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价差调整的方法
冀建质195号人工费调整方法
冀建质195号人工费调整方法1、实体项目(分部分项)页面点击工具栏上的【其他】下的【人工单价调整】功能,按文件规定输入人工费。
2、人材机汇总页面执行【调整机械台班单价】,设置市场价为“冀建质【2022】117、冀建价【2022】20号文件调整价格”。
目的是将冀建价【2022】47号文件的调整内容去掉。
3、在人材机汇总页面切换到人工表,手工计算以系数计算的措施中的人工费。
如上图,找到“人工费”一行,记下该行数量套用公式计算。
公式为:人工费差价=(措施项目中基期人工费/40)某(60-40)=措施项目中基期人工费某0.5。
例如上图中的措施费人工价差=390.8174某0.5=195.4087元。
4、调整机械台班单价中的人工费。
如下图所示4.1在人材机汇总页面切换到机械表,找到“人工”一行,市场价调整为60。
4.2找到“人工费”一行,记下该行数量套用公式计算。
公式为:人工费差价=(机械台班中基期人工费/40)某(60-40)=机械台班中基期人工费某0.5。
例如上图中的机械台班中人工费价差=5.313某0.5=2.6565元。
5、按冀建价【2022】47号文件调整综合机械台班的市场价。
由于新文件没有规定综合机械台班单价如何调整,所以按原47号文件调整。
6、在费用汇总页面,将上面手工计算出的两笔钱(措施费中的人工价差和机械台班中的人工价差)加进去。
这两笔钱为价差,只去税金,所以在取费中加在什么位置请自行确定,只要满足只取税金即可。
声明:以上仅为本人对该文件的理解,按上述调整基本能够满足近期紧急的招投标,随后广联达软件会进行产品升级,完善对此文件的支持,敬请期待。
附:冀建质【2022】195号关于调整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综合用工单价的通知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直有关部门,华北石油管理局:根据我省当前建筑市场工人工资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的综合用工单价进行调整,现将具体调整方法通知如下:一、综合用工一类单价由58元/工日调至70元/工日,综合用工二类单价由52元/工日调至60元/工日,综合用工三类单价由39元/工日调至47元/工日。
通建价【2015】10号
通建价【2015】10号关于发布南通市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动态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为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为保障发承包双方工程竣工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我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人工费用调整计算方法明确如下:一、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必须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
在风险因素中,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变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调整应由发包人承担;但承包人对人工费或人工单价的报价高于所发布人工指导价的除外。
二、为切实保障建设工程施工人员的合法权益,有效控制和合理确定建设工程造价,促进我市建筑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将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发布分为预算人工工资单价与人工工资指导价两种形式。
现行预算人工工资单价按照《关于调整我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加固、城市轨道交通、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苏建价〔2011〕812号)执行。
预算人工工资单价作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测算的依据,根据建筑市场用工成本变化适时调整,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作为政策性调整文件发布。
人工工资指导价由我处结合市场实际情况测算,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审核,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发布并作为政策性调整文件。
一般每年发布两次,执行时间分别是3月1日、9月1日。
当建筑市场用工发生大幅波动时,应适时发布人工工资指导价。
三、建设工程编制概预算、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时,人工工资单价必须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南通市当期人工工资指导价标准执行,否则不予办理招标控制价备案手续。
施工企业投标报价可参考此标准。
四、发包方应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中考虑人工工资指导价调整因素,不得限制人工费用的合理调整。
发承包双方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人工费调整方法。
人工主要工程材料价差调整规定
人工、主要工程材料价差调整规定第一条本规定的目的为消除拆迁对工期的影响,推进新线工程建设,参考省建设厅《粤建价函[2007]402号》文件,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仅适用于因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以下简称“业主”)原因导致工期滞后的地铁工程合同。
第三条人工、主要工程材料价差调整的基本原则3.1 人工、主要工程材料调价的项目:由承包商自行采购的工程材料的工程项目。
