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统计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公司管理水平,保证信息报送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落实工作责任,建立通畅高效的信息通讯渠道,实现信息资源的横向交流与合理共享,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信息支持与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公司所属各单位包括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在经营、管理工作中产生的具有传播、宣传价值的事件、消息或报道。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信息报送是指各单位按照公司要求,由信息员将本单位的信息经过收集、整理并通过领导审核后报送到公司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公司综合办公室是信息报送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协助、监督各单位建立较为规范、有效的信息报送渠道;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各单位报送的信息;公司信息档案中心是保证信息报送工作正常、顺利开展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部门。

第二条信息报送网络第五条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要分别明确一位部门、分公司领导分管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要指定一名信息员,具体负责本单位信息收集、整理及报送。

第六条信息员职责:(一)落实公司信息报送任务要求;(二)负责本单位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及报送,维护信息报送渠道的畅通;(三)根据本单位实际工作情况向综合办公室报送信息。

遇重大、紧急或有时效性信息,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及时报送,避免滞后或误时。

第七条信息报送程序(一)各单位信息员负责本单位信息的收集、整理,并将报送信息送呈本单位分管领导审阅;(二)上报公司信息经报送单位领导审阅后,报送至公司综合办公室(其中突出贡献奖报人力资源部)。

第八条信息报送内容要准确、实事求是。

无论是材料、数据等必须真实可靠,事实清楚、客观。

第九条信息报送的内容:(一)公司重要方针、政策、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等情况;(二)对本单位经营管理工作有重要意义的业务、科研、财务、人事动态信息;(三)本单位重大经营管理活动,如重要交往、会见、签约、庆典、评比、获奖及经营成果等;(四)本单位在企业经营管理、改革和党群、工会、企业文化建设工作中好的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五)与本单位职责、业务范围有关的调研报告、专题汇报和出国考察报告等;(六)本单位法律事务工作情况。

中小学学生数据报送与管理的制度

中小学学生数据报送与管理的制度

中小学学生数据报送与管理的制度
1. 目的和意义
为了更好地满足教育管理的需求,提高教育质量,确保学生信
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规范中小学学生数
据的报送与管理。

2. 数据报送内容
中小学学生数据报送内容主要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学业成绩、德育评价、体质健康、教师教学情况等相关数据。

3. 数据报送流程
3.1 数据收集
各学校应在每学期开始前,对学生的基本信息、学业成绩等进
行收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3.2 数据审核
学校应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审核,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3 数据报送
学校应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定期将审核后的学生数据报
送至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3.4 数据反馈
教育行政部门应对学校报送的数据进行审核,对发现的问题应
及时反馈给学校,并要求学校进行修正。

4. 数据管理
4.1 数据安全
学校应加强对学生数据的保护,防止数据泄露、损毁、丢失等,确保学生数据的安全。

4.2 数据更新
学校应定期对学生的数据进行更新,确保数据的时效性。

4.3 数据使用
学校应对学生数据进行合理使用,不得泄露学生个人隐私,不得用于非法用途。

5. 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给予处分。

6. 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教育行政部门另行规定。

---
以上就是中小学学生数据报送与管理的制度,希望各学校认真执行,共同维护学生数据的管理工作。

管理制度:中小学校的学生信息报送

管理制度:中小学校的学生信息报送

管理制度:中小学校的学生信息报送1. 目的为了加强中小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确保学生信息准确、及时地上报,提高学校管理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国所有中小学校的学生信息报送工作。

3. 学生信息内容学生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学业成绩、行为表现等方面,具体如下:- 基本信息: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 学业成绩:包括各科目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 行为表现:包括奖励、惩罚等情况。

4. 信息报送流程4.1 信息收集各中小学校应指定专人负责学生信息的收集工作,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4.2 信息审核收集到的学生信息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核,确保信息无误。

4.3 信息报送审核无误的学生信息,由学校指定的报送人员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报送至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4.4 信息反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收到学生信息后,应对报送情况进行反馈,对存在的问题要求学校及时整改。

5. 报送时间及频率学生信息报送时间及频率如下:- 每学期末进行一次全面的学生信息报送;- 如有特殊情况,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可要求学校进行即时报送。

6. 保障措施6.1 人员保障各中小学校应确保有专人负责学生信息报送工作,并定期进行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6.2 技术保障学校应配备必要的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确保学生信息报送工作的顺利进行。

6.3 制度保障学校应将学生信息报送工作纳入常规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7. 违规处理对于未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学生信息报送的学校,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8. 附则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管理制度不符的,以本管理制度为准。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content}。

统计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统计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统计信息报送管理办法一、概述统计信息是国家宏观经济管理和社会管理的基本依据,也是企业决策、市场调研、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数据来源。

