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管理暂行办法
合肥学院学分制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院行政〔2017〕203号合肥学院学分制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科专业。
第二章学士学位的授予第三条凡具备下列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 1 —2、在修业年限内,完成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分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
3、学业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担任专门技术工作的基本能力。
4、学位课程(模块)平均绩点达到2.0(含2.0)。
第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一)修业期满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
(二)在校学习期间,受过留校察看(含留校察看)以上处分且未解除者。
(三)学位课程(模块)平均学分绩点低于2.0者。
(四)在校期间有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行为者。
(五)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为不能授予学士学位的其他情况。
第五条对已经达到毕业要求,但因第四条第三款而未获得学位者,可在有效修业年限内,申请重新修读相应课程后参加考试,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第六条对毕业审核为结业的毕业生,可在有效修业年限内,向学生所在院(系)申请补修或重修相应课程,修读合格并达到毕业要求,准予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三章学士学位办理程序第七条学士学位授予程序:(一)学生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授予学士学位申请;— 2 —(二)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学生学位申请进行审核并公示,公示期满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授予学士学位建议名单,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三)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复核,复核通过的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四)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决定授予学士学位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条学士学位申请时间每年两次,分别为每年的六月上旬和十二月上旬。
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合理性评价及修订制度
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合理性评价及修订制度随着高等教育的普及和发展,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修订越来越受到重视。
一个合理的人才培养方案可以为学生提供全面的知识和技能培养,促进其综合素质的提高,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
本文将对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合理性进行评价,并提出修订制度的建议。
首先,一个合理的人才培养方案应该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首先,方案要与社会需求和专业发展趋势相适应。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各行各业对人才的需求也在不断变化。
因此,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需要灵活性,及时调整教学内容和培养目标,以适应社会的需求变化。
其次,方案应该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现实工作中,只有具备一定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人才才能胜任复杂的工作任务。
因此,在制定方案时需要注重实践教学和创新实践的开展。
另外,方案应该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和人文素养的提高。
一个全面发展的人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同时还要具备较高的人文素养。
因此,在培养方案中,应重视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提高其人文素质和道德伦理水平。
其次,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合理性评价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首先,可以通过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和就业岗位与专业对口程度来评价培养方案的合理性。
如果学生在毕业后能够顺利就业,并且所从事的工作与其所学专业密切相关,那么说明培养方案在就业岗位对接上具备一定的合理性。
其次,可以通过学生的学习成绩和毕业论文的质量评价培养方案的合理性。
学生成绩的优秀与否可以反映出培养方案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是否适合学生的学习和成长。
毕业论文的质量则反映出学生在本专业领域的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
此外,还可以通过学生的毕业调查问卷和对教学质量的客观评价来评价培养方案的合理性。
最后,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制度应该健全。
学院应该建立一套科学的规章制度,明确修订方案的时限和程序。
在修订时,可以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和从业人士参与,进行专业评估和论证。
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
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高等学校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重要文件,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确定教学编制、进行教学管理的基本依据。
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具有权威性和严肃性,为了进一步规范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与管理,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制定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要牢固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指导思想,既要符合教学规律,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又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学校实际,保持一定的弹性;各专业要根据学校办学目标,主动适应地方经济社会阶段发展目标任务,体现不同专业的培养。