包括:土建工程:明(暗)挖车站及附属工程的土建工程,明(暗)挖区间及附属工程的土建工程,盾构及附属工程的土建工程,高架车站及附属工程的土建工程,高架区间及附属工程的土建工程;车辆段工程;轨道工程;供电安装工程;弱电安装工程;主变电站工程;车站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包括公共区铝板吊顶、彩色玻璃墙面、搪瓷钢板墙面、天然石材地面、不锈钢栏杆、票亭、商铺装修工程以及钢结构安装工程、出入口雨蓬安装工程)。
3.2人工、主要料价格涨落超过合同工程基准期(招标工程的合同基准日期为递交投标书截止日期前28天的日期;非招标工程为合同生效日期前28天的日期。
合同中已明确基准日期的按合同执行。
)价格10%时,按本规定调整人工、主要工程材料价差,并以此调整合同价格。
3.3 人工调价原则:所有工程项目的模板、脚手架、支撑体系、合同开项中的“前期准备与辅助工程”所包含项目不予调整人工差价,完成永久工程或设计施工工艺所必须的工程所需要的且在投标文件或合同变更中进行了单价分析的项目予以调整人工价差。
人工调差仅对直接费中人工费调整。
3.4调整价差的主要工程材料品种下列构成永久工程或设计施工工艺所必须的工程所需要的主要工程材料可以调整材料价差,本规定其他未列明的工程材料不予以调差,但合同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所有工程项目的模板、脚手架、支撑体系、合同开项中的“前期准备与辅助工程”所包含的工程材料不予调价,其他调整价差的主要工程材料品种根据不同工程项目分类如下:土建工程:水泥(含盾构管片中水泥)、钢材。
浅议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阶段人工费价差调整的重要性及办法
浅议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阶段人工费价差调整的重要性及办法摘要:近年来人工工资的较快增长,直接导致工程建设的人工成本迅猛增加,这部分成本已经成为工程施工企业的“不能承受之重”。
如何对合同人工费进行价格调整,在当下的工程建设过程中显得尤为重要,并且已经成为经营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本文仅就人工费价差调整的重要性及办法浅谈一下笔者的体会。
关键词:人工费价差调整重要性及办法一、前言长期以来,我国在水电工程投资规模的宏观控制管理中采取阶段发布计价依据、在有效期内基本不变的投资控制管理模式。
设计概算费用标准、编制规定及配套定额发布后的一段时间内,人工预算单价标准被固化,编制不同价格水平年的设计概算时,人工预算单价标准均不作调整,直至新一轮费用标准、编制规定及配套定额发布后,设计概算编制才启用新的人工预算单价标准。
但是由于劳动力市场供给日趋紧张,使得人工工资增长较快,直接导致工程建设的人工成本随之迅猛增加,这部分成本已经越来越成为工程施工企业的“不能承受之重”,如何控制人工费及对合同人工费进行价差调整,在当下的工程建设过程中显得尤为重要,并且已经成为合同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人工费概述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人工费=定额工日(即人工消耗量)×人工预算单价。
(1)人工工时消耗量,是指完成建筑、安装等工程内容所需生产工人的定额消耗量,包括主要用工、辅助用工和机上人工消耗量。
人工工时消耗值一般按照国家公布的概、预算定额和施工机械台时(或台班)定额确定。
现行水电工程概、预算定额体系将人工工时消耗量按技术等级分别列示出高级熟练工、熟练工、半熟练工、普工的消耗量。
人工工时消耗量包括基本工作、辅助工作,作业班内的准备与结束、不可避免的中断、必要的休息、工程检查、交接班、施工干扰、夜间施工降效影响,以及常用工具和机械维护保养、加油、加水等全部时间。
同时,还包括施工机械使用时机上操作人员的工时消耗。
人工、材料调差文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建设工程市场要素价格动态管理的指导意见杭建市〔2011〕198号杭州市建设委员会文件杭州市财政局各有关单位:《关于杭州市本级财政性投资项目工程材料价格异常波动结算调整的指导意见》(杭建市〔2008〕44号和杭财基〔2008〕211号),《关于贯彻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人工、材料要素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杭建市〔2008〕45号)实行以来,对推动我市建筑业的健康发展,维护市场秩序,指导建设市场人工和材料价格动态调整和工程结算发挥了积极作用。
由于我市目前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管理情况以及合同价款支付和结算方式各不相同,人工、材料等市场要素价格的波动趋势又各具特性,为适应新形势下工程实施阶段合同价风险管理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市场要素价格动态管理,解决不同情形建设工程对人工、材料等费用因市场价格波动所导致的价差进行科学合理调整的需要,现结合杭州市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价格动态管理原则我市建设工程的价格动态管理实行定期发布、事先约定和责任与风险挂钩原则。
(一)定期发布原则。
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定期测算和发布人工价格指数、材料信息价等各类价格信息,及时反映本市市场价格水平的波动情况,对建设工程市场要素价格信息进行动态管理,指导工程造价计价行为。
(二)事先约定原则。
发、承包双方应充分考虑工期、市场等因素的影响,在招标文件和签定的施工合同中,按本指导意见精神,事先明确约定双方承担的人工、材料等要素价格调整的种类、风险承担范围、采用的价差结算调整方式、价差支付方式以及支付比例。
当价格上涨或下跌幅度在约定的风险承担范围内,应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结算时价格不作调整;当价格上涨或下跌幅度超过约定的风险承担范围以外,其风险幅度以外增加或减少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结算时价差按合同约定进行调整。
(三)责任与风险挂钩原则。