为了加强统计信息管理,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国家制定了《统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实施统计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二、统计信息报送的主体和责任1. 报送主体依据《统计法》相关规定,国家统计局负责全国统计工作,各级统计机构负责各自辖区内的统计工作。

同时,组织与统计工作直接相关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各部门、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等,成为统计信息的报送主体。

2. 报送责任各报送主体有义务保证报送的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同时,各级统计机构要指导、监督和检查各报送主体的统计工作,确保数据质量。

三、统计信息报送的程序1. 报送内容与方式各报送主体应按照国家规定的统计分类、统计指标、统计周期等要求,定期、及时地向上级统计机构报送统计表格和统计数据报告。

为了方便报送,国家统计局提供电子报送方式,各报送主体可以通过Internet、局域网、外网、磁盘等方式将统计数据以数字化形式传送到国家统计局的统计信息管理系统中。

2. 报送时间各级统计机构会提前发布报送时间表和报送截止日期,各报送主体需按时履行报送义务,因特殊情况无法报送及时的,需要向上级机构申请延期。

3. 报送审核国家统计局及各级统计机构会对每个报表和统计报告进行审核,如有问题会及时联系报送单位进行核实、修正和补充。

如果数据质量较差或者不符合规定,审核部门有权拒绝接受,并要求报送单位重新报送。

同时,各级统计机构也会对数据进行比较、分析和系统化处理,形成各类统计分析报告。

为方便业务单位使用,大部分统计分析报告也可以通过互联网公开发布。

四、处罚措施对不按规定报送统计数据,或者虚报、谎报统计数据的单位和个人,将受到严肃处罚。

处罚措施包括责令改正、停业整顿、罚款、撤销统计资格等。

对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或损害国家利益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XXX信息数据报送管理办法

XXX信息数据报送管理办法

XXX信息数据报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行信息数据报送工作,及时、准确反应我行工作情况,做到信息数据报送对外统一、真实,对内规范、严肃,促进信息数据报送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信息数据报送应以客观、真实、时效、适用为原则,应具有宏观性、政策性、广泛性和保密性的特征。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三条我行各项信息数据报送工作归口各职能部门管理,科技开发部、科技信息部指导和协助全行信息数据报送工作。

第四条各报送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一)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日常数据报送要求,研究和制定信息报送工作的日常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做好信息数据的采集、筛选、加工、传送、上报、反馈和存档等各项日常工作。

三)结合相干羁系部门的特殊羁系要求,组织开展信息调研,提供有情形、有分析、有建议的专题综合信息报送。

四)及时、正确、全面向上级有关部门和相干羁系部门报送其他重要信息。

第五条各报送职能部门要明确专人为本部门信息报送专管员,从事具体信息报送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信息报送专管员的工作职责:一)根据相干羁系部门信息数据上报的工作要求,结合我行工作实际,完成本行信息数据的收集、编写、报送工作,定期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报送本行信息数据。

二)根据相关监管部门关于报送工作的要点,结合我行中心工作和阶段性工作重点及工作实际,开展信息调研工作,做好专题调研信息上报工作。

三)负责在第一时间收集我行的数据上报及上报反馈情况,并根据反馈情况和问题完成持续改进工作。

第三章信息采集报送范围第七条收集和报送信息的主要内容包括:一)监管部门要求我行定期上报的各类指标数据。

二)我行对羁系部门要求的专题数据和其他综合统计数据。

三)其他需报知上级部门和羁系部门的重要信息及数据。

第四章信息采集报送要求第八条各类应用系统采集和处理的数据,应符合各自应用系统所要求的数据标准。

第九条建立数据从采集、审核、处理、维护及上报的全过程监控体系,确保需上报的各类应用系统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政务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政务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政务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政务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务信息的报送管理,保障政务信息的及时、准确、完整、安全,提高政务工作的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政务信息报送过程中的行为。

第三条政务信息是指与政务工作相关的各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数据、报表、统计资料等。

第四条政务信息报送是指相关单位和个人向有关部门、机构提供政务信息的行为。

第五条政务信息报送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客观、真实的原则。

第二章报送要求第六条政务信息报送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进行,确保及时报送。

第七条政务信息报送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确保准确报送。

第八条政务信息报送应当完整、清晰、有序,避免遗漏和混淆。

第九条政务信息报送应当保证信息的安全性,防止信息泄露和篡改。

第三章报送程序第十条政务信息报送应当由相关单位负责,各级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报送流程和内部审核机制。

第十一条政务信息报送程序包括信息的采集、整理、审核、传送等环节,每一环节都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操作。

第十二条政务信息报送的时间和频次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规定来确定,不得随意延迟或增加报送次数。

第四章责任和处罚第十三条对于未按照规定报送政务信息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有权要求其补报或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四条对于故意提供虚假政务信息或篡改政务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件附件一、政务信息报送流程图附件二、政务信息报送格式范例本文档涉及附件:附件一、政务信息报送流程图附件二、政务信息报送格式范例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政务信息:指与政务工作相关的各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数据、报表、统计资料等。

