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税港英属维尔京群岛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案例名称:避税港英属维尔京群岛
二、案例适用:第一章第一节第二个知识点“税收筹划与偷税、避税、节税的区别”
三、案例来源:h t t p://w w w.o f f-s h o r e.c n/c n/n e w s36.h t m
四、案例内容:
在世界地图上,英属维尔京只是加勒比海上的一个小点,但这个仅有153平方公里的弹丸之地却汇集了35万家公司。
有人做过计算,这个小岛平均每个居民拥有近20家企业,一个篮球场的面积上就有一家公司。
英属维尔京群岛自然资源稀缺、经济基础薄弱,为发展当地经济,该岛政府1984年通过了《国际商业公司法》,允许外国企业在本地设立“离岸公司”,并提供极为优惠的政策:在当地设立的公司除每年交纳营业执照续牌费外,免交所有当地税项;公司无注册资本最低限制,任何货币都可作为资本注册;注册公司只需一位股东和董事,公司人员中也不必有当地居民;无需申报管理者资料,账目和年报也不必公开。
在英属维尔京注册的公司中约有1万多家与中国有关。
有的实际上就是民营企业,通过在此注册摇身变为外资公司,得以享受国家对外资企业的税收优惠;还有一些读者耳熟能详的著名企业通过在此注册达到海外上市目的;此外,一些台湾企业为摆脱当局阻挠,先把资金转移到在英属维尔京注册的离岸公司,再绕道流入祖国大陆。
但是,由于这些离岸金融中心没有外汇管制,保密程度高,资金转移不受任何限制,所以也成为国际洗钱活动最猖獗的地方。
据估计,每年大约有5000亿到 1.5万亿美元的资金通过洗钱改头换面。
在“9·11”事件后,一些人士批评这些地方为恐怖分子帮了大忙。
2000年6月26日,经合组织发布题为《认定和消除有害税收行为的进程》的报告,将35个国家和地区列入了避税地黑名单,英属维尔京群岛榜上有名。
在国际压力下,英属维尔京最近对公司法进行了修改。
新规则的变化主要有两处:一是将股票无记名制度取消,无记名股票必须由托管机构集中保管,公司必须把最终受益人的资料提供给官方;二是如果政府认为某个公司或账户涉嫌洗黑钱,当地最高法院发出搜查令后,离岸公司的资料必须公开。
这个著名的“避税天堂”正面临着注册企业流失的威胁。
五、案例评析:避税港出现的原因有两方面,一方面一些国家和地区自然资源稀缺、经济基础薄弱,为发展当地经济而对外国投资给予极为优惠的税收政策,如英属维尔京群岛。
另一方面,国际资金流动的加速和扩大和各国的税收政策差异,产生了对国际避税港的强烈需求。
这些资金中不仅包括以避税为目的地国际投资,也包括一些以洗黑钱为目的的资金。
税收筹划应理解为纳税人在法律框架内开展的一切旨在节约税收的计划,而避税则应理解为政府对纳税人税收筹划的进一步划分。
避税是税收筹划的一个子集,是其中不符合立法精神的行为,是政府下一步完善税法的重点。
只不过由于避税具有相当大的风险,它所利用的税法漏洞可能在近期税法修订中得以修补,从而使其由合法行为变为违法行为。
因此,避税不是税收筹划的首选。
如果通过其他手段也可以达到目的的话,纳税人不应当选择避税。
一、案例名称:英国对避税方案亮红灯
二、案例适用:第一章第二节第二个知识点“税收筹划的法理分析”
三、案例来源:《中国税务报》
四、案例内容:
2004年3月11日,英国政府对普华永道、安永、毕马威、德勤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发出警告,要求他们停止兜售避税方案。
3月17日,在新财年预算方案中,英国财政大臣戈登·布朗针对滥用避税方案行为提出了严厉的打击措施。
这意味着,享誉百年的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在美国的麻烦还没完,又在英国卷入了新的风暴。