因工期延误所产生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等价格要素变化,应界定双方责任后按以下原则处理:1、由于承包方原因延误工期而遇价格涨跌的,延误期间的价格上涨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反之,因价格下降造成的价差则由发包人受益,发包人结算时扣回价差。
人工材料价差调整方法的建议
人工材料价差调整方法的建议在实施价格调整时,有时会存在人工和材料的价差。
这意味着人工成本和材料成本之间的比例关系发生了变化,从而导致价格不平衡。
在这种情况下,调整人工和材料价格是必要的,以确保公平和经济合理。
下面是一些建议,可帮助你解决人工和材料价差调整问题。
1.分析成本结构:首先,你需要分析你的成本结构,了解人工和材料成本在整个成本中所占的比重。
这将帮助你确定人工和材料之间的价差。
通过这种分析,你可以看到哪些方面的成本增长最快,以及人工和材料成本的变化。
这将为你提供明确的目标,以实施价差调整。
2.制定成本控制策略:一旦你了解了成本结构,你可以制定一些成本控制策略,以帮助你降低成本。
你可以考虑使用更经济高效的生产技术,优化生产流程,减少废料和浪费等。
这些策略将有助于降低人工和材料成本。
3.调整人工价格:在调整人工价格时,你需要考虑员工的工资水平和市场行情。
如果人工成本的增长超过预算,你可以考虑制定一些控制措施,如限制加班或鼓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
此外,你还可以评估员工的价值和工作质量,以相应调整工资水平。
4.调整材料价格:调整材料价格时,你需要了解市场价格的变化和供应链的影响。
你可以与供应商洽谈,寻求更优惠的价格和合同条件。
此外,你还可以考虑寻找替代材料或提高库存管理效率,以减少材料成本。
5.定期检查和调整:人工和材料价差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需要定期检查和调整。
你应该建立一个跟踪和监测系统,以及时发现和解决价差问题。
这有助于确保你的价格和成本保持平衡,并有助于持续改进和优化。
6.关注内部效率:提高内部效率是降低人工和材料成本的重要途径。
你可以通过培训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减少错误和废品等来实现这一目标。
同时,你还可以改善供应链管理,优化采购过程,以降低成本。
7.考虑外部因素:除了内部因素,外部因素也会对人工和材料价差产生影响。
你需要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如通胀率、汇率等,以及行业趋势和竞争对手的政策。
人工价差调整方法
人工价差调整方法人工价差调整方法是指根据不同岗位或不同工作内容的特点,合理确定员工薪资水平的方法。
人工价差调整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非常重要,不仅能够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也能够有效地提高企业的绩效。
下面将结合实际情况,详细介绍人工价差调整的方法。
一、根据岗位要求确定薪资水平。
员工在不同的岗位上担任着不同的职责和任务,因此薪资水平应该根据岗位对员工的要求来确定。
首先,应该对各个岗位的职责和任务进行详细的分析和定义,然后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确定相应的薪资水平。
通常情况下,高层管理人员的薪资水平较高,因为他们需要担负更多的职责和风险。
而一线员工的薪资水平相对较低,因为他们承担的职责和风险较少。
岗位职责和要求的差异可以通过薪资水平的差异来体现,这样有利于激励员工发挥出自己的潜力和能力。
二、根据职业发展和技能水平确定薪资水平。
职业发展是员工在工作中逐渐成长和提升的过程,技能水平是员工所具备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
根据员工的职业发展和技能水平,可以合理确定他们的薪资水平。
通常情况下,随着员工职业发展的不断提升,他们的技能水平也会逐渐提高,因此相应的薪资水平也应该相应提升。
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激励员工继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技能,进而提升企业的绩效。
三、根据绩效表现确定薪资水平。
绩效是员工工作表现的评价标准,是企业对员工贡献的量化指标。
根据员工的绩效表现,可以合理确定他们的薪资水平。
通常情况下,绩效优秀的员工薪资水平应该相应较高,以鼓励他们继续保持良好的工作表现。
而绩效较差的员工薪资水平相对较低,以激励他们改进自己的工作表现。
通过绩效导向的薪资调整方法,可以促使员工充分发挥自己的潜力,提高工作效率和绩效。
四、根据市场行情确定薪资水平。
市场行情是指相关岗位的行业平均薪资水平。
通过了解市场行情,可以了解到同行业同类型岗位的平均薪资水平。
在制定薪资水平时,可以参考市场行情来调整员工的薪资水平。
当市场薪资水平相对较高时,企业可以适当提高员工的薪资水平,以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从而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2011(198)号人工、材料调差文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建设工程市场要素价格动态管理的指导意见杭建市〔2011〕198号各有关单位:《关于杭州市本级财政性投资项目工程材料价格异常波动结算调整的指导意见》(杭建市〔2008〕44号和杭财基〔2008〕211号),《关于贯彻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人工、材料要素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杭建市〔2008〕45号)实行以来,对推动我市建筑业的健康发展,维护市场秩序,指导建设市场人工和材料价格动态调整和工程结算发挥了积极作用。
由于我市目前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管理情况以及合同价款支付和结算方式各不相同,人工、材料等市场要素价格的波动趋势又各具特性,为适应新形势下工程实施阶段合同价风险管理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市场要素价格动态管理,解决不同情形建设工程对人工、材料等费用因市场价格波动所导致的价差进行科学合理调整的需要,现结合杭州市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价格动态管理原则我市建设工程的价格动态管理实行定期发布、事先约定和责任与风险挂钩原则。