2:报送:指相关单位和个人向有关部门、机构提供政务信息的行为。

统计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统计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统计信息报送管理办法1. 前言统计信息在现代社会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它是政府决策、经济发展以及社会管理的重要依据。

为了规范统计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各国都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办法。

本文将详细介绍统计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的重要性、主要内容和执行过程。

2. 管理办法的重要性统计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的出台,旨在规范统计信息的收集和报送过程,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可靠和及时性。

管理办法的实施可以避免统计数据的失真和篡改,保证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此外,统计信息报送管理办法还有助于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提高政府的决策效率。

3. 主要内容(1)统计信息的范围:统计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涵盖了各个领域的统计信息,包括经济、人口、教育、环境等。

其中,经济领域的统计信息是最为重要的,对于宏观经济调控和产业发展具有决策性作用。

(2)报送人群和机构:管理办法明确了统计信息的报送人群和机构。

报送人群主要包括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调查机构。

而报送的机构可以是专门的统计机构,也可以是各个相关部门自行报送。

(3)报送频率和期限:管理办法规定了统计信息的报送频率和期限。

对于经常变动的数据,如月度经济数据,要求每月报送;对于相对稳定的数据,如年度人口普查数据,要求每年报送。

此外,管理办法还规定了具体的报送日期或截止日期,以确保信息的及时性。

(4)报送方式和格式:管理办法明确了统计信息的报送方式和格式。

常见的报送方式包括电子报送、纸质报送等,而报送格式可以有统一的模板,也可以根据不同领域的特点而有所不同。

同时,为了保证数据的准确性,管理办法还对报送数据的填写要求和核对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

4. 执行过程(1)统计信息的收集:各个部门和单位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收集相关的统计信息。

这个过程需要遵循科学的统计方法和原则,确保数据采集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2)统计信息的整理:收集到的数据经过整理和核对,形成统计报表或报告。

整理过程中需要注意数据的清洗和排查,确保数据的可信度。

政务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政务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政务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政务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是指为了规范政府部门信息的报送流程及内容,提高信息公开度,保证政府部门信息准确及时的管理办法。

政务信息是指政府机关及其有关部门在行使职权,履行公共服务、公共管理职责及执行公共事务过程中产生的信息。

在国家信息化建设的推进下,政务信息的重要性越来越被人们所关注,政府对信息公开度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政务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的制定及实施格外重要。

一、政务信息报送管理的目的政务信息报送管理的目的主要是规范政府部门信息报送流程及内容,提高信息公开度,保证政府部门信息准确及时的管理。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减轻政府部门的信息报送压力,提高工作效率。

2.依据国家行政机关公开事项管理规定,对政府信息进行规范管理,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开。

3.增信释疑,消除公众对政府信息的疑虑,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

二、政务信息报送的范围政务信息报送的范围主要包括政府机关及其有关部门在履行公共服务、公共管理职责及执行公共事务过程中产生的信息。

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四类:1.政府重要决策及政策落实情况政府重要决策及政策落实情况是政务信息报送的重要内容之一。

政府部门需要及时将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报送给上级行政机关,以便上级做出更好的政策指导和决策。

2.政府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政府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是政务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

政府部门需要按照年度工作计划、会议纪要要求及时向上级机关汇报相关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以便上级机关了解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并做出相应的调整。

3.政府财务收支和财政资金使用情况政府财务收支和财政资金使用情况是政务信息中十分重要的一类信息。

政府部门需要向上级行政机关报送各项收支及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使用透明化,防止资金浪费和滥用。

4.政府工作检查及考核情况政府工作检查及考核情况是政务信息报送中的一类内容。

政府部门需要督促下属单位履行职责,及时向上级机关报送各项相关工作情况,以便做出相应的评价和考核。

统计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统计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统计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统计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了规范统计信息报送工作,保障统计数据质量,加强信息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报送范围
统计信息报送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的统计信息报送工作。

三、报送内容
1. 报送单位需按照统计部门要求,准确报送相关统计信息。

2. 报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人口统计、经济统计、社会统计等。

四、报送方式
1. 报送单位可通过电子邮件、专用报送系统等方式进行统计信息报送。

2. 报送信息需标明单位名称、报送时间等相关信息。

五、报送周期
1. 报送周期由统计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般为月报、季报、年报等。

2. 报送单位需严格按照报送周期完成统计信息的报送工作。

六、报送责任
1. 报送单位需指定专人负责统计信息的报送工作。

2. 报送信息需真实准确,一旦发现失实或漏报情况,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数据保密
1. 报送的统计信息涉及单位和个人隐私,报送单位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保护数据安全。