英国财政大臣戈登·布朗在其2004财年预算方案中指出,英国每年的增值税偷逃税已造成25亿英镑~30亿英镑的税款流失,而直接税的流失更是超过100亿英镑。
两项相加几乎等于英国新财年370亿英镑财政赤字的一半。
在每一起偷逃税行为的背后,几乎都有非法避税方案的影子。
这些避税方案的泛滥,已经威胁到英国财政的健康。
为了追求巨额利润,会计师事务所争先恐后地推销非法避税方案。
从20世纪80年代起,安永、毕马威、德勤等就开始在英国兜售避税方案。
到了20世纪90年代,由于审计业务收入的下降,不少会计师事务所把税务咨询作为新的收入来源,大力扩张自己的税务咨询部门,并通过他们大肆兜售避税方案。
对此,英国政府当然不能容忍。
2004年3月11日,英国财政大臣戈登·布朗以前所未有的严厉态度,对会计师事务所不断扩大其避税方案销售的行为进行了谴责。
当晚,财政部高级官员盖斯·唐纳尔会见了德勤、安永、普华永道和毕马威的税务高级合伙人,唐纳尔提醒他们说:“根据目前避税方案推销活动的规模和速度来看,避税方案已成为一个急迫和突出的问题。
”他还表示,政府对避税方案营销活动“不断扩大的规模、日益增加的严重性和攻击性”表示关注,并担心“会计职业道德因卷入这类活动而受到伤害”。
在2004财年预算方案中,戈登·布朗还针对一些具体的避税方案提出了对策。
为了对付利用合伙企业经营损失抵消个人其他收入的避税方案,英国政府决定对税法中的“兼职损失减免”条款进行修改,规定那些在合伙企业兼职但很少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人,在用该企业的损失额来抵扣自己的其他收入时,抵扣额度最多不能超过他对该企业的实际投入额。
比如,A、B、C3人组成合伙企业,每人投入1.5万英镑,A、B全职经营该合伙企业,C有另外的全职工作并且只在该合伙企业的经营中负较小责任。
该合伙企业的协议规定,利润和损失的分配比例为A∶B∶C=35∶35∶30。
如果企业在经营的第1年产生了6万英镑的损失,则C应承担1.8万英镑。
根据新的规定,C最多只能用1.5万英镑的损失冲抵自己的其他应税所得,而余下的3000英镑损失可在以后年度中再用于冲抵。
过去,一些避税方案正是利用合伙企业分配协议,使分配给合伙人的损失超过其对合伙企业的投入,以获得税收上的利益。
英国财政部副部长普利玛洛罗说:“…兼职损失减免‟条款原本是为那些以自有资金承担风险的诚实经营者提供税收优惠,但那些避税方案利用了这一点,并采取非法手段制造了高出投入资本的…损失‟,这些方案严重扭曲了税法的真正意图,因此我们决定用一切可能的措施来对付它。
”
此外,新财年预算方案还对增值税避税和信托避税等行为提出了对策。
英国政府相信,这些措施可以有效地阻止公司和个人钻税法的空子。
据政府估计,这些对策能在3年内为财政部挽回20亿英镑的损失。
五、案例评析:
根据税收法定主义,在法律没有明确界定的情况下,税收筹划(包括避税)应被认定为合法行为。
这实际上是对纳税人权利的确认。
税法是一种不平等的法律规范,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国家享有决定性的权力,可以通过法律单方决定产生、变更、停止征纳的权利义务关
系。
基于税法的不平等性,强调国家必须依法征税是税收法定主义原则的核心内容。
在我国现阶段,强调税收筹划的合法性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
如果税务机关能够保障纳税人合法的筹划利益,同时加强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就会促使纳税人从偷逃税收转向税收筹划,其结果不但是纳税人税收成本(包括税收负担和违法造成的税收处罚)的降低,而且也是税收违法行为的减少和税法的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