(一)定期发布原则。
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定期测算和发布人工价格指数、材料信息价等各类价格信息,及时反映本市市场价格水平的波动情况,对建设工程市场要素价格信息进行动态管理,指导工程造价计价行为。
(二)事先约定原则。
发、承包双方应充分考虑工期、市场等因素的影响,在招标文件和签定的施工合同中,按本指导意见精神,事先明确约定双方承担的人工、材料等要素价格调整的种类、风险承担范围、采用的价差结算调整方式、价差支付方式以及支付比例。
当价格上涨或下跌幅度在约定的风险承担范围内,应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结算时价格不作调整;当价格上涨或下跌幅度超过约定的风险承担范围以外,其风险幅度以外增加或减少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结算时价差按合同约定进行调整。
(三)责任与风险挂钩原则。
因工期延误所产生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等价格要素变化,应界定双方责任后按以下原则处理:1、由于承包方原因延误工期而遇价格涨跌的,延误期间的价格上涨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反之,因价格下降造成的价差则由发包人受益,发包人结算时扣回价差。
人工费及机械费调差计算说明
云南省盐津县万年桥电站土建工程合同工期外人工、材料及机械费调差费用编制说明1、情况简述我部承担施工的云南省盐津县万年桥电站土建工程于2007年开工建设,工程建设期间,因工程量、资金、施工图纸、征地、骨料供应、停工及当地村民阻工等因素影响造成合同工期延长,原本于2010年3月完成施工的万年桥电站土建工程,目前估计延长至2015年年初。
工期延长后,因时间长跨度大,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大幅度的上涨,造成项目部的施工成本费用大幅度增加,项目经营处于严重亏损状态。
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书》,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期延长,造成人工、材料、机械费上涨,则工期延长后人工费、材料费及机械费的差价应该由发包人承担。
2、编制依据2.1 《合同协议书》中“通用合同条款”第19.2条“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属于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引起暂停施工,均为发包人的责任,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
(1)由于发包人违约引起的暂停施工。
(2)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或社会因素引起的暂停施工。
(3)其它由于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2.2 《合同协议书》中“通用合同条款”第20.1条“发包人工期延误”: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使关键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拖后而造成工期延误时,承包人可要求发包人延长合同规定的工期。
第(1)条:“增加合同中任何一项的工作内容。
”。
第(3)条:“增加额外的工程项目。
”。
第(4)条:“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特性。
”。
第(5)条:“本合同中涉及的由发包人责任引起的工期延误。
”。
第(7)条:“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
”。
2.3 《合同协议书》中“通用合同条款”第20.2条“发包人要求延长工期的处理”。
第(3)条:“监理人应及时调查核实上述第(l)和(2)项中承包人提交的细节报告和补充细节报告,并在审批修订进度计划的同时,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延长工期的合理天数和补偿费用的合理额度,并通知承包人。
合同工程价格调整方法
合同工程价格调整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常见的现象,其调整方法主要包括物价风险调整和工程变更调整两种。
本文将对这两种调整方法进行详细介绍,并探讨其在实际工程中的应用和注意事项。
一、物价风险调整物价风险调整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市场物价波动导致成本变化,从而需要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的方法。
这种调整方法旨在合理分摊物价波动的风险,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物价风险调整的主要依据是《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
1. 人工单价调整人工单价调整是指由于人工工资波动,导致工程成本变化,从而需要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人工单价发生涨落时,应按照合同工程发生的人工数量和合同履行期与基准日期人工单价对比价差的乘积计算调整金额。
2. 材料设备价格调整材料设备价格调整是指由于材料、设备价格波动,导致工程成本变化,从而需要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承包人购买的材料设备,应在合同中约定可调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变化的范围和幅度。
如没有约定,则按照规定出现变化的材料、工程设备单价变化超过5%,施工台班单价变化超过10%,超过部分价格予以调整。
