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运规》主要内容变化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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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安全保证距离 现《运规》 列检作业场按规 定的检查范围和质量 标准技术作业后发出 的列车,停车技术作 业的安全保证距离原 则上应为500km左右。 新《运规》 经人工检查或人 机分工检查方式的列 检作业后发出的列车 ,在沿途铁路货车安 全防范系统设置符合 规定的情况下,列检 作业安全保证距离原 则上应为1000km左右 。
八、技术交接作业场设置
一是对作业场的设置,提高了每昼夜装卸车辆数要求。
二是增加新的技术交接作业方式。
新《运规》
技术交接作业场设置在实际作业量每昼夜平均 300辆及以上的翻车机、解冻库的专用线,以及实际装 卸车数量每昼夜平均300辆及以上的厂矿、港口、地方 铁路、合资铁路、专用铁路、企业专用线、工程临管 线等与国铁接轨的车站;设有列检作业场的,在列检 作业场办理技术交接。可采取TFDS动态检查作为技术 交接检查方式。
五、职工教育 现《运规》 货车运用工作各级管理部门 应配备专职技术人员。动态 检车员、现场检车员、列检 值班检车员(以下简称:列 检值班员)、列检工长等一 线生产人员须具备铁路货车 运用的基本知识和实作技能 ,经任职资格培训和技能鉴 定,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货车运用其他工作人员的任 职资格培训、技能鉴定和持 证上岗要求由铁路局规定。 新《运规》 货车运用一线生产人员上岗 前须经培训考核,合格者按 规定持证上岗。车辆新技术 、新设备、新规章、新工艺 投入应用前,以及生产组织 、作业方式变化前,应对货 车运用有关人员进行必要的 适应性培训和安全教育。运 用作业场设置、铁路货车安 全防范系统的建设及运用、 劳动组织、职工教育培训等 方面须符合本规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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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运规》
装卸检修作业场设置在国铁营业线装卸量每昼夜平均在100辆 及以上的车站和有翻车机、解冻库的专用线的车站;对于每昼夜装 卸车不足100辆,但损坏铁路货车较严重且距货车运用车间所在地 较远的车站,也应设置装卸检修作业场。装卸点比较分散的,应由 货车运用车间派出爱车人员进行巡回检查。在列车编组、摘挂作业 量较小,且直通货物列车不进行列车技术作业的车站,也可根据需 要设置装卸检修作业场。 技术交接作业场设置在装卸量每昼夜平均在200辆及以上的厂 矿、港口、地方铁路、合资铁路、专用铁路、企业专用线和工程临 管线等进行自装自卸的地点。每昼夜装卸车不足200辆时,应由货 车运用车间派出爱车人员进行巡回检查;对于每昼夜装卸车不足 200辆,但损坏铁路货车较严重且距货车运用车间所在地较远的地 点,也应设置技术交接作业场。企业与国铁接轨的车站设有列检作 业场或使用翻车机、解冻库的企业设有装卸检修作业场时,可直接 在列检作业场或装卸检修作业场办理相应的技术交接工作。与国铁 办理铁路货车技术交接的厂矿、港口、地方铁路、合资铁路、专用 铁路、企业专用线和工程临管线须提供铁路货车技术交接的检查修 理条件。
二、进一步明确规章适用范围
现《运规》 本规程是货车运用工作的 主要依据。国家铁路(以 下简称:国铁)及地方铁 路、合资铁路、专用铁路 、企业专用线和工程临管 线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的铁路货车运用工作, 均须执行本规程。 新《运规》 本规程适用于国家铁路(含国铁 控股、实施委托运输管理的合资 铁路,以下简称:国铁)的货车 运用工作,在地方、合资等铁路 和路外单位内运行的国铁货车以 及在国铁线路运行的自备铁路货 车、企业内用铁路货车、出口铁 路货车、自轮运转特种设备的运 用工作,均须执行本规程。轮渡 和重载列车、组合列车的货车运 用工作,由铁路局根据需要规定 。
七、作业场分级设置
现《运规》 列检作业场的设置应保证停车技术作业安全保证 距离原则上在500km左右,TFDS动态检查作业安全 保证距离在300km左右的基础上,按以下要求设置 : 1.特级列检作业场设置在路网性和区域性编组站 的车场。 2.一级列检作业场设置在列车编组作业量较大或 大量装卸货物的其他编组站、区段站的车场,以及 停车技术作业中转列车较多的区段站、中间站。 3.二级列检作业场设置在利用TFDS进行通过作业 ,且列车编组、摘挂作业量较小的区段站、中间站 。 4.对装卸作业量较大的战略装卸车点(含路企直 通),由铁路局根据运输组织需要,可在路企交接 的车站或车场设置相应等级的列检作业场。 新《运规》 列检作业场等 级分为特级、一 级,并按以下规 定设置: 1.特级列检作 业场设置在货运 特等站。 2.一级列检作 业场设置在其他 货运车站,及装 卸作业量较大的 企业装卸车点的 路企交接车站或 车场。
六、作业场分类设置 装卸检修作业场、技术交接作业场 统称为技术交 接作业场。 新增动态检查作业场名称 。 现《运规》 货车运用作业场包括 :列车技术检查修理作业 场(以下简称:列检作业 场)、装卸检修作业场、 技术交接作业场、国境站 技术交接作业场、整备作 业场、站修作业场等。 新《运规》 货车运用作业场包括 :列检作业场、动态检查 作业场、技术交接作业场 、国境站技术交接作业场 、整备作业场、站修作业 场等。
新《运规》主要内容变化 讲 解
一.作业方式指导原则的变化
现《运规》 按照“到达打基础、始 发看重点、中转保畅通”的 列车技术作业要求,强化到 达作业发现故障和处理故障能 力,为始发作业打好列车技术 质量基础,确保始发作业和中 转作业中不因到达作业漏检漏 修影响运输秩序和运输安全。 在到达作业的基础上明确始发 作业重点检查范围和质量标准 ,提高中转作业列车队快速修 理能力,保证列车安全正点和 运输畅通高效。 新《运规》 充分发挥铁路货车安全防 范系统作用,科学合理界定作 业范围。优化到达作业,为 始发作业打好列车技术质量 基础;强化始发作业,确保 始发列车达到货物列车运用 质量标准;加强中转作业, 保证列车安全和运输畅通。
三、货车运用的主要工作(主要修订变化)
(一)删除一处: 删除现《运规》第13条9项:按规定监督指 导地方、合资、专用和工程临管铁路的货车运用 工作,负责铁路货车安全监督管理。
(二)修订一处 现《运规》“按规定负责特种运输列车的技术 检查及列车添乘等工作。”修订为“按规定负责重 点物资及超限货物列车、路用列车和机械冷藏车的 技术作业及车辆乘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