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避税港及其避税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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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述】在这两次虚假的出售中,通过转 评述】在这两次虚假的出售中, 让定价的手段, 让定价的手段,就可将这笔销售收入转记 入受控公司的账上, 入受控公司的账上,而在甲国子公司的账 上却没有反映这笔销货收入, 上却没有反映这笔销货收入,或只表现为 部分销售收入, 部分销售收入,因而销售利润也就转向避 税港受控公司, 税港受控公司,甲国子公司无所得就不必 缴纳所得税,从而逃避了税收。同时, 缴纳所得税,从而逃避了税收。同时,如 果避税港国家或地区不开征产品税, 果避税港国家或地区不开征产品税,则通 过该方式连流转税也逃避了。 过该方式连流转税也逃避了。
• 三、避税港的特征 有独特的“低税” (一)有独特的“低税”结构 (二)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 (三)有明确的避税区域范围
• 四、避税港形成的原因和条件 • (一)历史因素 殖民地 • (二)地理因素 较小的岛屿 • (三)政治因素 政治稳定 • (四)经济因素 财政支出不沉重
• 五、避税港的作用 避税港为公司财产、 (一)避税港为公司财产、经营活动提供 避税条件 (二)避税港为非协定国家投资者从事投 资活动提供减免预提所得税条件 (三)避税港为金融组织和机构从事金融 活动提供特别的便利条件
• 六、部分避税港简介 (一)巴哈马共和国 (二)百慕大群岛 (三)开曼群岛 (四)列支敦士登 (五)巴拿马 (六)卢森堡
第二节 避税港的避税模式
• 一、虚构避税港营业 • 跨国纳税人利用避税港从事避税活动的一个常用 方式,就是虚构避税港营业。 方式,就是虚构避税港营业。某些设在避税港境 内的公司, 内的公司,其经营活动很少甚至完全没有真正在 避税港内进行。虚构避税港营业的基本途径, 避税港内进行。虚构避税港营业的基本途径,是 通过总公司或母公司将销售和提供给其他国家和 地区的商品、技术和各项劳务服务, 地区的商品、技术和各项劳务服务,虚构为设在 避税港受控公司的转手交易, 避税港受控公司的转手交易,从而将所得的全部 或一部分滞留在避税港, 或一部分滞留在避税港,或者通过贷款和投资方 式再重新回流, 式再重新回流,以躲避原应承担的高税率国家的 税收负担。 税收负担。
• 二、虚设避税港信托财产 (一)设立个人持股信托公司 (二)设立受控信托公司 (三)订立信托合同
案例7 案例7-2
• 【背景】日本和美国签有互惠双边税收协定,日 背景】日本和美国签有互惠双边税收协定, 本银行从美国居民手中获取利息支付可以减少50% 本银行从美国居民手中获取利息支付可以减少50% 的税款(美国规定利息税率为20% 20%, 的税款(美国规定利息税率为20%,日本银行可以 10%支付)。中国某家公司与美国某一公司发生 支付)。 按10%支付)。中国某家公司与美国某一公司发生 借贷关系:中国公司是贷款提供方, 借贷关系:中国公司是贷款提供方,美国公司是 贷款需要方。 贷款需要方。 • 【分析】中国公司可委托日本某一银行代替中国 分析】 公司向美方公司收取贷款利息。 公司向美方公司收取贷款利息。 • 【评述】上述做法可实现少纳50%税款的好处。 评述】上述做法可实现少纳50%税款的好处。 50%税款的好处
第一节 避税港的基本概念和特征
• 一、避税港的概念 避税港( haven)亦称国际避税地或避税乐园、 避税港(tax haven)亦称国际避税地或避税乐园、 税务天堂、税收避难所。一般来说,避税港是指 税务天堂、税收避难所。一般来说, 国际上轻税甚至无税的场所。从实质上说, 国际上轻税甚至无税的场所。从实质上说,避税 港就是指外国人可以在那里取得收入或拥有资产 而不必支付高税率税款的地方。 而不必支付高税率税款的地方。 避税港可以是一个国家, 避税港可以是一个国家,也可以是一个国家的某 个地区,如港口、岛屿、沿海地区、 个地区,如港口、岛屿、沿海地区、交通方便的 城市等。有时避税港还包括自由港、自由贸易区、 城市等。有时避税港还包括自由港、自由贸易区、 自由关税区等。 自由关税区等。美国史国际上这类地区最多的国 家。