3.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调整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调整是指由于施工机械使用成本波动,导致工程成本变化,从而需要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变化超过10%时,超过部分价格予以调整。
二、工程变更调整工程变更调整是指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工程量、工程内容或工程性质发生变化,从而需要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的方法。
这种调整方法旨在保证工程变更的合理性和合同双方的权益。
工程变更调整的主要依据是《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
1. 工程量偏差调整工程量偏差调整是指由于实际工程量与合同工程量存在较大偏差,导致工程成本变化,从而需要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实际工程量较工程清单量低于10%时,整个工程的工程清单单价均要调整(调高);实际工程量较工程清单量高于10%时,超出部分。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文件(人工调差)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文件渝建价发[2004]17号重庆市关于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进一步明确调整定额人工价格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区、市)建委,各有关单位:《关于发布市场“人工结算价”的通知》(渝建发[2000]78号文)自2000年月12月25日执行以来,对我市工程造价实际行动态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了更好地适应建筑工市场发展需要,维护工程建设各方面的合法权益,客观地反映建筑市场人工价格各建设工程实际成本,现将定额人工价格调整的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一、凡执行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市基价表》、《重庆市市政工程预算定额》以及2000年《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安装工程单位基价表》《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重庆市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的建设工程,均应调整定额人工价格。
二、定额人工价格调整,应参照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市场人工信息价”,结合工程所在地的市场人工价格进行调整。
三、调整的人工价差不计取各项费用,但应计取定额管理费和税金。
四、本通知从2005年1月1日起在新开工的工程中执行,原《关于发布市场“人工结算价”的通知》(渝建价发[2000]78号)文件同时废止。
二OO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文件渝建价发[2000]31号关于调整定额人工费的通知万州、黔江开发区建委、各区、县(市)建委,市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建设部建标造〔2000〕34号文,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经测算,对现行定额人工费作如下调整:一、凡执行一九九九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市基价表》、《重庆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和二○○○年《重庆市建筑工程综合基价表》、《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重庆市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的工程,按定额人工费的1.2%调增人工费。
二、在上述五部定额中,凡机上人工费已进入定额机械费的,应按相应定额子目的机上人工数总和×21.82元/工日1.2%调增机上人工费。
关于调整工程造价价差的若干规定
关于调整工程造价价差的若干规定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价格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设备、材料价格和人工费的变化对工程造价的影响日益增大,科学并及时地调整价差,对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国务院关于安排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时,要坚持量力而行,综合考虑物价、利率、汇率、劳动工资等变动因素,打足投资不留缺口的精神,结合当前工程造价价差调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现就做好工程造价价差的调整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工程造价价差及其调整的范围本规定所指的工程造价价差系建设工程所需的人工、设备、材料等费用,因价格变动对工程造价产生的相应变化值,它是影响工程造价的重要动态因素。
工程造价价差的调整是指从概算、预算编制期至工程竣工期(结算期),因设备、材料价格、人工费等增减变化,对原批准的设计概算,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及已签订的承包协议价、合同价、按照规定对工程造价允许调整的范围所作的合理调整。