2. 统计主管部门有权对报送信息进行保密处理,并禁止非授权人员查阅。

八、监督检查
1. 统计主管部门有权对报送单位的统计信息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于拒绝报送或虚假报送信息的单位,统计主管部门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九、附则
1. 统计信息报送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对于管理办法中未尽事宜,由统计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以上为统计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望各单位认真遵守,保障统计信息的真实准确性,共同维护统计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令第22号——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令第22号——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令第22号——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公布日期】2017.07.14•【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令第22号•【施行日期】2017.10.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令第22号《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已经2017年6月2日国家统计局第1次局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局长宁吉喆2017年7月14日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规范性、统一性管理,提高统计调查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减轻统计调查对象负担,推进部门统计信息共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统计调查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统计调查项目,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通过调查表格、问卷、行政记录、大数据以及其他方式搜集整理统计资料,用于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各类统计调查项目。

第四条国家统计局统一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国统计工作,指导国务院有关部门开展统计调查,统一管理部门统计调查。

第五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明确统一组织协调统计工作的综合机构,负责归口管理、统一申报本部门统计调查项目。

第二章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制定第六条国务院有关部门执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的决定和履行本部门职责,需要开展统计活动的,应当制定相应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

第七条制定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应当减少调查频率,缩小调查规模,降低调查成本,减轻基层统计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的负担。

可以通过行政记录和大数据加工整理获得统计资料的,不得开展统计调查;可以通过已经批准实施的各种统计调查整理获得统计资料的,不得重复开展统计调查;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可以满足需要的,不得开展全面统计调查。

第八条制定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应当有组织、人员和经费保障。

第九条制定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应当同时制定该项目的统计调查制度。

统计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统计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统计信息报送管理办法引言:在当今信息时代,统计工作已成为国家和地方政府非常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

为了保证统计信息质量和科学性,加强统计信息报送管理是必不可少的,并且对数据的使用和管理也是高度安全的重要部分。

本文将介绍"《统计信息报送管理办法》",并深入分析其主要内容和给社会带来的影响。

一、《统计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1.1统计信息的报送监管概述《统计信息报送管理办法》主要是为了规范统计工作、保证统计数据质量和保护用户隐私的文件。

本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机构向统计主管部门报告的统计信息。

具体内容包括:1.2统计信息报送过程及流程为了确保统计信息的科学性和质量,本办法规定了统计信息的报送过程和流程。

报送过程包括统计信息的采集、填报、审核、审核备案、归档以及相关方面的检查与确认;流程包括报构件观察、报送目录、报送时间、报送方式等。

同时,为了保护用户的隐私和数据的机密性,也规定了统计信息的保密和管理制度。

1.3统计信息报送管理的重要性《统计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提出了科学的报送管理制度,通过规范流程,避免了统计信息报送的混乱和错误,保障了数据的质量和真实性。

这也有利于提高统计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同时,为了保护用户隐私和数据机密性,更好地使用统计信息开展各项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统计工作的信任和评价。

二、《统计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的实施对社会的影响2.1推动统计工作科学化和规范化随着《统计信息报送管理办法》实施,各级政府和社会机构得以更好地规范统计信息报送流程,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监管和管理,在实现统计信息的真实与公正方面发挥了积极的影响和作用。

该法也规定了相应的制度和标准,推动了统计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2.2保护用户隐私和数据机密性随着网络化时代的到来,隐私保护和数据谨慎处理尤为重要。

《统计信息报送管理办法》强调了统计信息的保密和管理制度,保护了用户的隐私和数据的机密性,建立起了保护国家利益、公民隐私和数据机密性的基本标准和决策程序。

统计信息报送制度

统计信息报送制度

统计信息报送制度统计信息报送制度统计信息报送制度一、信息是领导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信息功能是统计的一大职能之一,各科室、各统计站要提高认识,准确、及时提供各类统计信息,更好地服务经济建设、服务领导决策、服务社会公众。

二、信息发报制度。

必报内容包括:1、月度统计工作要事;2、月度、季度、半年、全年的全区和街镇经济运行状况;3、区委、区政府的主要考核指标完成情况、除尘滤布重要经济实体的运行状况、重大工程的进展情况;4、反映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亮点、增长点以及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5、贯彻上级重大决策及会议的情况;6、我区经济建设及群众生活中出现的问题及政策建议;7、其他各项专项调查活动开展情况。

三、信息审批制度。

所有向外提供的信息,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根分管领导签发,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局行政印章以示负责。

