模式的政府行为也不可能在时间上截然分开,很容易出现将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管理经济的行为模式简单地移植到市场经济体制中去。
而我们所期望的一种更有效率的新的政府模式,必须在新确立的基本规则之下才能形成,这正如布坎南所支出的:“要改变一种游戏,或者竞赛的结果,改变参加竞赛的人并不重要,重要的事改变竞赛
规则。
”传统政府体制的根本弊端不能对于某些具体操作上的失败,比如说,政府计划缺乏
精确度和科学性,地方与部门间的相互隔绝等。
其实,这些弊端都是过度集权的政府体制的必然产物,因此,单纯改变旧体制下的具体操作程序和环节而不在根本上改革权力过度集中的政府模式,将无助于问题的解决。
因此,为了更有效地发挥政府管理的作用,矫正政府失灵,在当前的政府改革中,特别有必要注重法律和制度建设。
基于公共选择理论政府失灵的分析和政策建议,中国的政府机构改革应该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首先,要转变观念,摒弃传统计划体制下形成的“政府万能”的观念,正确认识政府干预经济的作用。
不能片面夸大,更不能一味的削弱,“东西方和南方的国民经济都需要明智的政府”[1]。
在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必须把握好政府干预的限度,确定政府干预的内容、范围和手段,发挥市场机制的主体性作用和政府干预的补充性作用。
其次,引入竞争机制,进行市场化取向的政府管理改革。
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今天,经济职能已成为政府的首要职能,政府对经济中公共物品的垄断是导致滥用经济职能的最重要的原因。
因此我们在确定政府及其下属机构的经济职能时,应尽可能引入竞争机制,打破垄断的局面。
这一方面提高了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另一方面也缓解了政府的财政压力。
尤其是在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电信、电力、铁路运输等基础设施产业中引入竞争机制,在一定范围内允许和鼓励私营部门进入,以提高政府管理公共服务部门的效率和水平。
最后,要加强政府法治及监督制度建设,使政府行为法治化。
公共选择理论强调历险改革,注重宪法,法律,规则的建设尤其是公共决策规则的改革。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现代化社会也是法治社会。
市场经济秩序的确立、运行必须靠法律来保证,政治的和社会的生活也必须靠法律来规范。
因此,在向市场经济过渡过程中,我们必须加强法制建设,将政府行为纳入法制轨道,特别是公共决策的法制化及公共政策决策执行的法制化,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行为的任意性及随意性导致的不公正与腐败,提高公共政策制定和执行的质量。
而政府也是理性的经济人,这也提醒我们除了强化政府的自律机制外,还必须加强外部监督约束机制,加紧制定有关监督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防止政府腐败和不公正。
2.全面辩证看待公共选择理论的政府失灵论
虽然公共选择学派的政府失灵论指出了西方政治制度的弊端,其政策主张也具有很好的见地和实践意义。
但是公共选择理论本身就存在着无法解决的矛盾,其自身的有些理论体系比较混乱,无法自圆其说的。
对公共选择理论中政府失灵论的批判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关于人的行为动机
针对公共选择理论的经纪人假设前提,作者认为,各人的行为动机是复杂多样的,不能简单地划分为利己或利他。
个人的动机中含有大量的对物质利益的自利的欲望,这种欲望渗透得既深又广,因而每个公共机构和私人机构都必须用某种方式对其加以约束和限制。
但是,大多数人的动机中还包含着程度不同的慷慨因素、无私的品德因素、对他人义务的接受习惯和对金钱以外的回报的兴趣。
因而人的动机不能归结为单一的自利动机。
因而,攻关选择理论作为一种对政治行为动机的描述在一定程度上是不真实的。
不是基于对实际生活的观察,而主要是建立在形式化的假设前提基础上。
公共选择理论家们只从起作用的许多动机中选择一种动机,然后通过这个唯一的动机想象出一个充满生机的理论世界。
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②关于政治市场及政府的作用。
公共选择理论建立西方的民主政治制度之上,而在中国政党制度和政治选举制度不同于西方,有着自己特殊的国情。
单纯的照搬起源并成熟于西方政党制度的公共选择理论是不可取的。
而且另一方面,我们国家的经济正处于转型期,在实现工业化,实现由传统经济体制到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的过程中,没有政府的积极有效的干预作用是不可能实现的。
虽然不同的国家在不同的时候政府作用的形式不同。
“目前仍然贫穷的国家就不能指望仅仅通过被动地向
世界经济开放,便如亚洲四小龙那样崛起。
”
由此,在借鉴公共选择理论的政府失灵论为我所用时,必须辩证的看待。
政治制度的改革是一项艰巨的事情,不能急功近利的拿来做权宜之计,“看得见的手”的改革将是我国经济的成功转型,实现工业化非常关键的一环,必须慎重对待。
西方学者纠正政府失灵的理论介绍,
第二节政府经济管理效能的改进
一,西方学者纠正与防范政府失败的理论
A:公共决策体制及政治制度、B:引进竞争机制
公共选择的措施:
1,进行立宪改革
2,对政府的财政过程尤其是公共支出加以约束
3,完善表达民主的方式以及发明新的政治技术
二,改进政府经济管理效能的措施
一)强化政府权威
1,提高政府领导集体的整体素质
2,规范政府行为
3,建立政府工作程序
4,塑造良好的政府形象
5,提高政府的财政吸纳能力。
二)转变政府职能
三)提高政府政策能务
四)利用市场力量改善政府服务功能
1,把市场机制引入政府管理,提市政府的整体管理水平
2,把企业家精神引入政府管理,树立顾客至上的新理念。
三,政府失败论的启示“
1,必须高度重视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干预行为的局限性及限度问题
2,必须随市场经济发展及经济体制变革,及时进行政治-行政体制改革(尤其转变政府职能。
)。
西方政府失败理论能否解释我国政府的行为?
公共选择理论建立西方的民主政治制度之上,而在中国政党制度和政治选举制度不同于西方,有着自己特殊的国情。
单纯的照搬起源并成熟于西方政党制度的公共选择理论是不可取的。
而且另一方面,我们国家的经济正处于转型期,在实现工业化,实现由传统经济体制到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的过程中,没有政府的积极有效的干预作用是不可能实现的。
虽然不同的国家在不同的时候政府作用的形式不同。
“目前仍然贫穷的国家就不能指望仅仅通过被动地向世界经济开放,便如亚洲四小龙那样崛起。
”
由此,在借鉴公共选择理论的政府失灵论为我所用时,必须辩证的看待。
政治制度的改革是一项艰巨的事情,不能急功近利的拿来做权宜之计,“看得见的手”的改革将是我国经济的成功转型,实现工业化非常关键的一环,必须慎重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