工程造价价差调整的范围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其他直接费、间接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二、工程造价价差调整和造价指数测定工作应遵循的原则1.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特别是国家价格法规、政策以及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规定。
要自觉遵循价值规律,反映本地区(行业)一定时期内的合理价格水平。
2.要有利于调动参与建设的各有关单位节约投资,降低工程成本的积极性,在确保国家利益的前提下,正确处理和保护投资者、施工企业等的合法经济利益。
3.建筑安装工程费中的人工费调整,应按国务院、劳动部等部门发布的有关劳动工资政策、规定允许增加的工资、津贴、补贴标准以及定额人工费的组成内容执行。
4.设备、材料预算价格的调整,应区别不同的供应渠道、价格形式,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综合管理部门或按规定应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发布的预算价格及其执行时间为准,并应扣除必要的设备、材料储备期因素。
关于人工材料价钱动态调整的有关问题
关于人工、材料价钱动态调整的有关问题一、有关文件《关于调整工程要紧材料结算价钱增强建设工程材料价钱风险操纵的指导意见》一、(甬发改投资【2020】399号)相关规定:要紧建筑材料价差计算以合同签定约定的当期材料市场信息价与施工工期前80%工期月份材料市场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按《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信息价)的差额为依据,计取差价。
二、《浙江省建设工程价钱信息动态治理方法》(浙建〔2021〕1号)(本方法自2021年4月1日起实施)相关规定:第二十七条发承包两边按施工合同约定价钱调整方法进行价款结算。
价钱调整可参照以下原那么约定:1.依照形象部位进度分段结算的工程,可按相应形象部位合同工期月份的市场信息价平均值,与投标报价文件编制期对应的市场信息价进行比较,确信价差调整幅度。
2.依照月分段结算的工程,可依照当月市场信息价与投标报价文件编制期对应的市场信息价进行比较,确信价差调整幅度。
3.依照整体工程结算的工程,可按相应合同工期前80%月份的市场信息价平均值与投标报价文件编制期对应的市场信息价进行比较,确信价差调整幅度。
市场信息价平均值一样依照算术平均计算,也可由发承包两边约定权数依照加权平均计算。
投标报价文件编制期对应的市场信息价一样指投标截止日期所在月份的当期市场信息价。
合同工期前80%月份的计算依照日历月份计,遇有小数即进位取整数。
第二十八条因工期延误所产生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等价钱转变,可参照以下原那么处置:1.因发包方缘故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价钱上涨造成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价差(正值)计入工程造价;反之,价钱下降造成的价差那么由承包人受益,价差不计入工程造价;2.因承包人缘故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价钱上涨造成的价差由承包人承担,价差不计入工程造价;反之,价钱下降造成的价差那么由发包人受益,价差(负值)计入工程造价;3.因非发承包缘故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价钱上涨造成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价差(正值)计入工程造价;反之,价钱下降造成的价差那么由发包人受益,价差(负值)计入工程造价。
关于调整浙江省现行定额人工单价
附件一:关于调整浙江省现行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建建发[2009]135号各市建委(建设局)、发改委、财政局、绍兴市建管局,义乌市建设局:为维护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经研究,决定对本省2003版计价依据的定额人工单价作如下调整:一、调整范围浙江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装饰、安装、市政、房屋修缮、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等工程按现行2003版计价依据计算工程造价的,均按本文件规定,调整定额人工工日单价。
二、调整内容浙江省2003版计价依据中的一类人工工日单价调整到31元,二类人工工日单价调整到34元,三类人工工日单价调整到39元。
上调定额人工单价后,施工取费费率应作相应调整,具体费率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另行发文公布。
定额人工工日单价调整自2009年7月1日起执行。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反映。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二○○九年五月二十六日附件二:关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费率调整的通知浙建站计(2009)28号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处、办)、义乌市造价站: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浙江省现行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建建发[2009]135号)文件精神,经测算,上调定额人工单价后,施工取费费率作相应调整,现将费率调整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及有关取费计价文件中相关费率采用系数调整办法,系数调整后的费率保留位数与原定额相一致。
具体调整系数见附件。
二、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施工组织措施费、综合费用应按弹性费率的中值计取。
