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料编码管理办法A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0 目的
为规范事业部内部产品所有相关的编码管理,特此制订本办法。
2.0 适用范围
2.1 本办法适用于烟机事业部的所有物料编码(研发项目编码、产品型号、产品和零部件图号、出货编号等)的编制;
2.2 自本办法实施日起下发的产品型号、产品和零部件图号按照此规范执行,已经确定的产品型号、产品和零部件图号可以不作更改。
3.0 定义
3.1 物料:统指生产过程中需要处理的所有物件。包括原材料(含辅助材料)、零部件、基准产品、订单产品等;
3.1.1 原材料(含生产辅料):在生产过程中制造零件所需要的材料。主要有不锈钢、冷板、生产辅料等;
3.1.2 零部件:在生产过程中制造产成品或部件所需要的物料。如塑料件、金属件、电器件、电控组件、包装件、印刷件等;
3.1.3 基准产品:用受控产品明细清单制造的产成品。每个基准产品均有一套受控产品明细;
3.1.4 订单产品:根据客户需求从基准产品中派生出来的产成品。它的生产制造、销售、售后服务等所有过程均按订单号操作;
3.2 物料编码:物料的唯一识别代码,就如身份证号码。
3.3 物料模板:为方便物料属性维护,将一组特定的物料属性组合定义为一种模板;
3.3.1 成品:指生产完工后可直接销售的产成品或独立配件;
3.3.2 子装配件:指车间自己生产或装配的物料;
3.3.3 采购物料:指公司直接向外购买的物料;
3.3.4 客供物料:由客户自己提供给公司装配的物料;
3.3.5 自制又采购物料:既可以在车间生产,又可以向外购买的物料;
3.4 物料属性:物料的计划、生产、采购、销售、库存、财务和BOM在企业资源管理系统中的所有管理信息,是物料的特点或管理特征。它包括采购属性、计划属性和库存属性。
3.5 物料描述:识别物料的相关信息,如:品牌、名称、图号、型号等。
4.0 物料编码原则
4.1 物料编码具有唯一性。即一种物料对应一个编码、一个编码对应一种物料4.2 为满足生产运作和海外客户的要求,对巳存在物料编码,可新增物料编码加以区别的情况:
4.2.1 对于客户指定供应商或认证的物料,则增加新的物料编码(原则上不能用于基准产品明细BOM),并应从描述中加以识别。对海外客户指定物料,在描述中增加“FS(A)+原编码”;对于国内客户指定物料,在描述中增加“GS(A)+原编码”。(以“GS(A)+原编码”为例: GS+原编码为指定供应商;GA+原编码为指定认证。)
4.3 物料描述原则上要求简洁直观和便于使用查询。
4.4 物料编码分类原则
4.4.1 大类:按物料来源进行分类,即分自制和采购两类;
4.4.2 中类:按物料特性或功能分类;
4.4.3 小类:按相应中类物料的材料或用途细分进行分类;
5.0 编码归口管理体系
5.1 统筹部门:统一由烟机事业部负责统筹,包括:
5.1.1 结构统一:统一规划编码结构;
5.1.2 大类统一:统一规划产业标识、物料编码种类和物料编码大类;
5.1.3 原材料小类统一:统一规划不锈钢、冷板等原材料的物料编码小类;
5.1.4 命名统一:统一产品名称及型号、图号、研发项目等规则
5.2 编码责任管理主体及归口管理机构
5.2.1 编码管理主体设立:烟机事业部为编码责任主体;
5.2.2 编码管理原则及归口管理机构
5.2.2.1 编码相同原则:对于其他事业部,若物料相同,则物料编码相同;
5.2.2.2 管理与编制部门:统一由烟机事业部研发部归口管理。
5.3 编码编制的依据原则
5.3.1 有效依据的文件:受控明细、更改通知单、更改物料确认单、物料编码申请表;禁止使用未受控的任何文件编制物料编码,如样品确认单、试制明细等;
5.3.2 基准产品明细:以受控产品或零部件明细为依据;
5.3.3 基准产品生产编码和销售编码:以产品型号申请表为依据;
5.3.4 明细和物料更改:以更改通知单或更改物料确认单为依据;
6.0 相关管理内容
6.1 产品名称的命名规则
6.1.1 格式:“产品特性”+“基准产品名称”
其中:产品特性是指补充产品基本功能的特征或是OEM客户品牌/客户信息,可忽略;
基准产品名称根据产业而定,本事业部统一为“吸油烟机”。
6.1.2 例子:“侧吸式吸油烟机”或“吸油烟机”。
6.2 产品型号的命名规则
6.2.1 烟机格式
6.2.1.1 烟机格式:“分类标识”-“功率”-“产品系列+产品主体尺寸+衍生产品号”-“操作控制模式+特征识别号”【旧款式烟机命名格式】
第12位:操作控制模式+
特征识别号
如:CXW-200-X900A-J 【旧款式烟机命名格式】
6.2.1.2烟机格式:“分类标识”-“功率”-“产品系列+烟机主体尺寸(净宽)+基准结构顺序代号(数字)+衍生产品号(字母)”+“操作控制模式”【新款式烟机
如:CXW-200-T902AY 【新款式烟机命名格式】
6.2.1.3 说明
分类标识:“C”表示厨房;“X”表示吸油烟机;
按排风类型采用具体分类标识:
1、外排式吸油烟机用CXW标识;
2、循环式吸油烟机用CXX标识;
3、两用式吸油烟机用CXL标识
功率:指产品的额定功率;
产品主体尺寸:指机体主体的关键尺寸;
衍生产品号:指从基准系列产品中衍生出来的其他产品,用英文字母A至Z标识,字母“O”禁用;
操作控制模式:如点触式D、轻触式Q、机械式J、电脑式Y等;
特征识别号:一般可省略或不需要,当且仅当产品主体尺寸为900的机型衍生为800的机型时,为区别二者而特意在800机型上增加的识别号,用数字“80”标识;
6.2.2 消毒柜格式
6.2.2.1 消毒柜格式:“分类标识+容积”-“产品系列+编号+衍生产品号”
6.2.2.2 说明:
分类标识:共三位字母表示;
首位表示电热、臭氧、紫外线组合型消毒柜,字母代号为“Z”;
第二位表示安装方式,共有三种方式,代号“T”表示台地式;代号“G”表示挂壁式、代号L表示台地挂壁两用式;
第三位表示控制方式,共有二种方式,代号“P”表示普通型(机电控制,)、代号“D”表示电脑型(程序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