方案在制定和实施过程中遵循教育规律,坚持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内涵发展与培养并重的原则;牢固树立知识、能力、素质和谐发展和共同提高的原则;注重教学体系建设,整体优化课程的原则。
第二章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制订第三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根据、省、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制订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原则和指导意见,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后,由教务处组织二级学院开展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
第四条二级学院依据指导意见,组织专业负责人和骨干教师,通过广泛调研论证,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定位、培养方向和社会人才需求拟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第五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原则上包括:专业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学期与学制、毕业学分与授予学位;主要课程;教学计划表;必要的文字说明等。
第六条教务处组织对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初审,并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
二级学院根据审议意见对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修改,教务处汇总,报主管教学的校领导审核,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执行。
第三章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第七条经学校批准同意执行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由教务处和二级学院负责组织执行,并保持相对稳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和拒绝执行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任务。
第八条教学任务按学科性质和教学业务范围以课程(含教育教学环节)归口的形式由相关的二级学院和部门承担,由教务处统筹协调,任何单位和教学人员不得单方面强行截留不属于自己的教学任务。
合肥学院学分制管理办法
目录合肥学院学分制实施办法(试行) (1)合肥学院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 (5)合肥学院学分制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试行) (5)合肥学院国际合作教育与交流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 5合肥学院学生学业考核管理办法(修订) (5)合肥学院选课管理暂行办法 (5)合肥学院学分制暨选课问答 (5)精品合肥学院学分制实施办法(试行)院行政〔2011〕120号学分制是以选课为基础,以学分和绩点来衡量学生学习的量和质的一种现代教学管理制度。
为了体现以“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贯彻因材施教原则,建立竞争与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教与学两方面积极因素,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并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课程(模块)设置课程(模块)设置包括必修课(模块)和选修课(模块)。
必修课(模块)分为公共必修课(模块)和专业必修课(模块),选修课(模块)分为专业选修课(模块)和公共选修课(模块)。
1、公共必修课(模块)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模块)、大学英语(德、日、法)(模块)、计算机基础、体育、军训、军事理论教育、职业生涯规划、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等课程(模块)。
2、专业必修课(模块)精品包括专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既要体现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又要体现专业自身的特点,包含专业课(模块)、专业实践、认知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
3、专业选修课(模块)包括为拓展学生的专业能力,形成自身的专业特色而设置的课程(模块)。
4、公共选修课(模块)包括文化、艺术素质类课程(模块)和跨专业素质课程(模块),以及学生依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培养自己的个性和特长而选修的自我拓展课程(模块)。
二、选课办法1、各系成立选课指导小组,学生在选课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选课,办理选课手续后方可修读。
未经选课,其成绩不予认可。
2、学生每学期应修课程(模块)一般不少于20个学分,不高于40个学分。
精品3、有“先修后续”要求的课程(模块),必须修完先修课程(模块)。
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的管理办法
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的管理办法一、前言学院人才培养方案是高等教育的核心文件之一,它涉及到学院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评价等一系列重要内容,对于高等教育的质量保障和学生个人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为了保证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的有效实施,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办法是必要的。
二、管理办法的制定1.参与制定2.依据法规管理办法应明确依据相关的法规、规章制度,《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科专业目录》等是不可或缺的参考依据。
同时,还应考虑学校的具体情况,结合学院的特点,确保制度的可操作性和实施性。
三、管理办法的内容1.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对于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应明确的流程和时间节点。
例如,确定制定人员、制定时间、征求意见和审核程序等。
同时,还要规定各类信息和材料的准备和汇总,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和专业性。
2.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由于学院的发展和社会需求的变化,学院人才培养方案需要及时修订。
要规定修订的权力和程序,明确修订的需求和周期。
同时,还应规定修订后的方案的公布和实施时间,确保修订方案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3.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明确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责任人和具体工作任务,包括培养方案的传达、执行和监督等。
同时,还要规定学生选课、课程安排、实习实训、课程评价等具体环节的管理要求,确保方案的全面贯彻实施。