重大信息及各项主要指标完成情况由分管局长转主要负责人审批,未经领导签发的信息一律不得向外提供。

四、时效制度。

本部门汇集的有关重要经济指标以及全区经济运行状况,必须在数据出来的24小时内,形成简要的信息快速上报送。

街镇统计站报送局办公室,同进,压滤机滤布厂家报有关专业科室。

为保证信息的价值,凡未经本局形成信息的重要经济指标,一般不得立即向外提供,为了使信息资料快速传递,各科室可将有关分析简缩为信息,要分析印发关报有关信息部门。

附送:统计员个人工作总结统计员个人工作总结篇一:统计个人工作总结 201X-201X年上半年个人工作总结 201X年以来,在领导以及同事的关心、帮助下,我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坚持务实的工作作风、坚定的思想信念和饱满的工作热情,较好地完成了自己的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工作能力、业务管理水平、思想觉悟等方面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现将201X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爱岗敬业、恪尽职守、踏踏实实做好本职工作。

一是做好日常统计数据的搜集、整理、汇总和分析工作,一方面加强对统计原始数据采集的规范化管理,加强对统计数据的审核和监控,保障统计数据质量;另一方面借助BW系统高质量、高集成的信息分析平台,对经营数据进行深层次的挖掘分析,及时完成对各种业务经营数据的抽取、分析和展现,为经营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

统计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统计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统计信息报送管理办法一、管理原则本办法旨在规范各单位的统计信息报送,促进信息资源共享、信息快速传输,提高统计信息的质量和效率。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等组织机构。

三、报送要求1.各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报送有关统计信息。

2.报送内容应包括基础数据、申报数据、审核数据等,必要时应附有说明。

3.报送数据格式应符合有关规定,数据应具有完备性、准确性和可比性。

4.报送前要进行数据清洗、处理、分析和核对,确保数据的真实可靠。

四、报送方式1.通过电子平台报送:推荐使用国家统计局建设的电子报送平台进行数据报送。

2.邮寄纸质报表:如有必要使用纸质报表,则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报表邮寄至国家统计局、地方统计局等相关部门。

五、报送周期1.月报: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数据。

2.季报:每季度15日前报送上季度数据。

3.年报:每年1月31日前报送上一年度数据。

六、报送责任1.统计信息填报者:应按有关规定填报统计表,并对所填报的数字、文字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统计信息审核者:应对所审核的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3.统计信息报送者:应按照规定时间上报统计表,并对所报送的数字、文字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七、报送审查1.国家统计局、地方统计局应加强对上报数据的审核,对发现的问题应提出修正意见。

2.各单位应积极响应,不得拒绝、故意耽搁或报送虚假信息。

八、执行效果评估1.国家和地方统计局应每年对各单位上报数据的真实性,以及数据报送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等情况进行评估。

2.对表现优秀的单位进行奖励,对违反规定的单位进行处罚。

九、附则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办法订定的问题,由国家统计局、地方各级统计部门统一解释。

以上就是统计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的全部内容,各单位应严格按照要求执行,以便提高国家统计数据的质量和效率。

《信息报送考核办法》

《信息报送考核办法》

《信息报送考核办法》一、信息报道考核办法1、实行积分考核制度。

社区各口每月至少要向办公室上报一篇工作信息,信息要具有实效性,要结合各个业务口工作实际,反映工作进展情况,语言要做到文字精炼,内容主题突出,尽可能插入照片(不作为硬性要求),字数不得少于200字。

上报的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工作实际的扣除0.01分,不具有时效性的扣除0.01分。

由办公室统一编报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

上报信息符合上述要求每报出一条记0.1分,被上级采用的再增加0.1分。

信息报道工作积分将计入干部职工年终考核测评中。

2、实行一月一通报制度。

按照上述要求,各口需将纸质版和电子版均上报办公室,实行一月一通报。

二、新闻报道奖励办法各个业务口按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完成新闻报道数量,在《金昌日报》上每发表1篇信息奖励30元。

在《甘肃日报》等省级刊物或杂志上发表信息1篇奖励50元,在国家级刊物上每发表1篇信息奖励100元。

奖金于年终单位内部考核结束后予以兑现。

北区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上报工作考评办法为进一步提高优化发展环境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建立科学的信息工作评价体系,推动全区优化发展环境信息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区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信息工作考评对象各乡街、区直机关、人民团体。

注。

详见内网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通报第二期分组情况。

二、信息工作考评要求及考评方式各单位各部门每周至少上报一篇信息,信息上报要及时,内容要真实客观的反映本单位在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中的新动态、新举措、新经验、新典型、新气象、新风貌。

考评采用计分制度,通过分值计算,综合考评信息数量、质量及各单位、部门的具体情况等要素,以所得分值作为评价信息工作的基本依据。

三、信息工作考评标准(一)计分公式信息工作考评总分=信息上报得分+采用得分+附加得分(二)计分标准1、信息上报得分各单位各部门在有效时间内上报的有关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的信息,上报一篇计1分。

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信息统计、分析工作,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投交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2010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信息统计的范围为各部门及协力单位。

第三条公司建立安全生产信息档案管理机制,逐步实行安全生产信息档案化管理。

第四条公司通过国投经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的安全生产模块向国投交通公司报送安全生产信息,各部门及协力单位按本办法向公司报送安全生产信息。