• 【分析】我们可以比较一下福特公司及其中国香港 分析】 子公司原应负担的税款同他们压低转让定价后实际 负担的税款。 负担的税款。 • 压低转让定价前两公司原应承担的税负如表7-1所 压低转让定价前两公司原应承担的税负如表7 美国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4% 34%, 示(美国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4%,中国香港公司所 得税税率为16.5% 16.5%)。 得税税率为16.5%)。
其实,到目前为止, 其实 , 到目前为止 , 人们对避税港的认识尚未取 得一致。事实上,在当今世界已出现为数众多、 得一致 。 事实上 , 在当今世界已出现为数众多 、 形形色色的避税港的情况下,也很难用一个简单 形形色色的避税港的情况下, 的定义来加以表述、概括。 的定义来加以表述 、 概括 。 从不同角度来看避税 既有狭义的解释,也有广义的解释。 港 , 既有狭义的解释 , 也有广义的解释 。 狭义的 解释是说, 解释是说 , 避税港是指那些不课征某些所得税和 一般财产税, 一般财产税 , 或者虽课征所得税和一般财产税但 税率远低于国际一般负担水平的国家和地区。 税率远低于国际一般负担水平的国家和地区 。 广 义的解释则是说, 义的解释则是说 , 避税港是指那些能够为纳税者 提供某些合法避税机会的国家和地区。 提供某些合法避税机会的国家和地区 。 人们一般 认为避税港是个广义的概念。 认为避税港是个广义的概念。
图7-1 虚构避税港营业
• 道理上讲,乙国子公司从甲国子公司处买进一批货物,这笔 道理上讲,乙国子公司从甲国子公司处买进一批货物, 业务实际是发生在甲、乙两国之间, 业务实际是发生在甲、乙两国之间,甲国子公司是这笔销货 收入的获得者,因而按甲国税法在扣除生产费用后, 收入的获得者,因而按甲国税法在扣除生产费用后,要就所 得缴纳甲国所得税。但为了躲避缴纳甲国税收,位于避税港 得缴纳甲国所得税。但为了躲避缴纳甲国税收, 的受控公司就发挥了作用。 的受控公司就发挥了作用。它们可以人为地造成通过避税港 中转销售的假象, 中转销售的假象,即甲国子公司将产品出售给避税港受控公 再由受控公司出售给乙国子公司。 司,再由受控公司出售给乙国子公司。
第七章 避税港及其避税模式(3课时) 避税港及其避税模式( 课时) • 教学目的和要求: 教学目的和要求:
掌握避税港的含义及类型 解释避税港的特征、 解释避税港的特征、形成原因及其作用 掌握虚构避税港营业的基本途径和方法 掌握虚设避税港信托财产的基本途径和方法 解释利用避税港进行转让定价的一般规律。 解释利用避税港进行转让定价的一般规律。
• 压低转让价格后,就把这批汽车的部分销售利润甚 压低转让价格后, 至全部所得转移到中国香港, 至全部所得转移到中国香港,并全部体现在中国香 港子公司的账上。因此, 港子公司的账上。因此,福特公司就表现为只取得 小额的利润甚至亏损, 小额的利润甚至亏损,只需缴纳少量税款甚至不用 纳税。 纳税。而中国香港子公司仍按正常市场价格把这批 汽车再出售给最终的顾主,并取得巨额利润, 汽车再出售给最终的顾主,并取得巨额利润,所有 利润只需按较低税率纳税,甚至根本不需纳税。 利润只需按较低税率纳税,甚至根本不需纳税。压 低转让价格后两公司的实际纳税情况如表7 所示。 低转让价格后两公司的实际纳税情况如表7-2所示。


• •

(一)信箱公司 信箱公司,是指那些仅在所在国完成必要的注册登记手续、 信箱公司,是指那些仅在所在国完成必要的注册登记手续、 拥有法律所要求的组织形式的各种“文件”公司。 拥有法律所要求的组织形式的各种“文件”公司。 (二)控股公司 控股公司, 控股公司,是指在一个或多个子公司里控制着大量股份和 拥有举足轻重的表决权的公司。 拥有举足轻重的表决权的公司。 (三)投资公司 投资公司,是指专门从事有价证券投资的公司。 投资公司,是指专门从事有价证券投资的公司。 (四)金融公司 金融公司,是指在一个企业或公司集团里充当借贷中介人 金融公司, 或向第三方提供资金的机构。 或向第三方提供资金的机构。 (五)租赁公司 租赁公司,是指专门从事租用、 租赁公司,是指专门从事租用、租赁贸易和租购等项活动 的机构。 的机构。