4.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的监督和评估四、管理办法的实施1.宣传和培训为了使全体师生能够正确理解和遵守管理办法,学院应组织相应的宣传和培训活动。
通过学院网站、学院公告、教师会议等渠道,向全体师生发布相关信息。
并针对教师和学生的不同需求,开展专门的培训和讲座,提高大家的管理水平和意识。
2.监督和检查学院应建立健全的监督和检查机制,加强对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学院领导班子应每学期召开专门会议,对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总结。
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保证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的有效实施。
酒店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酒店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围绕合肥学院“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的办学目标和总体定位的要求,本专业本科生培养目标为:培养具备酒店经营与管理、酒店管理信息化等基础知识与应用能力,具有较好的社会科学素养、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能适应现代饭店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具有现代国际酒店管理专业知识结构和业务操作能力,具有较高职业素质的国际化、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高级专门人才,能在国际化高星级酒店业、餐饮业及其他国际化旅游企业从事经营管理工作。
培养具有较高的文化修养、较好的心理素质和团队精神,能熟知国际酒店管理流程,掌握国际酒店市场经营与运作的高级管理型人才。
学生毕业后,主要从事高星级国际化酒店、酒店管理集团、酒店管理顾问及咨询公司、餐饮行业的经营管理工作,各级政府的接待管理机构、以及旅游院校的教育和旅游科研机构的科研工作等。
优秀学生可以申请到德国和韩国的高等院校攻读硕士学位。
预计毕业后,五年内将成为行业的骨干或行业的领军人才。
二、毕业要求根据合肥学院的“地方性、应用型、国际化”办学定位,以服务合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重点,立足安徽、面向全国服务定位,将合肥学院酒店管理专业建设成为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专业,本规划期内或未来建设成为安徽省和国内有一定影响力,国际交流合作全面推进的专业,培养信念执著、品德优良、勇于创新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进一步增强酒店管理专业适应现代旅游业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能力,专业培养目标定位科学合理,人才培养方案进一步优化,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考核方式更加有效,人才培养质量和专业影响力稳步提升。
酒店管理本科专业拟建设成为安徽省特色专业,具体如下:1具备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化修养;具有爱岗敬业、热爱劳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自律谦让的品质。
2.掌握现代酒店经营管理的理论、方法和手段,熟悉我国酒店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国内外酒店业发展现状及趋势,具有综合应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经营管理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
英语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模块化专业)
英语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模块化专业)一、培养目标遵循我校“地方性、应用型、国际化”的办学定位,服务安徽省及周边地区发展,确立跨文化复合型英语人才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并具有较扎实的英语语言基础和较强的语言实践能力;熟悉英语国家社会、经济和文化等方面的知识;具备熟练的英语综合应用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了解并掌握基础的商务、经济领域的专业知识,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具备基本操作能力,能够在经济、商务、外事、文化、教育等领域从事一般翻译、商务、管理的跨文化应用型英语人才。
毕业后5年左右能较好地适应相关岗位的工作要求,能够从事英语语言服务、涉外工作以及英语教育,在胜任目前岗位的基础上具备担任项目管理和成为业务骨干的能力,能根据工作岗位的需要获得相应的专业职称(教育、翻译、外企行政管理和人事管理人员等)。
二、毕业要求本专业培养学生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政治方向、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健康的身心素质,并系统掌握英语语言基础知识和较高的英语听、说、读、写、译等技能,了解主要英语国家的社会、文化及科技等方面的发展状况,具备较高的英汉双语能力、文学素养、跨文化交际能力、思辨能力和应用翻译能力,熟悉英语教育、商务英语和英语口笔译等方面的相关专业知识并具有一定的应用能力和基本的科研能力。
毕业生应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专业知识和能力:1、按照《高等学校英语专业英语教学大纲》规定,毕业生应具有扎实的英语语言基础知识和理论,以及较高的英语听、说、读、写、译等基本技能;2、了解中国及主要英语国家社会文化以及科技的发展状况,具有跨文化交际能力、思辨能力和应用翻译能力;3、具有一定的英语综合运用能力和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终身自主学习的观念和能力;4、具有第二外语(德语/法语/日语/朝鲜语)实际应用能力;5、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得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掌握基本的科学研究方法和运用计算机辅助翻译的能力。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1]
合肥师范学院制(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2011年)为落实学院“师范性、应用型、教学类”办学定位,构建具有学院特色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就制(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教育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安徽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高等教育强省的若干意见》等为依据,适应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以及合肥经济圈等重大发展战略对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需求,立足安徽,面向基层,以能力培养为导向,以“培育新型师资,培养应用人才”为目标,以专业内涵建设为主线,以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整体推进“一二三”人才培养模式,全面落实“三新三会”和“三强”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培养高质量的应用型专门技术人才。