第五条在系统中没有设定的其他安全生产信息,公司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工作要求报送,除另有要求外,一般报送电子版。

第六条安全生产信息实行逐级报送制。

公司负责总结、统计、分析公司安全生产信息,按规定向国投交通公司报送;各部门负责总结、统计、分析本部门安全生产信息,按本办法规定向公司报送。

第七条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种类:(一)各类报表:包括事故报表、隐患排查报表、安全投入报表、安全培训报表、应急管理报表、职业安全健康报表等;(二)各类文档材料: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考核、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及计划、安全生产会议纪要、安全检查信息、事故调查处理、安全工作文件等;(三)各类音像资料:包括照片、录音、录像等。

第八条各部门按NOSA体系及公司其他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之要求,按时向公司安委会办公室上报安全工作计划总结、安健环代表巡查报告、事故统计报表等安全生产信息;公司将安全生产情况于次月5日前、每季度结束后第一个月5日前及次年1月15日前在系统上向国投交通公司填报;按地方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按时上报事故统计、隐患排查等方面信息。

第九条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除填报月、年报表外,还应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处理文件等信息。

(一)安全监察部应在24小时内逐级上报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快报表,特殊情况不超过48小时;(二)事故在抢救和处理过程中或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续报;(三)事故调查报告在事故调查结案后10日内逐级上报。

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信息报送管理,增加信息的数量、提高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性,确保信息报送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信息报送采取层层负责制,公司综合事务部为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职责第三条公司综合事务部负责对各部门、各项目部报送信息的催报、审核工作。

根据工作重点,及时发布信息报送要点,预约重要信息的报送。

对于信息报送不及时,信息质量不高的单位,公司综合事务部相应地给予必要的指导。

第四条各部门、各项目经理部要层层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工作责任制,须确定一名领导作为本单位信息报送工作第一责任人,同时选定1—2名信息员,负责信息的撰写、对项目经理部上报信息的审核和报送工作。

第五条各项目经理部要完善信息报送工作的管理,明确责任人,确定项目信息报送员,保证基层信息报送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六条信息报送分管领导的主要职责:一、管理和指导本单位的信息报送工作,对本单位信息报送工作提出要求,并进行检查。

二、对本单位上报公司的各类信息进行审核。

三、负责本单位和上级领导对信息报送工作指示的查办、催办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反馈查办、催办情况。

四、负责本单位信息报送工作的总结、表彰和处罚。

第七条信息员的主要职责:一、按本单位或公司发布的信息报送要点,了解、收集、编辑本单位信息。

二、严格按公司规定的时间、方法和要求报送本单位信息。

三、完成上级部门和本单位领导布置的与信息报送有关的工作。

第三章信息报送的重点第八条围绕本单位生产经营工作,贯彻落实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以及各级领导的指示、批示,推进重点工作的有关情况。

第九条本单位工程进展、人才强企、管理经验、技术创新、企业文化、安全生产、合作交流等方面的新动态、新经验。

第十条本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其他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对公司有关政策措施的建议。

第四章信息报送要求第十一条各项目部每月向公司综合事务部报送信息量不少于3篇(完工项目部不做数量要求),随写随报,以电子邮箱或OA方式上报。

政务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政务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政务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政务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提高报送效率,保障报送质量,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各级及相关部门在政务信息报送过程中的管理。

第三条政务信息报送应遵循及时、准确、完整、安全、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政务信息报送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报送、数据报送、会议报送等形式。

各级及相关部门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不同形式的报送要求。

第五条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应进行统一规划和管理,并配备相应的技术、设备及人员支持。

第二章报送材料和要求第六条政务信息报送材料应包括必要的材料和附件。

第七条报送材料应按照文件规范要求进行编排和归档,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可读性。

第八条报送材料应明确标注报送单位、报送时间、报送目的等信息,并附上相关的批复、意见等。

第九条报送材料的格式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但应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

第十条各级及相关部门应按照报送要求,定期、定点、定稿地进行政务信息报送。

第三章报送流程和责任第十一条政务信息报送应遵循事先报备、报送审核、报送确认、报送反馈等环节。

第十二条各级及相关部门应设立报送管理机构,负责信息报送的统筹协调、审核核实、督促反馈等工作。

第十三条报送单位应积极配合报送管理机构进行报送工作,确保报送材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四条报送单位应按照要求,提前准备好报送材料,确保报送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第十五条报送管理机构应及时审核报送材料,对不合规的材料提出意见和改正要求。

第十六条报送管理机构应及时确认报送材料,并将确认结果反馈给报送单位。

第十七条报送管理机构应及时反馈报送材料的审核结果和意见,并协助报送单位进行修改和完善。

第四章监督与处罚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报送管理机构有权采取相应的监督和处罚措施。

