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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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精神,本市狠抓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全面完成了国家确定的2009年度任务。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市2010-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0年至2011年,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工作,力争率先完成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各项任务,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果惠及全体市民。
推进发展:优质医疗资源供求矛盾有效缓解,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升,首都医疗卫生事业、医学教育与科研事业、医药产业继续保持在全国的领先地位,为建立适应国际化大都市要求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打下基础。
提高效率:医疗卫生资源布局更趋合理,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明显提升,“分级就诊、双向转诊、康复在社区”的医疗服务格局逐步形成,平均住院日、挂号取药和候诊排队时间、院前急救到达现场的时间合理缩短,急救呼叫满足率明显提高,群众就医更加便捷。
减轻负担:基本医疗保障和医疗救助水平显著提高,看病就医实时报销,医疗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药品价格总水平进一步下降,群众就医平均个人负担比例显著降低。
促进健康:健康理念、健康知识广泛普及,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和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增强,慢性病治疗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妇幼保健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惠及全部常住人口,全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为塑造“健康北京人”、使北京人群主要健康指标居全国领先水平打下良好基础。
二、重点任务
(一)改革医药卫生管理体制。
1.建立首都医药卫生管理协调机制。
按照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的要求,建立首都医药卫生管理协调机制,统一规划北京地区医药卫生事业发展,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加强信息沟通和资源共享,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和重大突发事件紧急救援能力,协调推进北京地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设立市医院管理机构。
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要求,设立由市卫生局管理的市医院管理机构,负责市属公立医院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医院主要负责人的聘任,指导所属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建立协调、统一、高效的公立医院管理制度。
(二)完善医药卫生四大体系。
3.完善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的医疗保障体系。
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2010年,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力争提前实现国家确定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都达到90%以上的目标。
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2010年,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报销限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17万元提高到30万元,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以下简称“一老”保险)和无业居民医疗保险由7万元提高到15万元;提高在职职工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将学生和学龄前儿童大病医疗保险(以下简称“一小”保险)和无业居民人员门诊费用纳入医保范围;调整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目录,将国家基本药物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目录,进一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
整合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体系。逐步建立全市统筹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2010年,启动城乡一体化的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工作;2011年,初步完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无业居民医疗保险、“一老一小”医疗保险等制度的整合。推进公费医疗制度改革,2010年,将所有区县公费医疗人员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2011年,启动市级公费医疗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准备工作。
建立医药费用控制机制。积极探索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多种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抑制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2010年,在2家三级医院启动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制度改革试点;2011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向全市三级医院推广。
提高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水平。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卡工程,2010年,全市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开通使用社保卡,参保人员持卡就医,即时结算;逐步增加社保卡的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实时监控门诊费用等功能。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规范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风险调剂金制度,合理控制基金结余率,基金收支情况每年向社会公布。
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增加政府投入,多渠道筹措资金,逐步提高医疗救助水平。提高医疗救助的报销比例,取消住院救助报销起付线,提高最高救助额度,减轻城乡低保家庭和其他经济困难家庭成员的看病就医负担。探索设立政府引导、接受社会慈善捐助的医疗救助基金,完善社会救助机制。
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健康保险产品,简化理赔手续,提高服务质量。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解决基本医疗保障之外的需求。积极探索商业保险参与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的方式、运行机制、承保范围和结算形式。
4.健全公平可及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继续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医疗救治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公共卫生信息体系,健全精神卫生、妇幼卫生、老年卫生、计划生育等服务网络。分批改造未达标的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高全市疾病综合防控能力。在三级综合医院设立精神心理科,改善区县精神病专科医院服务条件,强化社区卫生机构精神卫生服务功能,促进精神病专科医院和社区精神康复服务有效衔接。
改革和完善院前急救体系。整合优化“120”和“999”急救资源,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服务规范,探索建立统一的指挥调度平台;探索建立院前急救与公安交通管理、消防系统间的资源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完善院前急救与院内救治的有效衔接;健全覆盖城乡的急救网络,提高急救速度、效率、水平和服务质量。
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覆盖城乡居民。在全面实施国家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础上,根据本市经济发展水平和突出的公共卫生问题,在儿童保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