三、本通知自2009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件:费率调整系数表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六日注:本概算费率调整系数表中计算基数的直接费不包括施工组织措施费。
附件三:关于贯彻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人工、材料要素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杭建市通知〔2008〕45号各有关单位:去年以来,建设市场人工和材料价格出现持续大幅度波动,对我市的工程建设成本产生较大影响。
清单软件(福建版)中人工费价差及规费手工调整方法
人工费调整:
第1步:在单位工程费用表处,在规费和税金间插入一个空白费用项,序号改为5(下面的5、6依此改为6、7),名称填“人工费价差”,费率100%,费用代码填“RGFJC ”,基数按各种人工价差汇总得到:
土石方工工日*土石方工单价差+装饰工工日*装饰工单价差+其他工工日*其他工单价差。
(如图1
)
图1
第2步:税金的基数表达式增加这项费用的费用代码“[RGFJC]”
,如图2
图2
第3步:合计的基数表达式增加这项费用的费用代码“[RGFJC]”
,图3
第4步:预览单位工程汇总表就有人工费价差这项了,但新的表9规费、人工费价差、税金表因为人工价差因为没地方编制就要用Excel
另行处理了。
至此,人工费调整完毕。
人工、材料价差调整方法的建议
价差调整方法建议:合同履行期间,下表的材料价格变化超过合同约定幅度时,其超过部分的材料价给予调整。
价差计算办法按以下办法执行。
总包范围内的暂估价分包工程材料价差调整按分包合同执行,对承包人及分包人具有约束力。
a.材料数量不计算损耗;变更洽商设计材料不计取材差;b.材料价格基价确定为回标时《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的年第期信息价;c.材料价格的均价取《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相应月份的算术平均信息价。
根据实际施工进度节点,该工程的材料调价分地下室施工阶段(包括地下室顶板施工完毕)、地上施工阶段(至结构封顶)、后期验收阶段(至竣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调整。
工程量分别对应此三部分的数量,依据经发包人和工程师确认的施工图纸计量;d.材料价格超过±5%,材差才会调整,有关算式如下:A —有关调整材料的相应数量(即下述计算公式内之'A');B —有关调整材料的基价(即下述计算公式内之'B');C —有关调整材料的算术均价(即下述计算公式内之'C');按材料的基价B与调整计算期的算术均价C相差(升/跌)百分比作为调整率。
与有关调整材料价有直接关系的工程项目调整期的调整金额计算公式如下:i)若C≥[ B×(1+5%)]调增金额=A×(C—B×1.05)ii)若C≤[ B×(1-5%)]调减金额=A×(B×0.95-C)iii)若[B×(1-5%)]<C<[B×(1+5%)]调整金额= 0 (即不调整)注:以上调差公式,除税金外,其他不计取。
当以上允许调差的材料《建设工程价格信息》中无相应规格型号的价格信息时,则该材料按最接近的规格型号材料价格浮动比例进行调差,如发包人与承包人对于为何“该材料按最接近的规格型号材料”发生争议时,则提交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进行判定,判定的结果对发包人与承包人均有约束力。
价差调整的规定(113号文)
4.1 价差调整的规定(113号文)4.1.1价差调整是指基期至概(预)算编制期、概(预)算编制期至工程结(决)算期对价格所做的合理调整4.1.2 价差调整的阶段划分铁路工程造价价差调整的阶段,分为基期至设计概(预)算编制期和设计概(预)算编制期至工程结(决)算期两个阶段。
(1) 基期至设计概(预)算编制期所发生的各项价差,由设计单位在编制概(预)算时,按本办法规定的价差调整方法计算,列入单项概(预)算。
(2) 设计概(预)算编制期至工程结(决)算期所发生的各项价差调整,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充分体现市场价格机制,按合同约定办理。
4.1.3 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运杂费、设备费等主要项目基期至设计概(预)算编制期价差调整方法(1)人工费价差调整方法按定额统计的人工消耗量(不包括施工机械台班中的人工)乘以编制期综合工费单价与基期综合工费单价的差额计算。
(2)材料费价差调整方法①水泥、木材、钢材、砖、瓦、砂、石、石灰、黏土、土工材料、花草苗木、钢轨、道岔、轨枕、钢梁、钢管拱、斜拉索、钢筋混凝土梁、铁路桥梁支座、钢筋混凝土预制桩、电杆、铁塔、机柱、接触网支柱、接触网及电力线材、光电缆线、给水排水管材等材料的价差,按定额统计的消耗量乘以编制期价格与基期价格之间的差额计算。
②水、电价差(不包括施工机械台班消耗的水、电),按定额统计的消耗量乘以编制期价格与基期价格之间的差额计算。
③其他材料的价差以定额消耗材料的基期价格为基数,按部颁材料价差系数调整,系数中不含机械台班中的油燃料价差。
(3)施工机械使用费价差调整方法按定额统计的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编制期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按编制期综合工费标准、油燃料价格、水电单价及养路费标准计算)与基期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差额计算。
(4)设备费的价差调整方法编制设计概(预)算时,以现行的《铁路工程建设设备预算价格》中的设备原价作为基期设备原价。
编制期设备原价由设计单位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价和生产厂家的现行出厂价分析确定。
工程造价的价差及其调整
2:按工程造价指数调整
这种方法是甲乙方采用当时的预算(或概算)定额单 价计算出承包合同价,待竣工时,根据合理的工期及 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所公布的该月度(或季度)的 工程造价指工程合同价数,对原承包合同价予以调整 ,重点调整那些由于实际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 费等费用上涨及工程变更因素造成的价差,并对承包 商给以调价补偿 。