二、基本原则(一)应用性原则。
紧贴区域产业升级、行业发展状况,以职业岗位的需要为出发点,注重职业岗位能力培养,遵循教育规律,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生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强化人才培养的社会适应性,全面服务应用型人才培养和经济社会建设。
(二)协调性原则。
进一步控制理论教学学时,增加实践教学学时,以“能用、适用、应用”为目标,整体优化知识体系、课程体系、实践体系,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相互融通,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相互融通,课内育人和课外育人相互融通,突出体现应用型人才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协调发展。
(三)开放性原则。
加快校地、校企、校际和国际合作办学,把行业准入课程、合作培养课程纳入人才培养方案,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积极引进、利用优质办学资源,探索学院与行业、企业合作共建、合作育人的人才培养机制。
合肥学院关于开展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改革的决定
合肥学院关于开展应用型人才培养
方案改革的决定
各系、有关部门:
根据学院关于教学改革的部署,为落实我院“地方性、应用型、国际化”的办学定位,学习德国应用科学大学人才培养模式,经研究决定,在人才培养方案上进行以下三个方面的改革:
一、开设导论课。
该课程由高水平教师讲授,使学生对所学专业和学科有较全面了解,以解决今后学习方向和目标问题。
二、进行学期改革。
将现有八学期制改为九学期制,其中第五学期作为认知实习学期。
为此要求各系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三、制定选修模块。
各系应根据专业特点,指定若干选修模块,为学生提供选择性学习的机会。
各系要成立以系主任为组长的教学改革小组,尽快修订教学计划,并于5月10日前将改革方案报学院教学改革领导小组。
大学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
XXXX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教学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体现学校定位、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首要环节,为进一步加强对人才培养方案的管理,维护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和执行的严肃性,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教学工作运行的基础,要保持一定的稳定性。
其制(修)订、执行和变更必须按照严格的规范和程序进行。
第二章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第三条根据《高等教育法》第三十四条,人才培养方案由院系部自主制订,教务处负责统组织。
第四条制(修)订时间1、各院系部在申报新专业前,应制订出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2、学校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形势或学科专业需要,适时提出全面制(修)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意见。
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一个人才培养周期(即一届学生从入学到毕业)后,可根据需要作一次全面修订。
第五条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工作程序1、教务处提出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及日程安排,经主管校长批准后,下发各院系部。
2、各院系部应根据文件要求,以专业为单位,成立由部门领导、教研室主任和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5-7人组成的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负责人才培养方案的调研、起草、论证、报批等具体工作。
3、教务处负责人才培养方案校级论证审核,组织召开教学委员会。
4、教学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主管校长签发执行。
第三章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第六条经学校批准的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由教务处和各院系部组织执行。
第七条人才培养方案确定的教学任务,任何部门、教师、教学管理人员不得拒绝和影响其执行。
教学任务按学科专业性质和业务范围由相关院系部归口承担,教务处负责教学任务的划分和协调管理。
第八条每学期人才培养方案执行程序如下:1、每学期期末,教务处组织各院系部确认下一学期人才培养方案执行计划。
2、教务处下发教学任务书,各院系部负责教学任务分解、落实承担。
3、教务处完成排课、选课、下发教学聘书等工作,形成课程表。
4、任课教师接到教学聘书后,根据教学大纲内容填写《XXXX学院教学进度计划表》,经院系部批准提交教务处备案。
学院人才培养方案
4.强化创新能力培养,鼓励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实践活动,提升实践能力。
5.紧密结合社会需求,优化课程设置,注重学生职业发展。
四、课程设置
1.公共基础课程: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体育等,旨在培养学生的基本素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2.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相应学位。
七、实施方案
1.制定详细的课程教学大纲,明确课程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方式等。
2.加强教材建设,选用优质教材,确保教材质量。
3.优化教学手段,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提高教学效果。
4.强化实践教学,完善实验室、实习基地建设,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5.加强校企合作,开展产学研结合,拓宽学生实践渠道。
2.专业基础课程:根据专业特点,设置相应的专业基础课程,为学生深入学习专业知识打下基础。
3.专业核心课程:根据专业发展方向,设置专业核心课程,强化学生专业能力培养。
4.实践教学环节:包括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占总学分比例不低于40%。
5.选修课程:设置一定比例的选修课程,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
学院人才培养方案
第1篇
学院人才培养方案
一、背景分析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科技进步,对高素质专业人才的需求日益增长。为满足社会对各类专业人才的需求,我国高等教育肩负着重要的使命。学院作为人才培养的基地,需秉持先进的教育理念,优化课程体系,强化实践教学,培育具备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二、培养目标
3.个性化原则: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4.动态调整原则:根据社会需求和发展趋势,适时调整培养方案。
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与实施管理办法