第十九条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报送材料错误、遗漏、虚假等情况。

第二十条报送管理机构可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等方式进行处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设计]统计信息报送管理办法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统计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统计信息报送管理,规范公司统计信息报送行为,提高统计信息报送质量, 更好地发挥统计工作服务和监督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保险统计管理暂行规定?、•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统计管理暂行办法?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公司及计划单列市分公司~地市级分公司,以下简称“各级公司”,。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统计信息是指公司对外依法履行报送义务或内部经营管理所需要的、反映公司经营情况,含代理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业务,的有关报表、报告、文件和资料。

它包括统计数据、统计分析报告以及所需的其他资料。

统计数据包括:中国保监会保险统计制度要求报送的统计指标,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其他各级政府机构、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及其地方协会,以下简称“行业协会”,、集团公司等要求报送的各类统计报表和资料,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所需报送的统计指标、统计报表和资料等。

统计分析报告是指利用各类统计数据对宏观经济运行情况、行业状况以及公司运营情况等进行各种定期或不定期、常规或专项分析所形成的各类统计分析材料。

本办法所称保险统计信息是指公司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统计制度及相关文件要求向其报送的统计信息~主要包括:人事、财务、标准保费、资金运用、在售产品、业务、再保险、个险和政策性医疗经办业务等统计信息。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统计信息报送是指对统计信息进行采集、整理、审核、上报的行为。

第四条统计信息可以采用统计指标、调查表、调查问卷等形式~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传真等方式进行报送。

保险统计信息主要通过“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统计信息系统—信息报送系统”,以下简称“信息报送系统”,进行报送~实现保险统计信息采集、传输、汇总、报表生成和功能管理的电子化。

第五条各级公司应按照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其他各级政府机构、行业协会、集团公司和公司等关于统计信息报送内容、方式和时间的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统计信息报送工作~为中国保监会等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集团公司等提供信息资料~为公司经营决策及信息披露工作提供决策支持。

第六条统计信息报送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报送、各负其责”的工作体制。

统一管理是指各级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管理、协调和监督本级公司及所辖分支机构统计信息报送工作。

分级报送是指由各级公司组织实施本级公司及所辖分支机构统计信息报送工作。

各负其责是指各级公司对本级公司报送统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各级公司承担统计信息报送任务的部门对本部门报送统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

第二章统计信息报送机构第七条各级公司为统计信息的报送机构~根据统计信息报送要求~确定具体履行统计信息报送职责的部门~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各级公司财务部门为统计信息报送工作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各级公司承担具体报送任务的部门为统计信息报送工作的报送部门,以下简称“报送部门”,,各级公司信息技术部门为统计信息报送工作的支持部门,以下简称“支持部门”,。

第八条总公司统计信息报送工作的基本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公司统计信息报送制度~实施和管理公司统计信息报送工作。

,一,总公司主管部门的基本职责包括:1(组织制定公司统计信息报送工作计划和公司统计信息报送制度,2(负责规范统计信息报送工作中统计指标定义、统计口径及实现逻辑~负责公司所报送的统计指标的解释,3(管理和协调总公司报送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公司及计划单列市分公司,以下简称“省级分公司”,的统计信息报送工作,4(对信息报送系统的需求分析及测试验收实施归口管理,5(组织实施公司统计信息报送工作监督检查,6(组织公司统计信息报送人员的业务培训,7(总结和推广统计信息报送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组织经验交流~不断提高公司统计信息报送工作水平,8(其他与统计信息报送相关的管理工作。

,二,总公司报送部门的基本职责包括:1(根据报送需要在公司系统内建立健全统计信息报送队伍~规范本部门统计信息报送工作流程~组织和管理省级分公司对口部门的统计信息报送工作~完成本部门统计信息报送任务,2(参与制定公司统计信息报送制度,3(参与规范统计信息报送工作中统计指标定义、统计口径及实现逻辑,4(按照主管部门要求对本部门统计信息报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5(配合主管部门完成其他与统计信息报送相关的工作。

,三,总公司支持部门、北京研发中心、上海数据中心的基本职责包括:1(组织实施信息报送系统的程序开发、运行和系统维护工作,2(负责信息报送系统和统计信息存储及备份工作~确保信息报送系统的完整、安全,3(协助报送部门进行统计信息数据差异核对工作,4(负责其他与统计信息报送相关的信息化建设工作。

第九条省级分公司统计信息报送工作的基本职责是:贯彻执行公司统计信息报送制度~组织和协调本级公司及所辖分支机构统计信息报送工作。

,一,省级分公司主管部门的基本职责包括:1(管理和协调本级公司及所辖分支机构统计信息报送工作,2(组织开展本级公司及所辖分支机构统计信息报送工作的监督检查,3(组织本级公司及所辖分支机构统计信息报送人员的业务培训。