a1、a2、a3、a4……——代表有关各项费用(如:人工费用、钢 材费用、水泥费用、运输费等)在合同总价中所占比重 ao+a1+a2+a3+a4……=1;
Ao、Bo、Co、Do基准日期与a1、a2、a3、a4……对应的各项费 用的基期价格指数或价格;
A、B、C、D与特定付款证书有关的期间最后一天的49天前与a1 、a2、a3、a4……对应的各项费用的现行价格指数或价格。
工程造价的价格及其调整
讲师: 袁宇尘、周榆、陈直
编制施工图预算时考虑的价差
1:编制时间与执行时间差异 2:难以预料的子目出现 3:地区价差
工程结算时考虑的价差
承包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价差带来的风险。从市 场调查预测开始,在投标活动中、中标签约、生产准 备、施工生产和竣工结算中均应考虑价差。在中标签 约时,双方应协商一个调整方式进行工程造价价差的 调整。调整的方法很多,可根据工程项目、市场膨胀 、工程所在地环境等情况选择。无论用什么方式方法 调整,均应记录在合同中,供双方信守。
价差的调整方法
1:人工费的调差 2:材料费的调差 3:机械台班费的调差
人工费的调差
人工费的调差有两方面,及数—合同工日数 人工费价差=实际耗用工日数×(实际人工单价—合同 工日单价)
材料费的调差
单项调差法:将材料价格逐一调整 系数调差法:主要材料用单价调差法,辅助材料和次要
人工价差调整的方法
人工价差调整的方法人工价差调整是指调整不同工作岗位、不同技能等级之间的工资差距,以确保员工按照其贡献、技能和职责接受公平的薪酬。
在组织中,通过对人工价差进行调整可以建立公平、透明的薪酬制度,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以下是人工价差调整的一些方法:1.面薪增长调整:综合考虑员工的工作表现、能力、经验和市场供求等因素,对员工的薪酬进行增长调整。
这种方法可以根据员工的努力和成果调整薪酬,激励员工获得更高的收入。
2.工龄工资调整:根据员工在组织中的工作年限,调整其工资。
这种方法认为,随着员工在组织中的工作时间增长,其经验和知识也会增加,理应获得更高的薪酬。
3.职级工资调整:以员工在组织中的职务等级为基础,调整其工资水平。
不同职务等级对组织的重要性和责任程度不同,通过调整职级工资,可以反映员工在组织中的职责和贡献。
4.技能等级工资调整:根据员工在不同技能等级上的水平和特长,进行工资调整。
这种方法可以鼓励员工不断提升自己的技能和知识,提高自身的市场价值。
5.基于市场调研的工资调整:根据市场的供求关系和竞争情况,对员工的工资进行调整。
通过市场调研,可以了解到同行业同岗位的工资水平,从而保证员工薪酬在合理范围之内。
6.绩效工资调整:根据员工的绩效表现,对其工资进行调整。
绩效评估可以全面地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评估结果可以作为调整薪酬的依据。
7.薪酬差异限制:设置薪酬差异的上限,防止薪酬差异过大导致不公平。
例如,设定最高工资水平,超过该水平的员工将不再获得工资增长。
8.员工反馈机制:建立员工反馈机制,鼓励员工提出薪酬差距不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及时了解员工的需求和感受,可以帮助组织改进薪酬制度,提高员工对薪酬制度的满意度和认同感。
在进行人工价差调整时1.公平性:调整人工价差时,应确保薪酬差距的合理性和公平性,避免出现不合理的薪酬差距。
2.市场参考:在调整人工价差时,应考虑市场薪酬水平,以避免薪酬过高或过低。
3.绩效导向:调整人工价差时,应充分考虑员工的绩效评估结果,使薪酬调整与员工的表现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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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息价内的规费 投标期信息价 40-48 5月信息价 月信息价45-50 月信息价 投标时报价50 投标时报价 4月信息价 月信息价47-53 月信息价 计算幅度时先将50还原至含规费的人工单价 计算幅度时先将 还原至含规费的人工单价 =50+53*0.05=52.65≈53 假如以后信息价50-55时=55+53*0.05=57.65≈58 假如以后信息价 时 计算幅度 (53-50)/50=6% ) 差价53-50=3元 差价 元 不能直接用5月人工信息价计算幅度和差价。 不能直接用 月人工信息价计算幅度和差价。 月人工信息价计算幅度和差价
ϒ 2.投标价 投标价46 投标价 元/工日 双方确认价 元/工日 工日 双方确认价47元 工日 ϒ ①计算幅度:按施工期信息价与投标报价单 计算幅度: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价比: 价比: ϒ (47-46)/46=2.2% 小于 小于3%不可调 不可调 )
在施工程5月 日后 在施工程 月1日后 人工费还原规费及计算幅度的方法
ϒ 1.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44 工日, 投标报价 元/工日,双方确认价 元/工日 工日 双方确认价47元 工日 ϒ ①计算幅度:按施工期信息价与投标期信息价 计算幅度:
比: ϒ (47-45)/45=4.4% 大于 大于3%可调 ) 可调 ϒ ②计算差价:47-45=2元/工日 计算差价: 元 工日
在施工程5月 日以后计算人工价格调整幅 在施工程 月1日以后计算人工价格调整幅 度和调整差价时要将5月 日以后的人工信息价 度和调整差价时要将 月1日以后的人工信息价 还原为含规费的人工信息价,与投标时的人工单 还原为含规费的人工信息价 与投标时的人工单 价口径一致。 价口径一致。
还原方法
ϒ 以4月份信息价为基数 月份信息价为基数*5%作为应含在 月以后人 作为应含在5月以后人 月份信息价为基数 作为应含在 ϒ ϒ ϒ ϒ ϒ ϒ ϒ ϒ
人工价差调整的方法
人工价差调整计算幅度的方法和材料价 差调整一样,只是计算差价规定不同。 差调整一样,只是计算差价规定不同。 例:人工
ϒ ϒ ϒ ϒ ϒ
投标期: 施工期: 投标期: 施工期: 信息价 45元/工日 元 工日 信息价 48元/工日 元 工日 投标报价 44元/工日 元 工日 双方确认价 47元/工日 元 工日 投标报价 46元/工日 元 工日 合同约定风险幅度± 合同约定风险幅度±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