• 二、避税港的类型 • 按照避税港的广义概念,世界上大体有三 按照避税港的广义概念, 种类型的避税港。 种类型的避税港。 第一种类型的避税港, 第一种类型的避税港,是指没有所得税和 一般财产税的国家和地区。 一般财产税的国家和地区。 第二种类型的避税港, 第二种类型的避税港,是指那些虽开征某 些所得税和一般财产税, 些所得税和一般财产税,但税负远低于国 际一般负担水平的国家和地区。 际一般负担水平的国家和地区。 第三种类型的避税港, 第三种类型的避税港,是指在制定和执行 正常税制的同时, 正常税制的同时,提供某些特殊税收优惠 待遇的国家和地区。 待遇的国家和地区。
• 在避税港营业中起中介作用的,是以避税 在避税港营业中起中介作用的, 港为基地的各种性质的受控公司。 港为基地的各种性质的受控公司。其中不 少是属于外国基地公司性质的。 少是属于外国基地公司性质的。 • 外国基地公司,是指以避税港为基地而建 外国基地公司, 立的, 立的,为了从事转移和积累与第三国营业 或投资而产生利润的公司。 或投资而产生利润的公司。 • 下面着重介绍各种受控公司的建立及其避 税特点: 税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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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航运公司 航运公司,跨国纳税人躲避税收的另一种手段, 航运公司,跨国纳税人躲避税收的另一种手段,是在避税港 建立国际航运公司,包括国际船舶运输公司和飞机公司等。 建立国际航运公司,包括国际船舶运输公司和飞机公司等。 (七)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主要是指为包括其自身在内的公司集团成员提供 经营活动的风险保险和分保, 经营活动的风险保险和分保,并完全由该集团控制的一种公 司组织。 司组织。 (八)专利公司 专利公司,是指专门从事专利、商标、版权、 专利公司,是指专门从事专利、商标、版权、牌号或其他工 业产权的取得、 业产权的取得、利用或使用特许和局部使用特许等项活动的 公司。 公司。 (九)贸易公司 贸易公司主要是指从事货物和劳务交易的公司 主要是指从事货物和劳务交易的公司, 贸易公司主要是指从事货物和劳务交易的公司,它只不过是 为其所进行的购买、销售和其他交易活动开张发票而已。 为其所进行的购买、销售和其他交易活动开张发票而已。 (十)服务公司 服务公司是指从事部分管理 卡特尔协定组织、 是指从事部分管理、 服务公司是指从事部分管理、卡特尔协定组织、离岸基金管 理或其他类似劳务的公司。 理或其他类似劳务的公司。
案例7 案例7-1
• 【背景】高税国母公司在避税港设有受控公司, 背景】高税国母公司在避税港设有受控公司, 并在甲、乙两国各有一子公司。 并在甲、乙两国各有一子公司。 • 【分析】甲国子公司的产品实际上是直接运送给 分析】 乙国子公司对外销售的, 乙国子公司对外销售的,并没有通过避税港国家 或地区的领土,但出于避税的目的, 或地区的领土,但出于避税的目的,在账面上却 造成一种假象, 造成一种假象,即虚构为由甲国子公司将产品出 售给避税港受控公司, 售给避税港受控公司,再由受控公司销售给乙国 子公司, 子公司,把这笔业务人为地作为避税港受控公司 的业务处理, 的业务处理,从而这笔业务的销售收入也就转移 到了设在避税港受控公司的账上, 到了设在避税港受控公司的账上,达到免税或减 税的目的。其基本模式参见图7 税的目的。其基本模式参见图7-1。
• 三、转让定价 案例7 案例7-3 • 【背景】美国福特汽车公司为了利用中国香 背景】 港对外国企业少征所得税、 港对外国企业少征所得税、免征财产税以及 不征资本利得税等特殊优惠, 不征资本利得税等特殊优惠,在中国香港设 立子公司,现福特公司把成本为1000万美元, 1000万美元 立子公司,现福特公司把成本为1000万美元, 原应按1400万美元作价的一批汽车, 1400万美元作价的一批汽车 原应按1400万美元作价的一批汽车,压低按 1100万美元(有时可压低到公司无盈利甚至 1100万美元( 万美元 亏损的程度)作价,销售给中国香港公司, 亏损的程度)作价,销售给中国香港公司, 中国香港子公司最后以1500 1500万美元的价格售 中国香港子公司最后以1500万美元的价格售 出这批汽车。 出这批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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