,二,省级分公司报送部门的基本职责包括:1(完成各项统计信息报送工作任务~按要求收集、汇总、编制、管理本部门及分支机构对口部门的统计信息~定期向总公司对口部门、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其他政府机构以及行业协会等报送统计信息,2(按照主管部门要求对本部门统计信息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省级分公司支持部门的基本职责包括:1(负责本级公司及所辖分支机构信息报送系统的运维工作以及有关统计信息数据提取工作,2(协助报送部门进行统计信息数据差异核对工作。

第十条地市级分公司统计信息报送工作的基本职责是:贯彻执行公司统计信息报送制度~组织和协调本级公司及所辖分支机构统计信息报送工作。

,一,地市级分公司主管部门的基本职责是:管理和协调本级公司及所辖分支机构统计信息报送工作。

,二,地市级分公司报送部门的基本职责是:根据上级公司对口部门、有关政府机构及行业协会等的要求完成统计信息报送任务。

第三章统计信息报送人员第十一条统计信息报送工作实行统计责任人制度。

,一,各级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对本级公司及所辖分支机构统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对本级公司所报送的统计信息负有审核责任。

,二,各级公司的统计负责人负责领导并督促统计信息报送人员遵守公司统计信息报送制度~保证统计信息报送人员的工作条件~支持统计信息报送人员正确履行职责~组织和协调本级公司完成统计信息报送任务。

,三,各级公司的统计工作直接责任人是本级公司及所辖分支机构统计信息报送工作的直接组织者~负责就有关统计信息报送的事宜与中国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其他各级政府机构、行业协会、上级公司、本级公司相关部门及所辖分支机构等沟通协调~落实各项报送事宜。

,四,各级公司报送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所报送的统计信息负有审核责任。

第十二条各级公司主要负责人可以授权本级公司统计负责人代其履行审核职责。

统计负责人如因特殊情况在当期报送截止时间前不能履行审核职责时~应进行授权~由统计工作直接责任人代其履行当期的审核职责。

第十三条报送部门主要负责人如因特殊情况在当期报送截止时间前不能履行审核职责时~应进行授权~由报送部门其他负责人代其履行当期的审核职责。

第十四条统计信息报送人员的配备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统计信息报送人员应具备完成统计工作必需的专业知识~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和纪律~认真履行职责~确保统计信息质量。

,二,统计信息报送人员数量应当与统计信息报送工作需要保持适度性。

,三,统计信息报送人员应当保持相对稳定。

各级公司调整统计信息报送工作人员~应征求本公司统计负责人的意见。

,四,各级公司中承担统计局经常性统计任务的统计信息报送人员按照•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的要求~应当具备统计从业资格。

第十五条统计信息报送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如实报送统计信息~不得伪造、篡改统计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部门和个人提供不真实的统计信息~不得有其他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四章统计信息报送要求第十六条各级公司应加强对统计信息报送工作的组织和领导~配备符合要求的专,兼,职统计信息报送人员~为统计信息报送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第十七条各级公司应规范统计信息报送工作流程~建立严密的统计数据审核机制~保持统计口径相同的统计数据的一致性~保证统计信息报送工作质量。

第十八条各级公司应针对统计信息报送工作需要~建立健全有关原始统计记录和统计台帐并妥善保管,根据公司有关档案管理的制度和规定对统计信息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存档。

第十九条各级公司应加强统计分析工作~整合分析资源~完善分析工作流程~充分利用统计信息容量大、范围广和快速及时的优势~对公司业务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分析研究~按照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上级公司等要求完成各类统计分析报告报送任务~不断提高统计分析报告质量。

第二十条统计信息属公司商业秘密。

各级公司从事统计信息报送、审核的人员对公司统计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十一条各级公司对统计信息不得虚报、瞒报、拒报~更不得伪造和篡改。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阻挠统计信息的上报~不得授意篡改统计信息~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违规行为的统计信息报送人员打击报复。

第五章保险统计信息报送要求第二十二条保险统计信息的统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从每年的1月1日零时起至当年12月31日24时止。

第二十三条保险统计信息报送的机构层级按中国保监会保险统计制度规定的“总—省—地”三级机构执行。

在设立保险监管分局的省份~按照中国保监会的要求~保险统计信息报送的机构层级延伸至地级市下属各县、县级市~但不包括地级市城区内各区,以下简称“延伸统计”,。

第二十四条公司向中国保监会报送的保险统计信息分为人民币保险统计信息和外币保险统计信息。

公司在向中国保监会报送保险统计信息时,应将三级机构及延伸统计县级机构的人民币保险统计信息、总公司一级的外币保险统计信息一并报送。

第二十五条保险统计信息应按照股权控制原则进行合并编报。

公司向中国保监会报送的保险统计信息包括代理集团公司业务,以下简称“代理集团”,保险统计信息、公司自营业务,以下简称“股份自营”,保险统计信息、合并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控股子公司后的公司保险统计信息。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