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与实施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总体要求,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安排教学任务的规范性文件,是实施专业人才培养和开展质量评价的基本依据。
为规范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与执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应体现国家专业教学标准规定的各要素和人才培养的主要环节要求,包括专业名称及代码、入学要求、修业年限、职业面向、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课程设置、学时安排、教学进程总体安排、实施保障、毕业要求等内容,并附教学进程安排表等。
第三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执行、调整,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二章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第四条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一)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作为根本指导原则。
(二)遵循职业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合理地安排课程门数和分配教学时数,坚持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和综合提高的原则,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都得到发展,满足人才培养目标的基本要求。
(三)必须深化教学改革,不断优化课程体系,科学地处理好各教学环节之间的关系。
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体现理论课和实践课、基础课和专业课、必修课和选修课的合适比例。
第五条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工作程序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是人才培养的核心工作。
各二级学院根据学校总体部署和进度安排,须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定。
(一)教学科研部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报学校专业指导委员审核批准后执行。
(二)各二级学院应由负责人牵头、教研室主任具体负责,指派专业负责人或骨干教师等承担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的统筹、汇总、审核、签字工作,不得将以上职责转移给他人。
(Ξ)教学科研部应充分征求负责人关于人才培养方案的相关意见,并在制订和修改中充分考虑、采纳,并组织教研室主任、专业教师认真学习有关材料,在有兄弟高校、行业企业参与并充分论证和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各类课程安排的初步意见,并对所制订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反复的讨论、修改,在课程体系、课程名称和学时、学分安排上达成共识。
合肥学院国家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班学生选拔与退出暂行规定
合肥学院国家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班学生选拔与退出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卓越计划”)的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实施“卓越计划”工作方案,为选拔一批基础好、有志于成为一名“卓越工程师”的学生进入“卓越计划”班学习,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国家级试点专业开设“卓越计划”班,人数30-45人,实行特殊培养。
“卓越计划”班实施学分制管理,严格按照各专业“卓越计划”人才培养方案学习并进行考核。
第二章激励机制第三条学校安排有企业工程经历、责任心强、教学水平高的教师承担“卓越计划”班授课任务,并为“卓越计划”班配备优秀专职班主任。
第四条进入“卓越计划”班的学生,只要符合相关规定,即可100%获得“卓越计划”专项补贴。
第五条“卓越计划”班学生申报校内大学生科技创新课题可优先立项。
第六条“卓越计划”班学生的毕业证书上加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标记;表现优秀者,可优先推荐工作或攻读全日制专业硕士。
第三章选拔机制第七条学生的遴选主要通过校内双向选择,本着“学生自愿报名,系部择优录取”的原则,从国家级试点专业所在系本科生中选拔。
选拔基本条件:(1)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记录;(2)有致力于成为一名卓越工程师的志向;(3)专业排名60%以内(含60%)的在校本科学生,无不及格课程;(4)对于科技创新成绩优秀、工程实践能力突出的,专业排名可适当放宽。
第八条申请进入“卓越计划”班的学生,须填写《合肥学院“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选拔申请表》(附件),向所在系部提出书面申请,由系部进行资格审核,并经系“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工作组”考核后,确定最终入选名单。
第九条相关系将入选名单报卓越办批准后,参照我校校内转专业办法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章退出机制第十条建立“自愿参与、因材施教、能进能出”的灵活机制,在“卓越计划”学习2年时间内,本人不想继续接受“卓越计划”培养的;或不适应“卓越计划”教学模式的学生,可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经系“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并报卓越办批准,可中途退出“卓越计划”,转回同专业普通班继续学习。
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doc
XX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4附件1合肥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人才强校”战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升师资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学科专业建设和应用型人才培养,推动学校转型发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层次人才,是指符合学校学科建设需要,在学术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和突出成果的,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学者、专家和创新创业型人才。
第三条我校引进高层次人才通过录用、调入和柔性引进三种方式予以聘用。
第二章引进人才类别与条件第四条引进人才类别(一)领军人才符合安徽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引进高校领军人才和团队的意见》中规定的一类、二类、三类人才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
(二)学术骨干教授或相当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具有较大学术影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近五年,在影响因子一区的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或主持二类科学研究项目2—1 —项以上。
(三)青年英才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职称人才、具有较强行业背景的副高职称人才或相当于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水平的博士(含博士后),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四)优秀博士符合安徽省编办《合肥师范学院编制周转池人才标准》中规定的学术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第五条柔性引进人才学校设立“行知特聘教授”和“行知讲席教授”岗位用于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
“行知特聘教授”须符合上述“领军人才”应聘条件,“行知讲席教授”须符合上述“学术骨干”应聘条件。
第三章引进人才聘用与待遇第六条“领军人才”和“学术骨干”可以调入,或柔性引进聘为“行知特聘教授”和“行知讲席教授”。
柔性引进每年来校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首聘期1-3年,实行聘约管理,聘用协议明确岗位职责、聘期目标任务和相关待遇。
“青年英才”和“优秀博士”人事关系须转入学校,并与学校签订协议,服务期8年,按在编在岗教师进行管理。
第七条引进人才待遇(一)领军人才按照“一人一策”原则,具体待遇面议。
4.持续改进--2
4 持续改进标准要求 1.专业应建立教学过程质量监控机制。
各主要教学环节有明确的质量要求,通过课程教学和评价方法促进达成培养目标;定期进行课程体系设置和教学质量评价。
4.1.1建立教学过程质量监控机制(1)教学管理架构化工专业有较健全的教学组织管理机构,院长办公会下属各种委员会,各二级教学单位在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各种教学活动,各二级教学单位设有教学负责人,如图4-1图4-1化工专业教学组织机构表4-1教学管理机构人员职责(2)教学质量管理体系在以教学为中心的教育教学工作中,本专业将严格的教学管理和全面的质量监控作为保证教学中心地位和实现高质量教学水平的有效机制,校、院对本科教学管理相关文件进行了汇编,在教学管理方面形成了一套科学、规范的教学管理方法和规章制度,2006年学校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国际标准引入教学管理,并顺利通过ISO9001首次认证,成为江苏省首家通过ISO9001教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高校。
2007年学校荣获江苏省质量管理奖。
2009年、2012年学校通过了ISO9001教学质量管理体系再认证。
2010年学校又通过江苏省质量奖审定委员会专家复评,再次荣获服务业类“江苏省质量奖”称号。
学校通过内部审核、管理评审和第三方认证三道保障机制,使教育教学过程在受控状态下实施,质量目标逐步实现,教育教学过程和效果得到持续改进。
2013年和2014年我校教学质量管理体系分别顺利通过ISO9001-2008监督审。
(3)教学过程管理文件本专业严格、认真地执行学校的各项学校教学管理文件如4-2 所示,从教学计划制定与修改、教学任务下达、学生评教、各种考试、学籍管理及毕业设计(论文)等各方面均有严格的管理程序。
每年的毕业生成绩档案、毕业生的学籍处理文档、毕业生设计(论文)、考试试卷、教师教学日历及考试相关材料等有关教学档案在学期末收齐保存,除毕业设计(论文)外,其它教学档案均不外借。
教学档案一般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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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管理暂行办法
人才培养方案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的总体设计和实施方案,是落实学校办学思想、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是安排教学内容、组织教学过程、确定教学编制的纲领性文件。
为确保人才培养方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合理性,使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更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条例。
一、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
1、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在主管教学院长领导下,由教务处组织进行。
在充分市场调查研究、广泛征集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教育教学改革趋势、社会对人才知识、能力和素质的要求以及学校的办学定位和培养目标,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原则性意见和管理暂行办法。
经学校教学委员会讨论,院长办公会审批后实施。
2、各系根据原则意见,广泛调查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对人才的要求,认真组织全体教师集体研讨、论证,听取各方面意见,科学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
3、新制订或修订后的人才培养方案需通过系教学委员会讨论审定,由系主任审核后报教务处。
4、教务处对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审核后,提交学校教学委员会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报主管院长批准执行。
5、人才培养方案要保持相对稳定,原则上每四年修订一次。
每年级人才培养方案可在上一年级人才培养方案基础上作适当的调整。
6、凡新设专业,在专业论证时必须提交人才培养方案草案,在专业审批后提交正式的人才培养方案。
二、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
1、人才培养方案是组织教学的依据。
为了保证人才培养方案实施的连续性、稳定性和严肃性,人才培养方案经批准后,在执行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动。
2、各系根据每学期的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学期教学执行计划,并根据教学执行计划分配教学任务。
各系依据学期教学执行计划组织日常教学工作。
3、根据实际情况确需对人才培养方案做适度调整的,必须严格办理有关手续。
变更方案应顺应专业发展和社会需求的变化,不降低对专业人才培养要求和课程(模块)教学的要求,并有利于教学安排。
申请程序如下:
(1)每学期第15周前对下学期人才培养方案需要调整的课程(模块)提出申请。
(2)局部调整(如个别课程(模块)的设置、课程(模块)顺序调整等),由教研室主任认真填写变更申请表,系主任审核签字后报教务处主管处长审批后执行。
(3)较大范围调整(如课程(模块)设置、学分分配、课程(模块)顺序的全面调整等),需提交论证报告详细说明变更理由。
由系教学主任填写变更申请,系教学委员会审定,报教务处审核,报主管院长批准。
4、学校建立和完善人才培养方案质量监控体系,做到人才培养方案执行信息及反馈、传导畅通,并进行有效调控。
各系每学期至少要召开一次教师座谈会或学生座谈会,了解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并注意材料保存。
三、人才培养方案的管理与评价
1、各系要有专人负责人才培养方案的管理,做好人才培养方案变更申请表、教学大纲等资料的收集与保管工作。
2、为不断总结经验,应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评价。
学校将定期对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以指导以后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工作。
四、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